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战士 >

第23章

战士-第23章

小说: 战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史迪说,这叫着静坐、绝食,向欺骗我们的军官表示最大的抗议!操,打不过我还挨不过啊?    
    我说,如果不吃饭就能让咱们去宣传股的话,饿三天三夜我都愿意干。看开点儿吧,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就当咱们从未遇见那位新闻干事。这碗饭你到底吃不吃,土豆炖牛肉?    
    史迪说,递上来吧,别让“老六”看见了。    
    我把饭菜递上车,史迪狼吞虎咽,几口就扒完了,要我给他再盛一碗。说,牛肉煮得挺嫩,再帮盛碗饭。多挑牛肉,专拣块儿大的夹。到一连我就不吃晚饭了,再装一次绝食,给他们来招“下马威”。


第二部分身心俱伤的徒劳过后

    我说,史迪,到一连就别再闹腾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谁来照应你?认命吧,都坐轿子谁来抬?    
    史迪沉默了,嘴巴停止了对牛肉的撕咬,端着饭碗黯然了一会儿。随即,他的嘴巴又动了起来,比上一次的撕咬更加有力了,边咬边用筷子敲着饭碗,含混不清地说,操他妈的老子就做轿夫吧,抬啊抬啊,我们抬啊,抬翻天啊……    
    去一连的兄弟吃饱了饭,三三两两地走出我的坡店二连。一位兄弟路过连队大门的时候,故意把抹过嘴巴的餐纸揉成一团,丢进了门口的岗楼。站岗的老兵看见了,冲到那位兄弟面前,要他把餐纸捡起来。    
    那位兄弟懒洋洋地把餐纸从地上捡起,最后还不忘朝老兵翻了个白眼。    
    老兵“咔嚓”一声,把枪栓拉了上去,说,翻你妈B的眼?老子没让你把餐纸吃掉已经够便宜你了!    
    那位兄弟吓坏了,脸色大变,一溜烟儿地溜到军车轮胎后面,朝着持枪老兵恐慌张望。    
    去一连的兄弟陆续地登上了车,军车引擎轰鸣。即将离开我们连队的时候,史迪把他的贝司从车上扔了下来,说,这玩意儿放你这儿吧,我一个人在一连哪还有心情弹琴。如果一连的妖魔鬼怪们不喜欢低音,我带把贝司过去岂不是自找麻烦?真是羡慕晏凡和大强这两个鸟兵啊,真他妈命好。抛开营部是个机关单位不说,而且驻扎在一个除了有姑娘还卖吃卖喝的小镇上。    
    我说,没准儿一连比营部还好呢,周围全是异族村庄,村庄里全是漂亮的异族姑娘。天黑了,未婚的异族姑娘准备了美酒,上身穿着只有一颗钮扣的民族服装,下身穿着宽大得可以藏下男人的石榴裙,在村头的芭蕉林里点燃一簇又一簇篝火,载歌载舞,等候勇敢士兵光临。    
    史迪说,不会被你不幸言中。一连是个什么地方我最清楚,咱们那位寒酸班长就来自板那一连。他曾说过,他的老连队是个鬼都不撒尿的地方。那地儿只有军队,没有人民。白天兵看兵,晚上数星星,只听乌鸦叫,不见姑娘笑。还有“板那十八怪”,知道什么是“板那十八怪”吗?现在我就说给你听,一怪是蛤蚧、二怪是什么我忘了、三个蚊子一盘菜、四个老鼠一麻袋……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棵树。    
    我的坡店二连就在从前那座山上的那棵树下。    
