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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元气少年-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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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更,今日3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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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谁跟你是自家人
    “我才来不久,好不容易可以放松,谁要跟你回去?要回你自己回。还有,我警告你啊,以后不准再跟踪我,不然我永远再也不理你。”宋静桐在椅子上,双手抱臂胸前,大模大样的端坐不动。
    摩托车小瘪三旁边有个染黄发的男孩站起身笑问:“静桐,这是谁啊?”
    “一个讨厌鬼,不用理他。”宋静桐气鼓鼓的说。
    金毛少年一副了然于胸的姿势,大力拍打着宋保军的肩头,咧着嘴笑道:“哟哟,哪来的野人胆子不小啊,敢来纠缠我们二十八中的女神,喂,你哪条道上的?知不知道血月酒吧的规矩?”
    宋保军一把推开金毛少年,皱眉道:“小乖,你怎么越来越不听话?”
    宋静桐捂着耳朵道:“听话听话!我才不要做听话的小孩!你们大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小孩头上,根本不管他们愿不愿意!”
    宋保军见金毛少年和摩托车小瘪三都凑上前来满脸惹是生非的表情,以及妹妹万分不配合的态度,只好说道:“放假可以休息放松,但必须有个限制,十点钟之前必须回家。”
    金毛少年已经揪住了宋保军的衣领,冷笑道:“啰里八嗦的,烦不烦哪!再来骚扰我们二十八中的女神,叫你滚着出去!快不快走?”
    宋保军心头大怒,面无表情的说:“我给你十个狗胆试试。”
    金毛少年哈哈大笑,扭头向摩托车小瘪三道:“都看看,我期待已久的敢于挑战本人权威的人终于出现了,你们要不要开个赌,我三分钟之内就能让他爬。”
    宋静桐发现两人好像要起冲突,慌忙叫道:“李新强你干什么?快停手,他是我哥哥!”
    “你哥哥?”名叫李新强的金毛少年愕然不已,手不知不觉松开。
    宋保军心道幸好你见机得快,否则我认得你,我的拳头可不认得你。——但也只是想想,没有暴戾人格附体,他还真不见得是小金毛的对手。
    摩托车小瘪三更机灵一些,见状立即放下手中准备充当临时武器的啤酒瓶,揽住宋保军肩头笑道:“原来是大哥,怎么不早说,差点儿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
    宋保军皱眉道:“谁跟你是自家人?”这是他下定决心打断十颗牙齿的家伙,一时间背脊微微弓起,双目变得炯炯有神,仿佛面临强敌的老猫,精神力瞬间提升至最高,连带体内蛰伏的三个人格也开始蠢蠢欲动。
    摩托车小瘪三丝毫不觉,拉着宋保军就要给他让座,笑道:“大哥你别担心,我们都是静桐的同校同学,嘿嘿,我们几个同学聚会本来没什么特别的大事,就喝喝酒,感受一下酒吧的气氛而已。”
    宋保军心道这话还算靠谱,语气和善,人也热情,料想妹妹和他们玩在一起,不过是少女叛逆期心理发作罢了,便顺势坐下。
    宋静桐似乎不太乐意,俏脸扭过了一边。
    他们几个同学酒吧聚会,四男一女,隐隐以摩托车小瘪三为首,都穿得人模狗样的,其中不乏名牌服装。桌上十来瓶荷兰欢力啤酒,超市里售价不过九块八一瓶,在酒吧里却要卖到八十元。
    小瘪三先给宋保军倒了一杯啤酒,热情豪爽的道:“大哥,我叫何尊,先敬您一杯。”
