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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飘零剑-第65章

小说: 飘零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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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一出,程家上下大吃一惊。
  樊氏脱口道:“萧捕头岂能开这种玩笑?”
  萧穆于是一五一十把一切说了出来,他的话合情合理,程家不得不信,于是萧穆便带了一张六万两的银票离开。
  时已腊月中旬,北风凛烈,漫天风雪,地上积雪颇厚,马行甚慢,这天到了郾城,天色已暗便在此打尖,萧穆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投宿。
  吃饭时,邻座有两个老板模样的胖子低声交谈。
  一个身穿宝蓝色镶万字边衣服的道:“杨兄,今年生意真难做,市道不景,人人手头紧张,连红梅布庄也难幸免,小道这笔已追了三四次还收不到,看来,今年得在此过年了!”
  那个姓杨的身穿一套湖水绿色衣服,闻言即:“彭兄但请宽心,别家的不敢说,红梅布庄你绝对可以放心,人家老板是鼎鼎大名的梅庄庄主梅大老板,他会欠你的?去年小弟那笔帐还不是拖到腊月二十才收到?听说郾城红梅布庄的掌柜不很识货,这两年亏损了不少,不过这你却不必慌张,人家到底是数十年的老字号!”
  姓姚的胖子舒一口气。“杨兄若早告诉我,小弟岂非不用担心这许多天?”
  “小弟先前不知姚兄滞留此地是因收不到红梅的帐,还以为是别家的哩!”
  两人便连声干杯喝了起来。
  萧穆心头一紧,只觉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市道不好,盗贼必多,自己的责任将更重,又将更忙碌。
  李鹰收到萧穆的信后,证实了一件事,决定了一件事。
  证实秦雪岭不是被应阳天杀死——因为大洪山不近,应阳天必需兼程赶去,绝不会在此时杀雪岭。他若要杀秦雪岭,除此之外任何时间都可以。
  他决定把应阳天的骨灰送去给马淑君,这件事由公孙良去办。
  那个关键他已经想出来了,盗窃者不偷银票及玩只偷金银,理由只有一个,他表面上不是一个贼,而是一个正人君子,甚至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侠。
  理由有三。第一,他若偷古玩等物,必需与专门收买赃物的买家联络,一则脱手较难,但更重要的是要露了面,如果他是一名人人俱知的惯贼,又何怕之有?
  第二,银票都是一些大户拿金银存进去,然后换出不同面额的银票的,这种人为数不多,钱庄老板对这些大客户都较熟悉。难说钱庄认票不认人,但到底会对取钱者留意。若有人依此线索调查下去,迟早会怀疑到偷者身上。
  简单点举个例,甲是窃犯,他把偷来的银票给了乙,乙又给了丙,到丙去领票额上的银两时在钱庄里需要签名划花押,这样钱庄便有了丙的资料。只要衙门捉到丙,便能自他身上找到了那甲。
  这一点又说明甲是个有头有面,有家有业的人,否则若是一个流寇,即使你查到我这张银票是偷来的,我亡命江湖,四处流窜,又怎能奈我何?
  第三,窃者窃取的数量不很大,在富豪之失主来说,仿如九牛拔了一毛,为恐麻烦也可能不报官府,这样,偷窃者被揭发的机会就少了。
  应阳天敢偷银票,那是因他本是行侠仗义的大侠,却没有家业,钱从何来?自是偷取富豪的。反正这些钱他可能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抛在急需金钱的人家中,那人也未必知道是谁送给他的。
  想通了这点李鹰便开始想,这种人会是谁?这种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太少,但在没有再进一步的证据之前,他凭什么去缉捕?
  想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泛上心头。偷宋家的金银的,就是杀死宋玉箫的凶手,这已没有疑问了,但偷明月园金银的盗匪与杀死秦雪岭的凶手是不是同为一人?
  假说凶手与盗贼同为一人,那么他杀秦雪岭的动机是什么?
