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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唯一生还者-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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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填膺的乔,因此而被打得屁滚尿流。乔甚至想要挖出欧雷斯的右眼,让他知道人家有两个而你却只有一个的滋味。但老师在乔快戳瞎他眼睛之前,把他们拉了开来。 
  事后他一点也不懊恼,到现在仍是。他不是引以为傲,而是行事一向如此。 
  唐娜知道,如果她丈夫晓得他儿子为他惹上麻烦,心理一定很难过。所以她私下处罚了乔,然后两人共同保守这个秘密。 
  那是乔沉默的愤怒及周期性暴力生活的开始,长大之后他四处找架打,但乔打架的时间和地点,都特别挑选保证他爹看不到的地方。 
  弗兰本来是个修理屋顶的工人,但一条腿实在没办法爬楼梯,也不方便干活儿,只好无奈地接受政府的救济。但后来他改行去作木工,也就不再接受救济了。他制造珠宝盆、灯座,及其他用进口木料镶嵌成复杂图案的器具。他找到肯销售他作品的商家,没多久,他就清偿了所有的债务。 
  唐娜在一家裁缝店兼干洗店当缝纫工,每天回家时,头发都被蒸汽弄得卷卷的,身上也散发着石油精和其他溶剂的味道。直到今天,乔每当进入干洗店时,呼吸到的第一口气,都会让他想起母亲的头发和浅褐色的眼睛。小时候,他以为母亲的眼睛原本是深褐色的,后来是被蒸气和化学药品弄褪色的。 
  失去腿后三年,弗兰的关节和手腕开始疼痛。诊断的结果是风湿性关节炎。这种疾病非常痛苦,它会以很快的速度蔓延全身。弗兰全身都在痛,他的颈椎、肩膀、臀部和那仅剩的一条腿。 
  结束了木工的生意后,他开始接受政府的援助,但总是那么微薄,而且还得忍受那些官僚们白眼的屈辱。教会也帮了很多忙,可是僧多粥少。弗兰和唐娜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乔常和他们一起到教堂望弥撒。但他就是不信教。 
  弗兰少了条腿本来就行动不便,再加上风湿。两年后,他终于坐上轮椅了。 
  到了十三岁,乔的日常工作包括帮他父亲换衣。洗澡。 
  从一开始,乔对交付给他的工作从未推辞过、他对自已内心竟然也有此温柔的一面亦深感惊异。 
  过敢一段时间,弗兰对于必须仰赖儿子来处理自己隐私的事物,感到极难为情。可是和儿子一起克服沐浴、用餐和如厕上的困难,却加深了父子间的感情,使他们较之以往更为亲近。 
  乔十六岁那年,弗兰罹患了纤维性关节硬化疗,好几处关节都形成巨大的风湿瘤,包括右手腕一个高尔夫球大小的瘤。而左手肘的瘤竟大得像个垒球。 
  乔的父亲实在为儿子的成就感到欣慰,乔虽然在麦当劳打工,但仍能获得荣誉学生的头衔,同时也是高中足球队四分卫的明星球员。弗兰从未给自己孩子压力,或要他出人头地,是“爱”驱使乔自己力争上游的。 
  那年夏天,乔加入基督教青年会的拳击队。教练非常器重他,说他有天份。但在他前两场的实战比赛中,他因连续重击瘫在绳索上毫无反抗力的对手,而被拉下拳击台。对其他人来说,拳击只是一种娱乐及自卫术,但对乔而言,却是一种野蛮的心理疗法。他并不想伤害任何人,但是他的确伤害了别人,结果他被禁止参加比赛。 
  弗兰的慢性心囊炎,最后导致心脏衰竭。他在乔过十八岁生日的前两天,溘然长逝。 
