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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人性的枷锁-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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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感到自己愚蠢可笑。显然,威尔金森小姐希望自己别这么拘谨。说真的,这时要是能说几句妙趣横生的俏皮话,献一点儿殷勤,那该多快人心意。可惜他搜索枯肠,就是掏不出半句来;等到他真的想到了,却又怕说出口会出洋相。
一哦,那时我爱上了巴黎,“威尔金森小姐感叹地说,”却不得不去柏林。福约家的女儿后来相继出嫁,我没法再在他们家待下去,一时又找不到事干,而柏林倒有个位置,就是我眼下干的这个差使。他们是福约太太的亲戚,我答应了下来。我在布里达街有个小套间,是在cinouieme①那儿实在毫无体面可言。布里达街的情形你县知道的——cesdames②,是吧。“
①法语,第五。此处指五楼。
②法语,那些个女人。
菲利普点点头,其实根本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只是模模糊糊猜到了一点。他生怕她会笑向己少不更事。
不过我也不在乎。je suis libre。n‘estcepas①”她很喜欢插句把法语,而她法语也确实说得不错。“我在那儿还有过一段奇遇呢。”
①法语,我这个人很开明,是吗?
她蓦地收住话头,菲利普催她往下说。
“你也不肯把自己在海德堡的奇遇讲给我听嘛,”她说。
“实在太平淡无奇啦,”菲利普辩解说。
“假如凯里太太知道我们在一起谈这种事儿,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呢。”
“你想我怎么会去告诉她呢?”
“你能保证不说?”
他作了保证之后,她就开始说:她接上房间里住了个学美术的学生,他——但她又突然改变话题。
“你干吗不去学美术?你画得挺不错呢。”
“差得远呐。”
“这得由别人来评判。Je m’y connais①,我相信你具有大画家的气质。”
①法语,就我来说。
“要是我突然跑去对威廉大伯说我要去巴黎学美术,他的那副嘴脸够你瞧的!”
“你总不见得现在还是任人牵着鼻子走的吧。”
“你存心在卖关子哪,还是请你把刚才的事说下去吧。”
威尔金森小姐莞尔一笑,继续说她的故事。有几次,她在楼梯上同那个学美术的学生交臂而过,而她并没怎么特别去留意他,只看到他有一对漂亮的眼睛,他还彬彬有礼地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从门缝里塞进来一封信。是他写的。信上说他几个月来一直对她暗中敬慕,他故意站在楼梯旁等她走过。哦,信写得委婉动人!她当然没回信罗。不过,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受人奉承?第二天,又送来了一封信!这封信写得妙极了,热情洋溢,感人至深。后来,她在楼梯上同他再次相遇时,简直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看才好。每天都有信来,信中恳求与她相会。他说他晚上来,vers neuf heures①,她不知如何是好。这当然是万万不可的,他或许会不断拉铃,而她决不会去开门;然而就在她等待铃声了当作响时,他却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面前。原来她自己进屋时忘了把门关上。
①法语,大约九点左右。
“C‘etait une fatslite.”①
①法语,这是命中注定的嘛。
“后来呢?”菲利普追问道。
“故事到此结束啦,”她回答说,同时伴随着一串格格的笑声。
菲利普半晌没言语。他心儿突突直跳,心田里似乎涌起一阵阵莫名其妙的感情的波澜。他眼前浮现出那条黑洞洞的楼梯,还有那一幕又一幕邂逅相遇的情景。他钦佩写信人的胆量——哦,他可永远不敢那么胆大妄为——还佩服他竟那么悄没声儿,几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才是风流韵事的精华所在。
“他长得怎么样?”
“哦,长得挺帅。Charmant garcon。①”
①法语,迷人的小伙子。
“你现在还同他往来吗?”
