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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综影视同人)逆袭古龙之悄悄,又见悄悄 作者:黏糖(晋江非v高积分完结,江湖)-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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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刚一说完,前面的马车忽然歪了一下,顿了几顿,吱呀一声停了。
  陆悄悄乐了,自言自语道:“这就叫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说话间跳下了车,三窜两窜兔子也似地往前面马车处跑。说是兔子倒有些算夸了,她冬天时向来穿得无比夸张,这会儿就活像个长毛的大球一般。
  待她跑到车门前,正瞧见那赶车人。
  赶车的是个虬髯大汉,数九寒天,却还穿着开襟的布衫。陆悄悄刚一停定,那大汉就支楞着一双牛眼,死死地瞪着她,目光极为不善。
  平常人看到这尊比钟馗还吓人的门神,定要吓一跳。只是陆悄悄在极乐峒,再吓人的长相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她拨开帽子,露出脸来,冲那大汉使劲笑了一下(其实脸都要冻僵了),虎牙被雪光映得白生生的:“大叔好,我是来借酒的。”
  不待那汉子回
  话,车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车帘子则被一只手给把住了沿儿,慢慢往上掀。
  帘子掀得很慢,陆悄悄注意到那只掀帘子的手,眼睛眯了眯。
  关节分明的一双手,从肌理来看,显然车厢里的人年纪已经不小了。手腕有力,看来是常年习武,甚至有可能是武功很高。指肚有茧,看不见掌心,判断不出是善用哪种兵器,总之不会是普通的带柄长兵。
  待到车帘掀开,陆悄悄反倒想不起来给自己的判断打个满分了。
  车厢里的人是个中年男人,脸色苍白,眉宇未锁,却透着股愁云惨雾的劲儿。看到这个人,陆悄悄不由得发了一下愣。
  因为这男人一掀开车帘,视线刚好与陆悄悄对上,而且眼神极为慑人,与他的年纪和苍白的面色丝毫不符。
  那男人看了陆悄悄一会儿,忽然垂下眼帘,掩口不住咳了起来。陆悄悄回过了神,重对方讨好似的点点头,眼风上下打量了几转。方才车帘掀开时,便有一股暖气扑面而来。那男人衣饰并并非寻常料子,双腿则搭在上好的毛皮褥子上,应该是个有钱人。此人膝上还放着个冒着白汽的小炉,可这脸上依旧没什么血色,再加上他咳嗽不止,定是有内疾。
  男人咳了几下,忽然就手从背后抄起一只酒瓶,仰头灌了下去。
  倒也怪了,这一口酒灌了下去,他的咳嗽便立时止住了。
  男人将酒瓶放下,长呼了口气,团团犹带些酒香的白雾自口鼻中缓缓凝出。烈酒烧心,这男人脸上顿时泛起了些红晕。他一口大气呼出,随即冲陆悄悄微微一笑,道:“借酒做什么?”
  声线虽有些暗哑,却不失温和,听进耳内,颇为受用。
  陆悄悄觉出了味儿来,心知这人肯定富了三代往上,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股贵气。只是这态度虽温和,却有股压人的气势,陆悄悄便规规矩矩地冲那男人唱了个喏:“冒犯了。舍弟高热不退,想借些酒来散热。”
  男人微微颔首,又摸出一个小酒瓶,递给陆悄悄道:“我所剩也不多了,真是对不住。”又掏出一个小瓶,倒出几粒药丸。“这药退热很快,也一并给你。”
  陆悄悄接过酒瓶,低声道了谢,不期然扫了一眼他坐的地方,有一把小刀。刀柄虽旧,刀口却明亮锋利,刀身上还带着些木屑。
  那温和的声音又在头顶响起:“你很冷?”
  蛊毒凉血,陆悄悄尽管穿的很多,伸出来的手却依然抖个不停。但这事不足与外人道,她不着痕迹地把酒瓶收进袖子,又缩回了手。
  “不妨事,多谢您了!”
  说着便转身
  往自家马车处跑去。
  待陆悄悄跑远了,虬髯大汉忽然回头冲那中年男子说道:“你不心疼你的酒?”
