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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一代女王 作者:爷是女劫匪(晋江2013-01-19完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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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从前叫您王爷,一直很习惯,后来很努力地想称您皇上,可是您自己选择了做王后。”樊冲解释道。一字一句,有板有眼,从前那种崇拜与敬仰的情感,荡然无存。
  
  “我知道我让你很失望……但是我会竭力挽回的,今天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商议起事,事成之后,我封你为护国大将军,希望你不要拒绝。”祺砺说道。
  
  艾伦不也曾是大将军吗?艾伦不也曾立下了汗马功劳吗?可是后来他怎么样了,他死得那么惨,本来漫长的人生,忽就那么短暂,如此草草收场,倒不如三分薄田,一间草屋活得舒心。
  
  看到艾伦没有反应,祺砺看了看旁边这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对艾伦说:“这位姑娘生得如此好看,是你的心上人吧。我的意思,你懂的,你好自为之。”
  
  祺砺说罢甩袖离开,他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樊冲知道他有多变态,曾经他亲临战场,俘获对方一位女眷,竟让她遭万人轮,最终杀死并开膛破肚,惨不忍睹。祺砺说,对待敌人就要残忍,战场上素来都是横尸遍野,体无完肤,这样的尸首并不罕见,所以那时候樊冲只是小小地颤抖了一下,可是如今他威胁自己,要拿霁月开这种玩笑,樊冲暴怒了。
  
  霁月是樊冲的心头肉,任谁都没有资格剜去,当日她冒死刺杀司空弦月,被关进大牢,樊冲便被她深深地感动了,此生他不会再爱第二个女人,更不会再让她受半点委屈。
  
  次日,霁月借探望昔日好友柔婉之名,来到了宫中,本来她还愁着怎么样才能见到司空弦月,恰巧这日司空弦月来和柔婉聊天,霁月便将祺砺谋反的事情,告诉了当今的女王。
  
  “上次你来宫中,是红着眼睛来杀本王,可是这次,却是通风报信,本王真不敢想象你这个女子,转变竟然有这么大。”司空弦月端视着霁月,樊冲不是一般的男人,能配得起他的女子,必定不简单。
  
  “女王,我对您的敬仰,绝非语言能表达出来的。上次冒犯您,是因为我以为您处死了冲哥。说真的,您放我走的时候,我还怕您背后派人追杀,但是您没这么做,我知道,您这并不是单纯地为了拉拢人心,而是因为明察秋毫,要不然,谁会留一个威胁到自己性命的隐患在这个世上呢?”霁月几句话,说得司空弦月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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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二十、以地为床 。。。 
 
 
  
  想到霁月的名字,司空弦月便想起了自己成为女王之后颁布的一条法令,女子的名字中,如果有和她的名字相同的字眼,可以不用避讳,但是男的就不行,这是她推行女权制度的第一步。而霁月,就是受惠于此条法令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霁月接着把司空弦月夸奖了一番,又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些什么,最终,司空弦月很赞成地点头。她很欣赏霁月能够有坚定的立场,也很欣赏她的聪明机智,但是现在却有点犯难,于是不免吐露心事:“霁月,你这次进王宫,着实有些冒险,虽然安全抵达目的地,可是如果让你回去,本王却担心路上会遇到坏人,若是他们将你劫走,后果不堪设想,这一时间也不知道找谁护送你好。可是若让你住在宫中,又担心樊冲会以为本王将你扣留为人质,这个问题实在难以解决。”
  
  霁月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正当她思考之时,司空弦月却已经有了主意。
  
  就在祺砺去游说樊冲,让他同自己一起谋反的时候,祺硕也去了阮奉晖那里。从前,这两个人是主仆,而且阮奉晖是他的贴身保镖,御前侍卫,可是现在,他们却都成了司空弦月的妃子,还都是不怎么得宠的妃子。
  
  “奉妃,你习惯这个称呼吗?”祺硕问道,他故意将“奉妃”这两个字喊得很重。
  
  阮奉晖怔了怔,他看出祺硕眼里的不甘,但是没有表态,只是等着他继续发言。
  
  “纵使你成为贵妃,还不是被所谓的女王冷落,她宠爱的男人莫名其妙地中毒,她都能怀疑到你头上来,你做她的妃子,有意义吗?”祺硕说得义愤填膺,好像受到这份委屈的人不是阮奉晖,而是他自己。
  
  他是来拉拢阮奉晖的,刚才这些话,若是在司空弦月上次来之前说,或许阮奉晖会心动,可是司空弦月那柔软的手掌,已经将阮奉晖征服了,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她没有让他趴在自己的两腿之间,而是伸出手来,帮他解决他的需求。他的心被融化了。
  
  “那么,请问硕妃,你是来诉苦的,还是来对我表示同情的?”阮奉晖冷漠地问道。
  
  “都是,或者都不是。司空弦月不守妇道,祸乱皇宫,我想把皇位夺回来,让祺砺来做这个国家的主子。祺砺一向是个聪明的男子,我相信他能够胜任。”祺硕回答道。
  
  阮奉晖清楚,和祺硕这个徒有一副好皮囊的草包比起来,祺砺的确是个人才,只可惜,现在他不适合当皇帝。在战场上,他够野蛮够霸气,若是在战乱的年代,他一定能够运筹帷幄,是个不可多得的好首领,可是如今是和平时期,他在体恤百姓方面,明显有很多不足。
  
  阮奉晖冷冷地拒绝了祺硕,当祺硕再三劝说时,阮奉晖便下了逐客令。临行前,祺硕赤/裸裸地威胁道:“等我的兄弟当上了皇帝,我第一个要斩杀的人就是你,你就是司空弦月的狗。”
  
