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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大唐技师-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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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姐!我来救你了!!

    李世民身强体壮,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泅水的本事却令他人望尘莫及。很快,他便游到了王鸥身边,刚伸手要去拉王鸥的手,却被王鸥躲开了,李世民有点懵,难道我就这么丑,你宁愿淹死也不让我救?

    “公子,男女授受不亲”

    原来是担忧这个,李世民心中了然,赞叹道,不愧是名门之后啊,规矩这样大。也好,如此重视男女大防,想必定然是守身如玉,十五岁便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李世民,对此非常之满意。

    “小姐莫慌,我乃唐国公李渊之子李世民是也。今日救了小姐,定会对小姐负责。明日便去府上提亲,小姐快拉住我的手,性命要紧!”

    李世民义正言辞,特意省略了‘次’这个子,免得人家看不上。等拉了手,有了肌肤之亲,明日提亲的时候再说是次子,木已成舟,想反悔也反悔不得了。

    王鸥心中挣扎不已,她既不想死,但又不想这么稀里糊涂的嫁人,而且她自己知道,她早已被家族许给了清河崔氏,是有婚约之人了。若今日与这个男子有了肌肤之亲,清河崔氏不知会怎么为难家人。就在犹豫的时候,李世民已经再次靠了过了,伸手,掏水流晃动,没抓住。再伸手掏,马上就要碰到王鸥的指尖了,这时传来一声大喝:“小姐在哪,不要慌,容嬷嬷来啦!容嬷嬷会水,容嬷嬷救你!”

    话音未落,李世民只觉得月色都被遮蔽了,他晕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这个妇人的屁股怎么这样大啊!

    王鸥得救,李世民被容嬷嬷一屁股坐进了水里,呛了一肚子的水,抢救了一个时辰,才保住了性命。

    次日,李世民实在按讷不住,登府求亲。却吃了一个闭门羹,门房告诉他,王小姐受了惊吓,连夜回太原去了。但是临走之时,给他留了一封信。

    李世民接过信,一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打开信看了,泪水忍不住地流淌下来。

    “奴家已有婚约,谢过公子救命之恩,再拜。”

    短短一行字,李世民的初恋便这样了断了。他心灰意冷,从洛阳回到了晋阳,娶了一直被视为妹妹的长孙无垢。婚后二人约有一两年内,都还是保持着兄妹的关系,后来二人一同经历了许多大事,才渐渐的相知相许。而王小姐,则成了李世民心中的一段回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十三年过去。李世民踩着兄弟的鲜血头颅,登上了至尊的宝座。还没来得及自满,便遇上了一个大难题。

    黄河水患,水淹七城。遍地饿殍,民不聊生。而此时的国库,实在是拿不出钱了。

    李世民整日整夜地睡不着觉,他心中清楚,大灾之后,若不能及时处置,便要生乱。他的皇位本就来路不正,这时若乱了,大唐的基业还能存续么?突厥人会不会也趁机打过来?

    李世民不敢再想了,他把心一横,想到了抄家!

    谁有钱,就抄谁的家!罗织罪名容易,抄家也不难,难的是引起的后果。但与硝烟四起来想比,这些后果都可以承受。

    就在李世民马上就要实行的时候,程咬金求见。言说他有一位弟妹,家财万贯,愿意捐献十万贯,换取敕封一个诰命。

    十万贯!一个诰命!

    李世民欣喜若狂,此时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只要给他十万贯,别说是一个诰命,十个诰命他也给得!

    李世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让程咬金把人带过来,他要亲自接见,亲自下旨,通告天下。

    贞观元年,一别十三年后,长安东宫,李世民再一次见到了王小姐。

    此时她带上了面纱,但李世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王小姐。

    十三年来,李世民虽然一直在刻意回避王小姐的消息,但身为帝王,门阀世家的大事,他如何能一点也不知道。

    他知道,王小姐嫁去了清河崔氏。

    他知道,清河崔氏那个男人是个病秧子,死了。

    他知道,王小姐守寡,被清河崔氏族人欺负

    但他能怎么做?他是帝王,即便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便他很痛恨门阀世家,但是,一个孀居的寡妇,就算是帝王,你也管不着啊?!

    李世民心中愧疚,他不知为何,只觉得对不起当年的王小姐。看她在火坑之中,却无法伸手想援。

    而此时,两人面对着面,李世民心中更加愧疚了。

    他没伸出援手,而她却在自己最为难的时候来了。

    十万贯!

    她只是想求一个诰命,她求诰命,恐怕也是因为被逼的没有办法,指望诰命之身自保吧。

    相对无言。

    李世民亲自写下了敕封一品诰命的圣旨,封王鸥为牡丹夫人,为那年洛阳白马寺的惊鸿一瞥。

    他收下她的钱,又赐给她一颗夜明珠。

    他也写了一封信。

    “明珠在掌,如握君心。若有来日,倒履相迎。”

第213章 当年情() 
李世民这是告诉他,这颗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样,你握在手里,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愿意,朕随时欢迎你来。

    这句话虽然没有直接许诺,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贵为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说明他心中还是有‘王小姐’的,须知,他是帝王,而王鸥此时已是寡妇,一个帝王向一个寡妇许诺,没有勇气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有一些事情却没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没有说给王鸥一个什么身份。是妃子?还是女官?他并没有说。

    李世民是这样想的,王鸥求这诰命的身份,无非也是想要得到庇护,而这普天之下,还有比得到皇帝庇护更为稳妥的么?