  葬礼弥撒后的那个星期,乔午夜时分来到教堂,教堂当时空无一人,他喝了许多酒,将所有十字架都喷上黑漆。把圣母的大理石雕像翻倒,打破了二十几个许愿烛架上的酒红色玻璃。如果不是很快地被一种徒劳无功的想法克制住他的情绪,他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坏。他不能教上帝如何怜悯,也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他愿意用所有的力量,打通今生和来世之间的隔阂——如果真有来世的话。 
  他颓然地倒在座位上,掩面哭泣。 
  乔坐下不到一分钟,猛然想起,在教堂哭泣不啻是承认自己的软弱。很可笑地,他认为有件事很重要,那就是自己的眼泪不能被误解为接受世界被残酷所统治的事实。 
  他离开教室,没有人知道他的破坏行为。他对自己的所为不觉愧疚,但也不引以为傲。 
  那一阵子,他几乎疯了。上了大学后,那里出奇地适合他,因为有半数以上的学生也疯了。 
  他母亲三年后过世,享年四十七岁,死于肺癌,癌细胞扩散至淋巴系统。她和他父亲一样,从不吸烟,也许是干洗店里的石油精或其他溶剂的蒸气所导致,或是因为劳累、忧伤和孤独,使她如此等不及追随父亲去了。 
  去世的那晚,乔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将冰凉的绷带敷在她眉上,把冰水滴进她焦干的嘴里她断断续续地述说弗兰带她去哥伦布骑士餐厅用晚餐的情形,那时乔才两岁。 
  那里有个大乐队,有十八位一流的乐师,演奏着优美的舞曲,不是那种站在那里抖啊抖的摇滚乐。她和弗兰跳的狐步和恰恰都是自己学的,但他们跳得还真不赖,彼此都了解对方的动作,他们笑得很开怀。还有汽球,噢,几百个汽球装在悬挂在天花板上的网里。每张桌子中央,都摆了一只白色的塑胶天鹅,上面有支腊烛,四周围绕着红色的菊花。点心是一支糖做的天鹅里盛着冰淇淋,那晚是天鹅之夜。弗兰在缓歌慢舞中轻拥着她,在她耳边低语,说她是整个屋子里最美的一个女孩,她不知道他是多么地爱她。舞厅里旋转的大灯放射出五彩光芒,汽球从天而降,红的白的漫天飞舞。 
  糖天鹅嚼在嘴里有杏仁的味道,那晚她二十九岁。在这生命最后的时刻里,她的记忆中没有别的,只有这最甜蜜的回忆。 
  乔在三年前捣毁过的同一间教堂,葬了他的母亲。十字架已安装上新的圣母像,在成排的许愿灯后面凝视着他。稍后,他在酒吧打了一架,彻底发泄了他的悲伤。他鼻子被打破,但对方那家伙更惨。他继续疯了一段时间,直到遇见蜜雪儿。他俩第一次约会,当乔送她回公寓时,蜜雪儿告诉他,说他有一种狂野的气质。乔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恭维。 
  但蜜雪儿说,只有白痴、荷尔蒙失调的青春期男孩、或是动物园里的猩猩,才会智障到以此为荣。 
  自此之后,她教导乔每一件事,改变了他的未来。在他们结婚前六天的晚上,乔独自一人来到埋葬他双亲的教堂。 
  他估算着一年前他所造成的损失,然后塞了一叠百元大钞,放进那可怜的奉献箱。他作此奉献,既不是觉得愧疚,也不是重新获得信心。他如此做完全是为了蜜雪儿,虽然她不知道他以前的捣蛋行为,也不知道这一次的偿还行为。 
  自此以后,他的生活重新开始。 
  直到一年以前,随着坠机事件而结束。 
  如果妮娜又重现人世,等待乔找到她,带她回家……抱着寻获妮娜的希望像一帖止痛的香膏,乔已能按捺住火气。 
  要想找到妮娜,他就必须能完全地控制自己。 
  他对自己曾经一度那么快就完全背离蜜雪儿对他的所有教导感到汗颜。随着三五三号班机的坠落,他也跟着堕落。 
  而现在妮娜给了他充分的理由与机会,让他重新恢复到未发生坠机事件之前的那个男人,让他不愧为她的父亲。 
  在这趟飞行旅程的最后一个小时,乔开始阅读他从邮报电脑里列印出来,关于铁克诺公司四篇文章其中的两篇。突然,乔看到一篇文章,令他当场吃了一惊。铁克诺百分之三十九的股份是由尼洛公司所持有的。那是一家瑞士公司,营业的项目相当广泛。有药物研究、医药出版事业,一般出版事业。电影及广播等。 