    二连附近的山特别高,高耸入云。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些山的高度吧:连队后面的高山上有座哨所,哨所兄弟下来领取大米和猪肉的时候,身穿绒衣,山下我们穿的却是短袖衬衣或者白背心。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二连附近的山峰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所以,战争遗迹与陈年尸骨在二连附近的山坡里并不罕见。炊事班一位老兵有养花雅兴,有空他就钻进山窝,把山旮旯里的奇花异草迁移到连队种养。同时他还有个用骷髅当花盆的怪僻。每次进山挖花,顺便拎几个动物或人类骷髅回来,把下颌敲烂,把野花种植在坚固耐用的头盖骨里。每次饭前看到炊事班附近那争奇斗艳的野花在一溜儿排开的狰狞骷髅里面灿烂绽开,我就忍不住地为这人为景观毛骨悚然。    
    不但人为景观,坡店二连的自然景观也独具一格。譬如连队的兄弟从未见过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这是由于山峰过高的缘故,阳光爬过高山照耀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北京时间都10 点多钟了。此外,坡店二连还有一个最奇妙的天文景观,估计连天文学家都极少遇见,它只在我的眼睛里出现——太阳从南边升起。    
    太阳从南边升起,天亮了。太阳落进北面的山峰,天就黑了。    
    太阳不会轻易改变运行轨道,而且我也没听说过有长错方向的大山。    
    我眼里这个奇妙景观如何形成?是的,我晕了,迷失了方向。    
    来二连的路上,军车七拐八拐地绕了无数个岔道。到达二连之后我下车,绕了好几个圈,午后阳光依然从东北方向照耀过来。我陷入了无可奈何的迷失之中,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每天早晨起床,我要做的第一件事由上厕所改成向战友询问东南西北,可他们的回答总令我比憋尿窘态还要尴尬。    
    客观事物已无法为我指明方向,眼睛也在对心灵撒谎,我陷入了彻底的盲从与迷惘之中。    
    面对活生生的现实,我连怀疑的资格都没了。我想我可能会在某个早晨突然从迷失中醒悟过来,对此我坚信不疑,我坚信太阳一定会从东方升起。我在对突然醒悟的等待中,依旧迷失着,不再思考这梦幻般军旅生活的优劣与梦想得失。一眨眼,几个月就这样相安无事也是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几个月后,我终于醒来,如同大梦一场,太阳从东方升起然后落进西山。    
    紧随其后的日子里,我并没有因为醒悟而兴奋不已。恰恰相反,我无限怀念那些盲从的服役时光。    
    我想再迷失一次方向,木偶一样不为自己的身份、价值、梦想和未来多做考虑。吃一天军饷当一天兵,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可我醒了,看清了自己和东南西北。我开始在心里揣摩自己的价值,还有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起床、出操、吃饭、训练、睡觉……周而复始的哨声中,一切就这样平凡而坚定地轮回着,我感觉自己就像是齿轮上的一颗牙齿,跟着机器的运转方向,被动旋转。    
    一次又一次身心俱伤的徒劳过后,我发觉身体渐渐干燥起来,如同烈日暴晒之下的海绵。


