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步步倾城:噬心皇后 >

第113章

步步倾城:噬心皇后-第113章

小说: 步步倾城:噬心皇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容菀汐和宸王回去去叫了卢采曦和初夏她们,两个小丫头和卓酒都很惊讶,自然也是很不愿意走的。但是自家主子已经这么说了,也不好强留。只好收拾收拾东西,不多时,便已经等在门外了。

    宸王亲自给杨景天写了封信,让萧河代为交给杨景天。

    一行人到前山去找了张步云,由张步云引着,到山下马厩那边,拿了自己的马和马车。

    “好了,都别送了,以后有缘我们再见……”容菀汐对送行的师兄师姐们道。

    “小师妹,你已经是我们崇阳剑阁的正经弟子了,以后一定要常回来看我们才行啊。”到了要分别的时候,薛子逍才表现出不舍来,不像这一路上没事儿人一般谈笑了。

    “一定,一定的啊……”容菀汐拍了拍薛子逍的肩膀,以示安慰。

    “哎!你干什么呢你?没大没小的!我是你八师兄,你岂能对我这么不尊重?你这小屁孩儿!”小屁孩儿说着,也在容菀汐的肩膀充大的拍了几下,要把自己的面子找回来。

    容菀汐敲了下他的头:“你让大家伙儿评评理,到底谁是小屁孩儿!”

    大家伙儿却都含笑不语,不忍心打击薛子逍。

    “小师妹,我和师兄成亲的时候,会给府上送帖子去的。还望小师妹和小师弟能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赵芙蓉道。

    “这是一定的”,宸王看向萧河,道,“大师兄是知道我府上的,大师兄,可别忘了啊?”

    “哪儿能呢?”萧河笑道,“忘了邀请谁,也不会忘了邀请陈兄你的。”

    宸王点头笑笑,拍了下萧河的肩膀,道:“保重。”

    随即向诸位一抱拳,道:“师兄师姐们,唐家朋友们,就送到这里吧。咱们……江湖上再见!”

    大家也都是些洒脱之人,不愿意耽误了他们的行程,因而也是一抱拳,道:“好,陈兄保重,咱们江湖再见!”

    “宸王先上了车,伸手来拉容菀汐。听得薛子逍喊道:“小师弟,你要是敢欺负我小师妹,你看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不扒了你的皮!”

    宸王笑笑:“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就未必能打得过我了!”

    说完,放下了车帘,留下咆哮着的薛子逍:“陈风,你没大没小的,怎么和师兄说话呢?”

    容菀汐靠在车壁上笑着,道:“你确定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你的功夫能比薛子逍好吗?我怎么这么不相信呢。”

    “大话谁不会说啊,图一时痛快呗”,宸王笑道,“你那么较真儿干什么?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他早就忘了比斗这茬儿了。”

    容菀汐笑笑,一想到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心里是很不舍的。

    “喂……臭流氓……臭流氓……”

    忽然,马车后响起了霍小燕的声音。

    容菀汐看了宸王一眼,笑道:“人家都追上来了,你还不快下车去,把人带走?”

    宸王却是摇头笑笑,悠闲地躺在了她的腿上。

    “陈风!你太不厚道了,走了也不说一声儿!我以后想要找你玩儿了,到那儿我去找你啊……”霍小燕用了内力大喊道。

    但是宸王却依旧悠闲地闭目养神。

    虽说容菀汐很想要帮霍小燕一把,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能撩开车帘喊“你到宸王府去吧”,那不是蠢吗?自找暴露身份呢。

    “陈风,菀汐姐姐……我一定回去找你们的!再见啦……”霍小燕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应,倒也不气馁,继续喊道。

    容菀汐撩开车帘,向她招了招手,也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得到。

第一百四十六章:到达淮安

    一路颠簸,这一次,他们是直奔着江淮而去了。

    回到桃源镇,容菀汐未免再经历别离的伤感,所以并未去周大娘家。一行人就只是在镇子中的小酒馆儿中要了几个小菜儿,吃了午饭。

    此时的桃源镇,已经不似他们初来之时的繁华。只是镇子里的一些百姓们在街上走着,和之前的行人摩肩接踵,各色江湖人汇聚在此的热闹样子比起来,现在的桃源镇,是可以用“萧条冷清”来形容的。

    “哎……”初夏叹了一声,道,“说起来,还真是挺舍不得的……”

    “可我们毕竟不是江湖中人哪,有聚便有散,别瞎想了,赶路吧……”容菀汐摸了摸她的头。

    初夏点点头,道:“反正没看到比武也不要紧的,这一阵子看的打斗也够精彩的了……小姐,如果有来生,你是想要做一个潇洒自在的江湖人,还是还想要投生在官家?”

    没等容菀汐回答,初夏便憧憬道:“要是有来生啊,我一定要投生在江湖里。就像是芙蓉姐姐、小燕姑娘那样,每天逍遥自在的,多好啊!”

    容菀汐笑道:“若真是身在江湖中,你会发现,你每天要面临的烦恼也不少。偶尔来玩一玩儿,涉及不到这其中的很多事情,是能很畅快的。等你真正成为江湖人,却发现其实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两样儿。”

    “所以说,下辈子小姐还要做官家小姐吗?”

    容菀汐摇摇头:“下辈子,我就只做一个乡间少女好了。和心爱的人比邻而居,青梅竹马的长大、嫁给他,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与娘家只隔着一道院墙,夫妻恩爱,子孙满堂,多好?”

    “嗯咳……”宸王道,“我还在这儿呢,你是当我不存在吗?”

