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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之妖书惑众-第7章

小说: 重生之妖书惑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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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琦在街上多留心几句话,就知道灵师一般都聚集在哪条街了。

    隔着集市两条街的地方,街道是石板铺成的,可容六辆马车并排通过,两旁的店铺都是二层小楼,很是宽敞。

    方琦转了个弯,

    往一条较为偏僻街道走去。

    街道两旁零零散散的摆着几个摊位,或年长或年少的人坐在那摊位后面,竖起的长纸上写着一些方琦看不懂的字。

    除了这些摊位,也有站在门前钩花闲谈的妇人,挑了柴火来卖的老汉,你追我打的小孩。

    “曹先生,您可来了……我家旭儿这样可有一段时间了……唉,这也不知道是咋滴了。”

    妇人焦急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方琦顺势看去,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站在门口,抹着眼泪和一位老者说着话。

    老者穿着直缀,大概五十来岁,胡须头发收拾得很整齐。

    街两旁好像突然全都被禁了声似得,全都屏气凝神看着那老者,方琦从不少人眼睛里看到了渴望和羡慕。

    “这个是魔怔了啊……”

    老者往后退了一步,方琦这才看见那门边还坐着一个人,大概二十来岁年纪,穿着半旧不新的衣衫,整个人眼神迷离。

    方琦走近了还隐隐听见几个字,什么意义,什么追赶之类的。

    大概应该是发现,即便自己再怎么努力,也追赶不上某些带着幸运光环出生的人,所以整个人陷入了一种自我否定之中。

    “曹先生,还请您老帮帮忙。”

    妇人擦着眼泪,递过去四五两碎银子,看起来她家室也不富裕,那应该是家里大半的积蓄了吧。

    “没事,这个还不是太严重,能够治好。”

    这是方琦第一次看见灵师用灵咒解决问题,饶有兴致的靠着墙边看着那嘀嘀咕咕念起咒语的老者。

    他念了一长串,方琦大部分没听清。

    灵咒倒是听清楚了:欲穷千里目,更登一层楼!

    老者又急又快的念了三遍,这灵咒对那青年好像当头棒喝,迷茫的眼神好像终于有了焦点,整个人也不在絮絮叨叨的胡言乱语。

    整个过程简单得可怕,没有方琦想象中的大场面,更没有什么违背自然规律的奇迹出现。

    和那边的人听完鸡汤后打狗血的症状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诗歌更加有美感罢了。

    只是不知道那个不认识灵字,不知道诗歌意思的青年是怎么听懂那句诗的涵义的。

    对了,那还是句错诗。

第十二章 误解() 
老者在妇人千恩万谢中离开,挺直的背影消失在街道尽头。

    “什么时候我们能像曹先生一样就好了。”

    “曹先生那是祖传下来的灵咒,就咱们这样的,一辈子都没看看灵咒的时运。”

    “也不能这么说,前两年不是还有人去东市的街摊上买到了灵咒,啧啧才花了几十文钱…”

    “你说的那都是有大气运的人,这么多年出现过几个?咱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养家糊口吧,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

    旁边几个测字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感叹着,方琦随意听了几句,就顺着巷子往下走。

    这条巷子很长,走到中段,小摊小贩就已经见不到了,许多住户倒腾了一下,在自家院里卖些小东西。

    越过一家卖零货的,方琦转进了一家不大的院子,院子北边支着桌椅,卖些零食,西边卖些杂货,东边摆着些笔墨,笔墨处有三五个人在挑着东西。

    方琦本就是随意逛着,一看这般模样,浅笑一下,准备往外退去。

    “姑娘,别急着走啊,咱们家东西还不错,看看吧?”

    院中一个眼尖的妇人看见方琦的动作,立即喊到,声音爽朗有力,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

    方琦只好停下了脚步,往杂货架子边走去。

    站在蕴含历史感的架子前,方琦没有去看那些货物,整个人有些出神。

    以前最喜欢的事就是约上一堆朋友,然后四处的跑。

    在威尼斯迷路,去挪威遇北极光,在芬兰那个童话般的小镇过圣诞节……

    也不知道她掉下来之后那些人有没有帮她把尸体捡回去,或者是缺胳膊少腿了,反正火化后也没人知道。

    家里面的人会有什么反应?

    爷爷或许会沉默几天,大伯可能会重新想起家里还有这么个人……

    外婆肯定会很伤心,姨母说不定会站在她墓前破口大骂,指责她这个不孝人……

    方琦心里有些酸胀,她就这么走了,外婆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聪明人都容易郁结于心,因为想得太多了,到最后,因此陷入魔障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突然在方琦旁边响起,转头看去,是刚才那个曹先生。

    “谢谢先生。”

    方琦低头道,虽然知道自己并不是他说的那种情况,但方琦还是道了谢。

    曹先生也不再说话,而是仔细挑选起东西,方琦扫了一眼面前的杂物,没有什么想要的。

    转身准备离开,突然又想起什么,侧头轻声对曹先生道:“是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说完方琦也不去看曹先生的反应,直直的就离开了。

    他送她一句话,那她也送他一句,这样才公平。

    曹先生没有刻意去听方琦说了什么,待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惊得满身是汗。

    那么熟悉的句子,虽然有了一点小变动,但一种惯性的刺激直直击中他的脑海,让全部的神经都绷了起来。

    灵咒有个字是错的,这他是知道的。

    老祖宗留下过书,说是在动荡中灵咒丢失了很多,这个是一个厉害的老祖宗补出来的,勉强也能发挥六成效果,但原来是个什么字,早就无人知道了。

    曹先生急忙追出去,街上只有两三个人,早已不见了方琦的身影。

    他只好在心底默念着这句话,狂奔回家,拿出纸墨将这句话写在了纸上。

    上。

    曹先生心里咀嚼着这个字,因为祖上发达过,也有过很多灵咒,所以他们曹家人学过不少灵字。

    传到他这辈只有三十六个灵字了,但是却没有一个读“上”的。

    曹先生叹了一声,随手想要将那写好的纸放进箱子,下意识的动作却微微顿了顿。

    虽说写出灵咒效果更好,但是有些时候是不用写出灵咒的,只需要念出来就可以了!

