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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被反派养大的她[快穿]-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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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珈以在心里哼哼了两声,一转身,找了个背对办公桌的沙发,掏出书包里的作业本,趴在茶几上就投入了知识的海洋。
  助理进进出出几次,瞧见一大一小这互不搭理的,大的那个都快要气得砸东西的模样,轻咳了一声,故意说响了些,“总裁,马上就午休了,您的午饭是出去吃,还是我帮您点好外卖送来?”
  听到那个“吃”字,珈以敏锐地回过头来。
  正好就撞上了沈寄瞪着她的视线。
  她脸上明亮的神情一暗,眼角微垂,小嘴一扁,看着真有那么三分委屈。
  刚才对着个三大五粗的男人还像个坚贞不屈的革命战士,到他面前倒是委屈哒哒的模样了。
  沈寄心气不顺,连带着口气也不好,“问那小混蛋要吃什么。”
  “我不吃了!”珈以用更冲的语气顶回去,“不想看见我就把我送回去好了,在哪里摆着脸色给我看做什么?我已经很努力不要给你添麻烦了,你还嫌弃我……”
  说到最后,尖锐的气势徒然落下,话里都带了哭音。
  “谁他娘的嫌弃你了?!”沈寄一冲,连脏话带出来都不自知,“就你这小混蛋,我耳提面命说了那么久,让你受了委屈回家找我出头,结果你呢?!被人都骑到脸上欺负了,还梗着脖子在那站着!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那玩意儿是自个长了腿,会跑到你面前给你撑腰不成?”
  他说到最后,都站起来拍桌子了。
  珈以输人还不能输阵,两腿一蹬脱了鞋,站在沙发上硬是要比他高出半个头,“我什么事情都找你解决,你还要不要休息了?你每天都那么忙,要不是要赶回家给我做饭,自己都吃不了几口饱饭,我再找你,你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小姑娘气得眼泪簌簌地掉,嗓门却比谁都大,“我已经没了妈妈,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对我好的人,我不要连你都弄丢了!”
  最后一个话音落下,办公室里静了快十秒。
  沈寄难得抬着头看这个小小只的小姑娘,从她那双被泪洗得通红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个清晰的自己。
  他绕过办公桌,走到沙发前,向小姑娘摊开手,“沙发高,我抱你下来。”
  小姑娘站得笔挺,瘦弱的身子好像一株不管风雨如何摧残都不会弯腰的竹子,在地上扎根,仰望着头顶的太阳,剥开周身的保护与束缚,努力地向上生长。
  而他不过是一伸手,这株小竹子就朝他弯了腰,投入他的怀里。
  小姑娘连委屈都是无声的,“妈妈就是累病的,我很怕你也是。”
  “傻瓜,”沈寄抱着她,不方便摸她的小脑袋,满腔的柔情,让他忍不住用脸蹭了蹭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我答应了照顾你,自然也不会让自己出意外。”
  “你还是个小姑娘,要被人宠着长大的,以后还是得有我要照顾你的觉悟。”
  作者有话要说:
  珈以(微笑脸):我还是个乖宝宝。
  沈叔(宠溺脸):你说什么都对。
  这里其实出现过关键人物,我猜,懂套路的你们都猜到了~~~


第5章 白月光的女儿(5)
  ——妈妈,我越来越觉得,其实我并没有对你撒谎。沈叔就像我告诉你的那样,对我很好很好,不让我受委屈,即使很笨,也会努力安慰我。我想,从现在开始,我也要对他很好很好才行,不然以后没了机会,一定会很后悔的。
  ——还有,我在学校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他叫楚潇,也是个很好的人。
  ——我们今天补课,老师讲了一道例题,楚潇居然说答案是无效的,害得我花了一个多小时去反证,才证明答案有效,结果他还笑我好骗(愤怒脸)!!下午的时候,我把他的试卷藏到了讲台上,让他找了半小时才告诉他。
  ——今天难得去问了沈叔一道题,结果沈叔居然不会,还狡辩说他早已经离开数学七八年了……我去学校问楚潇,又被他嘲笑了!
