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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练级狂魔-第29章

小说: 练级狂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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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叽叽喳喳(翻译:这是什么?)”

    “咕咕哦哦(翻译:肯定是炒豆子!)”

    “咕咕叽叽嘎嘎嘎(翻译:七七的薪水是炒豆子,哈哈哈,笑死鸟了哈哈哈哈)”众鸟围着七七大笑。

    唳!叶锋碰到的第一只灵鹤也赶来看热闹了,八卦的心态不只是人,鸟也有。

    啁!嫌弃叶锋身份掉价,毫不客气鄙视了他一泡鸟屎的火雕,也飞下来看热闹了,八卦的心态不只在人类,在鸟类也很有市场。

    “呱呱!炒豆豆,我最中意吃!”

    七七强颜欢笑中,用爪子掀开了筒盖

    呱咕?(丹药?)

    呱哦!(极品丹药!)

    呱呜呜呜(一大筒,好几百粒,它一直冲到二级都吃不完啊!)

    叶锋给七七的灵食,正是他新炼的一级极品纳气丹,现在当上了外门门主亲传弟子,身份大不一样,也应该适当将自己炼丹的天分再往上面,提一提了。

    灵禽院待选的灵禽,都是还没被栽培过的一级灵禽,一级纳气丹送给七七,正合适。

    至于那只灵鹤跟火雕为什么会知道叶锋的修为,当然不是它们自己看出来的,而是管事早就把叶锋的身份跟修为告诉了大家,这也是灵禽们择主享有的权利。

    唳唳唳唳唳唳唳唳唳唳唳(翻译:灵禽院中我飞得最快,帅哥帅哥,而且我还是美眉耶,比七七这个垃圾好上百万倍,改选我做您的跟班吧。)

    灵鹤挤到叶锋跟前,一边用美丽的颈脖猛蹭叶锋的脚底板,一边唳唳唳的卖力自我推荐,这只美丽的灵鹤为赚极品丹,真心很拼了。

    可惜叶锋听不懂她的鸟语,反而嫌她太吵吵,拧着她的脖子把她乱扔出去了,岗位竞争彻底失败。

    啁啁啁啁啁啁啁啁啁啁啁(翻译:灵禽院中我打架最厉害,老大老大,我不但能带你飞,还能帮你战斗,这么优秀的我,比七七这个废物强千万倍,改选我做您的跟班吧。)

    火雕见灵鹤被叶锋扔掉了,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挤到叶锋面前,一边用火红的翅膀替叶锋抚试鞋面上的凡尘,一边啁啁啁的卖力自我推荐。

    叶锋虽听不懂它的鸟语,却也隐隐明白了它的一点意思,于是随手掏出几粒极品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堆粪山,笑眯眯道:“你要是能把你拉出来的再吃回去,这几粒极品丹,爷就赏给你了。”

    呜呜呜难度太高,本鸟即便有心、也没这个胃口了,都怪刚才去那边抢黄豆吃抢得太饱了,呜呜呜

    火雕脚步蹒跚的离开了。

    众灵禽见灵鹤跟火雕都在抢饭碗的竞争中败下阵来,俱都识趣的走开了,怪都怪刚才脚下刹车刹得太猛,被最垃圾的七七抢到了第一忠心位,这位爷,原来是一位只问忠心不看货色的任性爷们。

    走出灵禽院,叶锋立马骑上了七七宽敞的后背。

    “呱呱!无私奉献的主子啊,您最英明武神的跟班七七大老爷,问您准备好了没有?”

    叶锋一听,额头顿时聚起了一道黑线:这位新招的小弟,究竟是欠调教还是它的脑袋本来就是一团浆糊?这话怎么完全是在反着说,不配合自己小弟的身份啊。

    “出发吧。”叶锋不想跟一只傻鸟过分计较,怎么说都是几十万小弟的总扛把子,这点子气度叶锋还是有滴。

    嗖

    狂风呼啸,风驰电掣,周边风景眨眼而逝。

    高铁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实话实说,七七时下的奔跑速度,并不输于地球上的高铁,但是

    “七七,傻跑干嘛?”叶锋不悦道,“地下灰沙又多又阻碍重重,连一条敞亮的直路都找不出,而且跑快了还容易出交通事故,快往天上飞。”

    “呱呱!对不起,你七七大老爷就只会跑,不会飞。”七七继续带着叶锋傻跑道,“呱呱!否则以你七七大老爷这么英明神武的天姿,还轮得到你小子来伺候爷?”

