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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马英九传-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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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全面更换旧有的党政系统;整肃党内旧有的派系。黄埔、中统、CC、政学系等皆被清除。同时,国民党统治集团整顿各级组织,进行党员登记,发展新党员,培植起一批拥护蒋介石、蒋经国父子的新实力派,建立了蒋氏父子对国民党的绝对控制权;经济上进行了财政整顿,改革币制,稳定物价,同时实行土地制度改革,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民党政权日渐认识到“反攻大陆”的希望渺茫。1958年,蒋介石提出“建设台湾,反共复国”的方针。由于得到美日等外国垄断资本的支持,台湾当局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上美国提供的数十亿美元的经济军事援助,和运用从大陆运去的黄金、美钞等外汇以及从大陆赴台的人才,台湾经济在 60 年代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国民党力图在戒严体制下巩固与强化专制统治。1960年,蒋介石通过“国民大会”修订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获得连任而成为“终身总统”。同时,蒋介石在人事和组织安排上为传子进行部署,国民党的最高权力开始向蒋经国过渡。在白色恐怖统治下,蒋氏父子对党政军各界实行严格的控制,对于各种反对势力则采取严厉打击的高压政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自由中国事件”:1960年 9月,《自由中国》杂志的创办人雷震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而被国民党当局以“涉嫌叛乱”的罪名逮埔。
  (二)70年代至 80 年代中后期,台湾当局为应付新的国际形势及台湾社会的变化,开始向标榜实行西方式的政治制度过渡。
  从 70 年代开始,台湾政局趋向动荡,国民党政权面临外挫内困的局面。从外部看,1971年 10 月,联合国第 26 届大会通过第 2758 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之后,陆续有 20 多个国家与台湾“断交”。1972年 2月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同年 9月,中国与日本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台日“断交”。台湾当局在国际上日益陷于孤立。
  从内部看,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带动了阶级关系发生重大的变化,新兴的地方财团势力及由中小企业主、中高级企业管理人员、医师、律师、部分公教人员构成的中产阶级要求打破外省籍官僚长期垄断上层权力的局面,希望分享政治权力,省籍矛盾日渐突出。
  70年代初期,台湾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保钓运动”。与此同时,以《大学》杂志社为主导,一批学术界和工商界青年提倡政治革新,提出扩大“政治参与”、“废除政治特权”、“改选中央民意代表”、“改造上层政治结构”等主张。党外势力开始活跃并得到发展,要求“解除戒严令”、“开放党禁、报禁”。
  1972年 3月,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长”,面对内外各种危机。为了应变求存,开始在政治上作出出一些调整,推出了一系列“革新保台”、“在台生根”的措施,包括举行“中央民代”增额选举、在国际上开展“实质外交”等等,并开始推行“本土化政策”,有意识地提高台湾省籍人士在政权内的地位,力图通过笼络台省籍政、经人才来巩固统治。经过这一系列措施,蒋经国的政治权力与地位得到了加强。蒋介石去世后,严家淦继任“总统”,蒋经国出任国民党主席。 1978年 3月,蒋经国当选第六任“总统”。
  70年代后期,党外运动续有发展。1979年,颇具影响的《美丽岛》杂志社聚集了一大批党外人士,意图组织反对党。由于这股势力与台湾当局矛盾激化,12月 10 日,爆发了“高雄事件”。进入 80 年代以后,台湾反对势力进一步发展。在党外运动中,有些人主张统一,有些人主张“台独”。“台独”分子被着“争民主”的外衣,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
  1979年 1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宣布了和平统一的方针,对国民党当局形成新的压力。1986年 3月,菲律宾马科斯政权被推翻,给长期实行军事戒严的国民党当局造成极大震撼。美国也敦促国民党当局解除戒严,开放党禁,实行政党政治。此时岛内党外运动有所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在 1986 年 3月国民党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蒋经国提出“政治革新”的主张,之后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内外政策,包括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调整“中央民意机构”、实行地方自治法制化、推动党务革新、进行“总统”集体接班的部署等等。
  国民党当局在 1986 年开始的所谓“政治革新”,目的是在新形势下以变求存,虽仍没有突破“动员戡乱体制”的范围,但解严、开禁确是 4O 多年来台湾政治中的一个重大变革,台湾的政治体制由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由军事戒严和一党专制向标榜实行西方的政治制度的方向过渡。1986中 9月,党外人士不顾台湾当局的禁令,宣布成立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
  (三)80年代末以后,国民党政权迅速“本土化”,台湾当局标榜实行西方民主制度,推行制造“两个中国”的分裂政策。
