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碎北京的深秋-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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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芳从肖梅口中知道,小朱有一个儿子,寄养在福建老家。他老婆兰兰从来不养孩子,她自己赚的钱全部自己存着,每个月固定打点钱给住在老家的父母。孩子的费用和家里的开支全部由小朱一个人顶着。小朱和兰兰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当时两人同居一段时间就怀孕了,后来两人连婚礼也没办,直接扯了证就把孩子生下来了。那时候小朱一直在他表姐家的小吃店里打零工,身上根本没几个子儿,别说办不起婚礼,就连生孩子的钱也是跟他表姐先借的。
兰兰大小朱三岁,当时小朱才18岁,兰兰也不过是个21岁的小姑娘而已。两人就这么小打小闹地过上了紧巴巴的日子,直到去年,两人的儿子都已经10岁了,这才回家补办了简单的婚礼。
按肖梅的话来说,那是一场只有几个亲戚的婚礼,大家不过是碍着面子过来顺个人情,看看笑话而已。整个婚礼也就花了一千多块钱,红包就收了两千,还净赚了一千。肖梅每次一说起这个事情,她的嘴都快撇到天上去了。
什么人配什么货。肖梅常常这样说。
只有兰兰这种蠢货才愿意嫁给小朱这样的穷光蛋。肖梅动不动就在云芳面前说,
“云芳,我想你不会像兰兰这么笨吧?你要是就这么嫁给我哥,你的下场不会比兰兰好到哪儿去。如果你不趁着现在和我哥好好努力挣钱,将来你们再努力也就只能这样。你看看小朱,这么个垃圾小店都要忙活到死去活来的,除了想为自己争口气,主要是为了家里那个托付给别人的孩子。你想想看,孩子都十岁了,自己的父母常年在外,一年见上一面,就跟天上的牛郎织女一样,你说苦不苦?小朱都这年纪了,他能图个啥,不就是为了让儿子能来北京上学,能待在自己身边。虽然,小朱离这个梦想还有十万八千里,但至少他比别人更愿意付出。我知道那个兰兰早已经万般后悔嫁给这小朱这个穷光蛋,贫穷让她和孩子生生地分离,还让她也跟着受苦受气。不过说来她这个蠢到家的女人也有聪明的时候,她把自己赚的钱牢牢揣在兜里了,哪天遇上合适的有钱人,她大可拍拍屁股走人,不必天天在这里受穷受窝囊气。”
肖梅坦言,她当初嫁给阿威除了爱情,更多的是为了钱。阿威家有钱,阿威本人又懦弱,肖梅凭借自己的手段,把他驯服成得今天这个模样:无论对内对外,他都对肖梅言听计从,鞍前马后,死而后已。
不是因为他多爱肖梅,只为了她手里攥着他父母一辈子辛辛苦苦挣的钱,只为了维持家里表面风光的生活。
果不其然,这样忍辱负重的生活不是每个人都能过下去的。阿威像只丧家狗一样活在肖梅的眼皮子底下,而小朱又像是阿威和肖梅的看门狗,啥时候需要,随时可以供他们使唤。如果肖华和云芳执意要留在北京,接下去,他们就得变成肖梅、阿威和小朱的走狗。
诚然,这是作为一个正常人所不愿意选择的结果。
自从云芳和肖梅经历了那次争吵之后,云芳回福建的决心已无可动摇。而肖梅始终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深知云芳和肖华需要钱,她认定肖华此番来北京也并不是为了什么兄妹之情而来,说到底,还是为了她的钱。肖梅觉得,从小到大,肖华就是个喜欢占便宜的人,对于他的话,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这个世界上,把利益的关系铲除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和谐的让人吃惊。
没有利益就没有猜忌,没有猜忌就没有隔阂,没有隔阂,心和心之间就不再有距离。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大同社会”。
肖梅的狠不是别人逼的,是她自己逼自己的。
她的争强好胜来源于她无比自卑的内心。
她要把她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在这个家通通要回来!她恨这个世界的不公平,恨自己父母的无能,为此她常常于人前,得意自己利用婚姻进行的第二次脱胎换骨。
这是她唯一可以炫耀的资本,用钱换来的尊严和地位。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是一个有手腕有胆量的女人,可她并不是一个有眼光有智慧的女人。
作为一个野心家,她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可最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她又是可悲可叹的。
钱为她买来了一切可以用外表武装起来的自信和成功,却买不到家里一丝一毫的温情。这个家就是个压力和不满的垃圾回收站,身边的朋友只是倒掉坏心情的发泄桶。她宁愿天天过上抱着钱睡觉,抱着钱取暖,抱着钱骄傲,抱着钱炫耀的日子,可云芳觉得这样的人生,一点意义也没有。
肖梅在这条钱的路上拼搏了太久,她已经让钱迷了心性。她的世界里除了阴险的争斗和奸猾的算计,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情,什么是感恩,什么是真心。每一句简单的话语和问候,在她看来都是别有用心。每一个微妙的动作和眼神,在她看来也都是居心叵测。
这样的人生绝对不是云芳想要的人生。
古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不曾亲自接触过朱和墨,不曾让这人朱和墨迷蒙了双眼,又怎么能知道赤和黑的区别。
能从墨里清醒走出来的人,才是英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肖华的病在这连续一个月的忙碌中又复发了,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向自己发出最后的通牒。
不能再拖下去了。
“人们常犯的错误就是拿健康来换取其他身外之物。”——叔本华
每次肖华一看到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所说的这句话,他深深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失落。这种失落是无奈的痛苦,但并不是宿命的桎梏。哪怕再叫人为难的无奈,肖华也从不就此认命。
一切思考脱离现实都只能是想象。叔本华一生生活在富裕的家庭,他不必为生计担心,自然能生出这样的感慨来。
人人对显而易见的道理总是明知故犯,可大部分人并不是为了过分的追逐,而仅仅是为了生活。
就像小朱,就像肖华,就像云芳,就像那些千千万万沦为生活的奴隶的可怜的人们,他们像一个个永不停歇的陀螺那样,迫不得已转着弯儿往前走,直到生命的尽头。
千万不要问我他们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他们能活下来就是一种意义!