菲利普问这句话的时候,心中隐隐感到一股酸溜溜的滋味。
“他待我讲透了,男人嘛,全是一丘之貉。你们全是没良心的,没一个好货。”
“这一点我可没有体会,”菲利普不无困窘地说。
“让我们回家去吧,”威尔金森小姐说。
33
菲利普没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从脑子里排除开去。尽管她讲到紧要处戛然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够清楚的,他不免有点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来说当然无所谓,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类苟且事在法国确实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未结婚,况且她的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一转念,说不定那个学美术的学生既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呐,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未打这方面去体察威尔金森小姐,居然有人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由于天真单纯,并不怀疑她自述的真实性,就像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令他气恼的倒是,为什么这种奇妙的事儿从来轮不到自己头上。要是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而他竟无可奉告,那该多丢人。他固然也有一套臆造杜撰的本事,然而他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沾花惹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十分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她也许一眼就识破他是在撒谎。他想到她也许会掩面窃笑他,不由羞得面红耳赤。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懒洋洋地唱着。她唱的是马赛耐特、本杰明·戈达特和奥古斯塔·霍姆斯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他俩就这样厮守在钢琴旁边,一连消磨上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生就一副歌喉,执意要他试试嗓音。她夸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上来,他出于惯有的腼腆谢绝了。但她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餐以后凑着空就教他一小时。她颇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教师。她教授有方,要求严格。讲课时,虽然仍带着一口浓厚的法国腔,但那种软绵绵的嗲劲却一扫而尽。自始至终没有半句废话,断然的口气中带几分威势儿;学生思想一开小差,或是稍有马虎,她出于本能,当即毫不客气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课一结束,她脸上又自然而然地泛起诱人的浅笑,说话的口吻也重新变得温柔可爱。她转瞬就卸掉了那层为人之师的外壳,可是要菲利普摆脱自己当门生的身分就没这么容易,上课时得到的印象,同听她讲述个人艳遇时的内心感受,颇有点格格不入。他对她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可爱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颈脖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真希望她能把脖子遮起来,但天气很暖和,她穿的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穿白色的服装,而在上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不很合适。一到了晚上她就显得妩媚动人:她穿着像晚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石榴珠项练,长裙前胸和两肘上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温柔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溢出一股撩人的异香(在布莱克斯泰勃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天或者头疼病发作时才洒上几滴)。这时候,她看上去确实很年轻。
菲利普为计算她的年龄伤透了脑筋。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来。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呢!谁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长期身居异邦,差不多也称得上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满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那把年纪罗,”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的,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留着辫于。是嘛,她那时说不定才十一二岁呢。那足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牧师的记忆力一向靠不住。他们说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人们总喜欢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二十九。活见鬼,这个岁数算老吗?安东尼为获得克莉奥佩特拉而舍弃整个世界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四十八岁①。
①安东尼(公元前83…前30):古罗马将军、政治家,与渥大维·悄撒、莱必多斯同为执政官。公元前三十年,安东尼在权力角逐中败于渥大维·他撒,遂自刎。生前曾热恋埃及女王克莉奥佩特拉,她在安东尼死后亦自尽殉情。
那年夏季天气晴好。日复一日,碧空无云。气候虽炎热,不过由于靠近海,暑气有所冲淡,空气中渗透着一股令人振奋的清新之意,所以即使置身于八月盛夏的骄阳之下,也不觉得熏烤难受,反而横生一股兴致。花园里有个小池,池中喷泉飞溅,睡莲盛开,金鱼翔浮在水面,沐浴着阳光。午餐之后,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常带着旅行毯和坐垫来到池边,躺在草地上,借那一排排高高的玫瑰树篱遮荫。他们一个下午就这么躺在那儿聊天、看书,时而还抽支把烟。牧师禁止在室内抽烟,认为抽烟是种恶习。他经常说,任何人若沦为某一嗜好的奴隶,未免有失体统。他忘了他自己也有喝午茶的嗜好。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波希米亚人的生涯》①一书。这本书是她在牧师书房的书堆里偶然翻到的。凯里先生有回要买一批廉价书,也连带把它买了来,十年来就一直丢在那儿没人问津。
①法国作家亨利·米尔热(1822…1861)所写的一部著名小说,这里所谓的“波希米亚人”是指一群放荡不羁的巴黎青年艺术家。这部小说曾被普契尼等作曲家改编为歌剧。
米尔热的这本杰作,情节离奇,文笔拙劣,内容荒诞,菲利普一翻开就立刻被迷住了。书中有关饥馑的描写,笔调诙谐,怨而不怒;关于赤贫景象的画面,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吓流的恋情经作家写来,却那么富于浪漫色彩;无病呻吟的哀怨感伤,到了作家的笔下却是缠绵徘侧,婉约动人——所有这一切,都使菲利普心驰神往,喜不自胜。鲁多尔夫和米密,缪塞和肖纳德!他们穿着路易·腓力普时代的稀奇古怪的服装,在拉丁区的灰暗街道上游荡,时而栖身于这个小阁楼上,时而又在那一个小顶楼里安顿下来。含着眼泪,挂着微笑,醉生梦死,及时行乐。谁能不被他们勾了魂去?只有等你获有更健全的鉴别力再回过头来看这本书的时候,你才会感到他们的欢乐是多么粗俗,他们的心灵是多么平庸,这时你才会感到,那一伙放浪形骸之徒,不论作为艺术家,还是作为凡人,都一无可取之处。但菲利普却为之心醉神迷。
“现在你打算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了吧?”威尔金森小姐问,对他的热情不无讥讽之意。
“现在即使我打算去巴黎也来不及了,”他回答道。
他从德国回来已有两个星期,曾同大伯多次谈到自己的前途问题。他坚决拒绝进牛津念书,再说他再也别想拿到奖学金,甚至连凯里先生也得出他无力上大学的结论。菲利普的全部财产本来只有两千镑,虽然这笔钱以百分之五的利息投资于抵押业,但他无法靠其利息过日子。现在这笔钱又减少了一点。上大学的最低生活费用一年至少得二百镑,花这样一大笔钱去念书,简直荒唐。因为即使在牛津大学读上三年,还是照样不能养活自己。他急于直接上伦敦去谋生计。凯里太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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