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全才保镖-第6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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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某个宽敞的山洞内,四周燃烧着篝火,其中聚集着数百只丧尸,他们脸色苍白,嘴唇猩红,獠牙森白,不少人受了伤,身上一道道醒目的鲜血淋漓的抓痕,想必是在之前与人狼的混战中所留下。
“人狼的野心终于还是暴露了出来。”一位脸色年轻丧尸长叹了一口气,“咱们与人狼族是宿敌,争斗几数百年,这种情况直到几十年前双方签订了互不冒犯的和平协议才终结,想不到他们居然单方面撕毁条约,对我们进行偷袭。”
说话的丧尸名叫派尔森,是这群人中目前辈分最高的,职位是亲王。
在丧尸家族中,按照职位的大小,分别有亲王、长老、领主、尊主、氏族、初拥等,亲王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拥有一席之地,最少有数百人子嗣或者仆人,掌握了一定的权力。
别看派尔森看上去像一个年轻人,实际上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生活几百年甚至是一千年,只是容颜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
一位普通的丧尸说道:“亲王,咱们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得了,大不了同归于尽。”
说话间,他身上的一些伤口还是慢慢地愈合,恢复如初。
派尔森目光冷冷一扫:“幼稚,你是想让咱们族人在这个世界上灭绝吗?”
“不敢。”对方深知自己说错了话,连忙下跪。
“想要除掉人狼谈何容易,他们的力量向来强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发展着势力,就是要将咱们赶尽杀绝,如此形势之下,万万不可冲动,以免羊入虎口,自掘坟墓。”
“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怎会,我们喜欢黑暗,但更渴望光明。”派尔森仰望着山顶,一缕月光从上面倾洒而下。
他颇为遗憾地喃喃自语着,“只可惜咱们族人有着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无法接受阳光的照射,唯有佩戴着特殊的戒指方可存活,否则必然灰飞烟灭。”
众多丧尸个个沉默不语,没错,这个缺陷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在白昼时分的战斗力。
“唯一能够改变这个缺陷的就是传说中的天地之脉。”
派尔森娓娓道来,“不过在这个世界上仅有一例天地之脉,他便是华夏国的李寻欢,很多年前,菲莫莉受命前往东方国度寻找此人,却莫名地失踪。”
派尔森也许并不清楚,李寻欢有个儿子,也已经长大,同样是天地之脉的拥有者,他就是李飞。
丧尸们继续沉默,菲莫莉在他们之中最漂亮的,就这样消失了多年,实在是令人扼腕,当然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够获取天地之脉。
派尔森突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消息就是,我们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实在是太好了!”
先是一愣,随后丧尸们欢声雀跃,有的是因为失踪的族人终于有了下落,有的是因为有了天地之脉的消息,不得不说,这是双喜临门的好事。
“经历这么漫长的黑暗,咱们终于迎来了曙光。”
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现在就将他们带回来。”
派尔森吩咐着一些得力助手,“记住,不要让人狼发现你们的行踪,或者说,你们就算是死了,也不要让他们获知李寻欢的存在,否则对方一定会想尽办法杀掉他,灭了咱们的希望。”
一名丧尸郑重地点了点头:“是,我们会小心行事,假如被人狼发现,誓死杀敌,如果能够换来族人的强大,就算是死,也是值得。”
“祝你们好运!”
派尔森在说话的同时,不觉想到了丧尸族与人狼族之间的种种恩怨,当然是他们之间彻底撕破脸的是一件更加特殊的事。
当初,人狼莫比克和丧尸老大的女儿相爱了,丧尸不干,把他女儿用阳光活活烧死,莫比克却跑了,从此引发两大种族之间的战争。
既生丧尸,何生人狼,一山难容二虎,派尔森也深知,只要他们彼此存在,所谓的和平契约,迟早是要撕破的,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的如此突然,若不是他警觉心较强,提前做好了防御准备,恐怕今晚会被人狼族来个连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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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3章 李寻欢出现()
半晌之后,只听派尔森独自在喃喃自语着:“菲莫莉小姐,这么多年你还好吗,我们就要带你回家了,希望天地血脉能够改变一切,咱们的族人可以在阳光下尽情地欢乐奔跑,无拘无束。”
想象着那般美好的画面,他的眼角不觉变得湿润。
“各位要加强警戒,以防人狼再次偷袭。”
派尔森吩咐过后,众多丧尸立刻攀附在岩壁上,迅速地向上爬行,好似蜘蛛般灵捷。
为了家族,为了领土,为了尊严,他们哪怕是身负重创,也要做好守卫的职责。
唯有鲜血换取的光明,才会那般的耀目,唯有生命换来的自由,才会如此的长久。
一座坟墓中,棺材突然打开,露出一张年轻貌美女子的脸色,而在棺材中,还躺着一个中年男子,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尽管脸色略显憔悴,不过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算得上是英姿勃发的好儿郎。
