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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千金谋 作者:天听雪(起点高推荐vip2014-09-22完结)-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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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将来,他把铁矿和马匹的生意都做大了,自然就不缺银子用了,介时,他给她养活一支百万大军,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商不走空。

    白寂风跟三个帐房取了银票,便带了人,去昭阳城外的几个镇子里走了一圈儿,把前些日子,因为昭阳城封城,而遭了损失的那些贩运皮子的货商手里的,遭了潮湿却不至于坏掉,价钱被杀得太狠,而不舍得出手的皮货低价买了回来,雇了几个制皮的好匠人揉了,找了裁缝做成今年最时兴的斗篷和袍子,装上了准备去往云城和雨城的牛车。

    时值秋天,眼见着收获了粮食,就该准备冬衣的时候,他把这些,连料子加人工,总共加起来,也不到一万两银子的皮货运到云城和雨城去,依着比市价略低一点儿的价钱出手,用不了几天,就能卖个一干二净!

    倒个手儿的工夫,二三十万两银子,便可轻松入账!

    加上他手里原本剩的银子,四五十万两,可就比之前时候计算的保底收益,要多得多了!

    但是,这种皮货的成衣,都是金贵的玩意儿,寻常百姓,是买不起的,要不是云城和雨城,现今已经是莫国钱粮交易的中心,他可真就不敢冒这个险!

    再者,前些日子倒霉了皮货货商,就只有那么多,他想要再买这么便宜的皮料,也是弄不到手的,所以,在其他的车上,他都装上了药材这种油水不大,但是肯定不愁出手的货品,只等着到了云城雨城,赚个一成的差价,赚出来个他去商国的路费钱,也就得了!

 
第四十二章

    收拾好了车马之后,白寂风便带着二百多辆牛车的货物,带着准备用来收购粮食的,剩余的十几万两银子,往云城和雨城的方向出发了。

    风断跟白寂风一起乘坐马车,零月跟景麒,瑞麟,莫济一起骑马,车队是白寂风跟三家车马行租来的,浩浩荡荡,足足有五百辆之多。

    为保证自家车马的安全,三家车马行都遣了自家的车夫和护卫跟随,这一来,便省下了白寂风再雇护卫的银子,只需要供给他们吃喝,便就足够。

    对白寂风这般“狡猾”的手段,零月不禁大叹不如,寻着机会,不管是吃饭,还是歇息的时候,都死死的黏在白寂风的身边儿,唠唠叨叨的跟他问询经商之道,哪里还有半点儿的,以前时候对他的不屑和厌弃?

    面对零月的示好,白寂风也是脾气极好的回以客气,不管他跟自己问什么,有多么烦人,也不躲避,耐心至极的答了一个问题,又一个问题。

    从昭阳城到雨城,乘骑快马只需要两个时辰,满载货物的牛车行走缓慢,也只需要两天。

    车队刚好赶在了城门关闭之前,到达了雨城。

    从纳兰雪在这里建城那年开始,零月就在这里收购粮食,城里的百姓们都认识他,见他来了,都纷纷跑上前来,跟他打招呼,告诉他,自家今年的粮食丰收,可以卖一大批货给他,今年粮食的收价,是不是还跟往年一样。

    早就得了纳兰雪交代的零月,自然知道该怎么把白寂风推到人前,在路上的时候,又得了白寂风的授意……此时,毫不犹豫的便伸手往马车里面比了比拇指,便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的告诉了来问的百姓。今年,他们家主子亲自来了,粮食的收价,极有可能要比往年。还要高上一些。

    百姓们最喜欢听到的,就是自己的好收成,能卖出好价钱,听了零月的话,顿时就高兴了起来,忙不迭的跑回了家去,跟自家爹娘妻子报喜去了!

    其实,零月心里很是很好奇,白寂风是要如何做到,只用手里不足二十万两的银子。以高于粮食丰收时的市价,收到往年二三百万两银子才能收到的粮食的,但,白寂风不说,他也不好意思追问。

    索性。很快就能亲眼见到,等上几天,又有什么关系!

