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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极品大高手-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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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原来你早就把我算计了!哼。”余晴美假惺惺地瞪了凌枫一眼,那眼神儿,仿佛要将凌枫整个儿吞进肚子里似的。

    凌枫笑了笑,知道她是假装生气。

    何月娥插了一句嘴,“我呢?我也要进药厂上班,凌枫,你给我什么职位啊?”

    “你一只都是我的助理啊。”凌枫说。

    “助理?不是说要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文化吗?我哪有啊,我就念过初中。”何月娥一颗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凌枫笑道:“你忘记了吗?在村部的医疗室,你就是我的助理。现在你还是我的助理,我的管家,将来你还是我的助理,我的管家嘛。所以,你就别操心进药厂了,从一开始你就在药厂里面了。”

    何月娥欢喜得很,笑容倍儿甜。

    两个女人的心里都美滋滋的,也倒是的,如果不是凌枫,她们的人生又怎么会有这样巨大的转变呢?

    “你们继续给村民们登记一下,我去接个人。”凌枫说。当着这么多村民的面,太那啥了可不好,会被戳脊梁骨的。

    “接谁啊?”余晴美问。

    “唐美玉,人家可是一个大作家,我在红霞沟认识的朋友。”凌枫说。

    余晴美嘴巴动了动,正要说句什么,何月娥却在桌下轻轻地踢了一下余晴美的脚背。余晴美跟着就闭上了嘴巴。她是聪明的,这个时候旁边这么多人,她要是说错一句话,那还不被这些村民的唾沫星子淹死呀?

    等到凌枫走远,余晴美才说道:“一定是个美女作家。”

    “可算盼到了。”何月娥说。

    “盼到什么呀?”余晴美不解地看着何月娥。

    “凌枫总算是找到女朋友嘛,就这个。”何月娥笑道:“凌枫这么出色的男人,就应该找个作家对象。”

    余晴美也笑了一下,不过笑容却是酸酸的。

    何月娥又何尝不是呢?

    唐美玉果然是来了,开着一辆小巧漂亮的大众甲壳虫车。这车的涂装改装过,是粉红色的,一看就是女孩子开的车。凌枫在村道上碰到了开车过来的唐美玉,他坐上了唐美玉的车,唐美玉在他的指引下将车往悬壶庄园开。

    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聊了一些事情。凌枫没有主动提说他开办药厂的事情,但唐美玉却提说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啊?”凌枫有些讶然。

    “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能不知道啊?我当然有我的渠道,不过我不告诉你。”唐美玉笑着说道。她调皮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凌枫笑了笑,“知道就知道呗,你来我这里作客,难道我还能瞒着你啊?”

    “往后,你的药厂建成了,开始生产了,恐怕还有记者来采访你呢。我这次来,就是想见证一个新贵的诞生。”唐美玉很开心的样子。

    “新贵?我那是什么新贵啊,我现在欠了一千多万的帐呢,我比以前更穷了。”

    “现在哪个企业家不欠政府和银行的钱啊?欠得越多的人,活得越光鲜体面。以后,你就会体会到的。”唐美玉说。

    这点凌枫倒是赞同的。现在的有钱人都拿着政府和银行的钱在为自己谋利,炒房炒楼,很少有人投资实业。他是不会做那种人的,他要踏踏实实地办药厂,搞实业,踏踏实实地做事,正正当当地赚钱。

    “其实,我这次来也是想找一个清静点的地方写我的新书,我要在你这里住一段时间,不会麻烦你吧?”唐美玉说。

    “玉儿姐你说的是什么话呀,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想住都久都行,怎么会麻烦呢?”凌枫赶紧说道。

    听凌枫说“我的家就是你的家”的时候,唐美玉的玉靥微微红了一下,不过没吭声。

    凌枫又说道:“你住在我这里,我正好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教我开车。”凌枫说。

    以前凌枫倒是幻想过自己有一辆小车,哪怕是那种二手的只值几千块钱的奥拓车或者是QQ车什么的也行,可就是这样的梦想那个时候都无法实现。现在不一样了,他是远近闻名的神医,又是药厂的老总,没有一辆车是不行的。也倒是的,现在的老总,哪个没有一辆像样的车啊?你去跟人家谈几百万上千万的生意,在大酒店谈,却是坐出租车去,或者是开着一辆破烂的奥拓车或者QQ车过去,人家更你谈生意的信心恐怕都要大打折扣。

    身份不一样了,就要讲究一点了,出门办事谈生意就要有个老总的排场了。这些,凌枫都是从黄志强的身上学到的。所以,他才会让唐美玉教他开车。

    唐美玉也一口答应了下来,“好啊,我可以教你开车,不过驾照你要自己去考。另外,你想买一辆什么车啊?我比较喜欢研究车的,没事就爱看看汽车杂志什么的,你喜欢什么样的车,我可以帮你参考一下。”

    “这个我倒没想过,现在就考虑,也太早了点吧?”凌枫说。

    “不早不早,选车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你们男人也常说选车如选老婆,买车就是买老婆,你不多参考参考,娶个黄脸婆回来岂不是后悔死了?”唐美玉开着玩笑地道。

 第0139章 我该取什么样的老婆

    凌枫心中一乐,也口花花地道:“玉儿姐,那你说我该娶什么样的老婆啊?”

    “你应该娶一个——”唐美玉忽然觉得和凌枫谈这种事情不合适,感觉挺尴尬的,跟着就转移了话题,“哎哟,到了,这就是你家啊,好气派。你门前围着那么多人,是干什么的呢?”

