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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骨拼图-第16章

小说: 人骨拼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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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地下室里,对吧?”    
    “是,长官。”    
    “听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这件事情过去后,我们会对彼此有很深的了解的。”    
    这件事大概还需要六十分钟,顶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会在手提箱里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绑在你的鞋子上,绑在脚掌靠前的隆起部位。万一足迹搞混,你能分辨出哪个脚印是自己的。”    
    “好,绑好了。”    
    “拿一些证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里。你会用筷子吗?”    
    “你说什么?”    
    “你住在这个城市,对吧?从没去过中国城?没吃过辣子鸡?麻酱凉面?”    
    提到食物,她胃里的东西又要翻上来了。她拒绝望向绑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会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说。    
    “在箱子里找找看,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现场时,箱子里总会放几双筷子。”    
    “我没看到。”    
    “那么,你就抓几只铅笔放在口袋里。现在开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准备好了吗?”    
    “好了。”    
    “先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一个大房间,大约二十乘三十英尺。到处都是生锈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墙是砖制的,布满了真菌。”    
    “有箱子吗?地板上有什么东西?”    
    “没有,这里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锅炉。有一堆沙子——贝壳,从墙上裂缝里漏出来的。这边还有一些灰色的东西……”    
    “东西?”他叫了起来。“我听不懂这个词。什么叫‘东西’?”    
    一股怒火从她心底直冲上来。她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发现的那样团做一团,而是在一堆碎纸上。”    
    “很好。现在开始第一遍搜索。你先找脚印和他故意留给我们的任何线索。”    
    “你认为他又留下了一些东西?”    
    “恩,我敢打赌。”莱姆说:“戴上护目镜,使用珀利灯。照低一点,格状扫过房间,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么走格子吗?”    
    “是的。”    
    “怎么走?”    
    她发怒道:“我现在不想接受考试。”    
    “哎,迁就我吧。怎么走?”    
    “先朝一个方向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每一步不要超过一英尺。”    
    她不知道这点,但嘴上说:“我明白。”    
    “去吧。”    
    珀利灯投射出一种诡谲、阴森的光芒,她知道这东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纹、精液、血迹和足印发出荧光。这道闪烁的胆绿色光线让房间里所有的阴影都舞动跳跃起来,她不止一次差点拔枪瞄准黑暗中的阴影,但随即发现那只是暗处的幻觉。    
    “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突然传来,又把她吓了一跳。    
    “在。又怎么了?”    
    “你看到脚印了吗?”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没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条纹,好像吧。”她担心又要为含含糊糊的措辞挨骂,但是莱姆不像皮瑞蒂,没有过多计较,只是说:“这么说,他把现场清扫过了。”    
    她很惊讶。“没错,就是这个!扫帚的痕迹。你怎么知道?”    
    莱姆笑了——对置身在这恶臭的墓穴之中的莎克丝来说,这笑声相当刺耳。他说:“他够聪明,今天早上能彻底掩盖行踪,现在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不错,这小子挺厉害,但我们也不差。继续走。”    
    莎克丝弯下身子,膝盖像火烧的一样疼,但她还是马上又开始搜索。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没东西,什么也没有。”    
    他听出她话语里结论的意味。“你仅仅是刚开始而已,艾米莉亚。要记住,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你刚才说的只是地面上没有东西了,现在开始搜索墙壁。从离蒸气孔最远的地方开始,同样每一英寸都要搜查过。”    
    她慢慢绕过房间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岁时在布鲁克林区街道上玩过的五月柱游戏,当时她父亲还骄傲地拍下家庭录象带。她慢慢地绕着圈。这是个空旷的房间,还有上千个不同的地方要搜索。    
    没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距地面大约六英尺高的壁架上,她发现了歹徒留下的下一组线索。她兴奋地大喊起来:“找到东西了。”    
    “是一组吗?”    
    “是。一大片黑色的木头。”    
    “用筷子。”    
    “什么?”    
    “那些铅笔。用铅笔把它夹起来。它是湿的吗?”    
    “这里所有东西都是湿的。”    
    “那当然,应该如此。蒸气的缘故。把它放到纸证物袋里,别用塑料袋。塑料袋会裹住湿气,以这种热度,细菌会很快把可追踪的线索破坏掉。还有什么?”他焦急地问。    
    “还有,我不清楚,头发吧,我想。短头发,很整齐,有一小堆。”    
    “散着的还是有头皮连着?”    
    “散着的。”    
    “手提箱里有一卷两英寸胶带,3M的,用胶带把它们收集起来。”    
    莎克丝收集起大部分头发,放进一个纸信封里。她又检查了一下头发周围的壁架。“我看到一些痕迹,看上去像是锈斑或血迹。”她突然想到,用珀利灯照向那些斑点。“它们能反射荧光。”    
    “你会做可推定血液测试吗?”    
    “不会。”    
    “那就假设它是血迹。有可能是被害人的吗?”    
    “似乎不太可能。这里离受害人太远了,而且两者之间没有血液痕迹。”    
    “血迹指向什么地方吗?”    
