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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骨头在说话-第13章

小说: 骨头在说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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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朗而生动,这个世界正展现出它充满活力的基质。物体和阴影以鲜明的影像对立,红砖和木头、金属和油漆、玻璃和花朵都在自己的位置上散发五颜六色的光彩。天空蓝得清亮,纯净地容不下半朵浮云,使我想起小时候收到的一张圣诞卡,卡片上的天空正如今天一样,蓝得同样暴虐。 
  早晨的空气令人感觉温暖和轻柔,更佳的是还带了点淡淡的牵牛花香。这几天来气温上升得虽然十分缓慢,却一天比一天高。今天的温度是摄氏23度。蒙特娄是建在岛上的城市,四周有圣罗伦斯河环绕,使它脱离不了潮湿的命运。哇!今天真像卡罗来纳的天气:炎热又潮湿。我喜欢这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我买了一份“蒙特娄日报”,这是法文报纸。我拿着报纸走回住处,瞥见报上首页有“欢庆魁北克佳节!”这几个斗大标题。我瞄了标题一眼,又看了一下副标,讲的大约都是庆典和政治的事。魁北克上次选举失败后,群众的政治热情高涨,希望马上分裂独立的情绪升高,许多人都在衣服上或大字报上写着:明天我们独立建国!我希望这个诉求最好不要引起暴力。 
  回家后,我倒了咖啡,调了一碗牛奶果麦,然后在餐桌上读起报纸。我是个新闻蛀虫,无法一天不看报纸或电视新闻。当我到外地旅行时,一进旅馆总是先把电视打开,转到CNN新闻,然后才解开行李。即使工作再忙,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不能喝酒,痛恨抽烟,这一年来性生活也中断了,因此星期六早上我总会放任自己猛读新闻杂志,把时间全投注进去,就算是一张小小的图片也不放过。这些新闻里并没有什么新鲜事,我很清楚,事情总是一样的。就像是宝果盘上滚动的珠子一样,同样的事件总是不断发生。地震、动乱、贸易战争、人质绑票。我阅读新闻的动机,只是为了知道那颗珠子今天滚落在哪一格。 
  “蒙特娄日报”里有许多短篇报导,还附有大量照片。博蒂熟知我的习惯,先跳上我身旁的椅子,姥缩起身体睡在那。我不知道它是喜欢待在我身边,还是想等待有食物掉下来。它弓着背,四肢缩在身体下,张着一对黄色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对我有什么疑问似的。在看报时,我能感觉它的眼睛仍直向着我看。 
  我翻动报纸,在第二版一位牧师上吊和世界杯足球赛的报导之间,找到昨天那件命案的消息。 

  惊见杀人分尸 
  一位24岁少妇昨日下午被发现陈尸家中。尸体遭到肢解,死者是玛格莉特·爱德基,家庭主妇,育有一名6岁大的儿子。爱德基太太在上午10点和先生通过电话后,中午她姐姐却发现她已陈尸家中,尸体有受到殴击和分尸的迹象。 
  据蒙特委警方表示,命案现场门窗没有任何被破坏的迹象,无法确定凶手如何闯进被害人家中。目前被害人尸体己送到法医室,由法医皮尔·拉蒙斯以及专精骨科的唐普·布兰纳博士共同解剖,期待查明凶手使用的凶器…… 

  这篇报导接下来开始推测死者生前最后的行动,报导她生平概要,家人痛不欲生的景象,以及警方开始全力缉凶的情形。除了文字外,还有几张照片。第一张是命案现场外的景象,相片中可以看到那栋凶宅的正门、警察、放在担架上以尸袋装着抬出来的被害人遗体,以及人行道上隔着警方封锁带围观的群众。他们脸上好奇的表情全冻结在这张黑白的相片上。我认出了克劳得尔,他高举着右手,样子就像中学的乐队指挥。在这张相片的一角,插有玛格莉特·爱德基生前的相片。相片虽然模糊,但比起在解剖室里,这张相片的表情显得快乐多了。 
  第二张照片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妇、穿着T恤的小男孩以及戴着黑框眼镜蓄有胡子的男人的合照。这个男人伸出两手搂着老妇和小孩的肩膀。他们的眼神中充满悲伤和迷惑,这是被害人家属的共同表情,是我早已熟悉的。照片下方有文字说明,他们是被害人的母亲、儿子和丈夫。 
  第三张照片是我最讨厌见到的一一我的大头照。这张照片我实在太熟了,是我在1992年拍的,做为人事档案用。结果这张照片不断被报社翻印,而且总是在下面注明“美国人类学专家。” 
  “该死!” 
