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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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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如烟的住处很豪华,一看就知道沈如烟是一个很懂的享受的人。陈浩轩来沈如烟住处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所以陈浩轩直接走了进去,见到里面没人,出于客气,他喊了两声:“沈如烟,沈如烟,你在吗?我来看你了。”
五分钟后,沈如烟穿着睡衣出来了,她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懒洋洋的对陈浩轩道:“你回来了。”这话感觉像是一个妻子对丈夫说的话。
“嗯。”陈浩轩走到沈如烟对面坐下,关心的道:“你最近还好吧?”
“好,好的不得了,你为龙组介绍了那么多人才进来,组长为了培训他们,把本来是我们的任务交给了那些新人,所以我们现在什么事都不用做,整天吃喝玩乐,有点像猪过的生活。”沈如烟有气无力的样子,道,看她的表情,似乎过的很忧郁。
“你可以出去找点事做呀?去军队,去外面玩耍,去环游世界……,教导那些新人也行的呀!没必要整天呆在龙组。”陈浩轩劝道。
沈如烟白了陈浩轩一眼,道:“你以为我是你呀!可以潇潇洒洒的过日子,哪像我,我因为身份的问题,到哪都需要小心翼翼的。”
“哦。”陈浩轩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沈如烟。
“浩轩,我听说你有了一个女儿,什么时候带来给我看看,我很喜欢小孩子的。”沈如烟期待的道。
“下次有机会,我一定把她带上。”陈浩轩道。
之后,陈浩轩和沈如烟就这样晾着,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样尴尬的情景维持了十分钟,最后陈浩轩起来,尴尬的对沈如烟道:“没事我就先走了,飞车侠找我还有事呢!”
“哦,那你去吧!”沈如烟淡淡的道,她那淡淡的语气谁都听的出来,这其中带着浓浓的失望。陈浩轩是结婚了,而且还有了孩子,可是她还是忘记不了陈浩轩,陈浩轩这人太过优秀了,只要真的爱上他,就像是吃了无解药的毒药。
陈浩轩离开了沈如烟的住手,他来到了飞车侠这,他找飞车侠在商量做一辆摩托车的事。飞车侠把他的摩托车的设计图给陈浩轩看,陈浩轩看了后,更改了很多个地方,就连外形都改变了,陈浩轩把未来世纪的一些科技融合了进去,把这摩托车改造得更加的完美,这让飞车侠有点想和把他现在的摩托车和陈浩轩换要马上制造的摩托车。

第四百四十六章:无敌霸气的摩托车

?陈浩轩他不需要飞车侠那样无坚不摧的摩托车,他只需要他的摩托车功能多,不容易损坏就行,因为现在的和平时代,要那么强的摩托车干嘛?还几辆轿车那么重,比坦克还牛逼。。
陈浩轩和飞车侠设计了好摩托车的制造方法,随后他们就动手制作了,先是把练坚硬的钢铁,陈浩轩没有像飞车侠那样,拿各种珍贵的矿石来练,他是随随便便的拿了一些铁矿用未来世纪最先进的方法来练,因为材料的问题,练出来的钢没飞车侠的好,但也差不到哪去。
陈浩轩他的摩托车的轮子是两个合并起来的,这轮子是可以分开的,一分开就相当于是一辆拉风的四轮摩托车。另外陈浩轩的摩托车不是很重,重量是一辆小轿车的重量,所以他为了开快车不让摩托车飞起来,他弄了飞翼,这飞翼可以让他更好的控制摩托车,甚至可以滑翔,只是飞的不高而已。
陈浩轩在龙组一呆就是三个月,这三个月他一直和飞车侠在一起制造他的摩托车,这让孔漫妮和沈如烟她们很不满,陈浩轩好不容易来龙组了,可是都不见陈浩轩来陪她们,她们心里很不是滋味。
三个月后,陈浩轩的摩托车也做好了,外形和飞车侠的差不多,不过功能差距就大了,陈浩轩的摩托车能变形,能短时间的空中漂移等功能,飞车侠的就不行了。