    “好像通向墙上的一块砖头。它是松动的,上面没有指纹。我要把它推进去。我——噢,天啊!”莎克丝倒吸一口冷气,踉跄后退了一两步,差点跌倒。    
    “怎么了?”莱姆问。    
    她慢慢上前,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东西。    
    “艾米莉亚,和我讲话。”    
    “是骨头,一根鲜血淋漓的骨头。”    
    “是人的吗?”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怎么会……我不知道。”    
    “新近被害的吗?”    
    “看起来像。骨头的长度和直径各约两英寸。上面有血迹,还有残余的肉。这是被锯下来的。上帝呀,谁他妈的会做出……”    
    “别激动。”    
    “如果这是歹徒从另外一个受害人身上取下的骨头怎么办?”    
    “那我们最好尽快找到他,艾米莉亚。把骨头装起来,用塑料袋。”    
    在莎克丝照他的吩咐做时,莱姆又问:“还有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吗?”他的声音相当关切。    
    “没有了。”    
    “就这些?一撮头发、一根骨头和一片木头?他不会做得这么简单吧?”    
    “我是不是该把这些东西带回你的……办公室?”    
    莱姆笑了。“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们就此收兵。不过不行,我们还没有检查完。让我们再多找一些和不明嫌疑犯823号有关的东西。”    
    “但是这里没有东西了。”    
    “噢,那里当然有。那里有他的住址、电话、特征,有他的希望和渴望。这些东西都在你身边。”    
    他那说教式的口吻令她恼火,她没有答话。    
    “你有手电筒吗?”    
    “我有制式卤素灯……”    
    “不,”他咕哝道:“制式灯视野太窄。你需要十二伏的广角灯。”    
    “可是,我没有带进来,”她没好气地说:“要我出去取吗?”    
    “没时间了。去检查水管吧。”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17)

    她爬上天花板,用强力手电筒照亮也许五十年来从未被光线照过的地方。过了十分钟,她报告说:“没有,没发现任何东西。”    
    “回到门口去,快点。”    
    她犹豫了一下,走回门口。    
    “好,我到了。”    
    “现在,闭上眼睛。你闻到什么味道?”    
    “闻?你是说闻吗?”他是不是疯了?    
    “在犯罪现场一定要闻空气的味道,它能告诉你上百件事。”    
    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吸了口气。“闻了,但我说不清闻到了什么。”    
    “这个答案我不能接受。”    
    她夸张地呼出一口气,希望这呼气声能通过电话清楚又响亮地传到他那里。她把眼睛阖上,吸气,再度和恶心交战。“真菌,发霉的味道。由蒸气凝成的热水味。”    
    “你不必说它是从哪儿来的,只管描述就行。”    
    “热水味。那个女人的香水味。”    
    “你能肯定是她的?”    
    “呃……不。”    
    “你自己喷了香水吗?”    
    “没有。”    
    “会是剃须水的味道吗?那个医护员或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留下的?”    
    “我不这么看。不是。”    
    “形容一下它的味道。”    
    “干干的,像金酒。”    
    “猜一下,是男人的剃须水还是女人的香水?”    
    尼克以前用的是什么?满意牌,淡香型。    
    “我不知道,”她说:“大概是男人的吧。”    
    “走到尸体那里去。”    
    她瞄了那根水管一眼,又看向地面。    
    “我……”    
    “去吧。”林肯·莱姆说。    
    她过去了。剥裂的皮肤就像黑红色的桦树皮。    
    “闻她的脖子。”    
    “它全都……我的意思是,那里没剩多少皮肤了。”    
    “很抱歉,艾米莉亚,但你必须这么做。我们必须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香水味。”    
    她做了。吸气,反胃,差点吐出来。    
    我快吐了,她想。就像尼克和我在潘趣的那个晚上,喝了太多该死的冰镇台克利(daiquiri;一种由朗姆酒、莱姆汁或柠檬汁和糖混合的加冰鸡尾酒。——译者),我们两个好斗的警察,大口大口地灌下这种有蓝色塑料箭鱼游弋的娘娘腔饮料。    
    “你闻到香水味了吗?”    
    又来了……恶心又翻上来了。    
    不,不!她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疼痛的关节上,那最痛的部分——她的膝盖。然后,奇迹般地,那股恶心劲过去了。“不是她的香水。”    
    “好。所以也许是那家伙自己愚蠢地喷了一堆剃须水。这或许是上流人士的标志。但也许他是想掩盖掉一些他可能留下的气味,大蒜、雪茄、鱼腥、威士忌。我们以后会知道的。现在,艾米莉亚,仔细听好。”    
    “什么?”    
    “我要你假装是他。”    
    噢,真他妈的变态。我受够了。    
    “我不认为我们有时间这样做。”    
    “犯罪现场工作的时间永远不够。”莱姆平静地说:“但这阻止不了我们。你只管进入到他的头脑里。我们一直在用我们的模式思考,现在我要你想象他的方法。”    
    “好吧,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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