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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青龙偃月刀-第14章

小说: 青龙偃月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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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蕊道:“哦?怎么回事?”杨铭道:“刚好那个时候,来一条野狼冲向云博澜,把他吓了一跳,他一掌就把野狼打死了,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群野狼,它们都扑向云博澜和华飞鹰,那两个人很厉害,没一会而就打死了十几条狼。野狼谷的狼又凶又狠,就算是最厉害的猎人,都不敢来这里,他们纵使再厉害,也敌不过那么多野狼,最终也走了,于是我就暂时算安全下来。我一直等到狼群退去,才敢走出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十月十四,那一晚的月亮虽然不圆,但是很亮,四处都有狼的嗥叫声。当晚我趁着月色把父母的尸体搬走了,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那一晚也很冷,比没有下雪更冷,我是靠在父母的尸体旁睡着的,虽然他们的身体和雪地一样冰冷,但是靠在他们身旁,似乎能感到温暖了一点,那是我度过无数个又饥又冷的夜晚的开始,所以特别的难过,也特别的难忘。”
孙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手掩着脸部惊异的表情,她无法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是怎么样在那种环境下生存下去的,他无法想象他是怎么度过那些寒冷的冬季的,她无法想象他是如何度过狂风大雨的夏季,她无法想象他是靠吃什么活到现在的。若非这个孩子已经二十岁了,她一定会给他一个深情的拥抱,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他。
王锦沉默了一会,道:“云博澜说后来他们派人来找你了是不是?”杨铭道:“没错,第二天,他们派了各自的人来找我,当然他们自己也来了,显然他们发现了我父母的尸身不见了,所以找的范围扩大了。野狼谷虽然有很多饿狼,但是哪里的地形也适合躲藏,再加上时不时下雪的天气掩盖了我的足迹,所以他们一直都没有发现我,而且这些饿狼从另一方面来说也保护了我,只要我不在他们出没的地方弄出声响和血腥味来。在那一天,我偷偷地拖走了一条被他们打死的野狼,当然他们打死了那么多狼,谁会注意到少了一条呢。实在饿得不行的我只好生吃狼肉,要不然我就无法活下去,虽然生狼肉很难吃,味道很难闻,但对一个饿了一天一夜的人来说比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了。”孙蕊听后不禁掩住了嘴巴,他不敢想象生吃狼肉时的那种血淋淋的场面。杨铭道:“云博澜和华飞鹰派人在野狼谷找了好多天,我想我要是一只在野狼谷的话早晚都会被他们发现的,所以就趁着晚上的时间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哪里是一片树林,当然我把父母的尸身也搬到那里去了,还有那条没有吃完的狼。”他顿了一下,道:“多亏了当时的寒冷天气,使我父母的尸身不会腐烂,让他们多陪了我一个月,让我感到他们时时刻刻就在我身边,每当我绝望时,似乎是他们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和毅力。一个月后,还是在一个月亮很明亮又不怎么圆的夜晚,我把他们的尸体火化了,我哭了一个晚上,我发誓要为他们报仇,于是从那一刻起,我又把自己名字改回来了,我就是杨铭,不是杨文德。他们的骨灰大部分都散落土壤里去了,我只保存了一点点。”他说罢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盒子,淡淡地道:“带着它们,我就能感觉得到父母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影子,能听到他们的话。其实,父亲母亲一直在我身边,不曾离开过我。”
王锦轻声问道:“那。。。。。。那之后你是怎么生存下去的呢?”他说话的声音也有点颤抖了。杨铭仰面看了看庙顶,一只蜘蛛正在结网,它先牵了几根长丝,然后再这几跟丝上一圈一圈的结网,现在,这个网才结了一半。杨铭道:“一个人若想在那种环境下生存,就必须把自己当成是野兽,像野兽一样追赶猎物,像野兽一样撕咬猎物,像野兽一样狡猾,像野兽一样,设下陷阱,静静的等待猎物的出现。而父亲的这把刀,就是我的牙齿,就是我的利爪。”他看了看腰间的刀。王锦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在他脑海中,显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深山中,一个少年设下了一个陷阱,在静静的等待猎物的出现,在此之前,他可能有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也可能已经趴在那里几个时辰了,但是他的眼睛始终是闪亮的,他的手中始终紧握着一把刀,终于,一头猎物不慎闯进了陷阱,他立马跳了起来,一刀砍向猎物的脖子,那猎物很大很顽强,也很凶狠,最终还是被他逃了出去,但是它脖子上的血一直在流。而这个少年此时便顺着血迹跟踪猎物,一直跟踪到猎物的血流干了,也是猎物倒下去的地方,于是他开始用那把刀割下猎物腿上的肉,生起火来烤肉,有时候他饿坏了,就直接吃生肉,渴了又没有找到水源,只好从猎物的脖子上吸一血解渴。他的猎物不但有野鸡野兔、獐子狍子、狐狸雪貂,也有山羊野猪、蟒蛇山鹿,甚至有豺狼和灰熊。
杨铭道:“有人说老虎是山中之王,但是我觉得有一种动物比老虎可怕得多,那就是狼。”狼不但凶狠,而且狡猾,甚至比人还狡猾,更可怕的是,狼是群居动物,它们猎食的时候,都是一群狼出动的。“狼是我最厉害的我最怕的动物就是狼,它们曾经从我口中抢走了不少食物,曾经差点把我吃了,所以我基本上看到狼,我都会远远的躲开,但是如果我能杀死一头狼,那我就可以杀死一群狼。”杨铭不疾不徐的道:“我曾经猎过几头狼,狼肉其实不太好吃,特别是生的,吃起来更是令人恶心,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假如你身上沾了狼的气味,其他的狼都不怎么敢攻击你,他们有时候会把你当做同类,你看,狼虽然凶狠,但是从来不对同类下手,不像人。”确实,人是世上最残忍、最狡猾的动物,人要害死同类,手法多种多样,有些被害死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有些被害死的人,死得要多惨有多惨,最可怕的是,一个人要杀死另一个人的原因,更是有千千万,比如说仇恨、嫉妒、女人,金钱、权力,甚至是,快感,杀人的快感,而假如一头狼要杀死同类,它只为了一个目的——生存。
王锦低着头沉默不语,杨铭的这句话令他感触颇深。杨铭似乎没有发觉他在思考,继续道:“吃了狼肉之后,似乎一个人的身体都会变得敏捷起来,眼光会变得很敏锐,反应也很快,特别是饮了狼血之后。”王锦和孙蕊同时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明亮,发着寒光,他们心道:“你的眼神如此寒冷,就是因为吃了狼肉,喝了狼血吧?”当然对这个问题,他们不用问也知道。杨铭说道:“我还发现狼有一个很特别狠可贵的品质,那就是服从,它们会绝对服从一个群体之主的命令,也会拼死保护它,所以如果你杀死了一只领头狼,而你身上又有狼头的气味,那这群狼都会服从于你,如果你杀死了狼王,那所有的狼都会听你的。”他说到这里,有点兴奋起来。孙蕊看着他道:“难道你。。。。。。杀了一头狼王?”声音很小,似乎很吃惊又不太相信,杨铭看着她,笑了一笑,道:“那真的是我最刻苦铭心的经历了,我觉得在那一刻起,我超越了我自己。”

