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

第251章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第251章

小说: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嚎啕大哭去了,他真不想记住这个事实。
  咦,怎么自己突然想到这方面去了?顾永良发现自从偷偷把爹爹写的话本都看完后,脑中的想法就很清奇,容易发散。
  “哦……”顾永辰可惜地长叹一声,挠挠下巴。
  顾景也不再看她大哥,掏出丝帕来擦擦汗。
  “哎呀,小丫,我喜欢这条手帕,你给我绣一条好不好?”顾永辰眼尖,从顾永良的右边跑到顾景这里,满脸哀求。
  “不好,男孩子不能用粉色的手帕。”顾景一本正经,“你也有手帕。”这是她开始学绣花后的成品,这条手帕可是她绣的第二条,图样是一株兰花。至于第一条,早就给了爹爹。
  “我没说要这个颜色,我只想要这个手帕的花样。”顾永辰弯下腰,扯着顾景的衣袖摇啊摇,“小丫,妹妹,求你了,可怜可怜我吧,人家最喜欢你了。”
  “好吧。”顾景一下子笑了起来,眉目生动,“二哥每次都这样。”
  他们前面的顾永良回头一副不忍直视的模样,为何弟弟总能面不改色地说出一些肉麻的话?他都已经十一岁了,竟然还好意思朝妹妹撒娇。
  看着孩子们玩闹的情形,走在后面的顾青云和简薇对视一眼,不自觉地露出微笑。
  “往这边走,正好石榴花开了,我来给你簪花。”顾青云拉着简薇的手,从抄手游廊走到院子中间,找到那株正开得热烈的石榴树,开始寻找形状最优美、开得最好的花儿。
  简薇兴致也来了,笑道:“每次考完殿试,新科进士游街时,京城都会刮起一股簪花的风潮,咱们今天也来凑热闹。”
  “对的,我觉得簪花最好看的还是谢长亭,他年少时雄雌难辨,面容轮廓柔和,貌似好女,可以说是长得花容月貌,不过他现在年纪渐长,面部的线条就逐渐变得硬朗起来。这是前几天我和他在松竹书斋见面时突然察觉的。如今的他算是俊俏的美男子了。”顾青云说着说着语气就有些怅然。
  话说,他真的有些念当初和谢长亭在街上晃悠时,路过的男子看到谢长亭时露出的那惊艳表情。还有当别人知道他是男人时那失望的小眼神,似乎格外地委屈。
  顾青云相信,如今的谢长亭走在大街上别人不会把他当做女子,男人们反而会朝他投向羡慕妒忌恨的眼神。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自己都三十五岁,谢长亭都三十三岁了,他们已经各自有了几个孩子。
  顾青云抹了把脸,好吧,今天去看热闹,那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气氛,还有新科进士们意气风发的模样,都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十二年前自己刚考中进士的心情。
  “夫君也很好看。”简薇轻柔的声音把他的思绪拉回,她似乎也想起了以前的事,神情带着怀念,道,“当时夫君高兴得很,偏偏面上还得保持镇定,一副荣宠不惊的模样,我和外婆都发现了。”
  顾青云哈哈一笑,见春分已经用托盘端来剪刀,就拿起来把自己看中的两支石榴花剪下,然后帮简薇插上。
  “很好看。”顾青云轻声道,“和以前一样美。”
  简薇稍微侧头,抚抚花朵,笑得很是甜蜜,今天太阳大,她画的妆不浓,笑起来可以看到眼角浅浅的细纹,只听她娇嗔道:“你的嘴巴还是那么甜,老是哄我,真和以前一样的话,别人就该说我是老妖怪了,咱们儿子都能娶妻了!”