陈浩轩和龙组的朋友一一告别后,他欢天喜地的开着他的摩托车回家,他回去之前在草原上飚了几个小时的车,他要熟悉一下车的性能和试试狂飚车的感觉。这摩托车让陈浩轩很是满意,他试了一下,他把速度开到七百时速的时候,打开飞翼,能飞出几千米的距离,如果打开后面的喷射器,那就飞的更远了。
至于陈浩轩为什么不开到一千时速?试试一千时速能飞多远,那是因为这片草原不够平,陈浩轩在这草原上能开到七百的时速已经是车技高超了的。
陈浩轩在草原上玩了几个小时后,他才开始开着摩托车回去,陈浩轩一路走高速公路,平时开一百时速,如果有一段很直的路,他就会开到四百的时速,往往很多司机只听到嗡的一声,然后看到一个黑影带着一阵狂风远去,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
当陈浩轩回到平远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这三个月都没好好的休息,干脆在平远县的娱乐街呆一晚,让那些按摩女好好帮他按摩一下,随便再让杨林见识一下他的摩托车,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劝他去买汽车。
到了平远县的娱乐街,陈浩轩打了一个电话给杨林,让他出来接他,其实就是让杨林出来看看他的摩托车。陈浩轩可是杨林的老板又是杨林的好朋友,杨林也不好意思不去迎接陈浩轩,他从夜总会出来,看到陈浩轩坐着一辆绝对霸气的摩托车上抽着雪茄,那帅气的样貌,那吐烟时带着沧桑的气势,配合那霸气无比的摩托车,这绝对是一副充满诗意的画面。
“浩轩,你这摩托车哪买的,好霸气。”杨林走到陈浩轩面前,羡慕的对陈浩轩道,不过他不太礼貌,因为和陈浩轩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陈浩轩的摩托车。
陈浩轩拍了拍他的摩托车,然后得意洋洋的对杨林道:“杨林,把你的宝马开出来,我们一起出去兜风。”显摆,绝对是显摆,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好兜风的,想兜风也应该找个女生嘛!
杨林懂陈浩轩的意思,不就在为之前他鄙视陈浩轩开摩托车的事情表示不满吗?所以今天找了一辆霸气的摩托车来显摆,来气他。“浩轩,我看不用了,你这摩托车光看外表就知道那霸道,跑起来肯定比我宝马快几倍,和你兜风,我跟都跟不上,所以我看还是免了吧!嘿嘿……”杨林一副讨好的笑容,笑呵呵的道。
“想不想试试我这摩托车呀?”陈浩轩笑眯眯的对杨林道。
杨林搓着手掌,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笑呵呵的道:“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陈浩轩把自己的头盔和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杨林,这头盔和的外套可不是为了扮酷,而是为了生命安全,要知道他这摩托车可是能开到上千时速的,不穿上这些安全设备,陈浩轩都不敢开太快。
杨林看见陈浩轩把头盔和外套脱下来给他,他不由的一愣,他对陈浩轩道:“浩轩,我不习惯带头盔,我直接开就行了,如果带上头盔的话,兜风就没感觉了。”
陈浩轩硬把头盔和外套塞到杨林的怀里,严肃的道:“我这摩托车可不一般,他最高时速能开到一千,所以我这摩托车很危险,普通人是开不了的。对了,我要提醒你一下,这摩托车除了加油和挂挡之外,其他的你都不要动,不然会有生命危险。还有就是这辆摩托车的重量和汽车差不多,所以如果你把摩托车压倒了,那恭喜你,你残废了。”
“我靠,那么牛逼?”杨林惊讶的道,他第一次听说摩托车能开到一千时速的。
“当然,我陈浩轩那么牛逼,开的摩托车能不牛逼吗?”陈浩轩开玩笑道。
“那我试试。”杨林快速穿戴好头盔和外套,然后夸上陈浩轩的摩托车,也幸亏陈浩轩的摩托车是两个轮子合并而成的,不然杨林扶都可能扶不稳。
杨林知道陈浩轩不会和他开这种玩笑,所以他很小心,他缓缓的加油,摩托车慢慢的行驶。杨林感觉自己熟悉了这速度后,他开始加油了,他开着陈浩轩的摩托车到了公里上狂飙了起来,这摩托车的速度让他热血沸腾,太快了,那马达的动力太强大了,不像其他的摩托车,加油了,摩托车还是需要缓缓的才能加快,而陈浩轩的摩托车不一样,你加多少油,他就立马能跑多快。