    伸过来的手腕露出一块造型非凡的手表,金光闪闪,晃得宋保军几乎睁不开眼睛,不禁一动,脑子里有个突兀的声音说道:“百达翡丽二〇〇九年‘王冠之心’款,百达翡丽公司专为亚洲市场制作的土豪手表,款式又傻又挫,折合华币十六万元,算是奢侈品了。普通人可戴不起,这家伙家里应该有几个小钱。”
    宋保军不及思索,与土豪小瘪三碰了一杯。
    接下来其他几个男生都做了介绍,小金毛叫做李向杰,另外一个男生叫做周智龙。还有个是来自韩国釜山国际中学的交换生,名叫金佑赫,细眯缝的小眼睛,鼻子扁平,神色间很是高傲。
    茶州市的经济发展略逊于中海、象京等国际大都市,然而文化氛围却是极好,曾列入第一批全国十大文化名城名单。
    尤其是中华文化教育这一块,吸引了许多外国游客。国家也有意重点扶持,通过外交、民间交流等渠道,安排接纳大量外国的大学中学交换生来到茶州,培养他们对于中华文化的兴趣爱好。
    金佑赫就是这样进入二十八中的。
    何尊非常诚恳的说:“大哥,别看我们到酒吧来玩,其实我们也特别喜欢学习。我在读高三,成绩全校前十,明年高考中海大学就是我的目标。静桐的功课有什么不足的地方,我们也会想办法帮她。”
    宋保军暗暗点头,一时对这摩托车小瘪三的观感好多了,另外也怕激起妹妹的反感,说:“懂得劳逸结合就好,学习的时候要认认真真的学习,玩的时候要痛痛快快的玩。”
    “哈哈,谢谢大哥理解。那我们就来痛痛快快的玩。”何尊排出十个空杯子在桌上,一一倒满了酒,金黄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淌下,说道:“大哥,我们一人一杯,喝到其中一人倒下为止,怎么样?”
    发个单章,解释下更新的事情。
    发个单章,解释下更新的事情。
    我看了QQ浏览器书城的书评,很多书迷说我章节短,说我更新慢。
    我想说的是!
    请问全方位塑造好书里面每个不同的人物,让每个人物的形象丰满且性格迥异还栩栩如生的作者,有几个码字速度是快的,你们给我举例。
    既然码字速度快不了,那自然更新就快不了。
    不要提我有存稿,我发完存稿,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书呢?
    我存稿,就是为了避免断更,因为我有过断更,甚至有过烂尾不少书的记录,所以这一次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写完一本书,不太监,不断更,不烂尾。
    这是我对我自己的要求!
    我必须全力以赴去做到。
    所以我需要存稿来避免太监、断更、烂尾。
    如果你们觉得我这个目标错了,你可以不看,因为你JJYY什么啊。
    喜欢一本书,就是认可一个人,认可这个作者,既然认可了,就安安静静看书就好了。
    一个长期烂尾的作者,想好好写本书,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再说一遍,如果觉得更新慢,请不要看了。
    我,要写一本不烂尾的书!
    然而,我一天写书的平均速度只有3000到4000字,如果我不存稿,我发10天就得太监,写不下去了。
    如果你想看那些不是以把每个人物写好为前提,只是为了爽而爽的小说,请你去看别的吧。
    真的!
    我不是要发牢骚,也不是要拉仇恨。
    总之,我希望我书里每一个人丰满起来,能在读者心里留下印象,这个创作难度是很高的,即便是你没写过书,你应该也知道,写好人物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塑造好书里的每一个人物,甚至是龙套角色,那更是难上加难。
    不管别人认不认为我是实力作家,我自己是认可的,既然是实力作家,就要有点追求!
    我的追求是好好塑造书里的每一个人物,不敢说经典,最起码能让你觉得他真实,不假!这需要时间,也需要积累很多素材。有时候百度一种性格的人物,我可能就得花几天时间!
    ~~
    总之!
    支持我认真塑造人物,速度不快也可以接受的读者,请您继续支持。
    为此,牢骚满腹的,请您离开!
