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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霁血 by 霍湮-第1章

小说: 霁血 by 霍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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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血 BY 霍湮 
'楼主'  作者:mirafly 发表时间:2006…03…13 14:22:52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    

   霁血 BY 霍湮 









梦里,有一个背影,淡淡冷冷。 

水汽在眼前升腾。 

如瀑的发,胜雪的衣,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 

我唤他名字。 

…… 

于是,那一眼的回眸,带来血色的铺天盖地。 







… 







睁开眼,天色大亮,一看手机,十一点半。罢罢罢,一上午的课又这么睡过去了,干脆连下午的也逃了算了。于是被子一蒙,翻个身继续会周公。 

昏昏将睡之际,手机铃声大作,上下左右传来梦呓般的咒骂。我稀里糊涂翻个白眼,一屋子人全睡着哪!今天经济法的老师一定很胸闷,教室里少我们一票人可就是明显的底气不足。 

手机还在叫,上铺跺了跺床板:“小猴,接电话!” 

“原来那不是闹钟响啊,我还以为它自己会停呢。”我咕哝。 

摸过手机没好气地一声吭:“谁呀……这大清早的搅人清梦。” 

线那头“扑哧”一笑:“是早呀,太阳都快把尊臀烤熟了。” 

我一听到这把银铃般的声音立刻来精神了,一骨碌坐起来,笑:“哎?胡小姐,是你啊。” 

上铺的马王堆哼哼了两声,我下床穿着裤衩上了阳台。阳光的确烈的有些刺眼,我摸摸屁股,有些傻傻地笑。 

胡小姐在那边笑:“想不到你还真能睡,我店里的新货等了你一早上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看?” 

我一拍脑门,想起今天是初五,每个月胡小姐进货的日子。照例,我都会去她店里转转,淘点宝贝。只是……我搔了搔头,有些尴尬。 

“这个那个……也许今天买不了你什么东西,最近吃饭有点问题……” 

胡小姐又笑,我碰上她的时候,她好像没有一刻不在笑。 

“没关系,来看看吧。如果真有缘,我白送给你都行。”然后她顿了顿,估计是看表,“你现在过来,还可以顺便蹭我顿饭。” 

这句亲近话让我美得晕乎了半天,含糊恭维两句就收了线。然后,寝室里就好像十二级台风过境,乒呤乓啷,稀里哗啦,一班弟兄全被我吵醒不得不起床。最后,我打量玻璃门代替的镜子里一身衬衫西裤——有点像霉干菜,但还过得去——满意地点点头,钱包钥匙往兜里一揣,起脚就出了门,背后还有董小脚的吩咐:“别忘了我的牛肉饭!” 

鬼才理你,饿死拉倒。哥们义气可以弃之不顾,美女邀宴却不可不赴。我飞身上车——两个轮子的那种——吱吱嘎嘎飚出校门,两边景物飞速倒退,还真觉得自己有点像“风”一样的男子。 

胡小姐的店离学校不远,骑车也就一刻多钟。店名叫素心居,专营玉石古器,远远就看见那家独特的素色门面,小归小,但引人注意,不过生意却出奇的淡。我锁好车,推开门进去,胡小姐正坐在在屋角茶桌前泡茶,穿了身湖蓝的旗袍,长发盘在脑后插了支景泰蓝的簪子,见到我来,照例的眯起凤眼笑,说不出的韵味。 

我强制合上快要流涎的嘴,笑着打招呼:“让你久等啦,昨天一帮同学联机通宵,睡过头了。”然后用最潇洒的姿势坐到她对面。 

“哪里,是我麻烦你才对。”她笑,用葱玉般的小手递上一杯茶,“待会儿还要你替我验货呢。” 

