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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的狙击人生 作者:蜀小山(起点2012-04-06完结)-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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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招呼,比了个友好动作。估计那老外也是看我眼熟,可我戴着墨镜。最后小汽车加大油门,一溜烟就过去了。那一刻我猛然想起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死人。

    两年前在巴格达的郊区,那条河里,被用我弩射死的那个老外。后来我和史密斯去找,一直没找到尸体。说实话,我能活到今天还没出意外,就是因为我有过人的记忆力,我相信我不会记错,水里的那个人肯定被我干掉了。那么这个人是谁?双胞胎?还是巧合?

    我花了几分钟时间,在脑海里构思了无数种可能。最终决定,还是继续做我的事,就算是死人复活,也是我的手下败将。我再次凭借记忆,沿着公路又骑了1个多小时,估计离古堡还有5公里的时候,我把自行车推到路边的小树林里,再确认四处无人,便快速更换着装。最后把背囊和自行车藏好,开始我的探索之行。

    由于那个秃头的出现,我显得格外小心,把手枪拿在手里,在树林里慢慢的前进。我穿着迷彩服,批着伪装布条,头上插满草,脸上涂满伪装泥,手中却握着一把短短的手枪,这个样子想着就不给力。没办法,我的任务并不是杀人。

    就在我隐隐能看到古堡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瓦斯味道。“有狙击手”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普通的狙击手在潜伏的时候,会在身边撒点瓦斯硫磺等物体驱除虫蛇之物。我顺着气味仔细寻找,终于在80米远的一棵大树旁,看到了一堆不规则的草。

    我没有轻举妄动,因为目标肯定不是针对我。我悄悄的匍匐后退。不知道是我幸运,还是我太厉害了。我围着古堡的树林转了一圈,一共被我发现了3组潜伏的狙击手。分不清是军警还雇佣兵,但是我肯定自己是多余的了,这个邪教组织早已被人盯上。树林比较密,这些狙击手的位置离古堡最多300米。

    我不想错过这场好戏,选了一个危险但是视觉效果很好的地点,就是古堡正面靠公路边,树比较稀少,空间相对比较空旷。我这里离古堡也是大约300多米,藏在一堆落叶下,用望远镜观看正合适。

    整个白天古堡基本没什么人进出。我看看时间下午6点的时候,古堡门口突然来了很多警车,还有两辆车上跳下七八个特警,手持M16,弹夹全是大容量的弯弹夹。特警很快占据有力地形,带头的警长开始喊话。

    大概意思就是给里面的人几分钟时间出来投降,否者将要强攻。这警察也够倒霉的,话刚喊完,古堡里就射出一颗火箭弹,打翻一辆警车。隐隐听到特警不停的喊“getdown”“fallback”,然后对着古堡三楼的窗户不停的扫射。真是子弹不要枪我看着那个发射火箭弹的家伙被爆头了,但肯定不是警察干的,M16没那么大的威力,应该是林子里的狙击手。

    特警组织了一个特攻组,在火力掩护下,刚接近院子,就被古堡里的火力给逼退了。双方火力相当,警方这边有狙击手支持,有效的压制了里面的火力,略占上风。大约对持了半个小时,天开始暗了,这种时候对狙击手很不利,光线对视觉影响很大,天还没完全黑,红外瞄准镜也不能用。

    没了狙击手的火力掩护,特警们的火力压制弱了很多。很快路上又来了几辆警车,原来早有支援。这下本来毫无悬念的战斗,人数比例差距太大。可意料之外的事情经常让我碰到。

    支援的特警第一个刚下车,就被人爆头了。没人注意子弹从哪里飞过去,但我看清楚了,那颗子弹的角度绝对不是古堡里射出的。难道林子里还有邪教的狙击手?接下来又有几个特警没隐蔽好被爆头了。

    这么血腥的战斗场面,不是每个警察都有机会看到的。爆头除了需要枪法精准,一般只有跟对方有大仇,或者阻吓旁人的时候才用。很明显其他警察被这么血腥的枪法给阻吓了。那些警察一面应付古堡的人,一面应付冷枪,非常吃力。我很佩服这个放冷枪的家伙,在这种光线下还能精准爆头,至少我就做不到。

    就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警察被*掉十几个。天黑之后,也不见林子里的狙击手支援,我猜想多半也是被*掉了。看到警察痛苦的样子,始终找不到敌人。我猛的想起这种站术,“Scalpel”就是被这样声东击西干掉的。我脑子里又浮现出上午那个光头佬,还有两年前在我面前那个绝望的面孔。我突然有种感觉,这光头佬就是那个狙击手。威廉分析的很对,这古堡里的人跟恐怖份子有很大的关系,而这个光头明明是个美国人,为何处处帮着恐怖份子?

    最后真的毫无悬念,古堡里的人在狙击手的掩护下,冲了出来。二十多个特警加上普通警察一共三十几个人被歼灭了,一个活口不留,这些悍匪真的是手段残忍,还放出汽车的汽油,一把火把尸体全部引燃。古堡里出来的总共就十一个人,带头的向林子里做了一个感谢的手势,带着小兵们开车逃离了现场。这场大火无疑会引来国民警卫队,我没有把握去追踪那个光头,也不敢过多逗留,悄悄撤离现场。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我原路返回,换好衣服,扔掉手枪。沿路有许多军警设防,天上还有直升机不停的巡逻。幸好我有士兵卡,一路畅通无阻。我没有直接回威廉的单身公寓,而是在城边找了间小旅馆。脑海里全是晚上那血腥的一幕,很显然那伙武装人员并不知晓警察要来,不然早就跑了,何必交火。只是今晚那个狙击手倒底是不是光头。如果是,下午有足够的时间通知里面的人撤离,为何非要搞屠杀?我想不明白,因为可能关系到自身安全,不停的给史密斯打电话,老打不通。电视里的新闻也播放了,只是提到双方交火各有伤亡,并没有提到死亡人数,看来美国的新闻也不靠谱。