    进入雨城的新城之后,白寂风一行人便跟着零月去了城里的千叶居,将五百辆牛车的车队,除了拉运皮货成衣的那几辆,其他的。都直接遣去了雨城旧城的仓库。

    进了千叶居的后院儿之后,白寂风便使人把那十车皮货成衣卸了货,搬进了房间里面,一一收拾悬挂了起来。

    瞧他竟是半点儿都不着急把这些皮货出手兑钱,零月便是忍不住了,一万两银子。虽不是什么特别大的数目,但,却是等于,他们这次带来的银子二十分之一!如果,真能如白寂风预料的那样。顺利的出手去,换回来二三十万两银子,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可如果不能……

    “别急,磨刀不误砍柴工。”

    见零月一脸着急,又不敢贸然出言跟自己问询,白寂风不禁一笑,伸手,慢慢的在那一堆皮料衣裳里面翻找了起来,“咱们是商人,不是劫匪,生意是要慢慢来做的……到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些货,压根儿就不够卖的!”

    眼睁睁的瞧着白寂风从一堆皮料衣裳里面,挑了一件白狐狸毛儿的斗篷出来拿在手里,走到了屋子里的镜子面前,往自己身上比了比,零月便是觉得,自己要崩溃掉了!

    这个男人,到底得是有多不靠谱儿,在这样紧张使钱的时候,还对着镜子,往自己的身上比划衣裳!要不是他确切的知道,他在昭阳城里创造的商业奇迹,不可能是假的,这会儿,定然得一耳瓜子给他扇过去,骂他一顿!

    “景麒,你知不知道,雨城里最出名的红楼,是哪一家?”

    往自己的身上比了一阵儿,白寂风很是满意的把手里的白狐狸皮斗篷重新折好,放到了一边儿的小榻上,扭头,看向了站在离他不远处景麒,浅笑着问道,“这雨城的花魁,名唤什么?”

    “雨声楼,灵犀。”

    对纳兰雪的命令,景麒从不会怀疑,对纳兰雪信任的人,景麒也会保持恭敬,听白寂风跟自己问询这样跟他们的此行目的,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事情,也不懊恼,只认真的稍想了一下儿,给了他回答,“是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擅歌舞,喜欢跟有才华的人交往,指名需要一千两银子,要带出来的话,还要再加五百两,雨声楼会遣人随行保护。”

    “就她了!你费劲儿去一趟雨声楼,给管事的一千五百两银子,约她今晚出来!”

    对景麒说的这个花魁,白寂风很是满意,轻轻的点了点头,使人去准备了个精美的盒子,来装他之前挑出来的这件白狐狸毛儿的斗篷,然后,自己快步走去了屋里的书案之前,研墨提笔,在铺好了的宣纸上面,写起了字来,“把声势闹得大些,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

    白寂风的字,没有龙飞凤舞的霸气,也没有苍松劲柏的利落,相反,却带着一种让人赏心悦目的柔软,一眼看去,就让人觉得,跟他这个人甚是般配,说是字如其人,半点儿都不勉强!

    景麒答应了一声儿,便转身离开了千叶居,骑马往城里的雨声楼方向疾奔而去。

    这一下儿,零月是彻彻底底的,更看不懂了!

    索性问出来,白寂风也不会费劲儿的给他讲,干脆闭嘴,强忍下了好奇,等着看白寂风到底是要闹得那样!

    初秋的晚上,已是带了淡淡的凉意,几人随便吃了点儿东西,便把瑞麟留下在了千叶居里休息,由景麒捧了箱子在前面带路,引了另外四人,骑马往雨声楼的方向而去。

    之前进城时候的介绍,已经让白寂风的名声儿在雨城里传了开来,这会儿,又让人瞧见了他的潇洒风姿,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就引来了无数待字闺中的女子们倾慕,他们一路走,身后,已是跟了一小撮儿,一小撮儿的,偷偷跟来,想瞧他是打算去哪里的,中小商贾家小姐的丫鬟!

