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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冰风之谷三部曲03 半身人的魔坠-第27章

小说: 冰风之谷三部曲03 半身人的魔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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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崔斯特补充说。他高高举起了那袋金子,“我们会报答你的。”
杜德蒙挥了挥手,要他别这样想,然后喃喃地说:“那只是一点微薄的酬劳。”他知道这群朋友们急着要走,于是吩咐两个船员帮他们放下小艇。
“再会了!”当这群朋友们出发离开海灵号之时,他喊着说,“到卡林港来找我!”
         ※       ※       ※
在这群伙伴们曾经到过的地方当中,在所有他们曾经穿越并战斗的地方当中,没有一个地方像卡林杉王国的曼农一样让他们感到陌生的。即使是从黑暗精灵的特异世界来到这里的崔斯特,也在穿过这都市宽阔的巷道与市集时睁大眼睛目瞪口呆。奇怪的音乐,尖锐又哀戚,有时就像痛苦的哭嚎,有时又很安详,不断环绕着他们,并引领着他们前进。
每个地方都充满了人。大部份都穿着砂色的袍子,但其余的人则穿得很鲜艳,每个人都有盖头的东西,不是头巾就是附面纱的帽子。他们猜不出这座城的入口,因为好像永无止境,他们也怀疑有谁会没事干,无聊到去数算。但是崔斯特与他的伙伴都猜想,如果把宝剑海岸以北的人,包括深水城都算进去,可能就等于曼农的人口了。
一种奇异的气味混合着漂浮在曼农燥热的空气中:就像一条臭水沟流经卖香水的市集,再加上刺鼻的汗味与永远拥挤之人潮的口臭。破烂的小屋到处乱盖,让人觉得曼农是没有经过规划设计的。没有被屋子占住的地方就是街道,然而这四个朋友很快就获致了一个结论——这些街道本身也是许多人的家。
在整片喧扰中间的是商人。他们排列在每一条巷道上,贩卖武器、粮食、舶来的烟草,甚至奴隶,他们毫不觉羞耻地用各种可以吸引人群的方法展示他们的货品。在某个街角,可能购买的顾客对着一个装满活奴隶的箱子试射一把大十字弓。另外一处,一个女人显露出的皮肤面积远远大过于衣服的面积(而且所谓衣服也只不过是半透明的薄纱)扭动着身躯配合一条巨蛇一起共舞。她让这条巨大的爬虫缠住自己,然后再有些嘲讽地滑开。
沃夫加的眼睛与嘴巴都张得大大的,突然停了下来,他被这奇异又有吸引力的舞蹈迷住了,引得凯蒂布莉儿往他后脑勺打了一巴掌,另外两个朋友偷偷窃笑。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家。”这个巨大的野蛮人叹息说,他完全被这种气氛压倒了。
“这只不过是另一场冒险,没别的,”崔斯特提醒他,“你在跟家乡差异最大的地方,才能学到最多东西。”
“你说得没错,”凯蒂布莉儿说,“但是在我眼里,这些人还真是让社会堕落。”
“他们只是生活在不同的规范中而已,”崔斯特回答,“他们也许也会因为北地的习俗而觉得被冒犯。”
其他人都没再回答,而觉得天下没有新鲜事,却还是常被人类生活方式弄得很讶异的布鲁诺也只是摇了摇他的红胡子。
他们全身上下穿着冒险者的打扮,在这个贸易城市中根本不是什么稀有的东西。但是由于他们是外地人,很快就吸引了一群几乎赤裸,皮肤晒得全黑的孩童前来乞讨。商人们也瞄着这些冒险者(外地人通常带来财富),其中一个甚至用贪婪的眼睛紧紧盯住他们。
“喂,喂?”畏缩的商人对他驼背的伙伴问道。
“魔法,到处都是魔法,主人,”这个残废的小地精饥渴而口齿不清地说,他不断感应着法杖传给他的感觉。他将法杖放回腰带里,“最强的武器——精灵的两把剑,矮人的斧头,女孩的弓,尤其是大家伙的战锤!”他感受到法杖告诉他:那个精灵的脸有些问题,但是他决定不要让容易激动的主人过分紧张。
“哈哈哈哈。”商人摇动着手指喀喀地笑着说。他决定出去拦截那些陌生人。
在前面带头走的布鲁诺看到一个瘦长男子,穿着红黄条纹袍子,戴着前面附有一颗大钻石的头巾,于是突然停了下来。
“哈哈哈哈。你好!”这个人对他们装腔作势地说,他的手指敲打着自己的胸膛,嘴巴张得不能再开的笑容,显露出里面的牙齿是一颗金子一颗象牙如此交互排列下去的。“我是沙利·达利布,我就是,我就是!你们买,我卖。好交易,好交易!”他说得太快,令人一时反应不过来,这群朋友面面相觑,然后耸耸肩准备离开。
“哈哈哈哈哈,”商人回身挤了过去,又挡住了他们的路,“你们需要的,沙利·达利布都有。有很多。度基,努基,布基。”
“烟草,女人,各种文字的大部头书籍,”口齿不清的小地精翻译说,“我的主人是无所不卖的商人!”