    “药厂在招工,都是来报名的。”凌枫说。

    唐美玉将车子停了下来,下了车,然后打开后备箱取行李。她的行李有好几大包,凌枫帮她拿着往后门走。前门都被堵着了,要进去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他知道唐美玉喜欢清静,所以便带着她走后门。也倒是的,山里的乡亲们的个性都是很爽直的,想着什么说什么,嘴巴没个遮拦,要是那些三姑六婆大小村姑小媳妇的说点什么闲言碎语,唐突了人家女作家可不好。

    凌枫的担心还真是出现了,唐美玉跟着他往后门走去的时候,一些村民还真就窃窃私语地议论了起来。有的说唐美玉是不是凌枫的女朋友,有的说唐美玉是不是凌枫的情儿什么的,总之乱七八糟的什么说法都有,比较难听。还好,凌枫带着唐美玉走的是后门,根本就没听见。要是被唐美玉听见了,她的大好的心情肯定就没有了。

    余晴美和何月娥也有议论。

    “哎哟,还真是一个女作家呢,文质彬彬的,斯斯文文的,人也挺漂亮的。”余晴美酸酸地道。

    “可不是,听凌枫说,前端时间我们看的好几部电视剧,都是根据她写的书改编过来的呢,对了,那什么《飞跃大清皇宫》就是她写的。”何月娥说,语气里充满了敬意。

    “我才没看呢,除了新闻联播,我什么节目都不看。”余晴美说。

    何月娥,“……”

    “对了,如果我跟那个女作家站在一起比一比,哪个好看?”余晴美在何月娥的耳朵边上窃窃私语地道。

    何月娥很认真地想了一下,“嗯,她要秀气一些,身上有一股灵气,就像古时候里的大才女一样,嗯,就像是林黛玉。”忽然看见余晴美有些不高兴的样子了,她跟着又说道:“不过,你的前面要大一些,后面也要丰满一些,我要是男人,肯定更喜欢你,因为有嚼头呀。”

    余晴美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不过嘴上却轻轻地啐了一口,“你说的也是你吧?你的比我的还大,比我的还要丰满,你岂不是更有嚼头?嚼头嚼头,你当我们俩是鸡肉还是板鸭啊?”

    两女笑成一团。

    也确实是这样的,如果将三个女人放在一起比较,唐美玉就像是空谷里的幽兰,而余晴美则是火辣奔放的野玫瑰,而何月娥则是绽放得赏心悦目的富贵牡丹。不同的花就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去感受,所体会大韵味自然也是不同的,所以这种比较其实也是没有意义的。

    唐美玉就在悬壶庄园住了下来,凌枫还专门指派了女仆董玫照顾她。他给董玫的指示就是无论唐美玉需要什么,她都要想办法满足她,如果她满足不了,就要告诉他,由他来做。这样的安排,就等于是给唐美玉配备了一个全职的丫鬟了。唐美玉来他家做客,他这个地主的地主之谊算是尽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了。

    董玫这丫头也愿意伺候唐美玉,一来是因为唐美玉为人和气,平易近人,一点也没有大作家的架子,再有就是她跟着唐美玉能学到东西。

    忙活了一天,招工的事情也忙完了。凌枫想留余晴美和何月娥吃晚饭,但余晴美和何月娥都婉拒了,早早地走了。余晴美和何月娥都是过来人了,这种情况留下来吃晚饭,那不成电灯泡了吗?

    唐美玉来了,余晴美和何月娥的心里难免有些泛酸,毕竟她们对凌枫的情感都是真的,可她们也都是懂分寸的女人,知道她们和凌枫是不可能的,现在凌枫的身边多了一个作家女友,这对她们来说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拥有。余晴美和何月娥虽然是山里女人,但她们的心地都是很善良很美好的,这点比那些所谓千金大小姐,上流名媛纯洁得多,高尚得多。

    凌枫和唐美玉共进晚餐,为了营造更好的气氛,凌枫还学着电视里的那一套,熄了灯,点了好几根蜡烛。

    唯一不和谐的是桌上的菜品,烛光晚餐本来应该搭配西餐红酒的,但厨子整的却是爆炒虾仁,宫保鸡丁,红烧肉之类的地地道道的中餐。还有高脚玻璃杯里装的也不是红酒,是元气汤。凌枫本来是要上红酒的,但唐美玉执意要喝凌枫的元气汤,没法,只得满足她的口味了。

    “咯咯,烛光晚餐,你还挺有情调的,你想干什么呀?”唐美玉轻轻摇晃着高脚玻璃杯里面的元气汤,笑盈盈地看着凌枫。

    正暗暗埋汰厨子不做西餐的凌枫回过神来,尴尬地道:“不就是一顿晚饭吗?我还能有什么企图不成?”

    “那这些蜡烛是怎么回事呢?”

    “点着好玩,你不喜欢的话我换电灯。”凌枫说着就要吹蜡烛。

    “别,我挺喜欢这种气氛的,这样挺好。”唐美玉说道,她的视线始终都没有离开凌枫的身上,淡淡的,却很真切。

    “最近一段时间过得还好吗?”凌枫也看着她,他很喜欢此刻唐美玉身上的恬静的气息,这让他心神安宁。

    “还好,去了很多地方,写了很多东西。”

    “给我说说吧,我还从来没出过国呢。”

    “好啊,我就聊聊我在亚马逊河的经历,我跟你说,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野人……”唐美玉淡淡地说了下去。

    在她的声音里,凌枫仿佛生出了一双翅膀,飞到了异国他乡,经历着她所经历过的那些有趣的事情。

    黯淡的烛光下,一个讲故事的女人,一个听故事的男人,气氛特别融洽。

    唐美玉在悬壶庄园住了下来,潜心写她的新书,偶尔也会出去,在神女山上逛逛,欣赏一下大自然的秀美风景。她写书的时候凌枫通常都不会去打搅她,她游山玩水的时候却总是陪在她身边,充当一个向导和玩伴的双重角色。与唐美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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