杨林兜了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的回来,他真想开着陈浩轩这辆摩托车去逃跑,这摩托车太完美了,不对,有不完美的地方,那就是太重了,有几次摩托车差点倒下来,幸亏他立马加速才没事。
“浩轩,你这摩托车太牛逼了,快告诉我,这摩托车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了一台。”杨林期待的对陈浩轩道,他也很喜欢摩托车的,只是摩托车不能体现出他现有的地位,所以他只好开宝马了,现在陈浩轩拥有一辆法拉利都无法比试的摩托车,他怎能不动心。
“嘿嘿……,这摩托车外面没的买,因为这辆摩托车是我和一个天才一起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做的,这其中的价值无可限量呀!”陈浩轩得瑟的道。
“那浩轩,你借我玩几天,就几天,几天过后我立马还你。”杨林一副讨好的笑容,对陈浩轩道。
“不行,这摩托车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开的,开这摩托车的人必须要力气大,力气越大就越安全,你的力气太小了,开这摩托车很危险。”陈浩轩认真的对杨林道。
杨林狂汗,他现在在道上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和他比手腕的人,每个都坚持不了一分钟,打起架来,他手拿手臂粗的钢管,往往一扫,就能扫倒一群敌人。不过他也只是和普通人比,和陈浩轩他们这些怪物,他就如刚出生的那些婴儿软弱无力。
“好吧!我不开就是了。”杨林失望的道,他知道他的武力方面是永远都达不到陈浩轩的要求,因为他需要管理生意,需要享受生活,没那么多的时间去锻炼,也没那个天赋。他本就是混混,混日子才是他的天赋。
“别失望,等你什么时候能举起几千斤的东西,我把摩托车借给你研究都行。现在给我安排几个mm帮我按摩,我已经整整三个月没好好休息了。”陈浩轩对杨林道。
“浩轩,你先到酒店的总统套房,我马上安排几个漂亮的mm给你按摩。”杨林恭恭敬敬的对陈浩轩道,同时他心里暗暗的道:“能举起几百斤都可以拿奥运会金牌了,几千斤可以去拿吉利斯记录第一了。”
杨林很给陈浩轩面子,他找了八个娱乐街最美的按摩女,还很周到的给陈浩轩安排了酒菜,糕点等食品。在总统套房的陈浩轩,爽死了,八个美女帮他按摩,按得他心里痒痒的很,不过这种感觉也让他很舒服。陈浩轩躺在一张躺椅上,吃了美女夹到嘴巴的美食,享受着最高级的服务,这让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可能是他这三个月真的太累了吧!
第二天,陈浩轩感觉自己的身体充满了活力,看来按摩的确是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及新陈代谢。陈浩轩在酒店吃了丰盛了早餐后,他就开着摩托车回陈家村了,三个月没回去了,他挺想念陈依娜她们的,更想念他的女儿陈小诺。陈浩轩这次去龙组可没白去的,他在龙组拿了许多好东西,都是女人的首饰,他为龙组做了那么多事情,拿点好处是应该的。
他拿的全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他准备把这些东西送给他的陈依娜他们,就连他那个还不满一岁的女儿也准备了一份礼物。

第四百四十七章:黑玫瑰来复仇

陈浩轩在陈家村的日子过得很幸福,别人是这样认为,他自己也是这样感觉。陈浩轩想要过幸福的生活,可有人偏偏不想陈浩轩过好日子,这人恨不得喝陈浩轩的血,剥陈浩轩的皮,抽陈浩轩筋,啃陈浩轩的骨,这人就是黑玫瑰,她现在已经是一无所有的人了,她的家业,她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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