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 >

第30章

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第30章

小说: 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貅岣羰郎懒担抑幌胂乱槐沧樱颐强梢杂米钇椒驳姆绞较嘤觥⒔岷稀⒁簧皇溃蛘咧灰颐嵌嗟闶奔湟埠茫晔翟谔倭恕�

听著,你不可以再说自己活在世上毫无意义和没有存在感,你活著最大的意义就是被我爱上,被我保护,你存在的最佳证明就是我的眼、我的脑,我的心,当你永远的离开了我的时候,带走的不止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还有一颗完整的灵魂,我将会变成活在思念牢笼的行尸走肉。所以不要再避开我,不要再把一切往身上扛,在你走後,我将不可能再感到快乐和幸福,所以不要这样对我,把我们仅馀的时间都糟蹋在无谓的坚持和歉疚中。

我们还有三个月,你甚麽都不要想,甚麽痛苦绝望都由我来承担,而你只管把这三个交给我,为我、为你留下一个记忆,一个烙印。不过你要做的不止这样,你还要拼命的记住我!下一辈子再来找我!这次我不止会等你一个晚上,我会等你一辈子!

                             贤

                         17/11

  

  这封信和刚才的信,完全是两回事,「甚麽嘛,人家想转换心情,却给我来个蓝色生死恋。」

  「哥,你很可怜喔。」明明有一个这麽爱你的男人,明明可以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

上天,你为何这麽不公平?世上有那麽多坏人,为什麽他们不用死,反而要我哥死呢?

我不是一个好哭的人,也不容易为别人的故事感动,可是,我的泪又来了,为了哥哥,为了哥哥的情人。

昨晚星贤彻夜不归,而我也彻夜不眠。

一直看著哥哥的情人写给哥哥的情书,还有哥哥的日记。

只是越看下去,就由当初的感动变为惊讶。

4/6 雨

白痴,一般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在黑色暴雨下在一个露天的公园等人等五个小时吧?

留下一张字条说在学校附近的公园等,我就要去了吗?

我偏不去,任他说甚麽不见不散。

为什麽他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他?

我讨厌恋爱,也不想和谁人谈恋爱。

我不想再听见他天籁般的声音,也不想再看到他孩子气的笑脸。

我受不了被别人走进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颦一笑都是为了他,那种感觉就是身和心的完全失守。

我就不赴他的约,我要证明自己也可以不受这个男人的影响。

只是一想到以他的个性,一定要等到我才回走,我终於还是心软了。

赶到公园时,果然见到他浑身都湿透了的站在秋千旁用小狗被遗弃我眼神瞧我,然後就在痴笑。

他紧紧的抱住我,抱到我快不能呼吸。

我感到他的身子发烫,却浑身打颤,皮肤在出水,轻按他的额头,热得可以煮鸡蛋。

我从来不会带别人回家,可我还是把他带回家照料。

他的高烧一直不退,我第一次感到心急如焚。

正想把他送到医院的时候,他却在迷糊中攥著我的手,梦呓般呼唤著:「小伟、不要走...」

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也会这麽脆弱而无助,平常他总是那麽强,那麽叫我放心。

爱怜的抚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这时却感到自己的眼眶有点湿润,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湿湿的,是眼泪。

我竟然会掉泪?原来流泪的感觉是这样的。

这是我懂事以来,第一次知道,因为感动而落的泪,是暖的。

10/9 晴

我真不明白,拍照有甚麽好玩?

人他天天都见,还要不停拍我的照片,说甚麽见我不著也可以拿照片来稍作“慰藉”。

不过,他拍的照片真的很美。

凌晨时份,他带我看日出。

我从来都不知道日出是这麽的耀眼。

他说在凤凰山顶看会更漂亮。

他甚麽都会,做甚麽都如此杰出,我根本就不能和他比,只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说没了我就不行。

望著徐徐升起的太阳,觉得充满希望和生命力。

1/3 云

陪他和他的朋友看演唱会,那震耳欲聋的音响和歌迷的欢呼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很想离开这个地方。

台上那个所谓偶像歌星,唱歌跟杀猪没两样,竟然也可以做歌星,在红馆开演唱会。

和他的歌声真是差得远了。

拿一个只靠脸皮吃饭的音痴偶像歌手和一个念声乐的高材生比好像有点不公平。

说到靠色相混饭吃,这歌星的长相也和他差太多了,也是不能比,但如果现在在台上赤裸胸膛表演的人是他,我想我会发飙。

我就没有他的朋友那麽大方,看著自己的男朋友在台上卖弄自己的本钱也神色自若。

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我就看到他朋友不悦的表情,我就说没人可以不吃醋。

想来我要看这场不知所谓的演唱会也是因为吃醋。

要不是我误会了他和他的朋友有一腿,就不用听他不停解释,还硬要拉我来看这个演唱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果然之後在後台就看到他的朋友和那个歌星在接吻,那白痴,我又没说不信他!

这时期,哥哥的日记虽然还是很多断句,但却多了很多形容词。

哥,已不再是一个不受身边事物影响的人了,他也是有情绪和感情的。

只是,黑色暴雨下等待情人、拍日出的照片、念声乐的高材生...

怎麽哥哥所形容的“他”会让我这麽似曾相识?

“他”好像叫贤...

不要告诉我,不要告诉我,他的全名是董、星、贤...

告诉我,一切只是巧合!告诉我,我最爱的人不是我哥哥的情人!

