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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辑)-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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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并被读者广泛谈论的《中国山》,最终获得了《轨迹》杂志评选的“最佳长篇处女作奖”、拉姆达文学奖和小詹姆斯·蒂普崔纪念奖,被《纽约时代》杂志提名为最佳书籍,入围雨果奖和星云奖的最终评选。此外,她的其他小说,如《白天的一半是黑夜》和《孩童使命》也颇受读者的喜爱。最近她创作了一部新作《死亡之城》。在她即将出版的作品集《林肯列车》中收录了曾登载于《阿西莫夫科幻小说》、《幻想与科幻杂志》等刊物上的一些优秀作品,她的作品曾收录在本年选的第十、十一(与大卫·B·凯瑟合著)、十二、十三和十四辑中。莫琳和她的丈夫、儿子及爱犬史密斯居住在俄亥俄州的图温斯堡。
  在下面这篇寓意深刻的故事中,莫琳用她犀利的笔锋给我们展示了一幅生动且令人信服的画面,算是对未来十来岁的青少年生活的一个展望吧。如同以往一样,他们面临着对新事物的许多选择,显得迷茫而无助。

  [网站首页下拉框引言]

  艾玛:我也有这种病毒,就在我的身体里,它可能已经引发了多种怪异的癌症。
  记者:哪种癌症?
  艾玛: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癌症呗,有些我听都没听说过,比如毛细细胞白血症、骨骼癌肿和胰腺癌。但我并没有生病,我是说我并没有感到不舒服。可现在即使我服用了各种抗病毒素,我还是很担心。我老觉得自己真的病了,就像有人从我身体里偷走了某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一样。
  (以下是2021年12月4日《总有一天》上的一篇采访的转述。此转述只是整个采访的节选,要了解更多内容及信息可上网查询。《总有一天》由以下机构大力赞助:国家公共网络,国家公共网络波士顿分部,卡罗一约翰公益信托公司。欲购买本次访问的光盘或者其他任何正版光盘,请登陆我们的网站NPI…boston.)

  [以下转述包括网站弹出式引言框。]

  以下是对艾玛·奇切克的采访。
  2018年夏天,一名十五岁的学生来到位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郊外小镇夏洛特的一间保健诊所。经检查,发现她携带了一种叫PV414的性传播病毒。这种病毒最近已被确认是在端粒酶活性治疗中使用受过污染的基因材料所致,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当属还童治疗。
  过去,这种病毒只在已被还童的老者身上发现过,在青少年身上发现这种病毒后,研究人员最初还认为病菌传播媒介发生了改变。追查病毒的相关工作业已展开,随文所附关于青少年行为的图片摘自网络记录片《弃儿》。艾玛是已被确认携带了病毒的学生之一。
  [网站图示提供原病毒传播图之描述链接。此原始病毒通过特雷·辛德鲁斯基传播给其他三个女孩,最终传播给另外十一人。此网站同时提供对国家卫生署官员的访问。]
  艾玛:我十四岁就失了身。当时我喝醉了,一个叫路易斯的男孩一直灌我这种味道像甜瓜的饮料。当时大家都在喝这种绿色的东西。他说他喜欢我的那些埃及饰品,一直摆弄着我的奴隶手链。手链上有条链子可以绕在拇指、中指和无名指上。“你愿意当我的奴隶吗?”他一直问我这个问题。你知道的,刚才还是他给我端的饮料,现在他居然让我给他当奴隶,真是太可笑了。不过后来我们就一直接吻,接着我们到了卧室,他开始摸我的胸部,接着他就想跟我发生关系。我觉得好像是我在勾引他,所以我没拒绝。
  此后我见过他几次,可他对我爱理不理的。他比我大,我们没在一所学校。我很后悔,真希望那次能特别点儿,我真的太幼稚了。有时我想如果我是个男孩,我一定会加入那帮男孩,然后哪天冲进学校,朝人群胡乱扫射一通。(音乐——《可怜的富家女》,托尼·班内特创作)
  记者:你们所说的怪胎是什么?
  艾玛:你说着玩的吧?这也算采访内容?好吧,我认为,怪胎是指沉迷于异域文化的人。他们喜欢听另类的音乐,不接受普通连衣裤或路易.威登之类正统服装。从精神方面讲,我也对埃及人很感兴趣。我用塔罗牌算命。它们确实源于埃及,人们却都说来自吉普赛。可我读过一些书,书上说它在埃及存在的时间比在吉普赛长得多,我就有一副埃及占卜牌。我的朋友琳西的爱好和我挺像,可我的另一个朋友丹妮斯却对印度文化很着迷。琳西和我也喜欢印度,有时我们还会像印度人一样把指甲染上颜色。
  记者:你喜欢另类音乐吗?
  艾玛:我喜欢的音乐种类很多,不止是另类音乐。我喜欢“黑色直升机”,他们的歌太棒了。我特喜欢他们的《新世界秩序》大碟,充满了狂想色彩。我爸爸妈妈喜欢的歌有些我也很喜欢,如图帕克和罗伦希尔的,还有祖鲁乐队,他们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我喜欢那样的声音。
  (音乐——《我的最爱》,约翰·考尔特雷)
  现在我十七岁,四月份就满十八了。我四岁就开始上幼儿园,东北大学已经录取我了。我想去巴德大学,可父母不想让我去纽约读书。
  我爸爸从事电信业。他去中国香港已经六个星期了,正在努力筹集研发通讯卫星的资金。那些卫星真是太酷了!虽然体积相当小,但前端有绵延数十英里的巨大网状物,而且网状物自身还要旋转。你知道,如果太空垃圾猛烈撞击到卫星,就可能把卫星凿穿;但如果撞到大网上,不管是金属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会从网上滑下来,从而使卫星免受这些太空垃圾的侵害。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07号通信卫星那种事故,也就不会由于连锁反应使半个美国都没办法正常打电话。
  我妈妈是个教师。她正在上夜校,想重新获得教师资格证,一周两次。她上课是被迫的,每周总有一个晚上会逃课。她们还有些课外活动。妈妈从来没在下午六点之前回过家。只是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夏天才不上班,但现在我哥哥姐姐都读大学了,她就在夏天为一个园艺家管点儿账、处理些办公室事务。
  那位园艺家是个接受了还童治疗的老家伙。他真讨厌。正如我爸爸说的那样,他们都是自私鬼,他们为什么不让别人享受一下生命?真是的,这些老家伙明明都过了六十岁了,却偏偏还要返老还童再活一回。我讨厌出去的时候还看见一帮由于荷尔蒙的作用而表现得跟小孩似的老家伙。他们回去工作,像我爸爸一样的人就没有晋升的机会了,因为那帮家伙是永远都不会退休的。
  他们鱼与熊掌都想兼得。我妈妈说,当我们都毕业了,她就会退休,然后开始全新的生活——一种非现实主义的生活。她说她将要离开我们,让我们过自己的生活。人不得不学会如何重新开始。就像中国人一样,他们的生活分为五个阶段,当你取得了成功,就可以退休,然后写写诗,做一名艺术家。当然,你还得想想,一个高中教师能取得多大的成就?
  (音乐——《当我六十四》,披头士乐队)
  对了,记得有个星期六,我们去保龄球场打球,可我们一直不敢进去,因为那里的警察曾把我们赶出来过。那里的警察最坏了,他们歧视青少年,好像这里每个人都歧视我们。有家比萨店在店门上挂了牌子,上面写着“在本店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下年轻人不能超过六个——他们明明就是针对小孩嘛。要是换种说法,如在店里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上的人或同时消费的黑人不能超过六个,那些人一个个准得和他们拼命,是吧?我们租了鞋子之类打保龄球需要的东西,却没打,只是一直在外面转,还在想到底去不去打球。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被扔了出来。
  后来我们又逛到杂货店打发时间,被堵在自动扶梯上,有个老家伙也在那儿。他想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普通的年轻人。你知道,大多数这样的老家伙都穿着黑色喇叭牛仔裤,还留长发,尤其是那些男的,我猜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多人在接受还童治疗前都是秃头的缘故吧。电梯上的这个家伙也留着一头长发,在后脑扎成一根马尾辫,但他穿着一条迷彩连衣裤。如果穿橘红色连衣裤看上去会傻乎乎,太做作,不过他那身迷彩连衣裤还行。