  他自问自答——是杀人灭口,他怕秦雪岭已看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理由倒与刚才所推测出来的盗匪身份相吻合。
  想到这里他再也想不下去了,便吩咐人叫楚英南过来。
  楚英南一踏人书房,李鹰便问道:“你们当初为何会怀疑到应阳天的头上来?”
  “第一,他是使左手剑,第二,在九月间那天,他被四弟挑下蒙面巾露出了真面目。”
  “左手剑!”李鹰脱口呼道,跟着又想道:“我怎没想到这点?”
  楚英南怔怔地望着他,这两天他的神色比较好一点,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佳妙药,此话的确有理。
  “楚少侠,江湖上能够使左手剑的,而身材又是与应阳天差不多的,你认得几个?”
  楚英南一口气念了六七个名字,李鹰都摇头否决,这些人和他推想出来的身份都不符。
  李鹰道:“你再转述一遍落马村老人的描述。”
  于是楚英南便把落马村老人见到黑衣蒙面人行凶的情况转述了一次。
  “且慢,那老汉是说用刀杀死秦雪岭的还是剑?”
  楚英南想了一想。“是刀!这可从二弟尸体的伤口看得出来?”
  “那么,他是左手持刀的了,因为那老汉记得凶手是用左手杀死秦雪岭的。”
  楚英南脱口呼道:“那是左手刀!我可是先入为主,一直以为是左手剑。”
  “还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凶手是以剑为主还是以刀为主?”李鹰紧接着问一句。
  楚英南一怔,道:“这也有关系?”
  “关系至大!”李鹰一口说下去。“若果以剑为主,则那人根本是使右手剑,而待秦雪岭倒下时才以刀刺死他,目的只是造成江三妹杀他的表面现象。当时凶手右手持剑,要拔刀自然只能用左手了。若果凶手是使右手剑,那么范围就大得多了,他若是以刀为主的,则是左手刀。”
  楚英南颇觉有理,道:“晚辈带前辈去一趟落马村再详细问问那老汉。”
  “好,我正有此意。”
  “现在,天色似乎已晚了点。”
  “正是时候。”李鹰立即起身把烟杆插在腰上。
  到了落马村经已很晚,楚英南拍开了老汉的门,那老汉吃了一惊,以为来者不是善类。
  楚英南忙道:“大叔,是我,你认得小可么。”
  老汉啊了一声:“原来是公子!什么事?”
  楚英南把一包腊肉塞在他手中。“有点事要问一问大叔。”
  老汉忙把腊肉抛开,连声道:“老汉什么也不知!”返身要关门。
  李鹰伸出一掌抵住门板,沉声道:“我是衙门的,有话问你。”
  老汉打了个哆嗦,“是是,官差大人……小的……”
  “你不要害怕,你出来,我问你的话。”
  老汉不敢不依,只得出来。
  李鹰道:“带我到当日凶手行凶的地点。”
  老汉拉一拉衣襟,弓着背带路,那只离此二十多步遥。“就在这里。”
  李鹰仔细地问他,老汉答得很谨慎,但也说得颇详细。
  “依你所说,凶手先是用剑,最后才用刀?”
  “是,那时那个白衣青年不知何故摔落在地上,黑衣人便用刀刺他,是用左手的。”
  李鹰看了楚英南一眼。“凶手穿黑衣是什么布质的?看得出吗?”
  “那么远,老汉看不出。不过,那晚月光很亮,他衣服好像能闪光。”老汉想了一回,才回答道。
  “是丝绸的?”
  “唔,不像不像,很奇怪!”
  “凶手后来有没有在你家门经过?”
  “不知道,老汉没有看见,他可能又去沙滩杀那个女人。”
  “但杀了女人也要离开的呀!总不成跳下江去。”
  老汉大声道:“是了是了,一定是穿水衣靠,那件黑衣是浸了漆的水衣靠,所以在月光下会发亮!”