我心头都乱了,再翻了翻柜子,发现在信的旁边放了一个别致的小飞侠阿童木纸袋,我拿出来用手指撑开纸袋口,发现里面放满了便条纸。

  全都是“他”给我哥的,我定下心,仔细看清楚,发现这些字迹和星贤完全不同,应该不是出於星贤之手。

  可是刚安下来的心,又因为一张便条而七上八下。

  

小伟:

  我说你的醋劲还真大,竟然一个星期都不鸟我,都说翔只是我的好朋友,说到嘴巴都破皮你还是不信。

他有男朋友的了,我会搂住他是因为他和男朋友吵架,我只是安慰他一下嘛。

  不过,我很高兴,原来你这麽著紧我,都知道你爱我爱得要死,就是嘴硬,下个星期二,翔的男朋友开演唱会,你一起来看就知道我没骗你。

                                                           贤

                                                       26/2

  哥哥三月一日的日记中有提到这场演唱会,原来那个朋友的名字是“翔”...

乐希翔!我一想就想起这个名字,而且希翔的前bf潘晓柏,不就是个歌星吗?

不要!不要告诉我“贤”和星贤是同一个人!

我受不了了!找希翔问清楚吧!

我跑到隔壁的房间,“咯、咯”的敲门,没有人应门,应该是两人也去上课了。

唯有一会再问吧,我怀著紊乱的思绪,走到餐厅。

正想进去,见到有一个女生跪在门口,狼狈的找东西,看她的手八爪鱼般无方向的乱拍,我猜她是丢了隐形眼镜。

我蹲下来,不一会就找到了一片隐形眼镜,我拈起它递给那女生,「小姐,你是否在找这个?」

她眯起眼睛,良久才兴奋的大叫:「是啊是啊!谢谢你!」

接过隐形眼镜,她又七手八脚的收拾好散落地上的东西。

我见她那麽狼狈,也替她捡那些由她的包包掉下来的镜子、化妆品等。

「谢谢你唷。」她笑得十分灿烂的道谢。

「不客气,你不如进餐厅坐下,先整理一下你的东西吧。」

「好啊,对了,你也没吃早餐吧,一起吃吧!」

「嗯。」我对她笑了笑,这个女生挺有意思,有点傻傻的,却很可爱,我对她印象很不错。

我们一起买了餐,找了个位子坐下,只是短短的一段路,已有很多男生盯著她看,所以她的“回头率”也挺高的。

刚才她手忙脚乱,我也没留意,看真一点,这个女生长得还真标致。长发大眼,娇小玲珑,说话又甜嗲嗲的,我想很多男生理想的女朋友就是这种样子吧。

「哗,这是甚麽食物啊,难为他要每天吃耶!」她吃了一口培根,几乎没吐出来。

「耶?」我一脸不解的看著她。

「哈哈,对不起,我把你搞糊涂了!我的未婚夫在这里住宿,所以我特地来试试这里的食物,不过真没水准。」

「看不出你年纪那麽轻就已经有婚约在身了。」

「嗯,你不要笑人家嘛,婚约是刚订,但我自少已喜欢他了。」她含羞搭搭的样子还真可爱。

「青梅竹马的小男友?」

「其实我和他也不太算情侣,不过我会努力让他喜欢我。」她有些难过的皱眉头,不过说到最後她却甜甜一笑,表示出她的决心。

「你们不是情侣,却有婚约在身?」这是甚麽时代啊?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啊?

「嗯,我们家是世交,可能有人觉得我们的婚姻只建筑在家庭与金钱上,但我不会理会别人的想法,因为我是真心想做他的妻子。他啊,人又帅,又聪明,虽然有点酷酷的,但他也很疼我,还记得小时候,他说过要娶我的,我当然知道这只是戏言,但我一直也放在心上。」她脸红红的诉说自己对未婚夫的爱恋。

「有一个这麽深爱他的未婚妻,你未婚夫真幸福。」听她这麽说,她应是富家千金,可是一点架子也没有,真的很讨人喜欢。

「哎呀,我真丢脸,这些话也随便告诉人。」她不好意思的手掩著脸,「对了,谈了那麽久也未问你的名字。」

「我叫卓俊,敢问小姐芳名。」我嘻嘻笑的道。

她“噗”一声的笑了:「嘻,我叫赵惜兰。」

赵、惜、兰,这个名字很熟...

他要我和董家的世交,兆恒企业总裁赵豪的女儿赵惜兰结婚。

她是星贤的未婚妻!?

原来他们连婚约也订了...

「你叫我小兰吧。」她搅拌手中的饮料,微笑的伸出左手。

她的声音唤回了我的思绪,我也伸出了左手和她握了握,「好吧,小兰,我的朋友都叫我阿俊。」

「那我们就“握握手,做个好朋友”吧。」她模仿小孩子的语气,天真的吃吃笑。

过了一会,她好像记起了甚麽,突然叫起来:「对了!阿俊,你是宿生来的吧?」

我点一点头,大约知道了她的目的,眼神暗闪过一丝不悦。

「那你可不可以带我进宿舍?我真的很想看看他住的地方,我已央求过贤哥很多次,他就是不肯带我上来。」她并没有留意到我的不爽,手支住下巴,迳自为了不解风情的未婚夫而一脸懊恼。

果然给我猜到她的心思,「贤哥...」虽然我明知道她口中的人是星贤,不过听到别人亲腻的唤他“贤哥”,心中还是很不好受,尤其是我可不能像她那样,理所当然的向任何人诉说自己对星贤的爱恋,更不可能叫他“贤哥”。

「唉呀,我又把你搞糊涂了,贤哥就是我的未婚夫,他叫做董星贤,是音乐系的学生,你认不认识他啊?」

「他是我的宿友。」我脸无表情的说。

「耶?那麽巧?太好了!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6)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