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

第72章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第72章

小说: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估计他的屁股都要被踹烂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出去蹭酒喝,没带上老爹,老爹生气了?

    实在找不到原因的程处默只能在心里腹诽道。

    这货当然想不起来他刚刚喝醉的时候,骂自己的老子是小兔崽子、小瘪三,他要是知道了,肯定就不敢呆在家里了。

    程咬金大咧咧坐在凳子上,看向程处默的目光还带着那么一丢丢杀气,他听儿子把程家的作坊送给李泽轩酿造新酒的事情讲完后,问道:

    “小轩酿的那温柔乡和神仙醉真有那么好喝?”

    一听到神仙醉,程处默屁股立马就不疼了,他兴奋地一拍大腿,有些得意忘形地叫道:

    “爹,您是不知道啊,那神仙醉既浓烈又醇厚,真的太够劲了,我还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而且那里面还加有冰块,冰块的寒气,刚好能压制住烈酒的辛辣燎心,喝起来真的太他娘的爽快了…额,爹,您怎么了?”

    程处默说着说着就感觉到周围的空气有些冷,定睛一看,发现自己老爹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善。

    程咬金站起身,呼啦一个大耳瓜子就呼到了程处默的后脑勺。

    “你个小王八蛋,有好酒不想着你爹我,自己偷偷地喝,今晚不许吃饭,闭门思过。”

    程咬金恨恨地说完,就要出门离去。刚刚听程处默将那酒描述的天花乱坠,他差点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但是越嘴馋,他心里就越恼火,这个夯货儿子真是太不孝顺了。

    程处默揉了揉后脑勺,心道自己本来就笨,老爹还天天打脑袋,怪不得老程家的儿子没有一个聪明的呢。他见程咬金要出门,连忙在后面追问道:

    “哎,爹,那咱们家的酒坊,要不要拿出来跟小轩合作啊?”

    “废话,当然要合作!”

    刚走出门的程咬金没好气道。

    连李泽轩师父都喜欢喝的酒,那到时候拿出来卖肯定会火爆整个长安,一成的干股也能分不少钱了,远远大于他们家酒坊的价值,这生意算来算去都是他们家占了大便宜。

    ………

    午后韩雨惜又陪李泽轩调了一会儿酒,最终确定了各种成分的最优比例后,她就随韩里正回家去了。

    李泽轩有些不舍,他觉得跟韩雨惜在一起的时候,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但是人家一个姑娘家,没有特殊情况下,住在自己家里实在不合适,李泽轩只能默默注视着韩雨惜的背影,独自叹气。

    唉,美女虽美,但还不是自己的呀,李泽轩此刻真想唱一首《爱你在心口难开》。

    让他去跟美女当面表白实在有些难度,谁让他是个宅男呢,要是有手机能互相聊天,李泽轩肯定就有勇气主动撩妹了。

    李夫人在一边看到儿子垂头丧气的样子,连忙推了推李京墨的胳膊,让他也看过来。

    李京墨小声问道:“夫人,轩儿这是怎么了?”

    李夫人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低声道:“你笨啊,这都看不出来,轩儿这是长大了,想成亲了呗。”

    李京墨闻言一张嘴长得老大,半晌才吃惊道:“夫人,你是说咱儿子,跟,韩。。。韩。”

    “你才看出来啊!嘘,小点儿声,咱儿子脸皮嫩着呢。”

    李夫人对自己丈夫的情商很是无语,暗道自家儿子在情感方面这么迟钝,莫不是遗传于他爹?

    “咦?爹,娘,你们在聊什么呢?”

    李泽轩回过身,就见老爹老娘在一旁嘀嘀咕咕地不知道在说什么,他不由好奇地问道。

    “咳咳,没什么,今天的天气真好啊,轩儿你忙你的去吧。”

    李京墨干咳两声,拉着李夫人去东院了,留下了满头雾水的李泽轩。

    。。。。。。。。。。。。。。。。。

    东院厅房。

    “夫人,你是说轩儿看上韩雨惜了?”