  男子呵呵笑道:“哪里。英明神勇、盖世无双……就冲着这穿不透的马屁,也该卖人家一个面子。”
  虬髯大汉闻言,眉头微微耸动,表情却并无变化。
  这边厢陆悄悄跳上马车,拔开酒壶的塞子,一股浓郁的酒香立时漫出,熏得她咳了起来。她酒量非常差,连闻闻都头疼。这么好的酒,拿来当退热酒精用未免有点可惜了。不过反正她也不能喝,倒没什么好心疼的。
  于是塞了鼻子,转头准备解龙小云上衣。
  不期然这死小孩已经醒了,半睁饱含泪水的双眼,弱弱道:“你干什么?”
  “给你退热,你也不想被烧成傻子吧。”陆悄悄手下不停,已经松开了好几个衣纽。龙小云本来就烧得红扑扑的脸更红了,有气无力道:“你又来,从前就是,别动我,走、走开……”
  就如多年前一般,陆悄悄再次满不在乎地“嘁”了一声,与之不同的是语气比从前更加不屑了。“毛都没长齐的死小鬼,害羞个屁?谁耐烦给你当奶妈了。”
  “我,我不是……”
  “哎呀,死小鬼都爱说自己不是小鬼,啧啧。”陆悄悄拿沾满酒液的爪子一拍龙小云的胸口,用力地搓搓搓。“就你,还不够看!或,掉什么金豆子,你不自诩男子汉嘛。”
  “那是烧的,少废话!”
  “好巴不得跟您多说几句,小人荣幸死了。”
  “你,等我好了,我一定把你……”
  两人吵个不停,车厢里很快就弥漫了一股辛辣的酒香味。
  *--*--*--*
  书上常说,翩翩公子,常喜一身素净白衣示人。
  然而中原之内的白衣,向来没有素净到一点花纹和底色都没有的白衣。纯白的,是孝服。
  眼下就有这么一位翩翩公子,正微笑着从绣娘手中接过一套纯白的衣裳。裁缝铺的伙计们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仿佛看着怪物一般。哪里有人订做过款式如此花哨的孝服?可若是出游的衣裳,又怎么能做成纯白的颜色?
  小镇里常有来往的江湖中人,怪胎也不少。可这位公子虽然是个怪胎,却生得清俊,一脸斯斯文文的模样,腰间还别了把尺八,看起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平日素喜舞风弄月的书生。
  “公子,这衣裳……究竟是做什么用的?这样的颜色,怕不是……”绣娘偷偷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正好触及对方的视线,顿时有些惊惶。
  那俊秀
  男子微微一笑,道:“死人时穿的。”
  绣娘有些惊诧,双手绞在了一起。
  “时常死人,倒不如就穿着这个颜色不换了。”男子抖了抖衣服,似乎是在自语。他并没有说错--有许多人,都曾经死在他的手上。将来,应该也有不少。
  他把手中的碎银递给绣娘,还不忘用指腹轻轻在她手心上一划--待绣娘惊得红了脸,仰头看他时,便正好对上一对儿亮灼灼的桃花眼。
  “姑娘,我走了。”
  绣娘连话都忘了说,只呆呆地瞧着男子的背影。
  裁缝的伙计忿忿地低声道:“辣块妈妈地,不就生得副好皮囊么。”
  原本还有些好印象,如今看来,定是个爱招蜂引蝶的纨绔子弟。而那位正在被伙计不休咒骂的“纨绔子弟”此刻心里却在想--
  “装逼的感觉真好!”有一下没一下地抛着手里的尺八,陆悄悄心里high爆了。一身纯白衣裳,一张俊脸,亦正亦邪……这不就是装逼的最高境界嘛!
  不用说,这一位就是易了容的大骚包陆悄悄。
  经过一晚上调整五官的奋战,陆悄悄研究出一张让她绝对满意的俊脸--甚至连面具都不用戴,只要修修轮廓,看着像个男人就好。
  陆悄悄扶了扶额发,心想--对了,咱还得学一把杨贵妃,依着这伤疤画点什么……既然要骚包,就骚包到底吧。
  想着想着就咧开了嘴,虎牙亮灿灿的。
  她溜溜达达地回到了安顿龙小云的一家别院。富二代就是富二代,在这种郊外的小镇都有别院。虽然地方不大,不过五脏俱全。龙小云被自己气出一身汗来,昨晚到别院歇下的时候已经有退烧的迹象了。唉,小爷我真是个大善人!
