如果可以重活一次-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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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激动。
“儿子,我有点事儿要和你说。”一旁的马洪国忽然开口说道。
“恩?什么事儿?”马小东一阵差异,记忆力老爸在自己小时候可从没这么正经八百的和自己说过事情。难道自己刚重生,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所谓的蝴蝶效应就产生了?
马洪国犹豫了一下,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今天在家洗衣服,在你的衣服兜里,发现了点东西。”
“轰!的一下,”马小东只感觉脑子被雷劈了,一阵久违的记忆用上心头,怪不得自己刚才还感觉这一幕比较熟悉呢,因为今天发生了一件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却又打死都不想记起来的事情。
还没等马小东反映过来,看见自己儿子脸色变话的马洪国继续说道:“儿子,你现在还小,有些事情现在考虑有点早,你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了,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你说是不是?爸读书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咱家啥情况你也知道,供你读书不容易,你可得好好上学,不然对不起我和你妈没啥关系,耽误了自己一辈子的前途,那才是大事。”
说完,马洪国转身进屋了,留下马小东一个人在院子里发呆。这一刻,马小东只感觉自己尴尬的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实在是没脸见人了。
这事儿被老爸发现了,还有比这这种事情更尴尬的吗?不由得抱怨,老天爷也是够能捉弄自己的了,早不重生,晚不重生,非得今天重生,早一天的话,自己也有机会消灭证据啊,哪怕是晚一天,事情也过去了,自己也不一定能想起来,可是偏偏发生在了今天,重生的喜悦还没享受完,马小东就尴尬的想把自己埋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章 一封信
老爸刚刚说的信,马小东记忆太深刻了,那是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没错,就是一个马上就要上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写的情书,虽然已经记不清信里的内容了,可是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马小东一辈子都没忘,哪怕过去了十几年。
那封情书是给他一直暗恋的女孩写的,都说初恋最难忘,马小东本来就是个恋旧的人,暗恋了女孩十几年,即使后来结婚了,偶尔梦回也能记起,或许没有忘记的不是那个女孩,只是记忆力的那段初恋。
女孩名字叫云菲燕,家住富山南村,比马小东小一岁,两人是同班同学,马小东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简直就是早恋的不能再早恋了。可能也是因为在学前班蹲了两年,马小东心智算是班里最成熟的,早早的就知道喜欢女孩子了。不过有时候马小东也会怀疑是不是自己太早恋了,所以才在学前班蹲了两年。
那时候男孩儿要是和哪个女孩走的近一点,大家就会起哄,说你喜欢她了,要娶她做老婆啊什么的。所以大多数初恋都是羞涩的,马小东也一直不敢和女孩走的太近,但是他那时候不知道,全班的同学后来都知道他喜欢云菲燕,还是后来同学们在微信群里揭露的。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小心思早就暴露了。
这封信是马小东经过苦苦挣扎,苦苦思索,整整筹划了一个暑假才写出来的,还没鼓起勇气送出去,结果被老爸给截获了,当年马小东的感觉比现在好不了多少,不过已经记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因为那时候脑子完全就是空白的。
摇头一阵苦笑,继续压水,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妈和大姐回来了,两人今天也去采蘑菇了,不过和马小东他们不一样,大人走的比较远,进入了深山里,采的也就多些。
马小东的大姐马丽华,今年18岁,比马小东大四岁,大姐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可是那时候家里实在太穷,每次上学的时候交学费学费都是推了又推,直到实在推不过了,或是找人借,或是打临时工赚,才能交上。可是大姐这人是个烈性子,小的时候还好,大一点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催的紧,大姐马丽华一气之下不上了。
这事儿是老爸一辈子的遗憾之一,还有一件事就是大姐的婚事,那是在马小东刚上初中的时候。老妈杨桂芝得病了,家里没钱治疗,不得已,姐姐把自己嫁了出去,用结婚的彩礼钱,给母亲治好了病。结果婚姻一直过的不太如意,后来离了婚,直到马小东重生之前大姐马丽华也没有再婚。
这辈子重生了,虽然没办法继续让姐姐上学了,可是对于大姐的婚姻,说什么也不能那么草率了。还有母亲的病,其实现在就有了症状,只是没有当一回事儿,要是早早的吃药治疗,也不至于累的病倒不起。
马小东和母亲还有姐姐马丽华在院子里摘蘑菇,老爸在屋里做饭,累了一天的大姐可能是饿了,冲着屋里忙乎的老爸就喊道:“爸,晚上吃啥饭啊?”
