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龙-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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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在即,李宇轩将一封盖有自己印信的介绍信交给了沃克船长,嘱托他前往克菲尔德找徐若愚,之后与科林斯离开了“塞冬”号。当沃克再次见到李宇轩已经是两年后的春天。
大陆西方的气候相较南方而言显得有些干燥,而且也不象南部般四季分明。在西部,一年中只有唐旭,暑两季。
大陆西部一共只有五个国家,分别是最西边的“海洋之国”纽英曼帝国,北面的陆上强国普鲁士帝国,这两个国家都是军事实力相当强大的帝国,也是时代为仇的两个冤家。在两个帝国之间还有一个叫兰瑞的小共和国,是个中立国,也是两个帝国在北线的缓冲地带。剩下的就是与普鲁士帝国隔着一道阿尔卑斯山的法布尔王国以及位于其右边的布林佩斯联盟。布林佩斯联盟是大陆西部面积最大的一个政治实体,它由几十个小国家和城邦组成。这里也是大陆西部佣兵最活跃的地区,许多大小不一的佣兵团都受雇于这些小的王国或城邦。当然仅凭这些小则数百人,多则上千的佣兵团是不足以对抗北面强大的普鲁士帝国,布林佩斯联盟本身拥有一支七万人的骑兵,分别由联盟最大的七个城邦的正规军组成,按照彩虹的七种颜色来划分,因此又被称为“七色骑士军”,平时由各城邦训练,战时则由联盟最高会议指定的将军来统一指挥。这七万精锐骑兵加上驻守在各地的佣兵团,布林佩斯联盟的总兵力达到了二十万左右,即使是以陆军称雄大陆西部的普鲁士帝国也忌它三分。
至于李宇轩此刻所处的法布尔王国,背靠阿尔卑斯山脉,面向大海,左边隔着一条卡妙河与纽英曼帝国相邻,右边则是布林佩斯联盟,因此在战略位置上还算是比较优越。除了左边的纽英曼帝国可能对其构成一定的威胁外,一般绝对不会有被入侵的可能。
此刻李宇轩与科林斯漫步在泰阿里斯的街头,温暖的阳光柔和的照射在两人的身上,令其心情显得愉快与轻松。李宇轩在这样的阳光沐浴中尽情领略大陆西部风情,而科林斯则是一副贼头贼脑的模样,竖起衣领遮挡住自己大半张脸。原本两人的南部装束就已经引起了街上行人的注意,再加上科林斯的怪异行经,更是引得街上的路人议论纷纷。
在泰阿里斯城逛了一个上午,李宇轩完全沉醉于大陆西部迥然不同的文化氛围中,根本未曾注意到自己身后的科林斯的怪模怪样。直到肚子开始抗议,李宇轩回头向科林斯打听饭馆所在时,才发觉科林斯有如缩头乌龟般的模样。
“你在干吗?”李宇轩看不懂科林斯这样做的意图。
科林斯却没有注意到李宇轩的提问,两只眼睛仍在四周来往的行人身上打转,似乎想看出行人中有没有华瑟佣兵团的人。一直到李宇轩问第二遍时,他才听见李宇轩的声音。
“小心为妙!我是怕被那些华瑟佣兵团的人发现我的行踪。“科林斯轻声低语道。
李宇轩伸手拍了拍科林斯背后的双刀大声道:“你缩个头有什么用,只看你背后的双刀别人自然就知道了你的身份,你这么藏头露尾的有什么用!”
科林斯经过李宇轩的“提醒”,才发觉自己遮掩了半天是毫无成效,惟有无奈地放下衣领道:“你应该早点提醒我啊,那样我也可以早做准备了。”
“做什么准备。”李宇轩瞧了一眼科林斯背后两把长约三尺的刀道,“这么长的两把刀你要往哪里藏,除非你吃了它,否则怎么藏都藏不住。”
科林斯也清楚李宇轩说的是事实,无奈之下放弃了隐藏身份的念头,跟在李宇轩身后走进了一家饭馆。
面包,牛奶加肉片,典型的西方口味。如果换做以前的李宇轩,面对这些东西是绝对难以下咽,但经过将近一年的野人生涯,对于食物,现在的李宇轩已没有了以前的挑剔。而作为本身即是西方人的科林斯而言,这简直就是一顿美味佳肴。已经有一年时间没有尝到过正宗的西方口味的他对于这些食物是倍感亲切,吃起来自然是津津有味。
两人怀着不同的态度结束了这顿午饭,他们的下一个目标酒是位于该城中心的马市,在那里可以买到李宇轩现在需要的马匹。
城西的马市显得热闹非凡,在大陆西部,马匹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许多年轻的骑士都为能够拥有一匹好马与一套好的马具而自豪。因为大多数的西部年轻人都将成为一个骑士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与丛林中的强盗作战,拯救美丽的少女,谦恭礼貌而又武技超群的骑士,不仅是一位年轻人的梦想,更是许多少女梦中的情人。
而在众多追求骑士梦想的年轻人中,有四位在大陆西部可算是赫赫有名,其中就包括了此刻跟在李宇轩身后的“双刀骑士”科林斯。其余三位分别是纽英曼帝国的“华彩骑士”斐迪南伯爵,普鲁士帝国的皇帝侍卫长“巨剑骑士”克林德以及兰瑞共和国的“侠盗”鲁宾逊。
马市上汇集了许多携带兵刃年轻人以及众多德商人,而“双刀骑士”科林斯果然不愧是“四大骑士”之一,在进入马市不到一刻钟之内,李宇轩已经不止二十次听见有人惊呼他的名字,可以想见其在大陆西部的知名度。
凭借李宇轩家传的相马之术与科林斯的名气,两人很快就买到了两匹相当不错的马匹。
一骑上马的科林斯果然不同凡响,身上一种不同于普通人的气质立即凸显出来,傲慢中又带着一丝对待女性的特有礼貌与谦逊,在见到街上每一名女孩都颔首微笑致意,搞得他身旁得李宇轩莫名其妙。但很快的,李宇轩终于见识到科林斯微笑的魅力。短短一条街道,在其微笑中意乱情迷的竟然多达十数人,令李宇轩叹为观止。