  1988年 1月 13 日,蒋经国去世,随之李登辉执掌党政大权。李登辉在 1990年 5月宣布开始“宪政改革”,对旧“法统”进行改造。从 1990 年至 2000 年,台湾当局进行了六次“修宪”,包括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总统”由台湾地区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冻结台湾“省长”、“省议会”选举,虚化“台湾省政府”功能;改变“国民大会”职能等等。台湾的政治格局、国民党内部的权力结构以及台湾当局对大陆政策和对外政策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一是国民党政权迅速本土化,经过“宪政改革”,1949年以前在大陆产生的“中央民意代表”全部退职,“国民大会”、“立法院”等机构的代表全部在台湾地区选举产生,“总统”直接由台湾地区人民选举产生。在国民党内的权力分配上,国民党各派势力重新分化组合,以李登辉为首的主流派同以外省籍传统势力为主的非主流派经过多次较量,非主流派被逐步排挤出行政及党务的高层权力核心。
  二是台湾当局标榜实行西方民主制度。开放党禁后,各种政治势力迅速发展,尤其是民进党的力量逐步发展。1993年 8月,新党成立并成为台湾政坛的第三势力。在近几年来的一系列选举中,在野势力发展,不断给国民党执政造成严峻的挑战。“国民大会”、“立法院”等机构中,国民党一党独大的局面已经结束。在 l994 年底的省市长选举中,民进党获得了台北市长的席位。在 1997 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中,民进党获得空前的胜利,得票率第一次超过国民党,赢得了 23个县市长席位中的 12 个。
  三是谋求“两个中国”的政策日益明朗化。李登辉上台后,台湾当局以谋求“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和“两个中国”作为处理两岸关系及对外关系的基点;在两岸关系上,鼓吹“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两岸分裂分治”,并且阻挠两岸关系的发展,拖延统一进程;在国际上,则千方百计推行“务实外交”,鼓噪“参与联合国”,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台湾当局模仿西方,标榜实行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以来,伴生出大量弊端,也暴露出种种假民主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黑(道)金(钱)政治”盛行,其中尤以国民党为重。选举中贿选成风,候选人以各种形式隐蔽地或公开地花钱买选票。这也导致选举费用高昂。黑道势力大肆介入选举。他们采用买票、勒索、绑架、恐吓等手段,胁迫选民选举自己推出的候选人或他们属意的候选人。一些候选人也借助黑道势力,以求当选。“黑金政治”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丛生。
  在 1993 年底选举的 23 个县市长中,就有 3名县市长犯有贪污罪。1994年至 1997 年 l1 月,国民党籍县市议长、议员和乡镇市长犯有贿选、贪污罪行的多达 578人。从 1996 年 6月到 1997 年 11 月,被检举的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有 32 人。不少台湾有识之士和公正舆论认为“台湾只有民主之名,而无民主之实”。此外,1990年以来台湾地区的四次“修宪”、特别是 1994 年和 1997年两次“修宪”,大大增强了所谓“总统”的权力。在 1997 年的“修宪”中,台湾知识界认为这次“修宪”违背了民主和权力制衡原则,制造出一个“超级总统”、“巨无霸总统”。一些台湾反对派人士认为,台湾当局领导人是在民主的名义下实行独裁。
  台湾的基本政治状况在台湾,有所谓泛蓝、泛绿二个阵营,叫蓝绿对阵,这二个阵营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而每个阵营里面也同样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争权夺利矛盾。要搞清这二个阵营的来龙去脉,首先必须弄清楚台湾的基本政治状况。
  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目前实际上享有对台湾、澎湖列岛、金门和马祖地区及附近岛屿的管辖权。台湾的两个主要城市,台北市和高雄市为“中央”直辖市。其余的台湾本岛地区以及澎湖列岛属于“台湾省”管辖,而金门和马祖则属所谓的“福建省”管辖。
  “中华民国宪法”是基本的法律,于 1947 年国民党还未撤出大陆时起草,是针对当时整个中国而设计的。1990年开始对宪法的进行重大修正,在宪法中加入了很多专门针对台湾地区的条款。
  在 1991 年以前,台湾政府一直宣称拥有对整个中国和外蒙古的主权。1949年国民党“转进”到台湾时,他们照搬了整套原来在南京的中央政府机制。1991年,李登辉在非官方场合已经放弃了对大陆主权的宣示,认为共产党控制整个中国大陆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整个政府结构依然存在,宪法上也没有正式放弃对大陆的主权,因为这样做有可能引起有关对台湾独立问题的争议。
  “国民大会”是 1947 年在中国大陆选举产生的,在政府搬到台湾后继续运作。但是由于已经不可能在大陆举行换届选举,1947…1948 年间选举产生的“国大代表”“无限期”留任。但 1990 年 6月“大法官”会议决定,在“国民大会”、“立法院”以及其它政府机构内所有的无限期留任代表必须从 1991 年 12 月起退休。
  第二届“国民大会”在 1991 年选举产生,共有 325名“国大代表”。大部分代表是直接民选产生,100 人则是根据政党得票率按比例分配。这届“国大”在 1994 年修改了“宪法”,为 1996 年 3月举行的“总统”、“副总统”直选铺平了道路。“国民大会”依然拥有“修宪”、弹劾“总统、副总统”等权力。2000年 4月,“国大代表”投票决定,这届“国大”结束后不再举行选举,“国大”只有在需要时才会选举并重新开会。最近一些年,“国大”的大部分职责已经转交“立法院”,其中也包括了弹劾“总统”的权力。
  “总统”是“国家元首及三军统帅”。“总统”对五院有协调争议权,五院包括了“行政院、立法院、监察院、考试院和司法院”。“总统”直接任命“行政院长”。“行政院”由“院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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