  [2018年,特雷·辛德鲁斯基71岁。点击此处可获得更多关于端粒酶修复、内分泌治疗以及外科整形手术的信息。]

  琳西、丹妮斯和我都没理会他。当时有我,还有这个比我们年龄稍长的黑人男孩卡莫,以及学校的另外两个人DC和马特。卡莫带了几瓶45度的酒,就是那种麦芽酒。他在很多方面看起来都比我们成熟,所以跟他在一起时我总有点紧张。他被当作少年犯抓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在商店里偷东西;另一次,我想是携带赃物。他总是叫我“小姑娘”。每次见到我,他总会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姑娘,你在干什么?”

  [卡莫·威尔逊的采访是在县最高监狱里进行的,威尔逊因为携带迷幻药被判在那里服刑十八个月]

  因为喝了一点酒,我觉得头很晕,恍比惚惚中开始同情起那个老家伙来。他一直站在墙角看着我们,挺可怜的。我对丹妮斯说他看上去真的有点哀伤。
  丹妮斯一点也不在乎。我记得她的额头中央有一块象征印度世袭制度的蓝色标记,在路灯下会发光的那种。当她摇头晃脑的时候,那块标记也会跟着摇晃。她认为那些老家伙都是讨厌鬼。
  我说他可能很有钱,账户当然也不缺。但她还是毫不在乎,因为DC就很有钱,另一个人——卡莫,也有账户。
  我知道那些老家伙们都有过童年,但这家伙看上去很忧伤。可能他没有童年吧。可能他妈妈是个酒鬼,他不得不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的重担。看着他,我觉得他真正的悲哀就在于此吧。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他不是很上进。他一点儿不像那个家伙——我妈妈还在给那个傻瓜打工。他并没有打扰我们,那些老家伙们通常都待在一块儿。
  接着DC他们大概也注意到他了。DC真的是个疯子,我真怕他和卡莫会揍那家伙一顿。
  我准备好了一些赔礼道歉的话。
  然后DC说着诸如“想不想看看他真正难过起来是什么德行”之类的话,卡莫只是付之一笑。
  我让他们离他远点儿。DC是疯子,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没有什么他不敢的,绝对让人意想不到。
  记者:给我讲讲DC吧。
  艾玛:DC一直很有钱,他父母离婚了,他妈妈很消极,老是醉醺醺的,所以他跟他的教父住在一块。他的教父对他很溺爱,总是要什么就给什么。卡莫十九岁了,他有一个伪造的电话账户,可以用来订购一些商品,然后他们会按他的电话账户开出账单,由DC付账。
  DC什么荒唐事都做得出来。他和马特决定要教训几个小孩,不为什么原因,就因为他们不高兴了。他们喝了差不多一瓶伏特加——你知道我指的哪一种酒吗?他们本来要从卡莫认识的人那里拿枪的,但DC只拿了一支棒球球棒就开始揍他恨之入骨的那个小孩——凯文。
  记者:他为什么恨凯文?
  艾玛:我不知道。凯文确实很讨厌,呆头呆脑的,嘴巴总是不饶人。过去每学年刚刚开学,他总会和一个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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