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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重生美国当大师-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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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歇尔女士,几日不见你变得更漂亮了。”

    “林登先生,昆仑兄。你们恢复得不错嘛,哈哈哈……我很欣慰。”

    “对了,这是我和安为你们挑选的圣诞礼物。祝你们圣诞快乐。”

    他们此时已经身处那间甜品店中,因为圣诞节的关系“红与黑或者黑与红”的生意好得出奇,所以这个时候甜品已经销售一罄,店子也关门打烊了。

    “袁先生,还有马林先生。我和安有些话要说,你们好好聊聊几位绅士吧。”

    说着龙母拉着小龙女进了后厨,只留下四个男人大眼看着小眼。气氛颇为古怪。

    最先开口说话的居然是庄昆仑,他突然开口向袁燕倏问道:“大少爷,我身子骨已经好了,那么我可以到你那边当仆人了么?”

    “这……”我们的袁大师打量了他一下,干笑道,“昆仑兄,之前那不过是一个玩笑,你又何必当真呢?”

    庄昆仑憨厚地一笑,摇摇头道:“大少爷。你不知道林登先生和萝歇尔女士过完圣诞就要去其他地方了。而我还想呆在纽约,所以只好向你讨口饭吃了啊。”

    他顿了一顿道:“何况,以大少爷你现在的身份总要有个贴身男仆的吧。其实不瞒您说,家父以前就是给神父当仆人的啊……”

    就像这个boooom专家说的那样,他父亲的职业确实是专职仆人。

    说来也有些传奇,这位老先生原籍北直隶(河北),在闹义和团的时候,机缘凑巧地救下了一位美国传教士的性命。后来他就被美国传教士带到了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

    因为是救命恩人的缘故,那位传教士对他父亲相当不错,不但薪资优渥还给他娶了一位中国媳妇。

    要知道在这年头在美国的中国男子结婚是个大难题,更别说取个黄花大闺女了。这也是他老丈人家看他父亲有“出息”。好吧,比起开洗衣店和餐馆的中国人来说,给一位出身高贵的神父当仆人确实比较有出息。

    庄昆仑出生之后,自然也进了教会学校接受相当正规的高等教育,然而他的肤色就成了一个问题。

    在1920年的美国,一个中国人不遭受歧视那是不可能的。可是庄昆仑的父亲这种农民,在国内就有人给他好眼色看了吗,所以即使到了美国,他的父亲也没有感到什么特别难过的。

    而庄昆仑这种知识分子就不一样了,于是教会学校里面就教出来一个准革命者,而当他接触了无政府主义著作之后,那就是火星掉在了柴堆里,一发不可收拾。

    其后他又进了一所不算出名的教会大学,出于兴趣也好,出于另外一种目的也好,他选择了化学专业,于是就成了boom专家。

    所以就像六指琴魔身为大英帝国公民,华人买办家族的一员,居然满脑子地要让香港回归祖国。庄昆仑这种纯的abc却向往祖国。

    几年前他听说祖国成了亚洲第一民主国家,还特意回去了一次。可是他看到的景象……

    好吧,那里的中国平民还不如美国这些被歧视的slant eye呢。

第二百八十章 好人卡

    本章副标题:两人暂时离场

    庄昆仑从洛杉矶出发横渡太平洋来到了自己的老家河北,之后一路向南抵达香港,游历了整个中国精华地区,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其实这就跟袁鸿渐第一次看到1920年的唐人街时候的观感是一样的。更确切地说,庄昆仑受到的冲击要比袁鸿渐大。毕竟我们的袁大师在纽约看不到满大街卖儿卖女的景象,也看不到躺在路边没人管的路倒,更看不到兵匪横行的惨况。

    而这一切庄昆仑全都见到了。这对他来说冲击实在太大。以前他光知道自己的祖国并不是那么美好,但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告诉他比起如今的美利坚来说,赛里斯的某些地方堪称地狱。

    他明白了,自己父亲为什么甘愿在美利坚当个仆人也不愿回国用这些年的积蓄买地当个地主了。

    华人在美利坚确实是备受歧视,但是按照华人勤奋努力的天性,大抵都能混个温饱,至少不会像国内的同胞那样活活饿死。运气好一点还能有点积蓄,像他的父亲一样把自己儿子送进大学。

    其实这也是为什么华人在美利坚受尽歧视而不肯回国的原因了。

    等他浑浑噩噩地到了香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盘缠已经花光了。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呆在中国了,于是就成了一艘开往欧洲商船上的水手,然后就在法国遇上了林登万先生。别看林登万阴阳怪气的,性取向也不太正常,不过他的理论水平还是非常扎实的。托洛斯基同志手下的干部吗,当然是有一点理论姿势的咯。

    于是在他的影响之下,庄昆仑同志的思想也更加激进了,从无政府主义者兼民族主义者变成了倡导世界革命的国际主义者。最后还跟着林登万回到了美国东海岸。

    他算是完成了一次环球旅行,同时也完成了思想上的蜕变。

    现在上级命令他想办法打进那什么scp基金会,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命令。

    袁燕倏自然是不知道人家这段经历,他只听到林登万要走了,这可是一个好消息。至于庄昆仑要当自己仆人这件事情么……那就收了吧。

    他老人家如今底气越来越足了,区区无政府主义者或者托派根本不在话下,大不了把他踢到自己那几家公司里面去好了。

    “既然昆仑兄暂时无处高就,那么在兄弟我这里盘桓一阵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他挥手阻止了对方的道谢:“不过就不要说什么仆人什么少爷啊,我们都是新时代的年轻人,你就当我的生活助理吧。”

    袁大师这位年轻人实在太“新”了,还是一位对民国范儿没有什么追求的“共……人”,所以一听什么大少爷啦仆人啦就满身鸡皮疙瘩,还是用点新名词听着爽利。

    庄昆仑的事情刚刚搞定,只听林登万冷笑一声开口问道:“袁先生,你曾经说过的大新闻还搞不搞啊?”