  尼洛公司主要是在传播事业发展,尼洛和他的儿子安卓投资创建了家族企业,资产据说超过四十亿美金。尼洛不是瑞士人,当然,他是美国人。他在海外经营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大约在二十多年前,他创办了洛杉机邮报,直到现在,他还是老板。 
  尼洛的投资很广泛,所以他拥有邮报以及铁克诺公司的股份股权并不足为奇,也许纯粹是巧合。他拥有邮报全部的经营权,而且不像一般置身事外的老板,关心的只是利润。 
  经由他的儿子,尼洛掌挖了报纸的编辑取向和新闻政策。但对于铁克诺公司,他可能介入没那么深。虽然持有大部份的股权,但他并没有亲自操控。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股票投资者而已。在这种情形下,尼洛个人实在没必要去了解杜萝丝和她的助理人员,暗地里所从事的机密研究。他也没必要为三五三号班机的坠毁负任何责任。 
  乔回想起前一天下午遇见邮报商业专栏作家薛弗丹的情形。老薛尖酸刻薄地把铁克诺的主管们描述成,“都是一些傲慢自大,恶名昭彰的家伙。老认为自己是这一行里的土皇帝。其实比我们也好不到哪去。他们也回答‘我们要服从他’。” 
  回味最后那句谈话的内容,乔才想到,老薛一定认为乔知道尼洛持有铁克诺的股份。这专栏作家也暗示,尼洛插手铁克诺事务的程度,不下于他在邮报的所作所为。 
  乔的脑海里同时闪过一件事,那就是在戴家厨房里,丽莎提到杜萝丝和铁克诺的关系时,她说:“你、我和萝丝都扯上边了,世界真小,不是吗?” 
  那时他以为丽莎是说三五三号班机事件,是他们生命圆弧上的转折点。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说,他们正巧都为同一人工作。 
  乔从未见过尼洛,那几年他似乎隐居起来了。当然,乔见过他的照片。六十几岁的亿万富翁,银发、圆脸、笑容满面。他看起来,就像厨师用糖衣在上面画了一张祖父脸的松饼,一点也不像杀手的样子。他是知名的慈善家,不可能在自己的企业里雇用刺客和冷血杀手。 
  人类不同于苹果和柳橙,果皮芬芳的,不代表果肉可口。 
  事实就是这样,乔和蜜雪儿和那些现在准备杀杜萝丝的人,竟然都有着同一个老板。而那些人用了迄今未明的手段毁掉了一架飞机。长久以来支持他养家活口的钱,也同样支付给了那些凶手。觉悟到这一点,他的反应是极端的错综复杂,他没办法立刻解开这个死结。太黑暗了,他无法看清事情的全貌。 
  乔虽然一直凝视着窗外,他并没有注意到沙漠围绕着乡村,乡村围绕着城市。等他惊觉时,飞机已在洛杉研机场降落了。乔看了一下手表,估算了一下到西屋咖啡店的距离,他预计会比和黛咪约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好极了,在赴约之前,他需要足够的时间在对街观察约会地点。 
  黛咪应该是很可靠的,她是萝丝的朋友,他是从萝丝在邮报留给他的讯息才找到她的电话号码。但此刻他不相信任何人。 
  毕竟,就算杜萝丝的动机纯正,就算她把妮娜留在身边,是为了防止他们杀害或绑架她。但她无论如何都使他们父女被硬生生地拆散了一年,更糟的是,她居然让他认为妮娜已死了。为了某些他还不太确定的理由,萝丝说不定还会永远不把女儿还给他。 
  当乔起身朝出口走去时,他看到一个穿白长裤、白衬衫,头戴一顶白色巴拿马帽子的男子,从机舱报前面的座位站起来,回头望了乔一眼。这家伙大约五十岁,矮小而强壮,一头浓密的白色长发再加上那顶帽子,貌似一位老牌的摇滚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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