在中国这片广阔的土地上,有多少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勤勤勉勉地操持着一切,他们确实为生活牺牲了健康,甚至是生命,来换取了下一辈的生存。谁敢嘲笑这些不知疲倦的陀螺的努力是徒劳的?谁敢说他们是无知的?
他们比任何人都知道健康和生命的可贵,可就是因为知道,他们才狠下心来,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改变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也许这几十年的拼搏并不能为他们及他们的子孙带来太多的改变,反而在他们自身年老的时候给自己带来了一身无以复加的病痛和惨遭子女遗弃的悲剧。
他们悲愤!他们委屈!可他们却从来不后悔自己的付出!为期一生的付出!
云芳也常想,等自己老了以后,回过头来看这路上走过的每一段路,它们或许崎岖或许通达,但不论是崎岖或者通达,她定然要像那些默默耕耘的老者那样,永不后悔!
现在,正是她和肖华应该结束这段崎岖的路的时候了。
云芳和肖华彻底和肖梅说了回福建的事情,肖华说,事不过三,今天说了,再过两天他们就准备给自己两天假期,到□□去瞻仰一番。
来了北京半年,竟然除了肖梅的店,其他地方,他们两人从来没去过。
他们连房子的事情都和房东说好了,他们提前搬走,已经交了2500元的暖气费,房东一分钱也没法儿退。
退不了也得走,这次云芳是铁了心了。
肖梅似乎才感觉到他们的坚决,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打电话给肖华,电话里一番威逼利诱都不奏效的情况下,她终于低下了她那高傲的头颅,用求的方式了。
不管她用了什么招儿,云芳都坚决要走。
肖华原本已经坚定的心,这会儿却在隐隐作痛。
就这样,肖梅三番两次的电话轰炸,让肖华进退两难。毕竟,肖梅曾经在肖华最难过的时候帮了他们家,他永远不会忘记。
眼看着也快过年了,如果他们走了,肖梅店里的人员一旦忙碌起来,人手肯定是不够的。肖梅在电话那头把自己的所有难处都一一说尽了,就是舍不得说一句“对不起”。
云芳并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肖梅如此侮辱她,她只要她的一句道歉的话,她兴许就可以不计前嫌,原谅她。
可这句话云芳怎么等也始终等不到。
肖华几番挣扎,让云芳的身心也备受煎熬。肖梅好话说尽,肖华终于没有守住阵线,溃败在云芳的面前。
“就两个月了,我们再帮她一次,我保证,帮完了,我们立马回家。”肖华恳求地说。
“行,要帮她的话,过年七天的时间,我们就按国家规定的三薪走,我可以没有任何意见地留下来。”
“这样的话我们最好不要提,当初她帮助家里的时候也什么都条件都没提。”
“肖华,说真的,你这句替她掩饰的话,说的一点儿也不巧妙,她已经把什么都告诉我了。她说了,当初你爸妈几次三番打电话跟她说,她都没答应借你们钱。后来是你三番几次在电话里和她起誓说了,她才勉强答应借给你们。如果她什么都不和我挑明了说,那今天你说的这句话,一定能深深地打动我。”
肖华叹了一声长长的气,沉思了一会儿说:“当年我上大学,她已成家,在她没有工作,在家待产的情况下,她还给我寄过几次生活费。我大四毕业,准备工作前,她给我寄了一千块钱,让我买几件像样的衣服穿,交代我说,别再穿我父亲那套早已过时的中山装了。”
云芳心里咯噔了一下,两人便陷入久久的沉默中。
在这无声的沉默中,肖华的眼角流下了一滴泪,吧嗒一声,滴在了云芳的手上。
云芳的心仿佛被这滴热泪洗涤了。
肖华是个重感情的人,肖梅这些年的变化,他不是没看在眼里,可他的记忆里从来都只用来储存感恩,他的心里留下的都是那些曾经帮助过他的人的影子。
他把那些曾经伤害过他,令他伤心难过的记忆全部消化过后,转化为经验和修为,放进了爱的文件夹里。
经过一天时间的思考,云芳决定留下来。但是她告诉肖华,她必须和肖梅说清楚留下来的理由。
她不愿肖梅再次拿着欠债的理由要挟她。
肖华无奈地一声长叹。
“能不说吗?”
“不能。”
“其实我妹妹她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她没什么文化,什么事情又都喜欢添油加醋,咱能不跟她一般见识吗?”
“不能。我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这次该说的,我绝对不会缄口不提。”
“那随便你吧。”
肖华知道,云芳只要一开口,事情将变得越来越复杂。
可如果不让云芳说,云芳心里一定更加不情不愿。
面对这两个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