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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长安[重生] 完结+番外-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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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的,才短短几天功夫,木桑主舰上的同甘共苦您已经全忘干净了?

    柴筝没好气,“来跟你说个事。”

    “没大没小,”柴源道搓了一把柴筝毛茸茸的头顶,“说。”

    “木桑国的巫衡劳你带去漠北,她现在这种情况不宜介入两国争斗,需要先治疗,”柴筝说着,忽然咬牙切齿地笑了起来,“而我要先随娘亲回长安,将我那一言不合留书出走的军师给抢回来。”

===第52章 第 52 章===

“怎么; 你也要去漠北?”现在的柴远道还四肢健全,能活个自然终老,当然不会像上辈子般揠苗助长。   

    他单纯觉得自家女儿颇为奇怪; 长安城里什么都有; 可柴筝偏喜欢混在军中,倒像是天生为当将军来的。

    柴筝却觉得她爹废话; “不然在家里发霉生锈?”

    刚说完,柴筝又觉得自己太招打; 补上一句; “柴国公府的女儿总不能让人看了笑话。”

    “……”柴远道感受到了敷衍。

    父女两大眼瞪小眼好一阵的尴尬; 最终还是赵琳琅笑了起来; 她道; “我们的女儿小小年纪已经很有主见了; 只要她能不偏不倚地长大; 你管这许多?”

    赵琳琅招招手,将柴筝揽在怀里; 母女一致对外; “我觉得她这样挺好。”

    柴远道只能无奈,“好好好,说不过你们。”

    最终从长安城里拉来的赏赐只是草草分了,没有三天三夜的庆功,甚至连升官发财这样的官方话都没有。

    柴远道将军中职务全部卸下; 虎符交还,在傍晚时分带着亲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海防驻地,柴远道走出没多久,薛毓就带着全部官兵望北而拜,送这位还了两江一片太平的国公爷。

    柴筝掀开帐帘; 就看到这跪了一地的大场面,她一个个地扶过去,“这是做什么,柴国公命短,经不起各位如此大礼,折寿,折寿。”

    “……”被她扶起来的人一脸懵逼,又不好再跪下去了。

    直扶到薛毓的面前,老将军才道:“我知道小公爷和那位阮姑娘这次也尽了不少力,如若不是你们打破僵局,恐怕至今仍与木桑僵持,小公爷,您也当得这一拜。”

    薛毓已经一大把年纪,丝毫没有什么倚老卖老的陋习,但柴筝却被他严肃的架势镇住了,老将军膝盖不好,也不爬起来再拜,就着刚刚跪下的姿势挪了挪,正对着柴筝背往下伏,把柴筝吓了一跳。

    柴筝立马也给他跪下了,一大一小磕了个满头包。

    于是军中又有传闻,说“小公爷一点架子都没有,薛将军感激她,她竟然跪下来搀扶,难得啊。”

    “……”柴筝怀疑这军中有人收了小阮的贿赂,不然怎么隔三差五就把自己传成个圣人?

    柴筝在柴远道走之后一天,就启程回长安了。

    她原本是想跟着赵琳琅,然而赵琳琅却说:“我们母女从今日起就不再同路,你要去抢人就尽快出发,不必磨磨蹭蹭。”

    柴筝于是郑重告了辞,单独一人策马上路。

    放这么个小姑娘风雨兼程的赶回长安城,赵琳琅表面看着一点也不紧张,却给柴筝塞了两三把经折腾的长剑,又塞了好几张银票,柴国公府的令牌也一并给了柴筝,确保她遇到麻烦也能平安回到京城。

    赵琳琅准备的齐全,柴筝这一路畅通无阻,国公府的威信传遍大江南北至今不坠,每到一处还有人专门负责换马,减少了柴筝许多麻烦。

    可刚回到长安城,柴筝就听到了一个令她瞠目结舌的消息——

    赵谦提了阮玉璋为相,绶印之事安排在三天后,同时点了玉璋家的女儿为太子妃,等阮临霜十六之后便完婚!

