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游戏动漫电子书 > (我和僵尸有个会约同人)叮在心中 作者:鸢蓝心落(晋江vip2013.7.30完结) >

第129章

(我和僵尸有个会约同人)叮在心中 作者:鸢蓝心落(晋江vip2013.7.30完结)-第1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请了其中得胜率最高的律师GordonLeaung。
  GordonLeaung是个中年男人,说话很务实,并不浮夸,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
  Gordon看了资料后,摇了摇头,说,“照现在提交的资料看,对我们这一方很不利。”
  当时郑思可就恼火了,“Gordon,你什么意思?对方只有只未成年小鬼可以当证人,其他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这一方怎么会很不利呢?”
  Gordon摇了摇头,“徐太太,你不懂,灵异法庭本来就是为了给那些死无对证因而不能沉冤昭雪的鬼魂们平反的地方。在这里,虽然也看重证据,可是证据只是辅助的,最重要的就是证人证词。只要细节在逻辑上推敲不出问题,基本上原告都会胜诉的。再说,帮徐嫣上诉的天师可是‘南毛北马’中的马叮当,这个女生我听说过,很多人把她叫做‘抢钱美女天师’。她很爱钱,不做亏本生意,但心里却有一把秤,对于是非黑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她的口碑很好。照我估计,她既然敢上庭,那么她手上肯定掌握有很重要的证据。”
  徐进绅也开口说道,“法庭邮寄给我们的材料里面并没有原告的证据,当庭拿出的证据应该不予采纳吧!”
  Gordon摇了摇头,“灵异法庭的规矩和普通法庭不同。这些限制只是针对普通庭审程序而言的,而灵异法庭根本就没有这些限制条件。本来灵异法庭处理的就是一些灵异鬼怪的事情,如果事前提交了证据或者告知法庭新的证人,很有可能会被对方阵营的天师出手破坏掉,即使出动警力也无法保全证据和证人。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所以灵异法庭允许当庭直接提交证据和新的证人。而且上交的证据,法庭并不会审查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法庭只要求有原告和被告就可以了。”Gordon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徐先生,徐太太,有一个重要的点不知道你们两人清不清楚——一旦你们两个在灵异法庭上被定下了谋杀罪,那么你们两个的财产就会由马叮当和徐嫣共同分割。”Gordon没有说的是,如果两人的行为为天理所不容,法庭也会将两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分割。不过这样的事情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毕竟十恶不赦的人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所以Gordon并没有特意说明这一点。
  听闻此话的徐氏夫妇,脸色苍白。
  Gordon又问道,“徐先生,徐太太,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天师可以为你们提供帮助?”
  郑思可的脸色更为难看了,她想起那个嚣张的女人。她第一次见到厉婧悠是在10年前,那个时候厉婧悠只有14岁。可是那个时候她已经很嚣张了,她基本不把郑思可看在眼里。“你谁呀你?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杀了人又害怕他死后冤魂不散的雇主吧?”郑思可当时的脸色就铁青了。
  看厉婧悠的样子,郑思可很不甘心地意识到厉婧悠要不是看在徐家有钱的份上,厉婧悠根本就不会理她。厉婧悠对她的不屑以及鄙视已经懒得掩饰了,她环胸微微抬高头,毫不顾忌地说道,“有胆子做,就要有承受后果的觉悟!不过谁叫你有钱,找了我呢?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处理得妥妥当当的!包你以后再也不做噩梦!”
  郑思可紧握拳头,她忍住眼里的杀意,带着微笑地和厉婧悠说话。但她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她一定会在事后让厉婧悠付出她代价。
  但这个决心下了这么多年,郑思可依旧没有找到什么机会向厉婧悠下手。毕竟,她还是需要厉婧悠的帮忙。
  前几天郑思可找厉婧悠帮忙,厉婧悠推脱了半天不说,最让郑思可恼火的就是厉婧悠还找了两个废物过来凑数。厉婧悠当她郑思可是什么人?乞丐啊?一点忙都帮不上就算了,最后还非要挑她郑思可的刺,跟她撕破脸。
  现在看来,厉婧悠当时心有不满是假,根本就是有意孤立她,甚至是故意设下了局,让她往里钻。其心可诛!郑思可在心里发誓,她将此事解决后,一定不会放过厉婧悠这个贱~人!
  徐进绅原本想说厉家的名头,可是看了跟厉家联络最为紧密的郑思可的脸色,就知道不太对头,他便没有开口。
  郑思可抑制住火气,才轻声说道,“没有!不知道Gordon有什么好介绍?”
  Gordon见此,暗道这场官司十有□会输了的。但是Gordon打灵异官司多年,知道得自然不少,早也学得荣辱不惊。
  他谨慎地说道,“徐先生、徐夫人,行内最出名的除了南毛北马,就是东厉西桂了。南毛北马是一家,而桂家又一心从政,基本不会管这样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们可以找得厉家出马,也许这场官司还有得打!”
  “除此之外呢?”郑思可不甘心地问道,“可还有其他人可以胜任?”
  Gordon回答道,“其实灵异法庭的本质除了尊重事实真相,还有就是看哪一方的天师法力更为厉害!要知道无论想要取得一些有利的证据,还是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破坏证据,都要靠天师出手才有可能!除了桂家和厉家之外,其他的散人天师想要斗赢多年底蕴的毛家和马家,我觉得不太现实!”想了想,他又提议道,“要不,就由我来引荐厉家家主给你们认识?”
  “不必了!”郑思可一时间,脸色更为苍白,她好不容易支撑起身子,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走回了房间。
  Gordon见状摇了摇头,他看得出来,徐家应该和厉家接触过,而且有嫌隙。如果厉家只是翘首旁观也就算了,万一落井下石,那就麻烦了!
  所以郑思可很高兴徐嫣的证词有漏洞,或者更准确地来说是徐嫣并没有搞清楚这桩命案其中重要的关节。
  如果以这个罪名给她定罪的话最多也就是遗弃罪,而徐进绅也只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罪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罪,虽然也有罪名,但起码不是谋杀罪,情况要好得多,这场官司也还有得打。
  “原告方可还有补充?”法官写下最后一个字,便开口问道。
  叮当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向着法官鞠了个躬,“法官阁下,我是马叮当,我有补充。”
  法官点了点头,说道,“允许原告补充!”
  叮当又鞠了一个躬,才继续说道,“我要补充的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告之所以会脑子不清,冲过马路,不是因为她年纪小,不懂事,而是因为徐夫人手中有一种灵符,可以在短时间内控制一个人的思维。而小嫣之所以会看见那一道闪光,就是灵符启动的标志。那灵符是针对特定人的,所以小嫣身上早就被郑思可女士动了手脚。这种控制人思维的灵符是为行内所不允许的,所以这一种灵符在4年前被灵异协会列为禁符。我找到了当时将灵符卖给郑思可女士的人,他愿意上庭作证。”
  叮当叙述期间,郑思可的一手紧紧拽着自己的裤子,另一只手紧握自己胸口戴着的玉佛,脸色变得极度苍白。她知道,情况不妙了!她原先还庆幸什么“南毛北马”,根本什么都没有搞清楚,就敢上庭,徒有虚名。但现在,她真的希望站在庭上侃侃而谈的马叮当只是个草包,那么她就可以混过这一关了。
  连坐在旁边的徐进绅也忍不住将身体往另一边挪了挪,撞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并非不内疚,只是不想吃牢饭而已,他每到徐嫣的忌日他还是有去墓园探望她,希望取得徐嫣的原谅。但他真的没有想到“最毒妇人心”这句话在郑思可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她连个孩子都不放过,这个人的身上还有良心吗?
  法官闻言,点了点头,“传原告第一证人!”
  上庭的男子礼貌地向众人鞠了躬之后,便以自己的灵魂起誓,声明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是实话,然后他便详细地描述了当时他将禁符卖给郑思可的经过,叮当甚至还出示了由证人提供的郑思可签了名、表示银货两讫的收据。
  法官埋头写了一些东西后,又问道,“被告可有问题要询问原告第一证人?”
  Gordon其实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局面,尽管他很尽力地想要寻找漏洞,可他却发觉这个证人以及和他有关的证物,实在很难推翻。
  想了想,他觉得既然当了徐家的律师,还是要有所作为。尽管他内心也不耻郑思可、徐进绅的所作所为,但他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就算明知不可为,他还是站起身,“法官阁下,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原告第一证人。”
  得到法官允许后,Gordon便继续问道,“证人,我所见到的收据确实有徐太太的签名,可是收据上并没有写明徐太太买的是什么。你又如何能证明这是徐太太和你买那一‘禁符’的收据,而不是买其他的东西,例如护身符呢?”
  男子望了Gordon一眼,“我之所以会留下收据,就是担心以后买主会反咬我一口。虽然我没有明确表明我卖给徐太太的是什么,但我在收据的角落里画了个标记,作为以后的根据。”男子顿了顿,又郑重地开口道,“另外,我也可以以灵魂起誓——今天我在庭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话说到这份上,Gordon也没什么话好问了。他只能向法官欠了欠身,表示没有问题了。 
  法官便转头向专家席的各位询问 “禁符”的情况,专家席肯定了叮当的说法后,法官才示意原告第一证人退庭,又示意叮当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我依旧对于这个章节不太满意~~前面的章节我也修改了~~~总体没有改变,但是修改了细节~~~希望大家指正啦~~