  ——快要期末考了,楚潇的语文还是不及格,让他连背诗都偷懒,年纪第一这次一定还是我的!陈雾被沈叔一吓,都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没想到期末考以后还要补课,寒假本来就只有二十几天啊!本来沈叔都说了带我去潜水的,这下全都泡汤了(哭)。不行,补课使我愤怒,我就要让楚潇不好过,他还欠我十首诗没背呢,明天就让他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沈寄倒回去看了两遍,还是觉得自从某个碍眼的名字出现之后,那频频出现,堪堪能与他匹敌的某个名字实在是令人讨厌得很。
  看来是时候和小朋友申明一下早恋的危害性了。
  正好他当年什么违法校规校级的事情都干了,就在“禁止早恋”一条上是绝对的道德标杆,比旗杆都还值得仰望和崇敬的那种。
  沈寄在这头磨刀霍霍,琢磨着什么时候去学校瞧一眼那小碍眼,握在手里的手机就疯狂地叫嚣,一开了闸,那声音就跟洪水似的涌过来,“诶,寄哥,哥几个可都到了啊,您不会就这年终聚会还给我们爽约吧?”
  背景音里啥群魔乱舞都有。
  沈寄应了两声挂电话,摸出车钥匙出门。
  天冷,家里小姑娘管着不让他“没温度的有风度”,沈寄怕晚上回来撞见,也就没换衣服,穿着一身西装就去了会所,进房间脱了外面的风衣和西装,穿着身白衬衫从头到脚的精英禁欲模样,倒是引得口哨声不断。
  他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来,旁边那个还使劲探出头来,故意朝他吹口哨,“寄哥,这人模人样的,是想把哥几个的风采都盖下去不成?”
  沈寄心说你那是没瞧见我里面还穿着秋衣秋裤,动作上却丝毫不退,修长的指弹了下面前酒瓶的封口,转头问,“怎么?想横着出去?”
  在场的几个都是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他当年混账成什么样子,这几个门儿清,哪里还敢上赶着往他脸上爬,哈哈一笑就将这事翻篇了。
  沈寄扯松了领带,自己开了瓶酒,几口灌下去就没了半瓶。
  这剂量他不至于喝醉,只是稍微放松下,从酒精里找到些自在,伸手再扒拉一下头发,那一丝不苟地精英范才从他脸上被撕裂下去,像当年北十三城的寄哥。
  方才起哄的那个又凑了过来,挤眉弄眼的,“嚯,寄哥,你方才那架势,我差点还真以为你从良了,吓得兄弟小心脏砰砰砰的。”
  “从良?”沈寄哼笑了声,似是不满他这用词,“只是修身养性几天罢了,家里养了根苗秧子,怕给养歪了,再霍霍社会。”
  他这会儿放松,所有情绪都自由自在地流泻出来,连自个都没注意到,说到“苗秧子”时,自己脸上的神情有多柔和。
  那哥们看得清楚,下巴差点掉了,“不……不会吧,寄哥,你,你真像大张子说的那样,金屋藏娇,养了个小宝贝祖宗供在家里啊?”
  当时大张子说寄哥亲自到他庄子里学做饭,八成是回家做给哪个小宝贝吃时,他们还狠狠地嘲笑了大张子一顿,说他这想象力都够到火星开餐馆了。
  沈寄却是对他那“小宝贝祖宗”的说法不满,推开那腿斥责了句,“别含糊不清的,收好你们那乱七八糟的念头,别在她面前乱说。”
  这话里信息量略大啊。
  那哥们怔在原地,呆呆瞧着沈寄走出门的背影——不是,这是动了真心,打定了主意要见亲友,暗示他们该恭恭敬敬地叫嫂子的节奏?!