我接过闻了闻,啜了口,开赞:“色泽透绿,气味清香,入口甘凉,好一杯云雾白茶。”刚说完,肚皮就很不配合地抗议了一声。 

我靠……太不给面子,竟然在美女面前这样出丑,老肚啊老肚,过一会儿不就有你吃的了嘛,何必呢!我心里嘀咕,看着胡小姐掩嘴笑,无奈打哈哈。 

“你一早起来还没吃过东西吧?”她起身走到木柜后面,端出来一碟卤牛肉,一碟清炒百合,还有一大碗炒饭放到茶桌上,冲我笑,“来,试试我的手艺。简单了点,还请笑纳。” 

我一看,只有一人份,有些不解地看着她。她笑笑:“我吃过了。” 

我顿时一阵感动……还特地为我准备的呀,一脸感激涕零地拿起筷子。虽然没能和美女共进午餐有那么一点点的失望,不过在那第一筷子菜送到口里的时候这一点点的失望也都变成了满足,真是……人间美味! 

我吃着赞不绝口,胡小姐也就在一边笑,我有点质疑自己脸皮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地厚,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我没心没肝没肺,就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完了还问胡小姐有没有的打包,我好回去细品。 

胡小姐似乎也知道我贫,笑着白了我一眼(哎哟……媚眼啊!),收拾掉碗筷,递过一条毛巾,指了指小隔间。我知道她要我把脸和手洗洗干净,等着开始看货了。我进去稀里哗啦一番连指甲缝都挖干净了,这才出来。 

素心居不像其他珠宝玉石店把货都放在柜台里给人看,只是在四面的玻璃壁橱里摆着些展示商品,只有真正懂行的客人进来,胡小姐才会拿出适合他们的东西。就凭这点,我很佩服她的眼力,毕竟相人要比相玉难得多。我跟她的相熟就是因为半年前她推荐给我的一对天蓝独玉手镯,极品,可惜被个朝三暮四的女人糟蹋了。 

不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的目光落在我的新目标身上,看她纤弱窈窕的背影忙着把新进的货一件一件摆在檀木几上,心里就好像有小鸡爪在挠痒。 

她回头朝我一笑:“来,看看。” 

我走过去,回她一笑,掂量起那一干玲珑。这次的新货还挺多,翡翠,和阗玉,岫玉,独玉,各种形态的摆件挂饰,玉质都不错,我把各个档次的归类作堆,时不时与胡小姐讨论品评,却没有中意的。然而,当目光落在最后一件上的时候,我却不由得愣了愣,那种感觉是惊艳。 

胡小姐在边上淡淡地说:“卖家说这是巴林鸡血石,小秦,你看呢?” 

我拈起那枚腰坠,透光仔细翻看。青白的底,半璧飘着艳红的血丝,粗看的确是鸡血石,而且血丝走向一致,粗细连贯,深入肌理,玉石握在手里冰凉如水,绝对不是假造。但如果是鸡血石,这样半壁的红却不算什么上品,何以胡小姐会买下? 

我看了看胡小姐,心里琢磨她脸上微笑的含义,继续把玩手里的腰坠。突然我一个激灵,大叫一声:“妈妈呀!”差点把手里的玉给丢了。 

邪气啊邪气!这根本不是鸡血石,而是真正的血玉。跟死人埋在一起的玩意儿,因死气浸染,天长日久就长出了血沁,像这块沁了这么多血色,这上面的怨气不知有多重了。 

胡小姐在一边微笑:“你放心,这块玉是卖家从一户农家收来的,已经被人养了几十年,死气早就磨光了,我看包浆完好,才肯收下。” 

“真真真,真的吗?”我吞吞口水再看看,才觉着那血丝红的不再那么妖异,却也舍不得放下了。玉石我收藏了不少,却还没有过这样的血玉,既然已经没有负面能量了,我堂堂六尺男儿又有什么不敢留下的。只是…… 

我抬头,朝胡小姐嘿嘿干笑了两声。 

她一乐:“都说了,如果有缘,白送你我都肯。况且我也觉得你再适合它不过。” 

听她这句话,我不知怎的有些激动,所以也没计较她话里的宾主倒置,光顾着眉开眼笑:“行,我一定好好珍惜它。” 

再看天色,一个下午就这么耗走了。我接过胡小姐帮我包好的小袋子,抛给她一记帅帅的媚笑:“改天我请你吃饭吧,还请大小姐赏脸。” 

胡小姐莞尔:“你不是哭穷么?” 