    这一跟,就跟到了雨声楼的门口儿!

    “我家少爷来接灵犀姑娘了!管事!”

    景麒自然不能称白寂风为主子,为了不让人听起来奇怪,便安了个“少爷”的称号给他,冲着雨声楼里面大声喊了一句。

    白寂风让他尽可能的引人注意,这,还不简单?

    在这花灯初上的时候,在雨声楼门口儿,冲着里面大声招呼,让管事把花魁送出门儿来……任什么人,也是要纳闷儿的瞧上一眼才是!

    “我就说,这后院儿里的喜鹊不睡觉,这点儿了还喳喳叫个不停!原来,是贵客临门来了!”

    之前已经收了景麒给的一千五百两银子的定钱,雨声楼的管事,还不把他嘴里的“少爷”当财神?此时,听到他喊,忙不迭的就从雨声楼里跑出了门儿,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灵犀姑娘正在梳妆打扮呢!少爷稍等!”

    “不急。”

    白寂风“好脾气”的冲着管事笑了笑,从衣袖里拿了一锭银子出来,打赏给了他,然后,优雅的翻身跳下了马背,在另外四人的簇拥下,缓步上了雨声楼前的台阶,“让灵犀姑娘慢慢打扮,我等一会儿便是。”

    红楼里的姑娘,要随人出门儿,都是要拿捏一番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大多数人,都会“仗钱欺人”的丢给管事点儿碎银子,斥他快快的去催,像白寂风这样儿的,脾气好,出手大方,又不着急的人,真真是一千个人里,也挑不出一个来!

    管事拿了一锭银子的打赏,颇有些意外的滞愣了一下儿,待回过了神儿来,便忙不迭的跟白寂风致谢了一声儿,转了身,小跑儿着往雨声楼的二楼上跑去“催”人了!

    零月在雨城里收了好几年粮食,已是颇有些名声儿,这一回,“他的主子”也跟了前来,自然是要一早儿就在雨城里面传遍了。

    这灵犀,虽是雨城的花魁,寻常里见过不少有钱人物,但,对白寂风这零月的“主子”,还是忍不住会有些好奇的……之前时候,雨声楼的管事让她佯装打扮,不要着急下楼见人,就已经是有些不乐意了,此时,有听了伺候她的小丫头说,那人多么多么的好,就更是本能的着急向往了!

    原本时候,听管事喊上十几回,才会出门儿见人的傲气,这一时,哪里还能寻见?

    “小女子灵犀,见过公子。”

    白寂风的样貌,本就姣好,此时,又是故意佯装得一副温文尔雅模样,对灵犀这般的花季女子,还不是杀伤力十足?

    偷眼瞧了一下儿白寂风,灵犀的双颊顿时就红了起来,忙不迭的低头,躬身跟他行礼起来。

 
第四十三章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姑娘,果然名不虚传。”

    白寂风浅笑着冲灵犀点了点头,缓步上前,伸手,扶了她一把,让她免礼,“早有听闻,雨城里出了一位才貌双绝的女子,未能有幸得见,今日冒昧前来,还望灵犀姑娘不要怪罪。”

    雨城不是昭阳城,虽然,如今也是富庶热闹的地方,但能花钱点得起灵犀的,还是些来此做生意的商贾,鲜少文人墨客或者富家子弟,三四十岁,是比较常见的年纪,像白寂风这样的,年纪不大,人又长得俊美,说话更是才气十足,让人听了舒服的,可以说是,灵犀这辈子都没见过。

    或者说,不止是灵犀,便是这整个雨城里的闺秀,也没几个,是曾见过他这般“完美”的男子的!

    “灵犀不过是个烟花之地出身的女子,哪就有公子说得这般好……”

    有一种感觉,叫一见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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