    “少爷可以做那邻家的小少年啊!”初夏笑道。

    容菀汐看了宸王一眼,指了指他的胸口,道:“他这里啊,大得很。即便是有下辈子,他也会做和今生同样的选择。”

    “菀汐诚知我啊……”宸王感叹了一声,夹了一块肉在她碗里。

    卢采曦在一旁是越发的插不上话儿了。看着初夏,未免觉得心有怨气。

    一个小丫鬟而已,如此和主子们谈笑风生的,不知道个轻重!可偏偏殿下也不管她,不但由着她们主仆这般同桌说笑,居然也搀和了进来……

    这容菀汐,到底是使了什么狐媚子的法子?

    如此想着,不免多看了初夏几眼,觉得这小丫头当真很有几分姿色。难道容菀汐真的打着要把丫鬟送给宸王之意,以便进一步拴着殿下?

    再看看知秋,这小丫头的姿色,和初夏比起来不相上下,再出落个一两年,也是个标志的美人儿呢……

    有着容菀汐这样的美人儿,再加上这两个颇有姿色的小丫鬟,难怪殿下要总往昭德院跑了……

    这可如何是好,若是容菀汐真的打着用自己的丫鬟笼络宸王的意思,回到王府中,还岂有她的立足之地?

    不行,她不能这么坐以待毙,路上一定要好好儿想个法子才行。

    “少爷,妾身为您盛一晚汤。”卢采曦看到宸王的汤碗里空了,献殷勤道。

    “嗯。”宸王应了一声,忽而念头儿一转,笑道:“还是采曦最知道疼人儿……菀汐,你可看到我的碗里没有汤了?”

    “可是汤碗在你的面前啊,你自己盛,不是比我给你盛更方便?”容菀汐道。

    宸王摇摇头,语气有些不悦,道:“这不是谁盛更方便的问题,而是你有没有把我放在心上。”

    容菀汐不知道他的语气怎么忽然就变了,心内一凉,但却也不说什么。

    我原本就没有必要把你放在心上的,不是吗?该我做的事情,我会去做,但是没必要由我来做的事情,我何必处处留心着?累不累呢……

    卢采曦听到宸王的语气,却是心内一松。觉得,或许是自己多虑了。看来殿下也没有怎么在意容菀汐,甚至于并非是被她完全给迷住了。还是能分得清谁对他好、谁是谄媚他的。

    之前,她也是谄媚他不假,但现在,她是真的一心为他好。

    原本挺欢畅的气氛,却因为宸王这一句话尴尬起来。容菀汐不说话,其他人自然也是会看脸色的,也都不语。只有卢采曦,趁着宸王正心里向着她的时候,好一番巧笑言说。

    午饭后,几人上了马车,继续赶路。

    马车上,容菀汐仍旧沉默不语。也不知道自己沉默个什么劲儿呢。她并非是生宸王的气,而只是不想要和他说话而已。

    “采曦的妒忌心很重,不能让她觉得我对你太好了。不然这一路上,指不定要生出什么幺蛾子来。”宸王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缓缓的声音,打破了车厢里的沉默。

    容菀汐看了宸王一眼……

    他的意思是说,他在帮她?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怎么忽然不给她找麻烦了,反而是在帮她。

    她没听错么?

    容菀汐笑笑,道:“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呢?说得好听,指不定还是一个给我找麻烦的法子之一呢。”

    “算了算了……你就只管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吧!本王大人有大量,不和你一般计较。”宸王说着,倒在枕头上睡觉去了。

    容菀汐笑道:“快起来,换完药再睡。”

    不知怎的,这心里,怎么忽然就不憋闷了?而直到此时开怀的时候,她才能确定,之前,她的确是因为宸王的反应而心里不舒服,的确是生了他的气,只是自己并不承认罢了。

    宸王起身,自己脱了袜子,将脚放在了容菀汐的腿上:“快点儿啊,别打扰了我睡觉。”

    容菀汐捏着鼻子,嘀咕一声:“臭死了。”

    “这是药膏的味道,药膏的味道!”宸王强调道。

    容菀汐懒得去挫伤他的自尊心和面子,乖乖地给他敷药。这药膏是她一早出发的时候就调配好的,调配了一天的量,这样可以坚持到他们晚上到客栈。

    宸王自己穿上了鞋袜,却是不倒头躺下了,而是掀开车帘往外看。

    “看什么呢?”容菀汐问了他一句。

    “我在回想,咱们来时,这一路上有什么好的乐器铺子没有。我想买把琴。”

    “到了淮安府再说吧,那边一定有不少好琴可寻。”

    “也好”,宸王放下车帘,道,“等到了淮安府,咱们俩一定要去好好转转。这一次在青云山庄,遇上了李奇云这扫兴的事儿,实在不痛快。”

    容菀汐笑笑,点点头。

    不知怎的,在言谈中、所思所想中,似乎都是下意识的“咱们俩”。不仅是宸王如此,就连她自己,也是如此。

    因着想要让净尘司的人赶上来,所以他们虽说路上没有其他的耽搁,但却也并不是快马加鞭,只是悠闲地赶路,到了一个镇子便休息一夜。

    及至敬雨打探过后,确认了净尘司的人已经跟上来了,他们这才逐渐加快赶路的速度。不能立刻加快了赶路的速度,一来是因为他们不着急,二来是因为如果立刻加快速度,未免会引起净尘司之人的警觉。

    好在经过这三日的休整,宸王的脚伤已经好了。无论是左脚脚踝处还是右脚脚面处,都已经不肿胀了,而且连青色的痕迹都没有了。

    但宸王却依旧继续着他病号之时的生活方式,每晚都让容菀汐给他烧热水泡脚。容菀汐说让云裳去,那都不行。给出的解释是,伤筋动骨一百天,我的脚还没好利索呢,是云裳踩的我吗?不是云裳,是你,所以你要给我负责到底。

    容菀汐呢,则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愿意和他分辨计较,反正烧水而已,也累不死人,所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