第二部分枯燥、乏味的服役时光

    如此卑微、琐碎、枯燥、乏味的服役时光就是我曾经企盼的充满了血腥、狂热、梦想和荣光的戎马生涯吗?我去问二连兄弟,他们对此不感兴趣。二连兄弟们的文化水准参差不齐,良莠并存。有精英,有钢铁战士,更多的却是混蛋。从非军事意义上说,二连兄弟的语言行为并不比新兵连那帮兄弟来得优雅。新兵身上还残存着蛛丝马迹的社会习俗与家庭教养,二连兄弟已经彻底地没了那些,成了彻底的军人,充满了猎人式的机智与狡猾,并且精通打架与请假的伎俩。有时候我真是钦佩他们,仅仅依靠鸿雁传书就能骗到女大学生的毛衣,还有歪曲军队规定的创造性与改制军用内裤的服装设计天分等等等等。    
    二连兄弟的最大强项是玩扑克牌,几乎人人都可以用扑克牌玩上一招儿令你琢磨不透的小魔术。我曾问他们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技艺,回答是千奇百怪。有人说在探家的火车上跟打工仔学会的,有人说是当兵前跟镇上江湖艺人学会的,有人说是自己琢磨出来的,还有人说天生就是这块材料……不管怎么说吧,反正他们都挺会蒙人的。兄弟们经常玩的一种牌局叫 “包牌”,俗称“三打一”。三个种小的围攻一个种大的。吵吵嚷嚷,两副扑克牌被甩成20 0多张,各位仍乐不可支地津津于此道。我从来不喜欢这个,玩输了做几个俯卧撑或者朝脸皮上贴张纸条。赢了白赢,净费脑子。偶尔,兄弟们也会趁连长不在的时候赌个拳头、耳光、香烟、啤酒、榨菜、块八毛钱什么的,并为此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据说,仅仅是为了一根香烟的归属,有位兄弟曾跪在地上指天发誓。我想那兄弟在乎的并不是这根香烟,不过是在赌那口气。他所在乎的只是尊严或者面子,更多的却是无聊。    
    坡店二连是个全训连队,除节假日外,一年四季都要训练。在二连,我并没有因为繁重训练而放弃音乐。仅仅是没有放弃而已,我并没有在音乐上做出任何成就。史迪不在了身边,我跟着和弦顺口哼出的那些旋律,再没人能够帮我记在纸上。所以,到二连之后我不但连一首歌曲都没有完整地写出来,并且还因为弹琴的事情我与老兵闹了矛盾。矛盾不断激化之后,我们就发生了口角。    
    他们说,你整天疯疯癫癫唱个鸡巴呀?    
    我说,人类是不能没有音乐的。    
    他们说,你瞎吆喝的这些东西算鸡巴音乐呀?    
    我说,你们连鸡巴音乐都不会吆喝。    
    …………


第三部分充满了破坏欲望

    晚上,老兵们去澡房冲凉了,我又弹起了琴。老兵们肩膀上搭着毛巾走进宿舍,我知趣地停下,戴上耳塞听音乐。当时我听的那盘磁带是“军营民谣”专辑,负责整张专辑词曲创作者名叫小曾,跟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也是背着吉他来当兵。当时我就想,如果哪家唱片公司愿意把我们“十六分之二拍”的音乐制作出来,弄盘“军营PUNK”,其影响力肯定要比软绵绵的“军营民谣”更为广泛、深远。没准儿还能在中国掀起一股尚武热潮,男女老少都踊跃报名参军……我正沉湎在幻想之中,一位老兵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问他有什么事儿,他们说想听我弹琴,要我拿着琴去操场。    
    我拎着吉他跟他们去了。走到半路,我觉得气氛不对,说忘拿拨片了。    
    我掉头回宿舍把琴放在床上,弯腰系了系鞋带,把史迪的那把坚硬贝斯取了出来。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们要砸我的琴,说我整天乱喊乱叫,惹得他们心烦意乱。    
    话还没说完就开始动手抢琴。这种赤裸裸的挑衅我怎么可以忍受和屈服?    
    我说着“去你妈的吧”,高高拎起贝司朝他们夯去,我们打了起来。    
    还好,他们只派出一个光头充当打手,余者皆手臂交叉,不言不语地旁观。    
    厮打了好大一阵子,我手里有把贝司,没吃什么亏,但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贝司柄断了,不清楚到底是我夯在他身上还是他在我身上夯断了,反正期间光头把贝司从我手里抢走过一次。我的脸与光头的眼角都见了血,不知这血是从他的眼角沾到我的脸庞还是我脸上的血沾染了他的眼角,反正我俩曾抱在一起在操场上滚了好几圈……他们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操场,我觉得头顶特别疼痛。摸了摸头,满手是血。这时我才知道脸上的血是从自己头上流下来的,好在伤得不太厉害,只是破了点儿皮。    
    我从口袋里掏出餐巾纸捂在头上,另一只手拎着断裂的贝司,站在操场用眼泪歌唱史迪的智慧。    
    临睡前,我去澡堂里把脸上的血迹洗了个干干净净,进宿舍看到光头的眼角比我的脸还要干净些。    
    次日,头上的伤口并未结痂,但我还是放弃了找卫生员包扎一下的想法。头缠绷带难免会引起连长的追问。打架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情,何况我还没打赢呢。为了避免摩擦再次发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