  顾青云一听,神情很是肃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简薇又笑了起来,拿起另一支石榴花帮顾青云插在玉冠上,完了审视一番,眼神发亮:“夫君,你这才是和以前一样年轻,变化不大。”
  顾青云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道:“这是因为你要为我生儿育女,薇儿,孩子们都大了,今年八月小丫要去参加皇家女子书院的考试,我估摸着她能考上,那样的话孩子们白天都在外面,家里就只剩下咱们,你肯定有时间,这样吧,你记得要每天早上和傍晚和我一起锻炼身体,咱们一起活得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他说的没错,小鱼儿住宿是肯定的事,小石头在国子监也有房间,但他有时要向自己和方仁霄请教问题,这才常回来,只中午在国子监休息。
  至于顾景,如果真能考上的话,就得走读。毕竟她是女娃,广大家长们是不会放心自家的女儿在外面住宿的,生怕她们受了委屈。
  对于运动,这是顾青云希望简薇做的,不知为何,简薇不大喜欢运动,她有时间时更喜欢在凉亭里焚香弹琴,或者半躺在躺椅里拿着一本书慢慢翻阅,除非顾青云催促,她才会跟着动弹。
  顾青云不可否认,以古代的年龄来看,自己算是人到中年,可他的精力依然充沛,这是因为他一向注重保养的结果,不是他天生如此。
  试想,一个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保持锻炼,晚上几乎不熬夜,饮食规律,生活作息健康的人,没有意外的话,肯定比那些不注意保养的人更能保持年轻的状态。
  想活得健康长寿的他格外注重这些,如今成效已经表现出来了,顾青云自会劝说。
  “我说真的,咱们多运动,就很容易保持年轻了。”顾青云再次劝说。
  “好吧。”简薇也怕自己站出去外表和夫君不相配,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了。
  “那咱们就这样说定了。”顾青云勾勾她的手指头,两人一同笑了起来。
  被他们忘在脑后的顾永良三人,此时正偷偷地藏在抄手游廊的柱子后面,三颗脑袋按照高低排列,目光一致地盯着顾青云和简薇,嘴巴咧开,就是不敢笑出声。
  “走吧,咱们到太外公那里,那里的花开得更好,我也要簪花。”顾永辰小声说道。
  顾永良和顾景想了想,就同意了。
  三人手拉着手,猫着步伐,跟做贼似的越过顾青云和简薇,往小门走去。
  走过小门时,他们回头看父母,发现他们没有察觉,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等傍晚用膳时,顾青云发现一向不喜欢簪花的孩子们头上都簪着一朵,小鱼儿甚至戴了两朵,也不以为意,只以为他们改变了想法。
  小孩子嘛,心思一天一个样。
  这事刚过不久,顾青云的任命就下来了,他被擢升为从五品的户部员外郎,依旧在云南司。原来的詹大人就顺势升为正五品的户部郎中,顾青云依然在他手底下做事。
  这番变化令他颇为高兴,毕竟他作为副手,在熟悉的部门,有熟悉的上官,大家相互了解,不用和主官磨合,这是极好的。
  至于户部郎中阮大人,他连升两级,出京做正四品的知府去了,走之前还很是高兴。他原先就不大得意,否则不会在云南司的户部郎中职位上一坐九年,还是个冷衙门。趁着此次立功的机会,他就费尽心思上下打点一番,想要到地方为官。
  年轻的时候他想留京,刚成为正五品郎中时,还有满腔斗志,那时的他将近五旬,觉得自己正值壮年,仕途看好,没想到一晃几年过去,自己都快是六旬的老人了,还有六七年就致仕,自觉爬不上去,就想着到地方去做一方小诸侯,顶头少有人压,比现在自在。
  在告别宴时,在向阮大人敬酒时,他就拉着顾青云絮絮叨叨说了一通。
  这是顾青云从他的话中琢磨出来的,他能理解。他知道阮大人的背景,虽然家中有良田千亩,家境算是富裕,但在别人的眼中,他和自己一样是寒门出身。这样的人在临近致仕前不是得过且过,就是想方设法到地方任职。比如知府,就是一府的土皇帝,权力很大。
  顾青云明白,这也是他们为自己致仕后的生活考虑,此时大家的儿孙众多,该为子孙考虑了,而在知府的职位上,得到的灰色收入比在京城多得多,完全不可相提并论。毕竟在京城,官员众多,还有皇帝和督察院、通政司整天盯着,大家一般不敢随意伸手,哪有在地方过得快活?