  正想往院子里走,忽然听到头上传来扑啦啦的响声。她想也不想,转头跳将起来,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烟灰色的鸽子,又稳稳落在一根伸出来的树枝上。
  来了!
  陆悄悄把鸽子脚上的铜管打开,拉出一张纸条来,扫了一眼,又把纸条原样卷好,把鸽子放走。鸽子拍拍翅膀,往鸽笼去了。正逢门口进来四个侏儒,其中一个还提着个散发着血腥味的布包,嘻嘻哈哈地依次蹦过了门槛。
  四人进了院里,看见一个白衣男子正站在一根颤巍巍的树枝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阿五想也不想,反手就把手里的布包当做暗器打了过去。白衣男子眉头一皱,侧身让过。那布包“碰”地打在风檐上,竟而裂开,掉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孩童人头。
  阿二拦下其他三人,眯眼看着那男子,问道:“陆悄悄?
  ”
  不三听得阿二发问,也眯眼去看。随即抚掌笑道:“是她。毒娘皮变成男人了!”
  不四咯咯发笑:“那,那岂不是做了太监?”
  不三一拍不四的头,怒道:“什么太监?男的变女的才是太监!”
  不四捂着脑袋,委屈道:“那她一会儿再卸了易容,不就是男的变女的了么。”
  陆悄悄不想看他们耍宝,就直截了当地对阿二说:“有传信的鸽子来了。”
  阿二闻言,疾步走向鸽笼,去找信鸽。陆悄悄跳下树,问道:“阿大呢?”
  不三不四抢着道:“买山羊去了。”“说是吃罢了午饭才回呢。”两人你争我抢,总算说得大概明白。阿大养了一种毒虫,喜欢吸食牲畜鲜血,尤以山羊血为最。龙小云堪堪退烧,正睡着,只交代若有信鸽来了,才要叫醒他。阿大等了一个上午见无事可做,就出去买羊。
  这时阿二已经拿着信鸽传来的纸条回来,冲余下三个侏儒道:“十万火急,那人说东西已有下落,要我们快些赶去。”说着望了一眼那血淋淋的人头,对陆悄悄说道:“你留在这,等阿大回来,你把这人头给他,就说黑蛇的命我们已经取了,不过东西被人拿了,要他速来助拳。”
  陆悄悄皱眉,装作不解的样子。“东西的下落?什么东西?”
  阿二、阿五对望一眼,阿五桀桀一笑。“师父交代了,此事暂不能说与你听。你且在这等着吧。”
  说罢四人已经发足往外奔去。
  陆悄悄看他们走出一段距离,这才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跳下树来,眼神晦暗不明。回头嫌恶地看了看那个人头,转身提气一跃,悄无声息地缀在了后面。
  根据原著所写,小李飞刀入关,卷进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金丝甲,但是这宝物之前如何辗转,却只字未提。头一次这玩意儿出现,是在大漠的时候,由祥龙镖局押镖,最后被阿堵给劫走。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时候金狮镖局在江湖上还是名不见经传的组织,集结了一堆人去大漠里夺宝,把马贼给一窝端了。
  接下来就是原著开始时发生的事情了……
  金丝甲似乎是被镖局子里的叛徒给偷出来了,他们的瓢把子叫查猛,不知怎地勾结了几个人去夺金丝甲,正好这些人里就有极乐峒的门人。虽然原著里没有在这几个极乐峒的门人身上浪费笔墨,不过前后一对时间,肯定就是这四个倒霉蛋。
  四个侏儒她是了解的,一有便宜就喜欢掺一脚。史襄玉早就跟李寻欢有仇,这次派人跟龙小云下山也是顺水推舟。四个侏儒总在山下走动,正巧遇上李寻欢趟了金丝甲的浑
  水,又能给师父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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