  博蒂跳了起来,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我不理它。我发誓在假日绝对不要去想命案的事,但这个誓言却维持不了多久。我早该想到报纸一定会刊载昨天发生的命案。我把已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打电话给戈碧。没有人接。尽管她可能有一百万个不在家的理由,但都一样让我感到不高兴。 
  我走到卧房换衣服,打算去练太极拳。通常太极拳课程都在星期二晚上,但是今天大家都不上班,于是他们先前便说今天要开课。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去,但是报纸上的新闻和打不通的电话令我非去不可。至少,去练习一两个小时,应该可以让我的脑筋稍稍沉静一些。 

  再一次,我又错了。打了90分钟的太极拳,“空中捉鸟”、“摆手如云”、“大海捞针”等招式根本无法让我的心情进入假日的情绪。在整个课程中,我完全心不在焉,心情变得更加恶劣。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扭开收音机,打算让音乐来引领我紊乱的心情。我不能让这个假期就这样泡汤。 
  “……约在昨日中午遇害。爱德基太太原本和姐姐约好见面,但是她没有赴约。命案现场是在迪斯加汀街1327号,警方找不到任何暴力侵入的痕迹,因此推断凶手应该是熟人。” 
  我知道我应该马上转台,但是,我却让广播的声音直攻进心房。它刺激着我心中即将爆发的锅炉,把我沮丧的情绪拱上台面,把整个假日的心情破坏无遗。 
  “……法医验尸的结果尚未出炉。警方正全力出动在蒙特娄市东区查访任何有关的线索。这件谋杀案是今年第26件,蒙特娄警局希望民众踊跃提供线索,刑事组电话是555—2052。” 
  我没有多想,便把车子掉头往法医室开去。不到20分钟,我便站在法医室的大门。我心中想要完成某件事,但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 
  魁北克省警局相当安静,平日惯有的骚乱忙碌景象全不见了,只剩几个倒楣的家伙留守。大厅的警卫一脸狐疑地看着我,但没说什么便让我进去了。法医室和司法科学研究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在假日里,空荡荡的办公室和研究室看起来似乎变了一个样。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桌上仍散落各式铅笔和奇异笔。我一边收拾,一边环顾四处,看见未完成的报告、未归档的幻灯片和那个拼凑中的头骨。头骨空洞的眼窝正茫然地瞪着我。 
  我仍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不知道来这里要做什么。我感到全身紧绷,心情很不好。我又想起了我情感上的伤疤。“唐普,”她曾说:“你一定要那么克制自己吗?难道没有人可以让你倾诉?” 
