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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经典爱情故事50则-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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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信,等侯几乎把我折磨疯了。可是,我的他,怎么可以这么的漠然?难道我已不再是他最在乎的宝贝,最心疼的小天使……泪滑过面颊,与发梢的雨滴一起滴落下去,我的心在一片望不到边的海洋里浮浮沉沉,我挣扎却无法呼救。咬咬唇,我关上信箱,失望痛楚后是无止境蔓延的绝望。缘尽了,我为何还要如此苦苦追寻?为何不可以洒脱地甩甩头,把一切悲喜忧愁前尘往事都甩到身后?他们不是说“大学的恋爱就是过家家,今天和你,明天可以和他”吗?他们不是说“现代商品社会,爱情实在是奢侈品”吗?我为何不可以……为何不可以,哪怕淡忘他一点点,少爱他一点点?
    我疲倦而机械地往回走,雨更大了,打在脸上似乎有些疼,可是我不在乎!我有什么好在乎的?当初的他会脱下外套;为我撑起一片晴空,任雨水湿透他的衣衫,可是现在他还会在意吗?他若不在意了,我又何必在乎?本来我就一直在为他珍重自己……
    宿舍楼出现在视野里,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楼下徘徊着的一个背着旅行包的熟悉身影。
    是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幻觉吗?我的思绪忽然间陷入了混沌。我呆呆地站在雨里,望着他一如往昔的温柔笑颜,一如往昔的黑色深邃的眼睛,我无法思维,无法言语,无法行动。怎么可能?
    他已经冲进雨中,来到我身边,他一言不发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檐下,他几乎是有些生气地皱起眉头:“瞧瞧,瞧瞧!你怎么还是一点儿不知道照顾自己?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让我不要这么担心,这么担心?”他脱下外套给我披上,然后把我紧紧搂进他温暖的怀抱,徒劳地想弄干我湿漉漉的长发。他的吻落在我的发鬃额头,他试图用手温来温暖我冰凉的颊:“晔儿,你怎么这么傻?好端端的干吗?去淋雨?瞧你冰的,着了凉怎么办……”
    我终于回过神来,哦,真的是他,刹那间,所有的痛楚,所有的幽怨,所有的一切都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的眼里只有他,我的心里只有他,我把自己更深地埋入他的怀抱,委屈地问:“你为什么不给我来信?”与其说我在怨他,不如说其中撤娇的成分更多些。眼泪又不争气地滑下脸颊,可是这一次是因为我太高兴了。
    他心疼地捧起我的脸,轻轻地吻去我颊上的泪珠,他的目光专注深情而满含歉意:对不起,晔儿。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这一个多月来,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校级辩论赛。我是我们研究生的主辩手。从初赛、复赛、半决赛到决赛,每场都必须查阅很多资料,同队辩手每晚又得讨论很晚,根本抽不出时间。每天回宿舍都是熄了灯以后,给你那几封短信,全都是我在临睡前打手电写的。没有事先告诉你,是因为我想等辩论赛有了结果再给你一个惊喜。
    三天前的最后决赛,我们队终于胜了研究生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原想把奖品和你最喜欢的一大袋真味糖寄来,但是我收到你的信。我真的没想到我无意的疏忽,带给你那么大的伤害。看完信,我知道我必须来北京,我必须到你身边来,因为你需要我。所以,晔儿,我来了,赶了周末第一趟赴京的火车来到这儿。我曾经承诺要让你的生活里天天只有欢笑,没有泪水,可是我没有做到。对不起,晔儿,是我不好,原谅我!
    我的泪更加肆无忌惮了,透过泪雾,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他释怀地笑了,从背后的大包里拿出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博士猪:“这是我们的个人奖品,可以和你作个伴。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就拿它代替我作你暂时的出气筒好了!”
    “哈,我什么时候拿你作出气筒了?”我吸起嘴,给了他一拳头。
    他笑着握住我的拳头,嘲弄地挑挑眉。然后他又剥了一颗真味糖,放到我嘴里:“喜欢吗?”
    “喜欢!”我环住他的腰,他便拥紧我。
    雨嬉笑着远去,风在我们周围舞蹈。雨过天晴,阳光必定灿烂无比……
    真味在我舌尖化开来,浓浓的,醇香的,这岂不就是爱的真味……













第三十八章 承接你的目光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题记
    (一)
    见到林晓的那一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晃十几年,她已经是那么优秀了!电视上的她是那么的自信,成熟的举止、精致的妆容,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她是那么的光彩夺目。年纪轻轻、事业有成,身后的追求者更应是不计其数。聚会上,当年的同学谈论起她都是一脸的骄傲与自豪:
    “她当年可是跟我坐前后桌的……”
    现在的她,一定很幸福。
    (二)
    他和她是大学时代的恋人。那时的她天真浪漫,可终究不够成熟,终于一次争执后,在他的坚持下两人分手。
    “不是不爱,只是不适合。”
    而他,那时也是因为遇见了更“适合”的人。那个“合适”的她有着更优雅的举止更温婉的笑容,更重要是还有着更殷实的家境。
    还记得,分手的那天她勉强挤出的笑容。
    (三)
    可是,在此后漫长的日子里,他还是忘不了她。
    哪怕现在的妻子很贤淑,哪怕在旁人看来他也有着值得人羡慕的美满生活、幸福家庭。
    有过后悔,但于事无补。说过的话,泼出去的水,后悔还有什么用。找她回来?求她原谅?两人还能像原来一样?也许,在她的眼中,自己早已是那么的不堪——喜新厌旧、始乱终弃。自己最终竟也是了前程不惜失去一切!