    “什么大新闻?”袁燕倏脑筋转了几转才明白他在说什么。自己当时为了装个逼,信口胡说scp基金会准备用飞艇撞white…house搞个真正的大新闻,看来这位反美斗士察觉自己在忽悠他的了吧。

    这怎么行?必须将忽悠进行到底啊。

    “哦,林登先生说那件事情啊……”我们的袁大师肃容道,“一切尽在我们scp基金会的掌握之中,所以请你放心,明年你就能听到一个大新闻。”

    “呵呵……”林登万笑而不语,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呵呵……”袁燕倏也笑了一笑,耸了耸肩膀道,“林登先生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但是我们scp基金会的宗旨就是言出必行!说要用飞艇撞那就是用飞艇撞绝不用飞机……”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萝歇尔母女就从后厨走了出来,这对看上去像是姐妹多过母女的美人儿眼眶都是红红的,脸上也带着悲伤的表情,手上也拿着皱巴巴的手绢,应该是在里面哭过了一场。

    薇安…萝歇尔女士走到袁燕倏面前鞠了一躬,他见状真还有点手足无措,只好催促道:“萝歇尔女士,你这是……快起来!请快起来!”

    龙母直起身来,神色郑重地道:“袁先生,安就托付给你了。这孩子……”

    她转头看向了自己的女儿,叹了一口气用内疚地语气道:“这孩子跟着我也没有过几天好日子。而我又要离开纽约了,她要是和我一起走的话恐怕又要吃苦了……”

    其实跟着她也太过危险,所以薇安只好让自己的女儿这么没名没分地跟着这个中国人了,至少这个男人是女儿喜欢的。

    小龙女走上来拉住母亲的手,轻轻地道:“妈妈,你别这么说。”

    “好吧,我的女儿。”薇安点了点头,转过身子道:“袁先生,我知道你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也是一位慷慨的绅士,还能算是个好人吧……”

    这话倒是没错,袁大师光凭写书就能过上富裕的生活,而且他不但出手大方,当时还为只见了一面的爱手艺大人留在了这个危险的地方和他们周旋。

    只听她继续说道:“所以我这个当母亲只希望你能对她好一点,别让她伤心,也别亏待了她……”

    “妈妈!”小龙女忸怩着打断了她。

    “萝歇尔女士……嗯,阿姨。”袁燕倏也收敛了那些浮华之气,人家都要把自己女儿托付给了自己,嬉皮笑脸算是哪门子事情。

    “请你放心,我会认真地对待艾纽卡…萝歇尔小姐的。虽然……”他歉疚地看了小龙女一眼道,“虽然有些事情我做不到,但是有些事情我一定会去做。比如说这个……”

    袁大师从公文包里面掏出一份文件道:“你们这家店是卖给我了,不过我已经转到了安的名下。而且我会帮助她让这里继续营业下去的。”

    “那就好!”龙母接过文件看了一下,点了点头道,“对了,我们应该喝一杯……”

    “谢谢你们的酒。那么再见了,萝歇尔女士,林登先生。”

    薇安平静地道:“尼奥,再见了。”

    林登万也开口道:“再见了,袁先生。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们能真正合作一次。”

    袁燕倏心说,要是真的有下一次……

    “呵呵呵。”他莞尔一笑,戴上礼帽道:“林登先生,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

    有病友还不相信404大潮,就在刚才老子的《赤仙录》也被封了啊。妈了个蛋,起点仙侠之中还有比这本三观更正的吗?!

第二百八十一章 黄祸论

    本章副标题:你们知道这一章写啥的吧?不知道我也不解释啊。

    黄祸论,是成形于19世纪的一种极端民族主义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黄祸论“甚嚣尘上,矛头针对就是赛里斯和霓虹金。

    实际上,对黄种人的恐惧是镌刻在白种人的历史基因之中的。

    对白种人来说,第一次黄祸发生在四世纪。东方来的汉子……嗯,汉朝初年,匈奴分裂成南北两个。南匈奴和东汉联手把北匈奴驱逐到了西方。

    后来在公元二、三世纪的时候,这两个……嗯,注意是两个匈奴先后崛起了。先是南匈奴出了一个刘渊。他赶上了西晋八王之乱的时候,乘着诸王互相攻伐朝廷内乱的机会,在并州自立称汉王,建立汉国,后改为他根本不配的zhao国,历史上称之为前赵。

    而北匈奴中出了一位更加知名的历史人物,那就是有着“上帝之鞭”的阿提拉。当然,大部分现代历史学家说他不是北匈奴残部后裔,而是同在锡尔河流域的匈人王族。而北匈奴只是匈人中的一个部落。

    阿提拉,一听这就是个邪恶的名字。他确实又提又拉着自己的小伙伴们一路向西,对东西罗马帝国不断地又提又拉又拉又提……让东西罗马帝国的白种人高呼吃不消啊吃不消,也让欧洲各地蛮族势力壮大大大,最后白种人东西罗马帝国都任他驰骋啊驰骋啊驰骋啊……

    可以说他这个黄种人改变了白种人的历史进程,“上帝之鞭”这个绰号名副其实。不过传说他的死法有点悲催,“上帝之鞭”被自己的新婚妻子咬掉了“上帝之鞭之鞭”。也不知道这位哥特或勃艮第裔的少女是故意的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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