    日暮时分的相府显得宽大而清静,半边屋檐沉入夜色,半边还在夕阳余辉中,阮临霜拿著书坐在窗边,目光看着树上的两只麻雀,脸上没什么表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柴筝做贼似得蹲在屋檐上已经蹲了小半个时辰,腿都蹲得有些麻,她这一会儿的功夫起了十七八个心思,一会儿想直接冲上去问阮临霜这是怎么回事,一会儿又难过的问自己凭什么,到最后,柴筝心里的豪情忽然涌了上来。

    她想:“我何时如此扭扭捏捏,小阮愿意跟我走,我就是粉身碎骨也要带她离开长安城,小阮若是不愿意跟我走,大不了天各一方,以后总有交集。”

    柴筝心里打定了主意,便从屋顶上落了下来,原本的意思是落在阮临霜的窗前,但她的左腿实在麻的厉害,使不上劲,落地时向前栽了一下,竟翻过窗,直愣愣扑向了阮临霜,来了个结结实实地拥抱。

    树上的麻雀都被惊飞。

    阮临霜实在没想到做贼的如此明目张胆,被柴筝扑倒时,背着地的疼都没令她缓过神,倒是柴筝一头栽进阮临霜的怀里,双手将她抱紧了,良久才有点愤愤不平道:“我说要娶你,你也答应了,就算暂时还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也算私定了终身,你怎么好先留书出走,又与他人有了姻缘!”

    小姑娘的理直气壮经了年龄的软化,听起来有些像撒娇。

    阮临霜原本想将她从自己的身上扒下来,闻言却骤然愣住,十岁的面皮子薄且嫩,从耳根红到了眼角。

    她问,“你……竟全记得吗?”

    “就算喝醉了酒,也会迷迷糊糊有些记忆,更何况这药只是麻醉了我的脑子,却不能让我失忆,我当然记得!”柴筝猛地坐了起来,她用脏兮兮的手擦了擦眼睛,“我马上就会长大了,小阮,你为什么不等等我!”

    柴筝曾觉得当个小孩子也挺好的,无忧无虑,偶尔还能被人夸个神童或天才,可这会儿却又觉得不好了,她看着眼前只比桌子腿高一点的阮临霜,气着气着又笑了。

    “赵谦可真不是个东西,你才十岁,他就要讨你做儿媳妇儿。”

    “我当时也觉得很奇怪,上辈子赵谦可没做这样的选择,恐怕背后有高人指点。”阮临霜被柴筝压到了麻筋,这会儿也不是很能动,“你先下去,有点重。”

    柴筝不服气,“我比你轻。”

    话虽这么说,柴筝还是滚了下去,两个腿麻的人就这么在地上干坐着,都在等对方先动弹。

    “小阮,你愿意跟我去漠北吗?”柴筝忽然郑重地问起阮临霜,“我不想听什么推脱的话,我也知道你若说得有道理,我一定会让步,所以你不要开口,只点头或摇头。”

    柴筝说着,伸手堵住了阮临霜的嘴,她眼神坚定,双眼皮都被折了进去,整个人腰背绷紧,像只狩猎的小老虎。

    阮临霜缓缓点了点头。

    “那好,我现在就带你出城,我们两人一匹马,我带了银子和令牌,去漠北的路我也很熟。”柴筝还是不松开阮临霜的嘴,“小阮,我要带你走。”

    就算是未来的太子妃,没完婚之前阮临霜都是自由的,等到完婚时,柴筝也肯定自己羽翼已丰,把赵谦的江山都翻过来,看他还敢不敢提这一茬。

    柴筝又道:“太子妃配不上你,小阮,你是要君临天下的人。”

    阮临霜静静看着柴筝,她那双眼睛是漆黑的,就算顶着光也不会泛出琉璃色,她示意柴筝松开手,自己有话要说。

    柴筝就算有千百个不情愿,还是把手往下一垂,等着阮临霜打击自己。

    “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但做女儿的不能不告而别,等我去与父亲说了就跟你走。”阮临霜很认真地回答柴筝,“父亲他很好,但是柴筝,只有你会让我成长,我想清楚了,我要跟你在一起,千山万水生离死别不可阻。”

    阮临霜已经习惯了压抑心思,之前很多很多年都未曾如此坦率过,话刚出口,心上便是一松,甚至还忍不住轻轻地笑了笑。

    她又道,“除此之外还有件事我要与你坦白……我从夭夭那里得知,兴许有一天,我会跟你刀剑相向,我甚至会杀了你,柴筝,你怕不怕?”

