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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李国文读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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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为什么要对桐城文人下手?道理也很简单,清代大家,多出桐城,这里不仅人文荟萃,名士汇聚,形成清代文学活动的中心和重心,而且在文学史上,也有桐城派这一说,自然为意识形态恐惧症眼中的重灾区,为统治者重点打击的首选地区了。
  方苞,康熙三十一年江南乡试第一;戴名世,康熙四十八年会试第一,两人都因才识卓越,文章声望,为翰林院编修。康熙搞文字狱,手法比较独出,不是杀鸡给猴看,而是杀猴给鸡看。这位经常要到承德打围的好猎手,自然懂得枪打出头鸟所产生的阻吓效应。恰巧,方苞为戴名世的《南山集》写了一篇赞扬备至的序文,这两位桐城顶尖才子的组合,像拴在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正好让康熙逮了个正着。
  戴名世在文人中间,被视为另类,而在一个平庸的社会里,另类或者异端的存在空间,是极其有限的,而在清代,他简直不为社会所接受。他的倒霉,他的被选为镇压的对象,也因为他“负才自喜,睥睨一世,世亦多忌之”(金天翮语)。据他与何屺瞻的信中,谈到他的处境,“世多以仆为骂人,仆岂真好骂人哉?而世遂争骂仆以为快”。因此,他在桐城,在京师,“余居乡以文章得罪朋友,有妒余者号于市曰:‘逐戴生者视余。’群儿从之纷如也,久之衡文者,贡余于京师。乡人之在京师者,多相戒勿道戴生名”(戴《送萧端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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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遭遇皇帝(5)
这位以司马迁自诩,遍游燕赵齐鲁、三吴八闽,搜访南明遗事,立志续史的戴名世,“既穷而游,多愤世嫉俗之论,以是积学之士皆慕其才,与之交,而驰声利挟权势者,则畏其口而忌其能”。(徐宗亮语)看来,不是他不了解这个社会,而是这个社会根本不能接纳他。于是,得罪了有权有势和有银两者,自然也就制造了不少明里暗里的反对派。
  反对派的存在,也许并不可怕,反对派加之小人,那就没好日子过。都说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但是,就小人而言,这东西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却从来不感紧缺,随时随地,不请自到。孔夫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应该是“三人行必有小人”才对。小人之厉害,在于他全天候的精神抖擞,眼睛盯着你不放的同时,鼻子还不停地嗅着上面的动静。
  我估计那个跳出来陷害戴名世的御史赵申乔,一抓住他书中的把柄,二抓住他备受世俗訾议的恶名声,三抓住康熙要杀人的血腥欲望,于是,一纸奏书,呈送到主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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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参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精华?祈饬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
  康熙御批:“这所参事情,该部严察,审明具奏。”(《圣祖仁皇帝实录》)
  戴名世的《南山集》的“罪状”,说来可笑,在书中有关南明政权史实部分材料,引用了桐城另一位也曾是翰林和侍读学士的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书中所记南明事,用南明年号,而戴名世转录到自己文集中时,不知道他是马虎了呢?还是相信“近日方宽文字之禁”,未作更改。或者,在他这个另类文人内心深处,存有一点叫板之意。于是,偏偏被一心找碴的赵申乔抓住,这个想吃人血馒头的小人,以“所作书内,将本朝年号销除,将永历年号写入等类大逆不道之语”参奏上去。小人之狡狯,就在于他抓住康熙狭隘的种族禁忌心理,激怒之下,把戴名世送上断头台,而赵申乔因此案立了大功,擢为户部尚书。
  这次《南山集》文字狱,牵连到已死多年的方孝标,牵连到作序的方苞、方正玉、汪灏等人,牵连到出版社,印刷厂,发行人,投资商,以及藏有此书者,知情不报者,和处置不力的地方官员。最为恐怖可怕者,牵连到戴、方两族大批宗亲姻眷,一概治罪,那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杀得整个桐城地区,血雨腥风,昏天黑地。
  按当时康熙批准的屠杀范围: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不分异性、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查出送部,律斩立决。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其十五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查出照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据雍正元年的刑部题参)
  总计死于非命者,应有三百多人,流放黑龙江的宁古塔,拨与乌喇、白都诺等外安插,活着受罪者,当有四百来人。康熙这次《南山集》一案,遭波及者将近千人之数。时隔数个世纪,重述这段血泪往事,犹感心悸。
  戴名世固然为他的笔误,横遭惨祸,其实对统治者来说,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借口,而根本问题,在于他一定要写出南明史的这一份真实,为康熙之忌,才付出代价的。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