  李鹰大喜。“没有看错?”
  “我们村近水,像这样的浸漆水衣靠,老汉还是见过好几次,自信没有看错。”
  李鹰立即思索下去。凶手是在水上见到秦雪岭及江三妹的,要不然他不会穿水靠行凶,这样不是说凶手早有预谋,一早便知道秦雪岭在江上泛舟?他行了凶下江去哪里?去江的对面?
  想到此,他再问一句,“贵村有没有在江上赏月的习俗?”
  “没有,这里不是渔村,一般人顶多也是在岸边赏月,不过还是很少。”
  “谢谢你,打扰了你这许久,不好意思。”
  老汉见这个长官客气,胆子便大了起来,笑吟吟地道:“长官太客气了。”
  李鹰临行时送了一锭银子给他。
  他们回到襄阳老窝,天已麻麻亮。
  顾思南调查的结果只有五个字:白墨不见了。
  “连他几个跑腿踩道的小混混也不见他三年多了。”
  李鹰道:“他有没有徒弟?”
  “没有。他素来挟技自珍,绝不把平生绝技传授他人,即使是跟了他好几年的小混混,也只是教他们一些平常的开锁伎俩。”
  “另外那两个开锁大师呢?”
  “‘不成问题先生’孔百匙当日在伏牛山‘百胜寨’当贺客,那天刚好是寨主的六十寿辰,这件事已有几个贺客证实。最后一个是‘三圣手’过千户,他那时正躺在‘穿山甲’刘义窝里养伤,亦已得到证实。”
  李鹰听后大失所望,这个线索等于没有了。凶手是使右手剑,懂水性的,这个范围颇大,李鹰不禁头痛起来,以往的案件可没有这般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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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水底地道
  萧穆回来后,第二天公孙良也回来了,他见到李鹰便哈哈笑道:“马淑君果然是个醋娘子,一听说应阳天另外有个女人,便要死要活起来,还一直追问我那女人是谁呢,并扬言要把她碎尸万段!”
  萧穆一惊忙道:“糟了,小弟已把一切告诉了程大侠的夫人了,她与马淑君又是表姊妹的呢!”
  公孙良笑道:“不怕,老朽已遵李头儿的吩咐先到大洪山叫池萍搬到江南去,另外也分了一些骨灰与她。最好笑的是她听见老朽说应阳天杀了程万里,她反而说应该,你说是不是很奇怪的呢?”
  郎四忍不住道:“她气疯了?哼,这女人醋意也真大,难怪应老把池萍藏得紧紧的。此刻我郎四倒反而同情他了!”
  公孙良道:“当时老朽也是十分诧异,连忙问她的理由,那女人一边哭,一边骂说程万里已知道了一年多了,也不告诉她,该杀!”
  顾思南道:“真令人可怕,这种女人,小弟宁愿终生不娶也不敢要了!”
  葛根生已娶妻多年,接口道:“女人都是这样,对这方面特别细心眼,当年马淑君还跟应大侠夫唱妇随,做了不少行侠仗义的事了,谁不称她一声马女侠?”
  郎四道:“敢情嫂夫人也是个醋娘子,你才会有这体会?”
  众人哈哈大笑。
  笑声未绝,云飞烟悄没声息地步入,一身白衣,书生打扮,衣袂飘飘,如潘安再世,幸好在场众人都知道她是女扮男装,要不然难免有人妒忌。
  “你们什么事这般好笑?”云飞烟的声音倒不很像是个女孩。
  郎四道:“这件事么……”
  “飞烟,你进来!”刹那李鹰的声音自书房里传出。
  云飞烟只得入去。
  没多久,晚饭送了上来,一张八仙桌,刚好坐了八个人,众人边说边谈,越谈声音却越低,因为秦雪岭等人的案子的确十分辣手。
  饭后众人仍在厅里研讨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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