  沈寄前脚出口,后脚门关上,那哥们就关了音乐关了彩灯,拿着话筒分享掉了这惊天大机密。
  沈寄丝毫不知道那群混蛋又脑补出了什么,他出门往左转,单纯是嫌弃那包间里指不定有谁胡搞过的私人卫生间,打算按惯例去共用的,却没想往左刚转完,怀里就撞来个娇软的身子,然后一大杯冰凉的冰啤,兜头泼了他一脸。
  第一反应,就是回家后没办法和小管家婆解释这一身的湿衣服。
  正好刚喝下去的酒液也作祟,沈寄顺手将怀里的人往墙上一推,也不管人家站稳了没,两步上前抓住那乱泼啤酒的醉汉的领子,一拳头就给他呼墙上了。
  被打了的醉汉反应过来,杀猪一般嚎叫了声,拍着个包厢门喊出来一群人,咋咋呼呼地喊了一阵,全转头朝沈寄扑过来。
  沈寄这声“寄哥”自然不是被人白叫的,袖子一折也不顾露出来的秋衣了,以一对十几丝毫不怂,这群坐办公室聊天吹牛,去健身房泡妞撩骚的中年人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躺满了整个走廊。
  在一片海拔偏低的□□声里,急冲冲赶来的会所经理都傻眼了。
  然而他抬头一看再低头一看,很快就找到了事件的处理方法,与沈寄打过招呼做好保证之后,很快就叫来了保安,将地上的人都送去了最近的医院。
  单是从他的态度里,沈寄就知晓这群人没甚来头,扯了下面前还没干的衬衫,脸色还是不好看,“以后门槛再放得高一点,别什么阿猫阿狗都放进来,”他想到刚才扑他怀里明显不对劲的人,转回头去看,“也别让人往酒里乱放东西……”
  剩下未完的话,全部咽在了嗓子眼里。
  沈寄抹了把脸,爆了粗口,“靠!”
  他怒气冲冲地朝着某个方向而去,经理觉出了他这情绪明显比方才将人撂倒时还暴戾,赶紧三两步追上去,结果就看见他从角落里挖出个小姑娘来。
  珈以被揪个正着,蔫头蔫脑地缩着,也不敢辩驳,期期艾艾地叫人,“沈叔。”
  沈寄确认了没抓错人,都快气炸了,却仍旧没朝她发火,转头就朝经理咆哮,“你们这的迎宾是怎么干事的?这明显未成年的小姑娘也给我放进来?!教坏了人,是你们赔给我还是给我负责啊!”
  “不是,”珈以冒出头,伸手扯着沈寄的衣服,把他转过身来,“我没从大门进来,是从后门溜来的,楚潇他妈妈在这儿上班,昨天却不小心受伤了,他不放心,我就陪他过来看一下,刚才没记住路才走到这里来的。”
  珈以说着往后看了眼,沈寄这才瞧见站在她后面的少年。
  走廊里的灯光是会所专门请了人调过的,据说在这灯下瞧人会格外美些,但沈寄这会儿瞧那站得笔直的少年,却哪哪也不顺眼。
  “他有事你就陪着来,你也不怕把自个折这里!”
  珈以乖乖低着头让他骂,等他歇了才接了句,“我不是有你吗,我才不怕。”
  说完还抬头冲他笑了笑,小手扯着他的衣摆,乖巧得让人恨不得把她拿十层最漂亮的糖纸给包起来,免得一阵风过来就把她给吹化了。
  反正沈寄是受不住她这攻势,“哼”了声勉强维持住“这事没完”的面子,在珈以脑门上弹了一指,“带路,完了跟我一块儿回家。”
  有沈寄在,楚潇的妈妈很顺利地解了合约也摆脱了那个打伤她的客户,楚潇身为原文的男主,也脱离了既定的父母双亡,身负杀母之仇的命运——这曾经是男女主最长的一次分手的□□,因为那个客户,是女主的导师的弟弟。
  珈以松了口气,坐上车时心情颇好地哼着歌。
  沈寄看了眼她,又从后视镜里扫了眼那被救回来的母子俩和撞到他到现在还在昏迷不醒的女人,心情莫名就有些不爽——从始至终,这小混蛋都没有注意过他的衬衫已经湿透了,外套还扔在包厢没拿回来。
  于是到达母子俩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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