    李京墨坐在凳子上一脸关心地问道。

    “这还有假?也就是你这种榆木脑袋看不出来,我估计府里的下人都看出来了。”

    “嘿嘿。。。。。”李老爹尴尬地笑了两声。

    李夫人翻了个白眼儿,叹气道:

    “老爷,咱们家轩儿也老大不小了,是该说一门亲事了,前几天轩儿封爵,不少媒婆都闻风而动,上门说亲,我也不敢胡乱答应,轩儿是个极有主见的孩子,我们这当父母的,可不能随便给他乱牵红线。”

    李京墨也赞同地点头道:“夫人说的有理,照夫人这么说,你是打算帮轩儿去韩里正家里说亲?”

    李夫人气道:“轩儿这孩子在这方面随了你,照他这么磨磨蹭蹭下去,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抱上胖孙子啊。眼看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早就成亲了,我这当娘的能不着急吗?”

    李京墨尴尬道:“这关我什么事?”

    李夫人恼火道:“怎么不关你事?当年你让我等了多久,你才跟我成亲的?要不是我娘托人提醒你父亲,你是不是打算等我人老珠黄才肯跟我成亲?”

    李京墨顿时无地自容,连忙打岔道:“咳咳,夫人,咱们在说轩儿的事情呢,你别扯远了,咱们继续说轩儿。”

    “哼!”

    李夫人不满地哼了一声,这才继续说道:“所以啊,我打算过些天托个媒人问问韩里正的意思。我见那韩姑娘对我们家轩儿也并不讨厌,这婚事倒是多半能成。”

    李京墨这时却有些犹豫道:“夫人,这韩姑娘真的适合轩儿吗?毕竟她只是。。。。只是。。。。”

    李夫人不待李老爹说完,就拍了拍桌子,凤目含怒,气道:

    “只是什么?只是农家女吗?你这才刚当上男爵的爹,就开始有门户之见了?那哪天你是不是也得把我给赶出家门,娶一个豪门大户的小姐啊?”

    李京墨顿时满脸大汗,手忙脚乱,急声说道:

    “夫人,为夫绝对没这个意思,绝对没有啊。为夫也觉得韩里正的女儿挺好,夫人真是英明,一切全由夫人做主。”

    “哼,这还差不多!”

    李夫人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只是她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不可察的轻笑。

    。。。。。。。。。。。。。。

    额,今天群里来了个小逗比,非要找侠客唠嗑,直接导致了这章这么晚才写完,害大家久等了。如果有人实在生气,就快进书友群,揍揍这个熊孩子吧,哇哈哈!

    最近会有一段小高潮,主角和女主之间的感情会再起波澜,然后就彻底定情。明天上架,尽量四更,求各位大佬支援一下首订,不要让数据太难看啊。

    谢谢O(n_n)O又又又又又又一次打赏,谢谢兄弟一直以来坚挺的支持,都快成为本书第二个弟子了,非常感谢。

    谢谢琼玫、闪雷之怒、酷?乐哥(中间那个字实在不会写)、O(n_n)O、啊弥陀、□□□□、 Max丿千殇、宁静致远、还有希望、周彦伟、冬天的落叶、愚风行、杨明、来日方长、書友幻魚、会读书的小书虫、hk孤星淚、狂帅炫酷吊炸天、神笔飞扬、阿毅、城府°、天天寻找、blue sky等书友的推荐票。

    (本章完)

第110章 昂贵的新酒() 
翌日。

    程处默一大早,就跟个二逼青年一样,踩着奇趣阁工坊专为青年人新研制的滑板,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李泽轩家门前。这货骚包的样子,一路上可是吸尽了眼球。

    这滑板当然不是他去奇趣阁排队买的,第一,程处默现在没什么零花钱,第二,他也没那个耐心去排队。这滑板是他走后门弄来的。现在长安城的有心人,基本都知道他跟李泽轩关系好的都快穿一条裤子了,因此孙怀远就直接送了一个滑板给他。

    这货明显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上回他玩滑板摔的那么惨,现在立马又一次开始踩着滑板四处瞎比浪了。

    李泽轩在院子里看到了夹着滑板的程处默,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以为自己又穿越回去了,实在是程处默这个样子太违和了。

    “嘿嘿,小轩,哥哥我发现你们这次卖的滑板比上次你给我玩儿的那个更好用啊!”