  “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详,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戴《与余生书》)
  
文人遭遇皇帝(6)
所以,从屈原起,中国文人最让统治者头疼的一点,就是他们坚持笔下的真实。戴名世之值得尊敬,也就是他要把那一段被湮没的,被改写的,被当局有意忘却的历史真实,无论如何也要写出来的勇气和骨气,不屈不挠,赍志以赴,知道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文人的诚实,文人的理性,文人的使命,文人薪火相传的历史责任感,也使他不能住手停下。
  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国文人,最起码的一条写作准则,就是要给历史留下来真实。可以不写不说,但不可以瞎写瞎说,尤其不可以为了迎合什么而颠倒黑白,而枉顾是非,那就是缺了大德了。那些为康雍乾唱赞美诗的史学家、文学家,实在是令人为之齿冷的。
  在安徽桐城戴名世祖屋后边,那口至今犹在的池塘,当时为避祸及,其族人先行跳水自溺而亡者,将近百十来口,其中以妇孺眷属为多。据说这口池塘,时闻冤魂夜哭,到了刮风下雨的天气,常见幢幢鬼影,时有阵阵阴风。
  看起来,文人遭遇皇帝也罢,或者皇帝有意识地遭遇文人也罢,说了归齐,双方矛盾的症结,就在于真实二字。一个要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一个不要你,不让你,不准你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于是,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的统治者,只有诉诸于文字狱的办法,来收紧文人的骨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这便是中国文人永远摆脱不掉的噩梦。
  
刘项原来不读书(1)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为秦代的嬴政,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批量化地集中屠杀文人的皇帝。
  据说,毛主席在一次会议的谈话里,提到这件事,他认为秦始皇杀得并不多,或不够多。然而,秦始皇万万没有想到,他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几近斩草除根地收拾让他觉得放心不下的文人,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子孙万代坐稳皇帝的位子;从此可以放下心来,再无文人跳出来犯上作乱。哪晓得,事与愿违,秦到二世即亡。而亡秦者偏偏不是文人,而是不读书的刘邦和项羽。
  后代人议论起秦始皇来,第一个话题,就是他的暴政,他的焚书坑儒,多半想不到他作为千古一帝的辉煌业绩。其实,焚书,是始皇帝三十三年的事;坑儒,是始皇帝三十五年的事。将六百四十名儒生坑于咸阳,是嬴政下令干的,因为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气急败坏,便对知识分子大开杀戒。但焚书,却是李斯给他出的主意,若要分清罪责,至少在焚书这件事上,秦始皇够不上主谋。
  1933年,鲁迅先生于《申报?自由谈》上,写过一篇《华德焚书异同论》。因为当时,德国的希特勒上台执政,实行法西斯文化专制政策,纳粹分子焚烧书籍,禁止所谓“非德意志”(即不符合纳粹思想)的书籍出版和流通,弄得柏林、莱比锡等城市乌烟瘴气,一塌糊涂。至今在柏林的洪堡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块焚书碑,记叙这件事。当时,上海一些报章,把希特勒与秦始皇相提并论,鲁迅先生觉得这样比法,“实在冤枉得很”,他认为,秦始皇“吃亏在于二世就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
  这场焚书的无罔之灾,先是几位博士的闹腾,后是李斯的出谋划策,秦始皇才画圈的。
  秦代的博士,都是大儒,不同于现在的博士,只是某一专业达到一定水准的职称标志。如今的博士多如牛毛,那时的博士全国才几十位,所以,地位非常之高,政府对他们相当礼遇的。始皇帝过生日,特地在咸阳宫置酒,专请博士们赴他的寿宴。显然,嬴政很愿意听这些有学问的博士,唱一曲《Happy Birthday to You》,然后吹蜡烛,切蛋糕。
  这就是中国特色了,在历史上,所有朝代的皇帝,打心底里不待见知识分子,他们宁肯要愚民,因为愚民好统治,知识分子有头脑,好思考,就比较难管理。但有时候,像蛋糕上必须有几粒红樱桃点缀那样,少了装点门面的知识分子还不成,这就是秦始皇一定要请博士们来喝寿酒的隐衷。这本应该是个愉快的###,想不到,却酿成焚书的悲剧。一怪那个山东老学究淳于越,二怪那个投机分子李斯。
  历代文字狱,皇帝固然是罪魁祸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倘若没有想借帝王之手,屠灭同类,出坏主意,打小报告的小人,这台戏根本就唱不起来的。李斯在秦国,是外来户,一些人(自然也包括这些博士),一直想把他轰走,他很恼火,耿耿于怀,所以,憋着劲要收拾他们,何况,他是地道的小人。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从他最后与赵高沆瀣一气,至少,他说不上是君子。
  其实,吃完甜点,果盘也端来了,博士们就该一抹嘴,抬腿走路。但知识分子中的文化人,如作家,如诗人,在灵魂里都会有不那么肯安生的习性,由此就产生出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我原先以为“人来疯”是儿童多动症的表现,长大以后,就不药而愈的。后来,我渐渐品出来,有的人,这种“人来疯”的毛病,到了年纪一把,胡子一把,说话撒气漏风,走路跟头把式的老先生,也会像老儿童一样,到了人多的场合,按捺不住要表演,使大家注意他。否则,将老人家旁落于镜头之外,焦距没有对准他,会五计六受,十分痛苦的。
  这就是文化人与生俱来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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