我拍胸脯保证:“好男人是不可能一直穷下去的,相信我,下个礼拜我就有钱了。” 

“那到时候再说吧。” 

每次都是到时候再说。真的到时候了,她就不说了。我有些郁郁,继而想到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句话,挺了挺腰板,露出我秦大少引以为傲的勾魂微笑:“行,我到时候联系你,可不许推托哦。” 

胡小姐含笑把我送到门外,突然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一毛。 

“忘记告诉你,玉也是有名字的。” 

“它?”我举了举手里的小袋子。 

“它叫霁血。” 

“鸡血?”我笑,被白眼。 

“雪霁云开的霁,鲜血的血。” 









2 







雪霁云开的霁,鲜血的血。 

回学校的一路上我都在琢磨这句话。其实也并非刻意去想,而是仿佛烙在心口一样,挥之不去。还有胡小姐最后的神秘一笑,回想起来鸡皮疙瘩就开始跳舞。怎么以前她卖给我的东西都不曾说有什么名字?虽然霁血这个名字十分不俗,但总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回到寝室,就马王堆一个人在那里玩H游戏,我在背后卑视他一下。 

之所以叫他马王堆,因为他那张脸就好像个古尸似的,青黑青黑,人也又干又瘦,像极了干尸,正好又姓马,于是我秦大少的聪明才智就在这方面发挥了长处。平时我很少跟他沟通,因为对于和阴森搭上边的任何东西我素来敬谢不敏。阴森……我拆开包装,拿出血玉端详,这个充其量只是邪气吧,啊哈哈……我自我安慰。 

但其实,是越看越喜欢的。我摩挲它圆润的体表,心里默念它的名字。感受那冰凉在手心中渐渐温热,层层血丝仿佛氤氲开来,美艳不可方物。 

“如果你是个女人,一定倾国倾城。”我自言自语。 

背后传来喷茶的声音。 

“小猴你中邪了?”是马王堆。 

“你才中邪了。放心,又不是说你,不过你要是倾国倾城,也是有可能的。”城墙全吓塌。我忍不住损他。 

他走过来,劈手把血玉拿了去,左看右看,然后下了个结论:“怎么感觉那么邪门儿,你小子哪里弄来的?” 

我一把抢回来,有些恼他的自说自划,懒得理他。 

“秦相侯,为了你的小命着想,最好回答我的问题。” 

马王堆的声音突然变得阴沉,一改往日作风叫起我全名。我愣了一下,奇怪地看着他。 

“这怎么了?什么时候跟我小命又有关系了?” 

马王腿脸色一软,眼神犹疑了一下:“我这不是觉得这东西邪门儿么,血淋淋的……” 

看他尴尬的样子我忍不住心软,再怎么阴森,马王堆人品还是不错的,平时对一班兄弟也照顾有加,有事情都能扛上一扛。我态度似乎不应该这么恶劣。 

“你鬼故事看多了吧。这个是鸡血玉啊,强身健体,养颜美容的,虽然看起来吓人一点。我刚从小市场淘来的。”我拍拍他,咧嘴一笑,隐瞒了实情。 

马王堆搔搔头:“这样啊,是我多心了。玉这东西我没有研究,少见多怪,少见多怪。”然后他拍拍我的肩,“差不多该吃晚饭了,走,我请你。” 

我有些不明所以地被他拉着跑,慌忙中随手把霁血塞进裤袋。想想,这居然是我入大学以来第一次和马王堆单独吃饭,权当培养阶级兄弟友谊…… 







马王堆打那天起开始和我走得很近。独来独往惯了的我觉得很烦,烦他隔三差五就主动请我吃饭,还企图感染我这个混混标兵每晚跟他去图书馆自习。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躲他,却总能鬼使神差的被他“偶遇”,呆在寝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上下铺。烦,真的很烦!不知道他的僵尸脑袋在想什么,都同屋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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