  ☆、第五回:忆往昔荒野求存,悟道义浪迹天涯(2)

“我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来学习生存,来与野兽搏斗,来适应各种环境,来应付各种情况,我一直都在那片树林里,从没有走出去一步,直到三年后的一天,那一天也是月亮很亮并不十分圆,也是天寒地冻,早就下过雪,我忽然想起来父母已经去世整整三年了,不禁想起当年之事来,不知不觉就走出林子,来到野狼谷,来到当年我父母坠崖的地方,我在哪里呆立了很久,又哭了一顿,不知不觉的被一群野狼给盯上了。那些狼可能饿了很久了,所以一点点人味都被他们的闻到了,他们都在盯着我,流着口水,那一双双发着寒光的眼睛盯得我忍不住要战栗,但是我必须装作很镇定很凶的样子,要不然它们立马就会扑上来。那群狼足足有三十多只,由一只头狼带领,那只头狼比其他的狼更高大,更凶猛,毛发竖起,两只眼睛更是恨不得立马就把我吃了,我和那群狼就这样对峙了半个时辰,它们怕我,是因为我手中有一把闪闪发亮的刀,终于,那只领头狼忍不住了,嚎了一声就向我扑过来,它特别狡猾,不是直接扑向我,而是扑向我手中的刀,待我反应过来时,我的刀被它撞掉了,它再一扑就把我扑倒在地上,拼命的想咬我的脖子。”孙蕊不禁“啊”的叫了起来:“那你怎么样了?”杨铭道:“我只好拼命的抵挡,掐着它的脖子防着它的嘴,它的饿涎滴了我一脸,它的利爪把我抓伤了好几处,它的牙齿也我的衣服给撕烂了,好几次都差点被他咬到,我挣扎了好一会,当时连害怕的机会都没有了,不是我死就是它亡。最终还是我抓住了时机,那只狼一头猛撞过来想咬我的脖子,被我躲过了,我趁机死死的掖着它的脖子,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往它脖子上一咬,登时一股又腥又有点咸的狼血涌入我的嘴里,那只狼嗥叫了一声,想挣脱我,力气大得不得了,我的双手死死的掖着它的脖子,两只脚死死的夹着它的身子,不让它逃脱。为了让它更快的死去,我拼命的吸它的血,拼命的吸,一直到把它的血吸干,那只狼就这么死了。”王锦听得睁大了眼睛,倒吸了一口气,孙蕊再次轻掩自己的口,两个人都吃惊不已。
杨铭看了一下他们,笑了一笑,道:“那只头狼被我杀了,本来已经精疲力尽的我应该躺在狼的尸身旁大口喘气的,但是我不能,因为我的身边还是几十只狼,我爬起来,拾起刀,正想做拼死一搏的时候,我发现那些狼都蜷缩着身子,搭聋着耳朵,夹着尾巴,头几乎贴在地上了,在呜呜的低嚎,原来它们看到我杀了它们的首领后,对我又是害怕又是臣服。”他顿了顿接着道:“当时我要是一刀一头的砍死它们,我想它们也不敢逃跑,但是我没有,我一只手拿着刀,一只手抚摸它们的脑袋,一头一头的摸,它们居然轻摇了几下尾巴,从那一刻起,我就成了它们的新首领。”杨铭嘴角微翘,似乎有些得意。
“于是我再也不用每天为了生存而费尽心思了,再也不用每天寻找食物、设陷阱和躲避野兽了,虽然如此,还是难免挨饿挨冻。我用了好久的时间来与这些狼相处和交流,好像是一年多的时间吧,我能通过它们的身体动作和叫声,还有通过眼神来判断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只要我一挥手,它们就会散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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