  也许她是对的。当我无法解决问题时,我可能试图逃避那随之而来的罪恶感。也许我只是找别的东西来转移注意,她忘掉那种不适应的感觉。我告诉自己,凶案调查真的不是我的责任,那是刑事警察的事,我的工作只是提供他们专业的技术协助。我痛骂自己,要自己不要多管闲事。但是,以上完全不管用。 
  在我把桌上的铅笔都收拾干净时,我的理智已很明白地告诉自己:我和这些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就是无法逃脱这种感觉,这感觉紧咬着我,像只老鼠或鹦鹉般,使我总觉得自己疏漏了这件案子中的什么重要细节。我必须做点什么事。 
  我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个档案夹。三个女人道到谋杀,茜儿、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这三位被害人的住所相隔遥远,背景、年纪和外型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我仍无法肯定这三件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克劳得尔只会把这些案子当成个案处理,我必须找出足以说服他的关联。 
  我撕下一张活页纸,画出一个表格,在表格上填上我想到的种种项目。年龄、种族、发色和长度、眼睛颜色、身高、体重、最后穿着的服装、婚姻状况、使用语言、宗教信仰、居住地、职业、致死原因、死亡日期和陈尸地点。 
  我从茜儿·托提尔开始,但很快就发现我手上的资料无法提供我需要的讯息。我得有警方的完整报告和现场照片才行。我看了一下时间——1点45分。茜儿是魁北克警局承办的案子,我决定到一楼去把档案调出来。平常刑事组很忙,今天他们应该有空帮我调资料。 
  果然没错。偌大的刑事组办公室几乎全空,只剩一排排的灰色铁桌闲在那里。三个警察聚在办公室深处角落。其中两个警员隔着桌上的档案堆,面对面地坐着。其中一个颀长、削瘦、双颊深陷、头发灰白的男警员跷着腿坐在椅子上。他的名字叫安迪·莱思。他的法语很生硬,带有浓厚的英国腔。他拿着原子笔在空中乱画着,挂在椅背上的夹克双袖随着他身体的动作而摆荡。眼前的这副景象使我联想起在消防队里待命的队员,虽无所事事,但随时准备出动。 
  坐在莱恩对面的警员歪着头看他,就像一只在笼中向外窥视的金丝雀。他个子较矮,虽然已到啤酒肚凸出的年纪,但肌肉仍相当发达。他的皮肤晒得很黑,一头浓密的黑发上了油,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像电视节目里的主持人。我猜他可能连胡子也整理过了。他桌上的名牌上写着:吉姆·贝坦德。 
  第三个警员坐在吉姆的桌子上,一边听他们讲话,一边低头玩弄脚上意大利便鞋上的流苏。我一看到他,心情马上沉到谷底——克劳得尔居然也在这里。 
  他们同时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像是在讲关于女人的低级笑话。 
  布兰纳,你太多疑了,我对自己说,镇静些。我清清喉咙,七扭八拐地绕过迷宫般的办公桌阵,向他们走去。他们安静下来,一致看着我。那个魁北克警局的警探认出是我,便微笑着站起来。克劳得尔动也不动,一点都不掩饰他的不愉决。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恩使用英文向我问好。“你多久没回老家了?” 
  “几个月了吧。”我说。 
  “我一直想问你,你在老家外出时,身上是不是都带有一把AK—47步枪?” 
  “没有。我们通常都把枪挂在架子上。做装饰用。” 
  我知道他是想挖苦美国的暴力盛行。 
  “那里已经有室内厕所了吗?”贝坦德尖酸地问。 
  在这三个人中,只有莱思露出尴尬的表情。 
  在魁北克警局刑事组中,安迪·莱恩的经历相当特殊。他在新斯科夏省出生,双亲都是爱尔兰人,而且皆为医生。他们在伦敦受教育,搬来加拿大后,仍然只会说英文。他们希望安迪也能当医生,为了不受语言的限制,他们要求他把法文练好。 
  他上中学后开始变坏,喜欢到处寻找刺激,很快就染上酒瘾和毒瘾。他待在学校的时间很少,绝大部分都待在烟酒气味弥漫的地方渴酒嗑药。他成为当地警察局里的常客,每次在狂饮作乐的下场,都是被逮进警局,趴在拘留所的地板上呕吐。在一个晚上,他被人在脖子上刺了一刀,被送往圣玛莎医院急救,刀子差点就刺中颈动脉。 
  经过这次事件后,他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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