  看着祺硕离去的背影,阮奉晖感叹,他真是失败,皇上没做好,也没有让司空弦月彻底爱上他,如果他再优秀一点,就不会今天这个样子了。不过阮奉晖倒是开心,至少现在他可以跟司空弦月在一起了,既然是爱她,那么做妃做后,对自己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农历十五号,百官齐聚一堂,准备汇报上个月的作为。
  
  礼节性地拜见喊完之后,司空弦月的第一句话,便是:“霁月,你到樊冲那边去。”
  
  樊冲一来的时候,便看到了司空弦月身旁的霁月,如今王爷要和司空弦月争夺帝位,他需要选定一个主子。虽然内心他是支持司空弦月的,但是霁月几天没有回去,他也弱弱地怀疑霁月遭到了软禁。
  
  如今,司空弦月让霁月过来,而不是用她来威胁他,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他决定坚持自己的决定。
  
  忽然,祺砺将身上王后的衣装一脱,明黄色的龙袍便显现出来,他气势威严地说:“司空弦月,你做女王的日子到头了,这王位本来就是我们祺家的,你这个窃国大盗,还不快快脱下君王之服,跪地受罚?!”
  
  “哼!”司空弦月的嘴中,不屑地吐出这个字,面对祺砺的一脸凶相,她淡定得很。
  
  祺砺有些囧,感觉被司空弦月鄙视了,但是接下来,也许她会跪下来求饶,只听他语气高昂地喊道:“卫国大将军樊冲上前听令,把司空弦月这妖女给我拿下!”
  
  “哼!”樊冲也学着司空弦月的样子,从鼻腔中挤出这个字,祺砺顿时无地自容,不管他点谁的名字,大家都不买他的账。
  
  “樊冲,我们明明商量好今日谋反,当日在艾伦的葬礼上,你那么支持我,为何今日竟无动于衷?”祺砺还想责骂他,但是强压住了自己的怒火,企图说服他。
  
  “因为当今的女王,比你更适合做皇帝。她能体恤百姓的生活,经常派发救济粮,还会关心国计民生,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你呢,上次让你做皇上,你假借爱的名义,将王位让人,现在出尔反尔,企图收回。女王从未想过用我爱的女人做人质来威胁我,而你却想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何以会有人服你,更何况,我还欠着女王两条人命,这等仁慈君王,我若是去推翻她,那当真是大逆不道,天理不容。”樊冲振振有词,他的一番话也说得朝中老人频频点头,祺砺甚是尴尬。
  
  司空弦月很是欣慰,也许在后宫,她不是一位好夫君,但是在朝堂之上,她绝对是一位深得民心的好君王。
  
  “慢着!”祺硕终于发言,“阮奉晖,想当日你可是一条汉子,如今该不会真的甘心窝在后宫里,继续做你的失宠奉妃吧。如果你今日助祺砺拿下王位,日后必定封你为王爷,与我平起平坐,并为你举行一次大选妃,想要多少妻妾都没问题。”
  
  祺硕看着阮奉晖不断挑动的眉毛,以为他会站在自己到这边,可是阮奉晖的发言,却让他格外失望:“良禽择木而栖,既然百姓喜欢这样的皇帝,百官喜欢这样的女王,本宫又何必去逆天呢,更何况,本宫的爱是发自真心,而不像你,因宠而宠,不知道何谓爱。很抱歉,让你失望了。”
  
  尘埃终于落定,看到自己如此受到敬仰,司空弦月满怀感激。但是祺硕和祺砺,虽然她之前知道这两人有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她忍无可忍,终于下令道:“今日起,废黜王后祺砺。来人,将祺砺和祺硕押入大牢,好好招待。你们两个先等着,一个月之后,本王一定要送你们一件意想不到的礼物,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祺硕和祺砺被拉走了,他们内心想着司空弦月的最后那句话,不知道这所谓的礼物,会是什么东西,但愿不是什么酷刑吧。
  
  不日,司空弦月便画出了一幅图,接着,又召来了泥瓦匠、工匠、建筑良才,让他们照着这幅图,去改建祺硕的寝宫。有着多年建筑经验的总指挥曾以沫看到这幅图后,着实吃了一惊,这样的房屋图实在奇葩。
  
  司空弦月让他们将祺硕的卧房,改成铁牢。在离地面二十公分的地方,全部换成铁栏,而房间的内部,所有东西也全部撤掉,而是挖出一个二十公分的大坑,布满整个地面,同时做一张无腿木床,将这个坑填满,相互契合。接下来,便是要准备上好的被褥,将这个牢房收拾一新。
  
  这实在不可思议,如此说来,地面有多大,床就有多大,不知道司空弦月这么做,究竟是要闹哪样。曾以沫不敢多问,只能指挥众人,按照命令行事。
  
  皇家办自己的事情,向来是最干脆利落的,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这项工作就完成了。大红色的被褥铺满地面,上面的花纹一波一波,如同波澜,让人忍不住想躺上去,不管是睡觉多么不老实的人,都不用担心会掉到床下去。
  
  如此美好的地方,第一个来体验的人,当然是司空弦月,她像是天女散花一样,把怀愁的衣服甩了出去,这衣服,有的落在了褥子上,有的搭在了铁栅栏上。她欢乐的笑声,如同银铃一般,从前,她是一个娇羞的大家闺秀,可是现在,哪里还有半天娇羞的模样?
  
  “女王,这铁笼没有东西遮羞,万一有人来,将咱们看了去怎么办?”怀愁反倒害羞起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然这天下是我的,那他们就是我的,我也是他们的,看来看去,不都是自己人嘛。”司空弦月镇定地回答着,上来就把怀愁扑倒了,然后在他的嘴上狂啃。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很鲜嫩,她很喜欢吃他。不过,接下来这段日子,她就要收敛一下了,当然,这有一个很特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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