“最棒中的最棒!”沙利·达利布断言说,“你们需要的——”
“沙利·达利布都有!”布鲁诺帮他说完。矮人看了看崔斯特,知道他们在想同一件事:他们越早离开曼农越好。一个怪商人也不会比普通商人差到哪里去。
“马。”矮人对商人说。
“我们想去卡林港。”崔斯特解释说。
“马,马?哈哈哈哈哈,”沙利·达利布一拍不乱地回答,“走不远,不。太热,太干。你们要骆驼!”
“骆驼……沙漠的马,”地精看到这些人愣住的表情,解释说。他指着一个穿着褐色袍子的人牵着的单峰驼,“要横度沙漠,这比马好用多了。”
“那就要骆驼,”布鲁诺看着那头硕大的动物不确定地说,“或是任何可以让我们到达目的地的东西!”
沙利·达利布饥渴地揉了揉手掌。“你们需要的——”
布鲁诺伸出手阻止那个兴奋的商人。“我们知道,我们知道。”
沙利·达利布私下跟助手吩咐了一些事,就派他到别的地方去了,然后带着这几个朋友快速穿越曼农的迷宫,然而他似乎从来不抬起腿,好像是用滑行的在前进一样。在整个过程中,商人都往前伸出手,手指在玩来玩去动来动去。但是他看起来实在没什么危险性,这群朋友们只是觉得有趣,而不会担心。
沙利·达利布停在城西端一座帐棚前面,就算用曼农贫民的标准来看,那里也是很差的地段。在帐棚背后,他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骆驼!”他骄傲地宣称说。
“四匹多少?”布鲁诺生气地说,他很急着要办完这桩交易,然后赶快上路。沙利·达利布似乎搞不清楚状况。
“多少钱?”矮人问。
“多少钱?”
“他要我们开价。”凯蒂布莉儿看出来了。
崔斯特也很清楚。在黑暗精灵的都市魔索布莱城,商人们也是用同样的技巧在交易。让购买者(特别是对那种货不太熟的买主)出价的话,搞不好可以多赚好几倍。如果对方喊价太低,商人还可以说出真正的市场价格。
“五百金币。”崔斯特出价说,他猜想那些骆驼至少值两倍的价钱。
沙利·达利布的手指再次开始敲打了,他灰白的眼中突然出现了一丝亮光。崔斯特猜想他会说出长篇大论,然后再用奇怪的算法反驳,但是沙利·达利布突然镇静了下来,然后露出他金子跟象牙做的牙齿。
“好!”他回答说。
崔斯特一下子忍住自己本来要杀价的舌头,只发出了一些无异议的咕噜声。他好奇地看了这个商人一眼,然后转身去数杜德蒙给他那个袋子里的金币。
“如果你能帮我们找到一支前往卡林港的商队可跟,那我们再加五十个金币给你。”布鲁诺提议说。
沙利·达利布摆出了沉思的姿势,手指敲打着脸上竖立着的黑色胡须。“现在就有一队要出发,”他回答说,“你们很轻松就可以赶上。但是你们应该去赶,这星期到卡林港的最后一队。”
“向南方出发!”矮人兴奋地对同伴们大喊。
“南方?哈哈哈哈哈!”沙利·达利布脱口而出,“不是往南方!往南方就进了盗贼的圈套!”