    “……”小阮也知道?

    柴筝懵了一下,她还以为自己在雀玲珑中看见的东西会成为秘密,一直掩盖下去,现在看根本没有掩饰的必要。

    而且小阮这个杀人的都没计较,自己这个被杀的就更无所谓了。

    柴筝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又要拒绝我呢,小阮,我们带兵打仗的都知道一句话,耳听可能为虚,眼见未必为实,我一点也不怕,你也不必担心。”

    她说着,揉了揉已经恢复正常的腿脚,从地上蹦了起来,“走走走,去找阮大人,让他同意你跟我私奔。”

    这一日的子夜,更夫打着灯笼敲着梆子,看见柴家的小公爷穿了身血红的衣裳,载着阮相家的女公子从长安城策马而出,长安的闹市区人人目睹,没两个时辰,这件事就传了个满朝风雨。

    赵谦坐在他冷冷清清的御书房里,他的面前放着一册竹简,竹简相当的老旧,上面还沉淀着一种年深日久的霉味。

    送竹简来的人垂着头,一直跪在地上,这个人的双眼跟夭夭一样,都是红色的,但此人拥有的眼球黯淡浑浊不少,并且无法隐下去,是一种长久且无活力的通红色。

    这双眼睛呆滞迟钝,根本不属于地上跪着的人,此人不过是一个载体,而这双眼睛来自于木桑国历代祭司的尸体。

    “你是木桑国的祭司?我记得你们国家的祭司是叫……巫衡?”赵谦对送上来的东西以及眼前的人都不大感兴趣,他多年前见过真正的巫衡罗,也测过了命数,不必再养一个祭司。

    趴在地上的人开口道,“不,大靖的陛下,只有祭司院的大祭司才有资格叫巫衡,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容器,也是我们王上向贵国释放出来的小小诚意……而我可以帮您改变命数。”

    赵谦的双眼猝然亮了一下,那人又道:“若是陛下不相信我,也不会听取我的建议,让年幼的太子与阮姑娘联姻了。”

===第53章 第 53 章===

塞外风雪催; 柴筝本以为这段时间里,一定会发生些出乎预料的事,然而京中爱折腾的人像是一瞬间消停了; 许多年都不作妖; 放柴远道于塞外,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 柴远道作为一个勤俭持家的奸商,趁这段时间往漠北十六州搬了很多好东西。   

    柴筝没像上辈子从打扫战场的小卒做起; 十岁不到就跟断肢残骸为伍; 大靖的炮筒威力巨大; 一发下去只见尘土飞扬火焰乍起; 要等上一会儿; 送上天的血肉才会跟雨一样落下来。

    这样的战场非常难以清扫; 柴筝那些年曾经狠狠做过噩梦; 几天几夜无法入眠都属常事,也幸亏她年纪小; 恢复地快; 否则一定会落下病根。

    从前过往牢牢刻进了现在这副骨血里,令柴筝跳过了正常人所需要的成长期,刚来到这方天高地远的荒漠,就能撒欢的浪。

    相比柴筝的自由自在,阮临霜反而辛苦很多; 白天跟着柴远道学兵法,晚上还会挑几本医书翻着研究,柴筝这会儿就会往床上一躺,充当个道具,任由阮临霜扎几针……

    但小阮可能是先天不足; 对穴位力道之类的没有概念,因此常常将柴筝扎得夜半惨嚎。

    归根结底,在这人烟稀少,四面荒芜,还时不时有番邦骚扰的地方,就连阮临霜的心境也开阔了许多,会哭会笑,偶尔也骑个马,跟着柴筝去猎豺狼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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