  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朝廷不会去查。而现在夏朝的商业繁茂,对外贸易发达,顾青云听方子茗说过,地方官员现在的剥削对象换了一个,把农户换成商户。
  用某些官员暗地里的话来说,泥腿子哪怕刮地三尺都刮不出什么来,风险还很大,动不动就弄得民怨沸腾,容易被朝廷注意,有锒铛入狱的危险,哪像那些富得流油的商户好搜刮?
  当顾青云听到这些话时,只觉得无语。不过貌似这话很有道理,看方子茗就知道了,这两年送来的年礼虽说是地方特产,可架不住它们的价值高。
  总之,顾青云对阮大人是感激的,他能得到这个职位有他帮忙大力推荐,要不然他没有去疏通关系,这个馅饼怎么掉在自己头上?对这个职位虎视眈眈的人那么多。
  当然,他猜测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反正不管如何,如今是他得到了这个职位,他是极为高兴的。
  家人知道这个消息后,自是无比兴奋,方仁霄说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顾青云想到自家很久没有喜事了,再加上简薇的劝说,就点头同意。
  当初小石头考中秀才时,虽然老家已经摆过一次宴席,但他们还是在京城给小石头庆祝庆祝,只是为了低调,就只请几个好友来家里吃喝一顿,场面不算大。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刚摆了庆祝他升官的宴席,陆泽和陆煊还来喝了酒,可不到一个月,他就听说靖勇侯府有白事。
  侯府太夫人去世了,享年八十岁。陆泽身为嫡长孙,在他父亲已去世的情况下,得守孝三年,至于陆煊,孝期为一年时间。
  如今是太平年间,没有打仗,顺理成章的,皇帝没有下旨夺情,陆泽就得退下来丁忧,离开朝堂至少二十七个月。
  顾青云想到上个月陆煊还满脸兴奋地跟自己说准备外任,没想到现在侯府太夫人突然去世,一切准备都成为泡影。
  真是……顾青云暗暗嘀咕,这侯府太夫人活着的时候老是为难陆泽这一房,如今去世了还要折腾一番,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第197章 现状

  顾青云又想到侯府太夫人的去世还影响到陆煊孩子周岁的抓周礼; 就对简薇说道:“小宝孩子的抓周礼今年九月不能举办,咱们家送去的贺礼要仔细挑选。”是的; 陆煊的孩子在去年九月下旬就出生了; 是个男孩,还是个长得非常好看的小婴儿。
  “嗯,知道了。”简薇点点头; 拿出她的记事本来添加一些备注,又对顾青云道,“夫君,下个月是詹家老夫人的六十二岁大寿,咱们家的礼要加厚吗?”平时需要应酬交际的人家很多; 没有个本子记住,即便有丫鬟提醒; 他们还真不容易记住。
  “六十二岁虽说不是整寿; 但这是詹大人升职后第一次举办宴席,我和他的关系一直不错,以后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这次就加厚三成吧。”这是自己的顶头上官; 顾青云沉吟一会儿,继续翻开手中的书籍; 看到一段觉得有趣; 侧头对简薇笑道,“这本游记写得不错,作者竟然还去过大草原; 详细写出了游牧民族的日常生活,事情虽琐碎,但作者的文采好,难怪这么多人喜欢。”
  简薇手中的毛笔一顿,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自由自在的多好,不过他这种是穷游,屡次遭遇危险,要不是作者有几分武力,很容易葬身狼肚子。倒不如另一位随心散人,带齐奴仆和银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