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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都市至尊邪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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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动身,这次却是偏离山路,钻入那黑乎乎的山林中。

    月光如银,洒落林间,斑斑点点,却也是能驱走些黑暗,以向罡天那超乎常人的视力,在这林中看二十几米外的东西倒也不成问题。山林中,他如鱼得水。这周围的每座山,对他来说都不陌生。经常进山打猎,让他对猎物出现的范围也是特别的清楚。

    十几分钟后,向罡天停下身子,他来到一处小山谷中。

    这山谷之前也住了几户人,但在十几年前便已经搬走。他们开垦出来的地,自然也再次变回山林。但是那些房屋,却还有所保留。

    在一个月前,向罡天和老爷子来过这,发现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大小深浅不一,猜测着至少有三到四头,重的超过两百斤,小的也有近百斤。因为临近高考,家中的肉食足够,这事才耽搁下来。但在临走之际,缺钱的向罡天却是动起这猪群的念头。大小不管,随便弄到一头,扛到镇上随便卖个几百块,怎么样也够去燕京的路费。

    至于能不能得手,他却是从没考虑过这问题。六岁开始上进山,八岁已经能独猎兔子。十三岁时,敢持刀与野猪对斗。今年十八岁,死在他手中的野猪不说上百头,几十头却是没得差。

    夜晚的山林,比起白天似乎更为热闹。蛇鼠兔什么的,蹦哒的十分欢畅。就在向罡天快走近那已经快倒塌的木屋时,他突然间停下脚步。

    “有人?”

    夜风微吹,从木屋的方向飘来熟悉的酒香味,虽然比不上向罡天之前喝的,但闻其浓烈味,显然度数也是不低。

    早已经荒废多时的木屋怎么会有人?这让向罡天大是奇怪,将脚步声放轻,悄悄地潜了过去。

    木屋的窗户被些树枝遮挡着,走近才发现,屋内点着支蜡烛,微弱的光不足以让外面的人发现,但走的近来,却是能让人看清里面的情况。房内临中间的木柱上,用绳子绑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的,虽是屈居人下,那眼睛不经意间露出来的光芒,依然是充满威严。

    这人身上的白色衬衣早已经污迹斑斑,黑的黄的红的都有。但依然能让人看得出来,这衣服质地不错,很是考究,价格应该不便宜。

    在这男人的对面,靠墙躺着两个精壮的男子,赤果着上身,露出胸前狰狞的纹身,还有无数形状的疤痕。两人手是拿着绿色的小酒瓶,喝的正欢。在两人最顺手的地方,摆着两柄闪着幽蓝光芒的枪。

    “绑架?”几乎是下意识的,从脑海内蹦出这么两个字。向罡天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双眼看着房间内,思索着要怎么办。

    如果说没有遇见,那自然是管不着。但既然见到了,却没理由装做看不见,不理这中年男子的死活。

    最后,他的眼睛落在放于一旁的枪上,这两人看上去孔武有力,从他们身上的伤疤也看得出,两人是那种真正从生死中走过来的人。这样的人沦落成匪,便是些不要命的暴徒,不好对付,何况两人还有枪!

    对枪的威力,向罡天很清楚。不仅清楚,他还非常的精通。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一个常居于山村的农家少年,怎么可能会触摸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枪呢?何况还是精通?这更是不可能的事。要知道,精通二字可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时间的积累与沉淀才行。

    但是,若让人知道,从初一到高二,这五年的时间里,每年的寒暑假向罡天都是在鬼虎特种大队渡过,就没有人会再怀疑。

    鬼虎特种大队,全员五百一十人,三百正式成员,两百预备成员。其中预备队军衔最低者为少校,号称全军精英特种大队。和平时期,飞虎大队的死亡率每年约在百分之三十。建队十九年,荣获特等功近千。鬼虎大队的军人,是真正的精英军人。比起震燕京的幽龙特种大队也是要强上三分!被奉称为全国特种兵中的王牌。

第5章 为救人质伤人命() 
而向罡天以幼小年纪,在飞虎特种在队陆续待了五年,虽然每年只有区区在三个月,虽然他只是预备队的成员,但是,这一切已经能说明很多事。

    可就是这样的他,在面对现在的局面,也是大感为难。想完美的实施营救,真心不容易。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更是让向罡天觉得为难。

    他看到其中一人,在喝完酒后,随意地握了下,他手中的酒瓶竟是‘蓬’的一声响,直接给捏碎了。

    这手段,让向罡天倒吸一口凉气。虽说他也能办到,但这无异是告诉他,想要从这样的人手中救人有多难。

    “哼……哼……哼哼……”

    就在他楞神之际,耳边再次传来野猪的哼叫声。这次的叫声离的木屋有点近,不止向罡天听到,里面的人也有了反应。

    捏碎酒瓶的人明显的楞了下,显然突然出现的声音让微醉的他有点失神。但只间隔那么一两秒钟便清醒过来,抓起身旁的枪,快速移到窗户边,扒开挡住窗户的树枝往外看。

    “豹哥,是什么?”

    另一人的反应明显不如这一人,直至此时他才放下酒瓶,抓起枪轻声问道。

    “鹏子,别担心。只是几条野猪出来寻食。你给老子在这看着,我出去弄点肉来吃。”豹哥看清外面的动静,喉咙滚动一番,终是忍不住。

    他们两人在山中已经待了近半月,每天都是吃素,口中早已经是淡出鸟来。此时见着外面野猪,让他是食指大动。听到说有肉吃,鹏子的喉咙也明显的咽了下,点点头,坐回原地继续喝酒。

    “机会来了!”