“卡林港在南方,”布鲁诺怀疑地反驳说,“所以我猜路也是。”
“去卡林港的路在南方,”沙利·达利布承认说,“但是聪明人走西边,最好的路。”
崔斯特将一袋金子抛给商人。“我们要怎样才能赶上商队?”
“走西边,”沙利·达利布回答说,他连看也不看就把那一小袋金子抛到一个大袋子里,“一个小时就可以赶上。跟着地平线上的路标。没问题。”
“我们需要粮食。”凯蒂布莉儿说。
“商队都有,”沙利·达利布说,“那是买食物最好的地方。现在走吧,在他们转向南方贸易道路前追上去吧!”他前去帮他们挑坐骑:他挑了特别大的一只单峰驼给沃夫加,一只双峰驼给崔斯特,然后给凯蒂布莉儿与布鲁诺一人一只小的。
“记得,好朋友,”当他们爬上坐骑时商人对他们说,“你们需要的——”
“沙利·达利布都有。”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商人最后一次笑着露出他的金牙与象牙,然后闪身进了帐棚。
“我还以为他会讨价还价个老半天,”当他们试着操纵这些难驾驭的骆驼走向第一个路标时,凯蒂布莉儿说,“他卖这些骆驼应该可以赚更多。”
“这当然是赃物!”布鲁诺笑着说,他认为事情很明显就是这样。
但崔斯特不那么确定。“一个像他这样的商人,应该会尽量用最好的价格来交易,即使卖的是赃物,”他回答说,“而且依我所知道的交易法则来看,他至少应该要数数金子。”
“去!”布鲁诺生气地说,他挣扎着要让自己的坐骑往前走,“搞不好,你给他的已经超过这些东西所值的了!”
“那怎么办?”凯蒂布莉儿问崔斯特,她同意他的推论。
“要去哪里?”沃夫加同时既问又回答,“他派那个地精鬼鬼祟祟地去报信了。”
“这是圈套。”凯蒂布莉儿说。
崔斯特与沃夫加都点点头。“好像是这样,”野蛮人说。
布鲁诺也考虑了这个可能性。“去!”他不接受这个想法,“他根本就笨到要不出这些把戏。”
“你这样想,代表他更危险了。”崔斯特评论说,他又回头多望了曼农一眼。
“要回去吗?”矮人问,他没办法那么快消除黑暗精灵的疑虑。
“如果我们的猜想是错的,我们又没赶上商队……”沃夫加提醒他们最不好的情况。
“瑞吉斯能等吗?”凯蒂布莉儿问。
布鲁诺跟崔斯特互相对望了一眼。
“继续前进,”崔斯特马上说,“让我们看看事情到底怎样发展。”
“在跟家乡差异最大的地方,才能学到最多东西。”沃夫加重复说出崔斯特当天早上说过的话。
当他们走过第一个路标之后,他们的疑心还是没有减少。一个巨大的板子指向他们要走的路,用二十种语音写着同样的一句话:“最棒的一条路”。这些朋友们又再一次考虑了他们的选择,也再一次发现自己迫于时间问题而不得不前进。他们决定要继续走一个小时。如果他们到时候还没发现商队,他们就要回去曼农跟沙利·达利布“商量”一下这件事。
下一个路标上写的还是一样的东西,第三个也是。当他们通过第五个路标的时候,汗水湿透了他们的衣服,刺痛了他们的眼睛,城市也看不见了,消失在隆起的沙丘上满是尘沙的燠热之中。他们的坐骑也不往前走了。骆驼是很难缠的动物,特别是在骑乘者没经验的时候。尤其是沃夫加那一头对骑在上面的人很不满,因为骆驼喜欢走自己的路,而野蛮人有着强壮的双腿和手臂,不断强迫骆驼走他想走的路。骆驼有两次弯过头来对着沃夫加的脸吐口水。
沃夫加每次都轻松地躲过了,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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