    纯真的爱恋毕竟经不起现实的检验。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当初还说什么山盟海誓,谈何携子之手白头到老的忠贞与浪漫?
    但他还是一直关注着她。而现在,她就站在了自己的眼前。以他曾梦想过的、“最完美”的形象。
    (四)
    时隔多年。
    两人相视的时候目光里还会有什么?是否还能重现往日的爱恋?还是相形见绌下的妄自菲薄?是否还有些许的嫉妒与不甘?——当年的恋人已是那么的耀眼,而自己仍旧身处灯火阑珊,甚至连当初对她信誓旦旦的梦想也早丢已到九霄云外。他早已不见当年的锐气。只是看到她,便不由得回忆起了他们曾有过的共同的梦想。曾经的他,是那么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而她,其实早已原谅了他。毕竟共有过的那些快乐的日子。那些热烈的拥抱与亲吻,那伪装不出的无限怜爱与温柔的眼神。毕竟在那青春美好的岁月里,那么长的时间他都给与了自己精心的呵护与无微不至的关怀。
    于是,经过他身边时候,还是忍不住地深深深深地看了一眼。
    冷漠、失望,甚至带着些悲悯的意味,却仍旧是一脸不关己事的超脱与豁然。
    ——其实,现在的他,可以做得更好。
    (五)
    幸福如水,而他已是甘心平平淡淡。
    就眼看着她越升越高,除了祝福还有自己那必须的遗忘。
    其实还是爱的,但那又怎样?
    让我们,都抛却以往。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第三十九章 韶华似锦,流年溢爱







    冬天的北京,寒风萧瑟,刮得脸生疼。我窝在家里看麦家的《暗算》,喝着老婆递给我的酒,倒也觉得暖意融融。突然手机响起,有简讯的声音,打开一看,竟然是四年未见的好兄弟无名发过来的。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称呼。
    “这里的天气灿烂如水晶,这般大好时光,任我做什么,如何做,都觉辜负了,就像爱上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任我如何痴情,都觉不够爱她!”
    我笑了,回复他:“你以为你是沈从文么?他不是也说‘走过很多路,过了许多桥,看遍世间景色,却只爱过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么?你的她难道胜过张兆和?”
    “我的她,只是她,不跟任何人比,任何人比也比不过她?”看不见无名的脸色,但是,我分明感知写此简讯时的他,眉头轻颦,指坚若石,难怪这个简讯让我稍微“震撼”了一下,原来是他用内功发过来的。
    “呵呵,我知道!你是真的爱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啊!以后带上你的她给我们瞻仰下就好了!还没有见过弟妹呢?”
    ……
    良久,无名才回我:“我也想!应该很快会回北京,到时再喝嫂子亲酿的酒,我们不醉不休!”
    无名和我是共患难,同生死的好兄弟,同一个村长大,同一所学校毕业,毕业后却各奔东西,他去南方,我留在北京。分开了十几年,这十几年,虽然我们只断断续续的联系过几次,但是感情却一直没有变过,虽然没有亲历过彼此的人生,但对无名,我却了如指掌,我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催促下相亲结婚,并有了一双子女,但是夫妻之间的情分却从未增加半分,他的工作长期在外,每次电话他,他身边都有不同女子的声音,我想,这个家伙,终究是野性的,如他的性格,没有几个人可以管住他,如果他当年不从机关出来,现在起码也应该是局长级了,可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过上了漂泊的日子。十几年有名无实的婚姻也随之解体。他很爱他的孩子,所以倾其所有,争取到了抚养女儿的权利,在失业的情况下,他还是个好爸爸,无论如何!只是他太固执,少了人情世故的他注定要在官场失败,他喜欢四处漂泊,他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当时笑他:“你是没有找到那块裹你心的衣服,若找到了,只怕你无法脱掉,一定要脱下,也要先脱皮!”
    这个花花公子一样的无名,有着极度瘦削却硬朗的身材,有着放荡不羁又重情重义的性格,当年若不是心随初恋情人的死而亡,他必不肯娶那个没有共同语言的女子作妻。这是一着自暴自弃的险棋,当年的我就看到了他今天的结局,必是满盘兼输,但视死如归的他总听不进我们的劝告。后来,听说他遇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有着竹的骨,兰的心,柳的姿,月的色……我们曾笑话他,就你这样一个老男人,还想吃天鹅肉啊!他说,不想吃,只是远远地看着。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没有想到四年后的今天,他竟然给我发来了这样的简讯,简讯里年华似锦,流年溢爱,呵呵,这老小子,一直都这样被老天眷顾,没有想到,还真吃到天鹅肉了,也不怕闪了舌头!难得他现在如此幸福,没有之前的愤世嫉俗,倒有了诗人的儒雅雍容之气,就是不知道身上长肉了没有,还是依旧瘦猴精的样子。
    他倒不是个敷衍的人,说会回北京,果真回了。只是有一点失言,未见那个闭月羞花,才胜文君的女子。还有,从来没有超过120斤的他,现在俨然像个人样了,因为有肉了。一米八的个头,看起来竟不似竹竿,倒可以用上我平日里很吝啬形容男人的词:“玉树临风”!我有点嫉妒了,说:“果然是爱情滋润啊!”拥抱的时候,我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背,“兄弟,好身板啊!”我左顾右盼,未见那个专门雕塑美男子的俏女子。
    “怎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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