    窗户外,向罡天听着这番话,眼中喜色微露。只要两人分开,自己救人的把握就是大增。不过之前豹哥无意中展露出的手劲和他们手中的枪,让向罡天也是不敢大意。

    豹哥出门,看着在月色下寻食,哼哼唧唧的几条野猪,眼中露出凶残的神色。看了眼手中的枪,他摇了摇头,枪的动静太大,在这山中可不好用,一旦开枪引来追兵,可不是什么好事。反手将枪插入裤腰间。双臂抖了抖,引来一阵如炒黄豆般的爆响。扭了扭头,豹哥一声沉吼,脚下骤然发力,整个人像炮弹一样朝着野猪疾冲而出。

    几步间,便来到三十米外的野猪身旁,高高的抬起右腿,狠狠地砸下去。

    蓬!

    “嗷呦呦……”被他砸的野猪是最大的那条,看体型少说都有二百六十斤以上,但是受这一拳,还是被砸趴下,发出尖锐的叫声。其它的几条野猪听着,立刻像发疯样的一哄而散。而这条野猪,却是挣扎着爬起来,凶猛的眼睛盯着豹哥,直冲而来。

    “真野蛮!”

    这一切都没有逃出向罡天的眼睛,看着他低声骂了句。野猪是杀得多,但像这样蛮干的,却是从没有过。嘀咕了声,看到这一猪一人渐渐远离,向罡天不再迟疑,蹑手蹑脚来到虚掩的门边,重重的敲了几下。

    “豹哥?这么快就搞定?”屋内,鹏子有点惊讶,却没有怀疑,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时候会有第四人出现。而且机会还把握的如此之好!

    起身,开门。

    鹏子的眼神并不能一下子适应外面的黑暗,而就在这么一瞬间,向罡天的左手快速伸出,精准地落在他脖子上,手指用力收缩。

    咔嚓!

    在鹏子的耳边,响起骨头碎裂的声音。而这时他才看清,出现在眼前的人不是自己的豹哥。只是他的喉骨已经被捏碎,虽然还没死,但想呼救却是万万不能。

    一击得手,向罡天的右手早已经出动。四指弯曲成拳,拇指微曲,重重地一记横拳击在鹏子的太阳穴处。

    轰!

    鹏子只感觉脑袋内一丑的炸响,意识变的模糊起来。而在向罡天看来,却是见到他的左眼快速充血,漫延至右眼。

    这一记的威力,向罡天是十分的清楚,他一拳能打破七块木板,受这一拳,就算是这人身体强悍,他也是必死无疑。因为人他打中的是人体要穴——太阳穴。两记绝杀,这人要是还能活着,倒是奇怪了。

    向罡天面带冷意,左手用劲将人举起,送入房间内。脚下跟着移动,闪身进入房间内。

    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一气呵成,堪称完美!绑在柱子上的中年男子,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傻了。

    从被绑架到现在,前后至少有十几次相救。但每一次他都是看到施救者倒下,从没有人能靠近过。这些日子死在鹏子手中的人,至少有五十人,虽说这些人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高手,但这两人的身手却是真的恐怖。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暴徒,竟是被人在瞬间秒杀!

    中年男子的眼中有些失望,但很快便露出被救者应有的喜色。

    “嘘!我是来救你的,但你先不要说话,以免惊动外面的那人。”向罡天朝其看了眼,手持龙牙刃,轻挥间,绳索已经裂开。

    中年男子用力的点点头,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惜他被绑的时间太长,四肢血脉不畅,让他有心无力。转身注意着外面动静的向罡天,见是这情况,转身道:“行了,我背你走!先离开这地方再说。”

    “小心!”

    “砰!”

    不料他才一转身,中年男子便大呼出声,与此同时,枪声也响起。前后相距,怕是不到一秒钟。而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向罡天已经是身体一矮,回身甩手,握在掌中的龙牙刃化做一道暗影,疾飞而出。

    就在他出手的同时,胸口像是被卡车迎面撞上一样,整个人再也站不稳向后踉跄退倒。这时他才看清,豹哥不知何时潜回来,开枪的人正是他。

    随后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不过在倒下的瞬间,向罡天看到那豹哥的心口,正插着自己的龙牙刃。

    中年男子的脸色顿时大变,高声道:“来人!”

    随着他的喊声,在这荒山野外,居然真的有几人从林中走出来,快速来到房间内。这几人身手敏捷,如果向罡天看到的话,绝对会惊讶,因为这几人,每一个都要比豹哥之类的人要强得多。

    “叫人派飞机过来,他——绝对不能死!”中年人冷声出口,一派上位者的气息。

第6章 中枪体内现异变() 
几人应声,立刻有人掏出手机拨了出去。

    “死了吧!是死了吗?”

    不知过去多久,向罡天的意识才恢复丝清醒。他想睁开双眼,却发现眼皮重如千斤。或者说意识根本指挥不动神经,让它们无法有所反应。

    全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痛,感觉就像是身体被扔在火海中燃烧一样,从外至里,痛深入骨髓。

    初时,让人无法忍受,每一秒都有着一年那么漫长。但在某一刻,向罡天突然间听到身体内传出擂鼓般的响声,全身上下开始发热,似乎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地运动着,产生不可忍受的热量。

    痛感减轻,炙热的感觉却开始。

    像是在这一刻,身体与火海合二为一。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能看到他的心脏,定会发现古怪。他心脏的肉壁已经从肉红色转变成了金红色,显得是强壮有力。不仅是如此,在心脏完成转化的这一刻开时,流出心脏的血液中,也出现金红色红细胞、血小板、白细胞之类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异变的血开始布满全身。而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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