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锦绣重生:天价豪门千金 >

第1456章

锦绣重生:天价豪门千金-第1456章

小说: 锦绣重生:天价豪门千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进入原始丛林,就没有不可能不遇到危险动物的,所以霍思宁才会觉得这一趟她得带着黑炭和雷狮,就是为了以便应对这样的突发情况。

    虽然霍思宁没有看见过黑炭和雷狮的真正实力,但是这俩所到之处,就没有哪只狗不臣服的,哪怕是湖山别墅里面最凶恶的黑背,看到了它俩都自动绕道走。

    所以霍思宁觉得,别说是遇到一头土狼了,大概就算是三五头土狼,以黑炭雷狮这藏獒王的身份,也不是就没有一战之力的。

    霍思宁平日里也没那么多好战因子,她自己是不喜欢打打杀杀,但是黑炭跟雷狮不一样,这俩是最凶悍的犬中之王啊,不能因为这两货平时喜欢摇尾巴卖萌,就忘记了它们骨子里流露出的凶狠野性。

    所以,对于这原始丛林里面的土狼,说实在话,霍思宁其实还隐隐地有几分期待和向往。

    当然,她向往的,不是去抓什么小狼崽,而是期待着黑炭雷狮能够跟那些土狼对上,她想看看,藏獒王vs土狼,到底谁更厉害。

    一只藏獒王,会抓几只兔子咬死几只野鸡,就算是能狩猎了?就激发出血性了?

    霍思宁可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儿,抓兔子野鸡这种事儿,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训练训练也能干,藏獒王偶尔为之,那倒没什么,但以这个为乐,甚至将这当做凶狠野性的业绩,那就有些掉价了。

    动物世界里面,最凶狠的野兽猎手,不说跟老虎狗熊搏斗,但最少也是敢正面和野猪杠的吧?要是就仅仅只是满足于抓几只野兔子野鸡这样的小玩意儿,那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藏獒王吗?

    所以霍思宁很希望看到黑炭他们遇到这丛林里的土狼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同时验证一下她这用灵气蕴养过的藏獒王,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战斗实力。

    一行人翻过了一个山头,本来已经悄无声息的狼嚎又再一次传了过来。

    本书来自

第2530章 寻迹() 
    

    这一回这狼嚎的声音就愈发近了,岩恩和吴均霍思宁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果然,他们找来的这个方位是对的,那头土狼所在的位置,正是在北面的这个方位,而且距离他们的所在绝对远不到哪里去。

    霍思宁他们倒是淡定,但后面跟着的庄怡等人听到这近在咫尺的狼嚎声,就有些发毛了。

    事实上,接连的爬山,别说是女孩子了,就是严禹城章台鸣这两位,也是气喘吁吁苦不堪言。

    吴亚和霍思宁的身体素质要比严禹城章台鸣好上很多,但是杜白雪庄怡那两位就有些惨了,这会儿干脆是让谢飞蒋俊伟两人半扶半拽着走,显然已经体力不支了。

    霍思宁一面让廖宏帮忙看顾着点庄怡他们,一面不忘小声叮嘱一旁跟着的雷狮和黑炭:

    “黑炭、雷狮,你们俩跟着我们走,别乱跑,一会儿要是听到狼嚎或者看到了狼的影子,不要乱叫,听到了没有?!”

    黑炭摇了摇尾巴,表示知道了。

    又过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又爬过了一个山头,还没找到那头土狼,倒是率先来到了岩恩所说的那个山洞的位置。

    一行人顿时大喜,顾不上再找什么土狼了,忙不迭地就钻到那山洞里面,迫不及待地就将背上的背包给卸了下来。

    “你们在这儿休整,弄个火堆烤烤,多拾捡一点干柴火进来,我去那边四下找找看看!那头土狼应该就在这附近了,你们如果出去,不要单独行动,找个人照应着!”