“炖豆角,马上就好了。”
闻着屋里飘出来的香味儿,马小东想起来了,那时候家里炖豆角是没有肉的,肉那么贵,一年吃不上几次,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大快朵颐一番。
平时炖豆角都是用荤油,也就是猪的肥肉熛吕吹挠停屠锘崃粝乱恍┲碛驮啦说氖焙蚍爬铮退闶侨饬耍词故钦庋牟耍膊痪3裕绞背缘亩际羌依镏值乃夭幕蛘呱缴喜傻囊安恕�
晚上一家人吃完饭,坐在炕上看电视,电视是14寸黑白的电视,什么牌子的马小东不记得了。只知道这台电视要是没有意外的话,还会陪伴自己一家三年,知道三年后,自己家才会换了一台21寸的彩色电视机。
一边看着电视,一家人说着话,马小东庆幸,老爸没有把自己的糗事说出来,要不然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气继续在这个家里睡觉了。
“洪国,小东明天就开学了,前两天采的蘑菇也晾好了,你明天去镇上卖了,把孩子凑学费凑出来。”老妈杨桂芝看着一集电视剧完事儿,对着旁边的马洪国交代到。马小东这时候上学的条件就好很多了,至少凑学费没什么问题,要是前些年,你就是有再多的蘑菇,也卖不出去,大家一样穷,谁买你的蘑菇啊。
马洪国犹豫了一下,这种抛头露面做小买卖的事情,他感觉有点那为情,不过这是为了孩子的学费,再难为情也得去,总比去借钱看人脸色强,于是点点头,应了下来。
看见老爸为难的样子,马小东心里有数,在这个落后的小村子里,大多数人虽然很穷,可还是觉得做小买卖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卖蘑菇都是下乡的小贩来收,这次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学费,老爸绝对不会抛下面子去镇里卖的。
看着家里糊在墙上的报纸,几个爸妈结婚时候做的柜子,这个家可以说的上是家徒四壁了,自己虽然这辈子想潇潇洒洒的重活一次,可是也不能看着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却视而不见,看来自己得想点办法赚点钱了。况且老妈的病现在也需要钱来买药,早早治疗,家里的房子也不行了,再说了,不能这辈子还让老爸老妈继续这么劳累了。
可是这钱该怎么赚呢?马小东一时没有头绪,前世马小东也看过网络小说,各种类型的都接触过,甚至还自己动笔写了一次,结果高中都没毕业的马小东写出来的东西当然没什么人看,推荐少,打赏基本没有,上架更不用想了,支持的少,没什么动力,再加上写这东西也实在需要毅力和耐心,结果自然就太监了。
记得网络小说里重生的人一般都是写歌或者写小说来赚取第一桶金,小说就不用想了,虽然看过不少,可是看过几本是爽过也就忘了,即使是记得大致的剧情,可是以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去看?
再说写歌,一个家里连收音机都没有的农村小学生去写歌?是不是太过于引人注意了?虽然国家可能没有龙组,但是也别当大天朝没有fbi。
就算国家不爱搭理自己,马小东也没有往娱乐圈混的想法,将来进入娱乐大时代的时候,自己或许会凭借先知先觉的机会进行点投资,可要是走上前台,天天被记者盯着过日子,包养个小蜜都跟做贼似的,那是绝对不行的,完全和自己潇洒一回的意愿背道而驰。
想想后世那些明星,自己在家里吸d,这得是多隐秘的事情啊?这都能让人发现了,人名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要是小看了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娱乐圈那个地方,马小东感觉凭借自己的智商,估计被人卖了还得数钱呢,自己别的优点或许不明显,但是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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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玩儿命赚来的五块钱
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整条街的商铺,整天什么也不干,然后整天吃喝玩乐,做个包租公,就靠收租金过日子。或许以后钱多了,会做一些投资,但是绝对不参与累死人的管理。热切马小东明白,靠自己的聪明才智,管理这种事情,还是别人干吧!
娱乐这边不行,那前期想要做第一桶金,只有做生意了,而这做生意是需要本钱的,自己一个星期一块钱的零花钱都没办法保证的情况下,好像也做不出赚钱的买卖,要不敲诈一下小学生?这好像有点无耻啊,况且就算把全班的同学都敲诈一遍,估计也凑不出10块钱来,还是算了吧。
躺在炕上,苦苦思索了半天,既然做生意不行,那就只有自己吃苦干活赚钱了,闻着院子里晾晒的蘑菇传来的香味。马小东决定,第一桶金,就从它开始。只是这么干的话,实在有点侮辱自己这重生者的身份啊,重生了,还靠体力活赚钱,忒让人瞧不起了。
现在立秋了,蘑菇最多也就还能采一个月。而且一个星期,自己有五天是需要上学的,况且这蘑菇也不值什么钱,一斤晾干的蘑菇才三块钱。就算一天采一背篓的蘑菇,晾干之后也就二三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卖个百十块钱,实在不顶什么用。
除非是在村里收蘑菇,然后拿到县城去卖。但是问题又回来了,收蘑菇也要本钱的,自己去哪里弄?指着自己这个感觉做小生意都丢脸的老爸?还不如靠自己呢?再说,家里连学费都没有,还得卖蘑菇赚,哪里有钱收蘑菇卖?更没有办法说服他们啊。
“明天你去镇里卖蘑菇,后天咱们仨人都去山上采蘑菇吧,趁着这几天,多采点,赚点零花钱,要不孩子买块糖的钱都没有。”老妈把电视闭了,开始铺被准备睡觉了。这时候,马小东是跟老爸老妈睡一个屋的,大姐一个人睡西屋。
“稻子扬花了,再有不到一个月,就得收割了,后天我的去把地里的水放出去,晚了摊上雨水就糟了。”老爸马洪国一边脱衣服一边说道。
东北的稻米全部都是水田,秋收之前,需要把水田里的水放出去,把地晒干,收割的时候人才能进去用镰刀收割。
杨桂芝一听老公推辞,就知道他不愿意上山,马上不乐意了,“放水能用多长时间?明天你从镇上回来,把田埂挖开,它自己就流呗,也不用你看着。”
马洪国知道自己的小九九被拆穿了,无奈的只能答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