    而且此时的情况,也与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只是唐国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这天下的帝王。当年他高攀不上的门庭,此时已经被他踩在脚下。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长孙皇后。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感情,是青梅竹马,磕磕绊绊,起起伏伏一路并肩走过来的。他虽曾倾心于王小姐,但彼此之间并没有过交往,反而是长孙皇后,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后嫁给了他,与他经历了这诸多的风风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长孙皇后的地位无可替代。

    长孙皇后并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个侧妃,上百秀女,都是长孙皇后出面为之择选。但要知道,这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身份,可都不是寡妇啊。李世民的后宫之中,虽然有寡妇,但那些个寡妇的性质不同,李世民诛杀了他的弟弟李云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后宫,此乃彰显征服之举,虽不合乎礼,却无人敢说,因为触动逆鳞。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个民间的寡妇,而且此人横跨王、崔两个门阀,且不说荒唐与否,就是这两大门阀也会抵死不从。若他们从了,便要死在天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为昏君,依长孙皇后的脾气,她绝对不会同意。

    但若只是庇护,在长安城中置一个宅子,不大张旗鼓。这便无所谓了,长孙皇后不会管,满朝文武不会自找没趣,门阀世家也不丢脸,反而会觉得有了王鸥这个纽带,能拉近与天子之间的关系。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双雕。

    帝王,看重的永远不是儿女情长。

    李世民没有把话说透,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说,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帮助,来日朕也会帮助她,虽说牵强,但也可糊弄过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鸥的聪慧,必然能够看懂。

    信与夜明珠到了王鸥的手上,三日未见动静。三日之后,王鸥离开长安去了洛阳,此后便再也没在长安露过面。而信和夜明珠也没了下文,只是王鸥在走的时候,又留下了十万贯在程咬金那里,言明若是赈灾不够时,可借给朝廷,但是这十万贯,可是要还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则怒矣,又有什么理由去问责呢?头一个十万贯,人家是买诰命用的,第二个十万贯,人家又借你度过危难。难道就因为人家不愿意委身于你,便要恼羞成怒这个名声若是传出去,还做个狗屁的明君!

    而且李世民自己心里也有愧,他知道,他此时对王小姐的感情,已不复当年的纯真。看到那封信的时候,痛彻心扉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他此时对王鸥的种种念头,无非是不甘心而已。

    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转过年来,第一时间还了王鸥的十万贯,又按照当时借贷的规矩,给了三千贯的利息。自此钱货两讫,再无纠葛。再后来,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谋划突厥的大事中,王小姐这个人,便深埋在记忆之中,鲜少出现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这颗夜明珠,这些回忆也不会浮现出来。

    至于这颗夜明珠,绝无可能认错。这颗珠子,乃是隋炀帝时,暹罗国朝贡的珍品,天下唯有这一颗而已。价值不能以金钱度量,李世民当年把这颗珠子送给王鸥,也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作祟,他终是不愿意占女人的便宜。

    只是没想到,这颗珠子会在这里。

    王小姐,你为何会把这颗珠子送给李牧?这可是朕赐给你的呀,朕还说过,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样,朕的心意,你当真就一点也不在乎么?还是说,你与李牧之间

    李世民忽然怒气勃发,虽然因种种缘由,他与王鸥没有缘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个毛头小子,他凭什么

    “”

    李世民的思维忽然停顿了一下,好像哪里有些不对。他重新捋了一遍:李牧,一个毛头小子对啊,李牧是个毛头小子,今年才十七岁,他怎么可能和王小姐之间有什么呢?王小姐的年纪,若是生育的早,都能生出来他这么大的孩子了!

    这个时代,男人比女人大十几岁在一起的不少,但是若反过来,却几乎没有可能。

    李世民也不禁哑然失笑,叹了声,道:“朕这是在想什么呀,怎么可能”

    忽然面前出现了一张脸,吓了李世民一跳。李世民险些一掌拍出,定睛一看发现是李牧,他还叼着一个鸡腿,满嘴都是油污,李世民皱眉训斥道:“你这小子好生无礼,你缘何突然出现在朕面前?”

    李牧抹了下嘴巴,道:“陛下,您为何站在臣的工作台上啊,臣担心您摔下来,这才上来护驾。”

    李世民四下一看,登时闹了个大红脸。原来他不知何时爬上了李牧的工作台,而且已经把夜明珠拿在了手中。李世民赶紧跳下来,李牧也跟着下来。李世民尴尬地清了下嗓子,把夜明珠放在工作台上,问道:“你先别吃了,朕问你,这颗珠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李牧如实说道:“工部迁衙,鸥姐姐给我道贺,送我的贺礼。”李牧瞥了夜明珠一眼,见李世民竟然如此失态地上了工作台也要把夜明珠拿下来,以为他喜欢,心里虽然不舍,但还是故作大方道:“陛下若是喜欢,臣就转赠给陛下了,也没啥大用,就是晚上省了蜡烛钱。”

    李世民见李牧说得如此云淡风轻,不知为何,心中怒气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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