    第二天我到了大学图书馆,准备告别威廉。我不想这个好兄弟被牵扯进来,虽然他很厉害,毕竟已经断了一条手臂。进去之后居然发现他正和那个眼镜小妞有说有笑,我打了个招呼,威廉就告诉我,他已经看新闻了,不过他不担心我的安全,绝对信任我的身手,眼镜小妞听的一头雾水。我没有告诉那个狙击手的事,闲聊了一会儿就向他告别。威廉很遗憾,问我如何舍得露西那么漂亮的屁股,我直接无语。不过我还是祝福他,能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走出大学的大门,正要赶车去夏洛特市,不是去看陆姐,因为她前几天已经回国休假了。那里除了离基地很近,而且还可以碰碰运气,因为赵晓珊的家也在那里。一辆小汽车在我身边按喇叭。我侧头一看,居然是露西。听说我要去夏洛特市,正好她也要进城,问我是否想搭个顺风车进城?我也不客气。

    车上她先自我检讨,没想到那个古堡居然是恐怖份子的窝点,自己差点被利用不说,还差点连累我和威廉。我点点头,没有说话。露西又告诉我,他的父亲是个农民,在经营了一个农场,年纪大了,早晚咳嗽很厉害,自己很担心,所以才做了这么愚蠢的事。我多嘴的问了一句她父亲多大了,“六十”。

    估计史密斯要是现在能和杰西卡结婚,他小孩这么大的时候,他也六十了。我会不会也要像他们一样,三十好几再结婚呢?脑海里不自觉的又出现了赵晓珊的影子。我正在胡思乱想,手机震动了,不用看就知道是史密斯的电话。我只好示意露西停车,假装撒尿,跑到路边的树林里接电话。

    简单的问候之后,史密斯告诉我下午他有任务出去了,刚回来,很累,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也不含糊,先质问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两年前在河底被我干掉的人真实身份,很明显他知道。然后我再把昨晚遇到的光头跟他详细说了一遍。

    史密斯沉默了片刻说道:“还是那句话,你知道的越少越好,不过那个光头我认识,你最好别惹他。本来你碰到他,必死无疑,我也奇怪他为什么不杀你。”我听的一身冷汗,问道:“托马斯不是说你帮我顶着,我就没危险吗?”史密斯说道:“我只能让那个光头背后的公司不找你麻烦,并不能保证他本人不杀你,因为在河底被你杀掉的人是他亲弟弟。”我明白了,原来好人坏人都他**的一个圈子里的人,我根本就是局外人,被他们的利益分配划来划去。我情绪激动,质问史密斯:“我拿你当朋友,当大佬,你居然瞒我这么久。居心何在?而且那家伙有协助反美武装的嫌疑。”

    史密斯表示很无耐,说道:“我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坏还是好。这些事很麻烦,你最好回基地当你的大兵,基本就没什么危险,你要不老实在外面游荡,我真不能保证你的安全。反正你的伤也好了,等大选过后,再想办法把你弄过来。这里没有你实在不好玩。”我不好说托马斯不让我回基地的事,又提起拿了绿卡就退役的想法。被史密斯臭骂一顿,直接挂了我的电话。我理解他心情很不好,也不再打扰他。钻出树林,才发现露西还在等我。

    在车上露西又问我去夏洛特市干吗?我脑海里还回忆着史密斯的话,随口回答了一句“不知道”。露西笑了,问我是不是迷路的男孩。我好奇的问道:“什么是迷路的男孩?”于是露西就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小男孩怎样在森林迷路,遇到大灰狼,后来在许多小动物的帮助下,用智慧打败了大灰狼,走出森林回到了家。也不知道是故事的内容精彩还是露西讲的很好,我听的很入神。

    快要到车站的时候,露西又问我:“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可以邀请你到我父亲的农场玩吗?”我看着露西蓝蓝的眼睛,那种眼神似曾相识,口不由心的答应了。露西很爽快的掉头就走。我不停的在给自己找借口,我只是想去乡下去躲一躲,一路上始终不再敢看露西的眼睛。

    车子一路向北,路上有许多苍翠的深林和湖泊,这种大自然的美真让人眷恋啊。5个多小时以后,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一块整平的山坡上,一望无际的小麦,西面是苍翠的森林,东面是圈的草地,很多黑白色的奶牛正在懒洋洋的晒太阳。我们绕过麦地,在几棵巨大的枫树旁有一栋别墅,其实我知道那不过是农家普通的房子而已,不过在我看来比别墅的档次高多了。天空传来马达声,我看见一架飞机正在头上盘旋,露西告诉我,那是他父亲正在给小麦撒药水。

    我被这豪华的农场震惊了,问这里需要多少工人啊,工资怎么样,我在盘算以后是不是可以到这里打工,人生有此生活别无他求。露西淡定的告诉我,这个农场只有他父亲一个人工作,只有农忙的时候,她才回来帮忙。我这个土包子彻底开眼界了。

    飞机终于停了,一位大伯走了过来。如果露西不说,我绝对不相信这个大伯有60岁了。老伯很友好,让我直接叫他名字,汤姆。露西进屋做点心,汤姆大叔也不客气,直接让我帮他做事。什么远来是客的道理,根本不懂。忙了一下午农活,吃晚饭的时候,汤姆大叔夸奖我,小伙子不错,当兵的吧。

    我点点头默认了。露西很惊讶,只听过威廉是退役军人,却不知道我也是军人。这下我们的话题多了起来,原来汤姆大叔以前也是老军人,年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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