☆、上庭(3)

  叮当便继续说道,“第二、原告之所以会在被车撞之前的一瞬间双腿发软,是因为其兄徐施为了整蛊原告,而在原告喝的水里面下了泻药。我找到曾经目睹徐施先生下药的女佣,她愿意出庭作证!”
  法官便道,“传原告第二证人!”
  上庭的中年女子礼貌地向众人鞠了躬之后,便以自己的灵魂起誓,声明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是实话,然后她便详细地描述了徐施下药的过程,包括所有的细节。
  观众席上的徐施依旧面无表情,可是私底下他的双手已经紧紧拽紧他自己的裤子,似乎将他的纯手工制作的西裤当成发泄对象。
  法官又问,“被告可有问题要询问原告第二证人?”
  Gordon站起身,回答法官,“有的,法官阁下!”他又转向证人席,向女佣问道,“沈女士(女佣),你所说的一切可有证据?”
  沈女士摇了摇头,回答道,“那倒没有!不过我在事情发生后不久就和几个老姊妹聊过这事,她们表示都或多或少看见大少爷欺负二小姐的事情。”
  “我翻查过原告车祸后警局留下的记录,我没有找到你的证词,你当时为什么不说?”Gordon又问道。
  “二小姐被大少爷欺负的事经常会发生,我们既阻止不了,也没权阻止。看多了,自然也不会觉得很特别。那些警官问我的时候,我也一时没有想起来。”女佣这般答道。
  “现在距离原告的车祸已经5年了。时隔这么久你还能想起来,那当时为什么没想起来呢?”Gordon顺势问道。
  “我记得那个时候,警官问我的是,‘徐嫣在车祸之前,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吗?’而马小姐问我的是,‘小嫣在车祸前在她身上有发生过什么事吗?’正如我刚刚所说,二小姐经常被大少爷欺负,这样的事我确实觉得没什么特别的。但二小姐发生车祸之前发生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