那女子,欧洲面孔,立体感极强,只不过眼睛是赤红的,而非人们所熟悉的碧蓝,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美感,让人望见对方,禁不住地想再看一眼。
“寻欢,趁天还没亮,我去弄点吃的。”
说话的女子,正是当年被派遣出来的丧尸菲莫莉,而那男子,乃失踪多年的大名鼎鼎的东方隐修者李寻欢。
谁都不会想到,他们在这座坟墓中,生活了十余年,更多的人觉得,二人早已不存人世。
当年,菲莫莉以及同伴们找到李寻欢时,后者刚结束跟境外强劲隐修者的较量,不过很快他们便陷入到了人狼族的包围圈中。
原来人狼一路跟随,就是为了将菲莫莉以及天地之脉的拥有者一并铲除,再无后顾之忧。
由于之前李寻欢在于隐修者的较量中,身负重创,加之人狼族高手皆出,所以经过两天两夜的血战,他在击毙了一百多只人狼后,终于败下阵来,而丧尸族,除了菲莫莉,再无生还者。
趁着夜色,李寻欢、菲莫莉二人逃至荒山野岭之中,并躲进一处坟墓里。
为了避免呼吸惊动敌人,刚认识不久的他们在狭小的空间内接了吻,那种感觉,说不出是美妙还是迷幻,恍如梦境。
在不久前的打斗中,李寻欢和菲莫莉皆被一人狼高手的獠牙利齿所抓破,而与别的人狼不同,这一只的身躯内含有特殊的剧毒,会导致人身上功力皆失,失去抵抗的能力,浑身绵软无力,别说是飞奔,就算是走动也会变得异常的困难,连婴儿都不如。
人狼族在荒山野岭中寻找了几天几夜,都没有发现目标的踪影,他们几次与李寻欢所躲藏的墓穴擦肩而过。
最终,人狼族选择了放弃,不过他们明白,既然李寻欢和菲莫莉中了特殊之毒,那么必然走不远,就算是一天一夜,也无法从荒山野岭中离开,于是他们在返回欧洲大陆之前,特意将整座山的林木都摧毁,并施展了魔法,让这里的突然几乎是寸草不生,至少是高大树木在此难以存活。
如此以来,就算是菲莫莉若逃脱,也是注定避免不了在白天行走,从而导致在阳光下灰飞烟灭。
这一招不得不说阴险至极,自由就在山脚下,而中了毒的丧尸却一生都无法企及,因为在此过程中,她会死亡。
如果李寻欢功力尚存,那么如此棘手的难题必然迎刃而解,不过他中的毒比菲莫莉还要严重,所以自身难保,根本就救不了丧尸。
由于血液里也存在毒素,所以导致李寻欢的天地之脉失去了效果,就算是菲莫莉拥有了他的血液,也是无法逆转在阳光下死亡的结果。
这个丧尸女孩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行动之前,忘记了佩戴特殊戒指,所以今生今世,她将被困在这座坟墓中,只有在夜幕降临之际,才会从中走出,寻找着食物。
丧尸拥有着特殊的异能,以前寻找猎物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而如今,绝对是手无缚鸡之力,甚至是遇到一只豹虎,处境就变得十分危险。
起初的每一天,都是十分的煎熬,不过慢慢地,菲莫莉似乎爱上了李寻欢,毕竟日久生情,二人又共处一室,所以有了恋情的她,心情才逐渐好转起来,甚至她已经迷恋上这种生活,与世隔绝,跟恋人朝夕相处,虽不能一起看日光,却可以夜夜赏星星。
唯一觉得内疚的是,那就是没能实现吸血族的愿望,彻底改善他们的缺陷,菲莫莉内心很清楚,就算现在族人找到了李寻欢,也是无济于事,毕竟天地血脉已不复存在。
在此期间,李寻欢最想念的莫过于自己的幼子李飞,当时他与境外隐修者大战之际,通过信鸽传书让跟随自己多年的小弟李寻乐好好照料儿子,因为他有着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凶多吉少。
想不到的是,他凭一己之力,摆平了强大的隐修者,谁料却无端端地卷入到丧尸与人狼之间的争斗中去,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变成了废人一个。
想他李寻欢一世神勇,却落得个如此落魄下场,屈身于荒野坟墓之中,其实他是有机会逃脱的,但是他丢不掉菲莫莉,所以放弃了自由,在这里陪伴着她。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菲莫莉被感动,芳心大动爱上了这个东方国度的男人。
幸运的是,李寻欢的老婆,很多年前便已撒手人寰,若不然,菲莫莉的心中必然有着一份罪恶感。
不管怎样,这么多年来,二人竟然成了一对不可分割的眷侣,尽管活动范围仅局限于山野,不过对于他们而言,却是无比宽广的美妙世界,愿意在此度过余生。
不过这份宁静,在十余年过后,还是被打破,因为终将有丧尸家族的人到来。
“老大,我们刚刚发现十余名丧尸鬼鬼祟祟地离开了他们的地盘,前往东方,行踪十分可疑。”
城堡内,一名人狼前来汇报。
“东方?”罗恩的目光遥望远处天际,在思忖着丧尸族的用意,“难道说他们知道人狼族要寻找覆天卷,从而进行阻挠破坏?”
就像当初丧尸寻找天地之脉,遭到人狼族破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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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4章 杀()
“很有可能。”那名属下点头附和,因为没有人会想到他们的宿敌会是寻找失踪多年的李寻欢和菲莫莉。
这么多年过去了,尽管那场战斗记忆犹新,但是没有人相信,关键人物李寻欢和菲莫莉还活着,否则为何一直杳无音讯,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就连华夏隐修门派神圣华夏以及丧尸家族也放弃了对二人的寻找。
“跟上去,找个机会干掉他们,谁敢阻拦我寻找覆天卷的计划,只有死路一条。”罗恩阴测测地命令道。
“是。”大批人狼迅速出动,看来是要置那些丧尸于死地。
十几只丧尸在树林上空急速地飞行着,蝙蝠一般,突然尾部的一只脸色一惊,惊声道:“后面有敌人。”
他已经发现了人狼的踪迹,在十几公里开外的森林中,四五十只人狼疯狂地奔跑着,密林丝毫阻挡不住它们飞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