    岩恩有些着急,安顿好这群人之后,转身就要继续去追那头土狼。

    吴均自然也是要跟上的,霍思宁见状,知道岩恩肯定是不会休息了,也不多劝,只说道:

    “让黑炭它们俩跟着吧,让它俩打前锋,如果有危险至少还能有个缓冲。”

    吴均哪里还不知道霍思宁这是在担心他们俩的安全,笑了笑,拍了拍肩上的雷鸣登猎枪,道:

    “放心,我们俩手里这猎枪也不是吃素的,不会连这头土狼都对付不了。”

    霍思宁却还是觉得不大放心,见这两人转头就走出了山洞,忙朝着黑炭和雷狮示意:

    “黑炭,雷狮,你们跟上去,如果有危险,一定要想办法确保吴均和岩恩的安全。”

    拍了拍两个大家伙的屁股,黑炭和雷狮抖动了一下身体,就紧跟着吴均两人冲了出去。

    等到吴均他们离开了,霍思宁他们才开始在山洞里搭帐篷生火处理下午打回来的那几只兔子和野鸡。

    和岩恩说的没错,这处山洞虽然简陋,但是里面的确有一个小水潭,因为刚下过雨的关系,雨水顺着山洞的崖壁就流了下来,汇聚在那个小水潭里面,使得水潭里面蓄满了水。

    不过,因为这个时候是晚上了,加上附近刚巧又出现了土狼,霍思宁他们就不敢再烤兔子肉了,怕把狼给招来,只敢将叫花鸡再次埋进土里,然后兔肉就弄了个密封的炖锅给炖上了。

    那边吴均和岩恩出去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久到霍思宁都有些担心他们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的时候,两人才带着黑炭和雷狮缓缓从外面回来。

    看到这两人毫发无损,安全地回来了,霍思宁心底这才松了一口气。

    “土狼没找到,估计是躲起来了,不过我估计应该就是在这附近,不管了,先休息一晚上,明天再说。”

    看到众人都充满了期待和好奇地望了过来,岩恩也觉得有些尴尬,忙解释了一句。

    看这两人都是一副疲惫的模样,就知道他们这一个半小时没少折腾。

    霍思宁笑道:“晚饭也好得差不多了,吃饱了休息一晚上,明天再找呗。要是明天还找不到,就只能说明咱们跟这土狼没缘。”

    这个时候天是真的彻底黑了,因为山林密布,所以外面可以说伸手不见五指,这两人还能这样平稳地走回来,已经是万幸了。

    山洞里面大约有二三十个平方,其实也不算很小了,甚至比之前霍思宁他们去过的那个小木屋还要宽敞些,而且山洞里面冬暖夏凉,相比那个小木屋肯定还是要暖和上不少的。

    在吴均他们去找土狼的这段时间里,廖宏几个也去外面拾了不少柴火回来,并在山洞里面生了两堆火。

    烧了一个来小时,原本下了雨潮湿的山洞崖壁就已经慢慢烤得干燥起来,等到吴均他们回来之后,将一个在山洞靠岩壁放着的干草扎成的绷子直接盖在了山洞入口处。

    这样就能大部分遮挡住山洞和外面的联系,使冷热空气的对流减慢,山洞里面的热气散溢就变得慢很多,很快里面就跟烧暖气一样变得暖合起来了。

    看到霍思宁做出来的晚饭又如此丰盛,岩恩真是忍不住朝着霍思宁竖起了大拇指。

    他一直觉得霍思宁应该是城里面的千金大小姐,真正的白富美,属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但是这几年接触下来之后,他才发现他错的离谱。

    这位老板虽然很有钱,但是从来没有过什么老板的架子,对待他们寨子里的人也很平和,就跟邻家小妹妹一样亲切可人。

    进了山之后,对比就更加明显了。

    庄怡和杜白雪两人虽然都不敢出言抱怨,但是这两人很显然体力不支,非常狼狈;

    可是霍思宁呢?她可以说神采奕奕,爬起山来一点都不吃力,甚至在大家都觉得乏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她还要给大伙儿张罗饭食。