    什么?叶锋顿时一脸懵逼,他终于记起了七七先前的话:灵禽院中,我七七跑步第一。

    灵禽们都习惯了用翅膀在天上飞,谁会傻得去练脚底板跑路的本事,恐怕也就只有这只连飞都不会的傻鸟,才敢骄傲的宣称自己跑步第一吧,叶锋一时没留心,倒闹了个大误会。

    能跑出高铁速度的鸟,在地球上绝对是天价的宝贝,但在这里?

    很遗憾,这是大道昌隆的玄幻世界,多的是能日行万里甚至数万里的灵马,要骑着跑,谁会傻得去骑一只鸟啊。

    但叶锋并不在乎,这只傻鸟有着狠潜力的栽培价值,它的紫府中,竟有半粒绿豆大小的天种,这是叶锋所见过的迄今为止的第三天才,这才是叶锋选中七七的真正原因。

    叶锋真正在乎的是,这只傻鸟的态度,它太欠调教了,于是,叶锋双腿用力一夹,傻鸟再也跑不动路,反而瘫倒在地下了

    半天后。

    “谁是大爷?”

    “呱呱!您,小主子您才是大老爷!哎哟,轻点、省点拔,屁股都光了,留一点,就留一根遮遮屁洞好不好”

    “七七是谁?”

    “呱呱!是只鸟。”

    “回答不深刻!”

    “呱呱!哎哟,七七是您的鸟跟班。”

    “回答还是不够深刻!”

    “呱呱!七七是您的鸟奴才!”

    “思想严重太封建,本座一贯提倡自由平等的民主精神,严重尊重人性跟鸟性。”

    “呱呱!呜呜呜七七是您最忠心耿耿的鸟跟班。”

    

第51章 再会宋初秀() 
外门弟子的待遇与杂役弟子完全不同,杂役院不但灵气稀薄,杂役弟子们通常都是几十人一伙聚居在一个大杂院里。

    外门弟子却是每人都能分到一个灵气充沛的精致小别院。

    当然,已经很少直接用灵气修炼,在杂役院里一直霸占一个方圆三十里、风景美如画的芜蘅院的叶锋,却感觉不到这种优待。

    当然,地球上常年住出租屋练级的叶锋,对能住小别院练级已经很满意了,事实上,只要能练级,随便给个窑洞他都能闷得住。

    叶锋果真很尊重七七的鸟性,并没将它拔光成完全的少儿不宜,但拔出来的效果其实还不如少儿不宜。

    “嘻嘻嘻,叶大侠,你怎么骑着一只癞痢鸡回来了。”小萝莉守在叶锋的流云别院前,一脸笑嘻嘻道。

    “我不是鸡,我是一只高贵的凤凰!”七七对自己被贬到一只鸡的地位,相当不满。

    “哦,还真没看出来。”小萝莉再将凤七仔细瞄了瞄后,这才擦了擦眼道,“原来是一只会说话的癞痢鹦鹉啊,真丑,还没山上的野鸡那么漂亮。”

    七七大受打击,再不吭声。

    “这次我没动你两只翅膀上的一根毛,就只要求你做到一件事。”叶锋凶巴巴的盯着凤七道,“一个月内,你要是不能用它们在天上飞,本主子将遍邀好友,专诚为它们办一个烧烤大会!”

    “禀主子,本凤七恐高,不敢飞。”七七把脑袋缩在翅膀里,一脸的怕生生道。

    一旁的小萝莉,顿时一脸稀奇:鸟儿恐高当真跟鱼儿恐水一样的稀奇!

    “原来只是恐高啊,我还真以为你祖上混杂了驼鸟的基因呢。”叶锋冷笑道,“恐高不是病,随便扔扔就习惯了,还有,你一只鹦鹉叫什么凤七?不伦不类,以后你的全名就是七七!”

    叶锋说完后,拎着七七的脖子就将它往天上一扔

    嗖扑腾扑腾扑通!