    ~~~
    ps:
    我为什么生气,是因为当年《超级教师》存稿40万字,发书的时候,为了让读者爽,我每天拼命更新,最后存稿用完了,又拼了几个月,然后结果是我长达几年都不想写《超级教师》这个风格的书。当然了,《超级教师》不可避免地烂尾、太监了。考虑到它是网络文学史上写得最好的,迄今为止没有人能超过的教师类小说,若是《超级教师》能正常完本,恐怕我早就是超级超级超级大牌作家了,然而……
    逝去的不可追!
    这一次,一直烂尾书的我不希望再烂尾。
    不管这本书写多长,我也不希望烂尾。
    我可以迟迟不结尾,但是我一定要好好完本。哪怕是我写不动了,我开了新书写,一个月这本书只能更几万字,就算是更到死那天,我也要好好完本这个书!
    这很重要。
    因为这是一个习惯烂尾作家的自我蜕变!
    ~~
    

第79章 相逢即是有缘
    那是酒吧的中号直筒玻璃杯,容量大概在四百毫升左右,也就是能装四两酒。普通的乐力啤酒五百九十六毫升,酒精度四度,十杯酒大约是六瓶多一点的分量,足以让一个人醉倒。
    宋保军暗忖这些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还想为难老子不成?突然看到何尊侧着脸朝李向杰递出一个神秘兮兮的眼色,眼睛中尽是不怀好意的光芒。
    金毛小子则在台下比出一个大拇指手势的暗号,也逃不过宋保军的眼睛。
    是了,他们就没打算服气过。喝倒一个何尊,肯定还会有一个李向杰接着再来挑战。
    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天第一地第二老子第三,什么时候服过别人?先前说的好话,只是麻痹自己而已,还差点上当。
    看来宅男的阅历远远不足以应付这复杂的社会,幸好猥琐人格的观察能力还在发挥作用。
    老子连杀马特·狂拽霸三人组都能轻松收拾,几个不入流的小毛头挑衅,我会怕?
    宋保军端起杯子道:“不如我们定个规则,当一方喝完一杯酒之后,另一方也必须于三十秒以内喝完,否则就是输。来,干了。”
    “干了!”何尊同样举起杯子咕嘟嘟一口喝光,还向对方亮了亮杯底。
    宋保军马上端起第二个杯子一饮而尽,淡淡笑着将手伸向第三个酒杯。
    何尊不甘示弱,也跟着喝光第二杯、第三杯、第四杯。
    大凡很多人喝酒不能太急,否则肝脏来不及处理,很容易引起急性酒精中毒,导致呕吐、眩晕。宋保军举杯不断,何尊自然也不能停,到第五杯的时候速度已经大大减慢,眼睛有些发直。
    其他几个男生都在看着,金毛小子叫道:“尊哥,千万撑住,不要让别人小看我们二十八中的酒量。”
    那位韩国交换生金佑赫的汉语听读能力还是有些勉强,只在旁边摆弄三星手机,时不时偷偷瞄宋静桐几眼,眼中满是痴迷。
    宋静桐的脸终于转回来了,不满的说:“哥,你什么时候这么会喝酒了?”
    “陪陪你的同学而已,不算什么。”宋保军举起第六杯酒,道:“何尊同学,三十秒倒计时开始,你还行不行?”
    “怎么不行?我就是能喝!”何尊理所当然不会认输,硬着头皮灌下第六杯酒,脸色慢慢被酒精刺激成通红之色。
    宋保军自从饭量大增之后,酒量也跟着提高不少,每顿饭都有四瓶啤酒下肚。眼前这十杯酒,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事。当下继续第七杯,非常优雅的笑道:“小同学,相逢即是有缘,让我们干了这杯,从此步入辉煌的明天。”
    何尊感觉肠胃中啤酒堆积,似乎已经达到食道,咬着牙刚抿下一口,顿时一股剧烈的气息直涌上咽喉,连忙紧闭双唇。然而啤酒产生的泡沫能令体积扩张两三倍以上,忍不住打鼻子里喷将而出,白花花的一片。
    何尊赶紧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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