    但她却做得非常好,不但考虑到了大伙儿的食量,还将食材合理地利用起来,哪怕在这山里面条件简陋,但她做出来的菜熬出来的汤,也一点都不比大饭店的差。

    这可真是有些打破了岩恩对传说中的白富美总裁的认知。

    别说岩恩了,就是章台鸣都想不到他们美人集团的总裁是这样的,平时他们在公司很少遇到霍思宁,一般看到霍思宁都是在电视新闻上。

    本书来自

第2599章 山野轶事() 
    所以在他们的概念里,霍思宁应该属于那种高冷不可侵犯的女神,但现在他才发现,他们家的总裁一点都不高冷,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平易近人了。

    晚上没有烤兔肉,大伙儿也不觉得可惜,毕竟没有烤肉,还有叫花鸡吃呢。

    吴均那边将叫花鸡从火堆里面扒拉出来,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将泥壳砸开之后,将里面烤得酥香的叫花鸡取出来撒上带来的芝麻和葱花沫,这味儿就在山洞里面弥漫开来,大伙儿都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唾沫。

    将油布在山洞里铺开,把做好的饭菜都摆上之后,众人就都不客气地开吃起来,最先消灭的,就是那撕成了块的叫花鸡了。

    因为中午就没给黑炭雷狮俩个家伙吃上肉,所以晚上霍思宁特意给这两家伙留了一只鸡,又用她之前弄的鱼饼拌了一盆狗粮,让它们也吃了个痛快。

    不过,吃着吃着鸡肉,吴亚这小丫头似乎想到了一个问题,有些担忧地问道:

    “宁宁姐,虽然咱们没有弄烤鸡,但是你这叫花鸡也很香啊,这气味儿要是散出去,会不会让那只土狼给闻到了?”

    大伙儿顿时一愣,都不约而同地紧张起来。

    岩恩顿时就笑了:“不用这么紧张,没你们想的那么夸张。这叫花鸡虽然香,但之前想起都被泥给裹着了,就算现在香气散出来,也绝对没有烤鸡那么浓郁。”

    “而且咱们不是弄了个绷子挡在洞口了吗,虽然不能做到完全不散溢出去,却也能挡住大部分了。”

    “再说,之前我说不能烤肉,也是考虑到万一,这要是咱们是在草原上,狼群冬天没什么东西吃,所以咱们烤肉太香,狼饿狠了肯定会顺着香味找过来。”

    “但在咱们这儿,这种情况还是非常少见的。”

    “白天你们也看到了,虽然是冬天,这山里野味儿可不少,咱们能猎到这么多野兔子野鸡,说明这地儿就不缺猎物,狼又是天生的猎手,在这样富饶的地段都能饿着肚子,那也不用活着了,直接撞墙死了算了。”

    这话倒确实有几分道理。

    山里的动物都非常机警,野外的生存经验和战斗天敌的本能,让它们天生就懂得趋利避害。

    尤其是土狼,警惕心非常高,一般不会被引诱,吃饱了就喜欢窝在窝里,能不动就不动,绝对不可能为了闻到的一点鸡肉的香味儿就追过来。

    而且事实上,野兽其实也并不是看到了人就凶狠猛扑一顿啃咬的,正常的情况,反而是狼怕人。

    这并不是胡说的,在聊斋志异狼三则里面,就曾经描述过关于狼的故事,里面对狼的性情描写是非常真实的。

    两头土狼傍晚遇到了一个卖肉晚归的屠夫,闻到了屠夫身上肉的气味儿,就一直跟着屠夫,但却都不敢近前,只敢在后面偷偷跟着。

    若真是直接耍狠拼命的话,事实上两头土狼团结协作,要咬死一个屠夫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但很显然,它们却也不蠢,真要跟屠夫拼命,它们的确能咬死屠夫,但少不得自己也要被屠夫捅上两刀。

    一旦捅到致命部位,狼族又不像人类又大夫可以治病,只能随便啃点草药这么熬着,能活下去的机会很低。

    所以狼尾随屠夫,却并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