    盯着摔到地下直扑腾的七七,叶锋的额头聚起了一道浓浓的黑线:看来这傻鸟真正的毛病不是恐高,而是营养不良,严重翅无力,得下血本将它狠补一番,否则短期内它很难飞得起来。

    灵禽院饲养灵禽其实并不小气,至少能管它们吃饱喝足,但七七的天种确实太大了,灵禽院的那点普通营养远远跟不上天种的消耗,所以七七才会在灵禽院中表现最渣。

    毕竟灵禽们没有专门的修炼法诀可以直接从空气中汲取灵气,修为增长全靠一个吃字。

    将七七随手扔进划给它的小院后,叶锋回头瞪向小萝莉道:“你怎么还叫我叶大侠?以后要么叫三师兄,要么叫我叶师兄,要是被师父听到你再乱叫大侠,有你好看。”

    “锋哥哥!”小萝莉甜甜一笑道,“这样叫总行了吧?”

    是不是有点太肉麻了?

    但叶锋在地球练级时,已经习惯了被小跟班这样肉麻的黏糊,往往心情一好,便随手打赏点爆怪的装备。

    “拿去,这是哥给你新炒的二级糖豆,嗑完了再来找哥要。”叶锋随手扔给小萝莉一大竹筒糖豆,他现在的心情,明显被小萝莉的这声锋哥哥叫得异怪亲切。

    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地球练级的时代。

    这些小萝莉最爱吃的糖豆,其实都是叶锋专门为她炼制的天品纳气丹,只不过每粒丹的外面,都被叶锋用特殊手段裹上了一层灵蜂蜜而已。

    小萝莉在天品纳气丹的灌水下,已经成功由一重灌到了二重,因此叶锋又给她赶制了一批二级天品纳气丹。

    对自己选定的跟班,叶锋栽培起来向来都是不遗余力,但小胖子目前还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他还只是跟班的考察期。

    “谢谢锋哥哥,给,这是丹鼎院已经帮你改造完工的风雨剑。”小萝莉双手捧过一把大剑。

    院门外,一双眼睛终于瞄见这期待的一幕后,眼睛的主人会心一笑,聘聘婷婷地走了进来。

    “叶锋,你我之间,终将要做一个了断。”

    宋初秀盯着叶锋,心里怎么也掩饰不了浓浓的厌弃,想自己风华绝代,十岁就开了天门,十二岁就被遴选进了天衍宗,短短三年就一举冲上一九中阶,打破了天衍宗无数的记录

    但万万没想到,一个因好吃懒做被主子赶出府门的狗奴才,靠开后门才混进天衍宗的小渣渣,竟后来居上,严重动摇了自己外门第一天才的地位,更是分滩了师父对自己的恩宠,而且还笼络到了一个出身高贵龙族的蠢丫头做了自己的跟班。

    宋初秀跟她堂姐初平郡主不同,初平郡主只是个凡人,修士对她而言一直都是神秘而尊贵的存在,她只看重修士本身,对修士的出身并不在意。

    加之初平郡主自己父王一直被夺嫡危机所笼罩,深觉生在帝王之家并不比平头百姓好上多少,甚至有时觉得还不如那些简单生活的奴仆们,至少他们不用操心一觉醒来会不会身处囹圄,刀剑加身。

    初平郡主又一直都以平凡面目现身,除了自己父王,几乎没感受过长辈们的宠溺,从小就养成了朴实无华的本性,并未觉得自己比别人高贵几分。

    宋初秀却完全不同,她从小便以真面目见人,得天独厚的姿容一直都是大宋皇室的骄傲,王朝臣民的偶像。

    她很小便成为了修士,因此修士在她眼中甚为寻常,她一直都高高在上,目无余子,视臣民为棋子,鄙奴仆如豕犬,受雄心壮志的父王熏陶,事事以权谋筹算,情感让位于大业,有则天司晨之志、秦皇并吞之心。

    这样一位女帝心态的天之骄女,怎容叶锋这种她心目中的贱奴与之并肩、甚至有居上之嫌。

    兼之宋初秀生平交往,无不是温婉贤淑之贵女,风流倜傥之雅士,叶锋这种面目可憎的奴才、品性粗鄙的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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