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这是什么地方?”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你看,”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是很特殊的一种乐器。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
“是吗?”我一下子对它们产生了兴趣,“你怎么知道?”
“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跑过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太差,实验做得不好,考试也没拿到A,干什么都不顺,有一次我情绪低
落到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记忆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倒霉的时候。”过了一会,又轻轻地笑了一下。
我想起来了,那一天,他曾经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接到。第二天我回电问他去了哪里,他没告诉我。原来,他跑到这里来了。我不由有点难过,那个时候,他一定很孤单吧。
我凝神聆听,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再过一个多小时吧,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于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感到很幸福,因为他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刷刷”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那次我们……”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那次,她来陪了我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两个心情都很不好,同病相怜吧……”他淡淡地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我缺席的那个晚上,陪着他的,是张其馨。
他们可能就是这么谈起恋爱来的吧?张其馨那么善解人意,换成我,大概也会动心的。
我心里酸酸的,恨不得时间倒流,立刻回到两年前那个冬夜,假如那天我没有同杜政平出去玩,接了他的电话,或许,后来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可是,当时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看着程明浩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那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这个瞬间,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盔甲,让我接近不得。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却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爱过别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们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演示做得很不错:该来的人都来了,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纰漏,我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后,我洗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兴高采烈地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明浩,程明浩。”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他说。
“嗯。谢谢你。”我挂上电话,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有一句“早点休息”或者类似的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要好。我又懊恼了。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没有吧?”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像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他的声调平静温和,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实习最后一个星期某天下午,我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它们修好了没有?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下班回到家,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他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他还反过来怪我心胸狭窄……”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张其馨看上去很伤心,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惟一的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挑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百发百中。
张其馨嘟着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这句话提醒了我——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那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陪什么人打网球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我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