    比如今天去的严大婶家。

    曹霑是一个聪明人,所以才能记住方琦说出的字,此时他已经将方琦身份的所有可能性都想了一遍。

    能随口说出一句灵咒,却又如此不在乎的人,怎么可能是普通人?

    曹霑想起了一些隐世家族的传说,听说那些家族在大乱之前就隐居山野,所以把灵咒保存得很完整。

    为了避免族中后人完全和人世脱离,所以有的家族隐居于闹市。

    有的则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让族人出来游历,出来游历的人有的也会隐居于闹市。

    方琦这时候已经回家了,对于曹先生的猜测完全不知情,要不然肯定会哑然失笑。

    路上花了十文钱买了一包糖给一柏,剩下二十文还给了方天玠。

    “一柏,糖可不能多吃,吃多了牙齿长虫。”

    方琦坐在院子里,看着一柏满脸欢喜的吃着糖,忍不住道。

    一柏听了捂着嘴偷偷的笑,方琦有些奇怪:“你笑什么?”

    “姐,前几天你还和我一样天天都想吃糖呢,要是每天都有糖吃,我宁愿牙齿坏掉。”

    一柏满脸都是我识破了你的骗局的笑,方琦刚想说什么,又笑着没有继续。

    这种话她以前听大人训斥小孩,听得多了总就这么随口说了。

    只是忘了,像一柏他们这样的小孩,有糖吃已经是很难得的时候了,怎么可能因此吃坏了牙。

    “不跟你贫嘴。”

    方琦丢下一句话,转身去了书房,方天玠正在里面练字。

    “哥,我想学认字,你能教教我吗?”

    方琦在方天玠身旁站定,开口请求道。

    “好啊。”方天玠立即爽快应道,情绪中还带着几分喜悦。

    方琦有点错愕,她想得到方天玠不会拒绝她,但没想到竟然如此爽快。

    方天玠看出她的疑惑,左右看了看,低声道:“那位高人肯定不会教你认字这么简单的东西,我想着你肯定会来找我……”

    方琦抿唇笑了笑,开始和方天玠学认字。

    学这东西比她想象中更累,特别是在方天玠这种严师的监督下。

    方琦足足用沙盘写了一个时辰的字,方天玠抵不住她的哀求,终于允许休息一会儿。

    为此,方天玠还满脸不满的道:“在书院里,可是不许休息的。”

    方琦站起来放松的时候,看见院子里吃得像花猫一样的一柏,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奸笑。

    “哥,一柏站在也还不认字呢,要不带他一起学吧,以后去书院也能轻松些……”

第十三章 偶遇() 
方天玠斜斜的看了方琦一眼,心里对方琦的小算盘明白得很。

    无非就是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受苦,所以拉一个人陪自己罢了。

    “也好,一柏快要到入学的年纪了,不学一点字去了恐怕跟不上先生的节奏。”

    方天玠顿了顿,点头同意道。

    方琦略微有些惊讶,一柏看上去才三四岁,怎么就要入学了。

    心中虽然疑惑,可是却不敢问出口。

    方琦告诉了崔氏一个小秘诀,煮醪糟的时候加一点桂花,口感会好很多,反正老宅里大片大片的桂花。

    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方宗德和崔氏的醪糟生意蒸蒸日上,越发火热。

    方琦这些时间也学了一百来个常用字,只是她明显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一柏不仅没有帮她挡下一部分苦难,反而成为方天玠训斥她的例子,所以院子里总是回荡着这样的话。

    “你看,一柏写得都比你好了,你身为姐姐怎么能够不以身作则?还想着偷懒?”

    “可是我都已经练了一个时辰了,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超过三刻钟就要休息了…”

    “那一柏都练了这么久了,怎么没听见他叫唤?”

    “那是因为一柏喜欢写字啊,我又不喜欢。”

    说实在的,方琦还真没见过像一柏这样喜欢学习的小孩,整天都能一直坐着写写画画。

    每当方天玠教训她的时候,她总想说,来咱比瘦金体啊,看谁写得溜!

    曹霑这一个月总是处于一种患得患失的情绪中,这已经是他第一百三十二次经过这条街了。

    虽然知道那人不一定住在这条街上,但他总想来碰碰运气,只是每次都无功而返。

    “曹先生又来了?”

    街上的摊贩笑着和他打招呼,已经从最初的好奇变成现在的习以为常了。

    曹霑逛完一条街之后,就朝小集市溜去,那里有一家醪糟摊,味道比起其他家来都要香甜一些,他经常逛完后都会去那家醪糟摊喝上一碗醪糟。

    方琦正在醪糟摊旁帮方宗德两人收钱,昨儿听两人说最近生意太好,有点忙不过来,方琦就自告奋勇的来帮忙了。

    瓷大瓷大的碗,一碗才要一文钱,而且醪糟煮得很浓,分量十足,很多人都愿意买一碗回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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