    程处默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手上的滑板。现在他有了这玩意儿,出门都不愿意骑马了,明显这东西比骑马方便多了。

    李泽轩在一旁撇了撇嘴,这次奇趣阁推出的滑板,传动连接的地方用的都是滚柱轴承,当然比他上次拿出来的那个好用了。

    “丑牛,你用这个,就不怕再摔一个狗啃屎?”

    李泽轩打趣道。

    “嘿,小轩你这是小看哥哥我了啊,同样的地方俺老程怎么会摔倒两次?”

    反正吹牛比要不要钱,程处默就臭屁地吹道。

    李泽轩摇了摇头,不搭他的话。

    程处默想起了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就说道:“小轩,我爹昨天已经答应了,那酒坊就给你了,里面的匠人你也放心用,都是与我家签订过契约的,定然不会无端出卖我们的秘方。”

    李泽轩欣喜道:“那实在太好了,我让福伯再做十几套蒸馏提纯的设备,我们尽快将所有的酿酒调酒器具全搬过去,争取这两天内就正式开始大量调配温柔乡和神仙醉。”

    他之前的确担心过新酒配方的保密问题,现在程处默能给解决了,那是最好不过。而且昨晚他老爹也跟他说,硝石矿已经买到两个了,这下他也不用愁冰块儿了。

    程处默小鸡啄米似的连忙点头道:“对对对,这个得尽快,小轩,咱们这个酒,你打算定价多少啊?”

    程处默巴不得李泽轩现在就去他家的酒坊酿酒,这样他跟他老爹,想喝酒了,就直接去酒坊里顺一壶,喝自己家的酒,总不需要花钱吧?

    李泽轩对于新酒的价格早有考量。他昨天晚上在李京墨那儿了解了一下唐朝的酒水市场情况,这个时代最为名贵的酒就属于剑南烧春、郢州富水了,一斗差不多就要十几万钱。

    这可不是夸张,唐代粮食缺乏,酒水普遍昂贵,名酒更甚。李白在《行路难》中就曾写道: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其中说的就是剑南烧春这种名贵的酒。

    唐代的一斗相当于十升,一升约等于一点二五斤,合算下来,一斤剑南烧春的价格约合现代的人民币六七百元,当然这只是根据当时铜钱跟黄金白银的兑换比例折算的。

    但是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唐初的物价极其便宜,一斗米只要三四文钱就能买到,如果按现代的黄金价格折算,一块钱就能买到六公斤多的大米。

    因此如果参照当时的物价来折算的话,一斤剑南烧春所用的铜钱,就差不多相当于现代一万五千块钱的购买力了,这也就只有李白这种土豪才喝得起了。

    他的好哥们儿杜甫,在晚年穷困潦倒时,就只能喝三百文一斗的劣质酒了,要不然杜甫怎么会做出“早来就饮一斗酒,恰有三百青铜钱”这种诗句呢。

    李泽轩沉吟片刻,说道:“丑牛,我们的温柔乡,我打算定价两贯一升,神仙醉我打算定价五贯一升,你觉得怎么样?”

    温柔乡里面,酒精浓度较低,可以卖便宜点,但是神仙醉用的都是蒸馏浓缩的酒,光成本就高出很大一截,定价实在便宜不了。

    这一语可是石破天惊,程处默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道:

    “我说小轩,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吧?五贯一升,你怎么不去抢啊,这么贵谁愿意来喝啊?”

    李泽轩摇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