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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爱人的头颅-第32章

小说: 爱人的头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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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槃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地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巨大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象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的市长失踪了,连同他的表弟方总。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和他年轻有为的表弟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及上级政府借来的,盛世公司原来根本就身无分文,全靠市长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于是他们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象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了,连同他们明帐户与黑帐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所有的项目都失去了资金,就好象人失去了血液,停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但银行不管这些,市长与他的表弟根本就还不出,他们束手无策,而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已开始调查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潜逃了,同样带着几千万赃款,踏上了出国的班机。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    
遗骸    
…     
  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嗅觉器官了,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象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果然,我只活到了二十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慢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象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象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地,就象妈妈的手。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九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地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的比较舒服,尤其是运气好的话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我的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象是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我们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了天上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唯独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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