如此招摇过市,就算华瑟佣兵团的人都是白痴,恐怕也应该知道科林斯此刻已经身在法布尔。李宇轩开始怀疑自己用科林斯做向导是不是在找自己的麻烦。
李宇轩两人在泰阿里斯港口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即起程北上。由泰阿里斯到阿尔卑斯的斯塔峰约有千里之遥,其间将横跨整个法布尔王国,还将途经法布尔王国的首都瑟瑞斯城。
按照科林斯的计算,两人若是全速前进,十五天后可以到达阿尔卑斯山区。但不知为什么,李宇轩却坚持每天只赶三十里,将这段路程的时间拖到一个半月左右。
事实上,李宇轩是希望能够与传闻中的华瑟佣兵团的“夜枭”有机会碰面。既然自己已经决心将华瑟佣兵团收归己用,不达到目的李宇轩是不会甘心的。
但是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天时间内,李宇轩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华瑟佣兵团的人,倒是有不少的年轻人经常向科林斯提出挑战。根据大陆西部的骑士公约,科林斯必须一对一的解决他们,以捍卫自己骑士的荣誉。作为主角的科林斯倒不觉得怎么样,反正自从自己成为大陆西部的“四大骑士”后,这种事情就从来没有断过,早已习以为常。但一向只求效率,不择手段的李宇轩对于这种挑战却是大为头痛。明明能同时解决的事情偏偏要一个一个来。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经过这些天路上发生的近三十起挑战事件,“双刀骑士”科林斯重新出现在大陆西部的消息已经象瘟疫一样快速的传播开来,而与其同行的李宇轩也有幸“沾光”,与他一起成为年轻人挑战的目标。
在经历了几次“忍无可忍”的一对一挑战后,李宇轩无奈之下惟有天天和酒打交道,一旦遇见别人挑战即以嘴酒敷衍过去。这一下可苦了科林斯,所有的挑战者都被他一个人扛了下来。
但科林斯毕竟也不是傻瓜,三天后也有样学样。于是往北方的道路上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场景。
前面是两个半趴在马上的酒鬼,后面则是一群身着盔甲的年轻骑士。每个人都在等待科林斯与李宇轩酒醒的时候再向他们挑战。
还有一天的路程就要抵达法布尔王国的首都瑟瑞斯,跟在李宇轩两人后面的骑士队伍已经从一开始的几人发展到近百人颇为壮观的骑士大队。
这些日子被心中那股怒火煎熬的异常难受的李宇轩终于忍无可忍,拉住马匹的缰绳,人飞身跃下了马,拦在那些挑战者面前。
不对!
一旁的科林斯立即从李宇轩身上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曾显露的杀气,那绝对是一个异常危险的信号。而那些年轻人根本不清楚死神已经开始逼近自己。见科林斯也跃下了马,还以为等待许久的机会终于到了,一个个跃跃欲试。
盘龙古剑已经出鞘,这是科林斯第一次见到这柄剑的真面目。以前李宇轩面对挑战都是以地上随手捡的树枝应敌,从未曾用剑。
盘龙古剑已经握在了李宇轩手中,比刚才强上许多的杀气瞬间笼罩了对面将近百名的年轻骑士。
那近百名年轻骑士见李宇轩已经抽出佩剑,也纷纷下马抽出自己的兵刃。
李宇轩的气势以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在加强,当他的右手执剑直指众人的时候,所有年轻的骑士都感到一股从未感受到过的强大气势定住了自己的身形。面对如此超绝的强劲气势,有许多人坐倒在地上,还有一些则是兵刃在不自觉间跌落尘埃,惟有三,四名仍手握兵器站在那里与李宇轩的气势相抗衡,但从他们煞白的脸色,额头的汗渍与颤抖的双手都不难看出他们也绝对坚持不了多久。
“杀!”
一声有若惊雷的喊声由李宇轩的口中暴喝而出,常人无法抵挡的“龙威”由这一声直冲对面的众多年轻人。所有的人都抛却了自己手中的兵刃,目瞪口呆的或站或坐在原地,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之力。而更远处的那些骑士的坐骑更是被惊得四散而逃。至于站其李宇轩身边的科林斯却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都转移到李宇轩的双眼上,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眸此刻正闪耀着血红色的光芒。
一头披散的白发,一双血红色的双眼以及手中那柄令人难以置信的五尺长剑。
仅仅一个月后,“白发修罗”的威名传遍了整个大陆西部,其声势已超越了原先的“四大骑士”,成为大陆西部年轻人心目中的第一高手,甚至有许多人认为他的实力已经足以挤进大陆西部前三名而无愧色。但真正看见过李宇轩实力的科林斯则深知,在整个大陆西部,甚至于在整个迷幻大陆,都不会有一个人能够在武技上强过他。
第十一章
瑟瑞斯城,法布尔王宫。
法布尔王愤怒的吼声足以将王宫的屋顶掀起,熟悉法布尔王的人都知道,国王唯一的儿子肯定又搞了什么古怪的把戏,终于惹怒了法布尔王暴躁的脾气。
“托克,你给我出来!”法布尔王的火气并没有因为大殿外清新的空气而有丝毫的减弱,此刻尊贵的国王正站在王后寝宫的后院中毫无风度的大吼。
这世上任何人都不会在以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胡子不翼而飞而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