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鬼道士-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朱炯是怕他再遇到嬷嬷那个兔子精,其实他多虑了,嬷嬷六年前就没了。
疯了的李道长被胡管家送入了当地的官府,李道长是正规挂牌道士,相当于有执照的。皇上尊道,官员不敢大意,只是李道长疯了,只好派两名解差,护送他去昆仑道人的道观。
只剩下魏大人和胡管家了,魏大人从怀里摸出了一封信,交给了胡管家,胡管家看后大惊失色。
再说朱炯,被樵夫骗了,饶了这么大一个弯儿,如今终于要再次回到永安了。
告别了诸人,朱炯向东一路前行,永安就在前面不远处了,此处的地面上不断有行人路过,说不上十分繁华,但是处处可见村舍旅店,炊烟袅袅,一派生活景象,这才是人间!
他几乎逢人就问,“劳驾,请问永安还有多远?”
就这么三十里,二十里,直到最后的五里,所谓近乡情更怯,越近越觉得心潮翻涌不能自已。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决定住一晚,也好好平复一下心情,明日天光大亮,再去永安。
路边有一个很一般的客店,找了一间很干净的屋子,用一个金元宝在掌柜的那里兑了很多碎银子,吃了一碗辣辣的羊汤面,拎起一壶高高的香片茶,回屋一杯杯的慢慢喝。
六年深山悟道,此时用着这些简单的吃食,朱炯很满足,顿觉生活的滋味,原来还有这一番美妙!这也许就是苏姨娘所说的,一般人的生活。
要知道,他以前在王府,那锦衣玉食……
“小馄饨来……!热乎乎的小馄饨喽……!”
窗外一声嘹亮的叫卖声,将朱炯从往日的回忆中唤醒。此时天已经很晚,接近午夜,店外街上,摆出了一个馄饨摊,一个掌柜的支起几张桌子,在卖馄饨。
朱炯到不饿,只是突然想去尝尝,便拿着些碎银子走出店来。
此时的馄饨摊,主要是卖给那些白天做苦力的人,和一些赶路的商贩,下脚的猪羊肉和着辣椒香油,小小的馄饨,羊骨高汤里翻几个,呈上来热气腾腾,简单的东西,味道却很鲜美。
“老板,来碗馄饨。”
“好来,客官您的馄饨,请慢用!”
朱炯接过馄饨抬眼一看,这老板他认识。
当初有一名樵夫,上山砍柴,结果以为遇到鬼了,还故意给鬼指了一条错路。下山后,樵夫跟老婆商量了商量,不做樵夫了,开始卖起了馄饨。
吃了几个馄饨,味道还可以,朱炯看了看樵夫,“老板,你这馄饨里怎么有脏东西啊?”
老板一听就不乐意了,周围还有很多客人呢。
两人争执了起来,朱炯端着馄饨碗来到老板的大锅旁,一指热气腾腾的大锅,“你们看那是什么?”
众人本来还以为朱炯故意找茬,可是往锅里一看,一颗滚圆的东西上下漂浮,显然不是馄饨。
老板也很吃惊,拿过漏勺,一捞,就着灯光一看,白惨惨的一颗眼珠子!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朱炯拿过眼珠子放在自己左眼上,眨了眨左眼,指着自己黑洞洞的右眼,“老板,劳驾您,锅里还有一颗呢?”
“鬼啊!”
也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声,呼啦一声,客人跑的一干二净。
有一个人饿的不行,看到大家都跑了,跑了两步回头端过馄饨跟着跑,边跑边吃,“哎我说,怎么回事啊?!”
“别提了,馄饨锅里捞出了鬼眼珠子!”
结果那人吃了小碗,反倒吐了一大碗,一算赔了啊。
老板紧紧抓着抽屉,看着朱炯,想跑却抽不出抽屉,钱全在里面,这要是丢了,回去会被老婆骂死的。
“大哥,你还认得我嘛,大哥你今天怎么没唱歌啊?”
“鬼啊!”
老板终于忍耐不住了,拖着湿淋淋的双腿丢下抽屉也跑了。
朱炯笑了好一会儿,笑得都累了,坐下来把自己的那碗馄饨吃了。斜眼一看,老板躲在一个断墙后面,一直在偷偷向这边看,小本生意,这些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不值钱的东西,确是他养家糊口的命根子。
朱炯觉得自己可能有些过分了,拿出一大块银子扣在碗下面,起身回店睡觉了。
老板就这么偷看着,虽然朱炯走了,他也不敢过来,一直等到天亮了才爬过来收拾东西。
令朱炯没想到的是,真正让老板收益的不是那块银子。
也不知道人都怎么想的,反正从此后,鬼眼馄饨名声大噪,人都愿意凑个热闹图个新鲜。
这一下子馄饨摊改馄饨铺子,穷樵夫,一夜就奔小康了。副作用就是,他老婆终于点亮女人卖卖卖的天赋点,从此他起早贪黑做馄饨,几年后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当初啊,我就不应该骗那个鬼,我好后悔啊!不然,我还是一名会唱歌的快乐樵夫。”
(本章完)
第67章 ,再回永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再说朱炯天亮起身,只剩下最后五里路了,他一边走一边看着四周的风景。
但见山岗上绿树成荫,河边野草蔓延不尽,还长着几朵小黄花。一边看一边走,景色越来越好,路越来越越窄,人烟越来越稀少。
不对啊,五里路早该到了,看着一片片绿意盎然连绵起伏的小山坡,树上不时飞起几只鸟儿,草丛里不时跑出几只野兔,一个个山丘,全是野草乱树,四周哪有人烟啊!
不会又被人忽悠了,走错路了吧?!心里一急,脚下加快步伐,翻过一个山丘,终于在一个爬满青藤的小山崖下发现一个破草屋。
一个老大爷坐在屋前一个木桩上在一旁树下剥花生。
“大爷,请问永安怎么走啊?”
“永安?嘿嘿,这里就是喽!”
朱炯一惊,仔细一问,原来这里的确就是永安。本来繁花似锦的东南第一大都市,如今荒无一人,草木丛生,野狗狐狼奔跑其间。
朱炯扯过一旁断崖上的藤曼,里面露出一段残破的的城墙,此地确是永安。
渐渐的朱炯以城墙为参考,辨别出了当年基本的建筑,找回到自己当初住的王府小院,扒开半人高的杂草,显露出了那个假山。
当初自己只恨假山下的蛐蛐少,如今四周一片虫鸣声。扒开泥土,露出一个石缝,塞着半截木板,破败的木板上刻着“朱炯”两个字。
抬眼望去,天地间一片绿色,有花有树有河流,有虫有鸟有青山,只是没有家。
孑然独立多时,擦去木板上的泥土,又将它放了回去,还用石块重新赛好,这是他家里唯一的东西了。
回到破草屋,朱炯向大爷问起当年的情由。老大爷用浑浊的双目打量了一下朱炯,放下手里的活计开始了他的回忆。
他本是一王府里面一名普通的卫兵,年纪大了需要退休,因为他自小无父无母,无家可回,王爷便举荐他做了看城门一名楼官。
楼官严格算来不是官,只是在城楼上负责打鼓的,早上打鼓开门,晚上打鼓关门,是一个养老的活。草屋后面的断墙,就是当年他打鼓的城楼。
那夜韩将军领兵冲进了永安,四处烧杀,门开后,城楼反倒没人理会,因此他捡了一条命。
后来兵撤了,那些存活下来人,十不及一,掩埋了亲人的尸体后,又走了一大批。死的人太多了,晚上到处闹鬼,永安俨然就成了一个鬼城,再后来能走的人都走了。
他实在无处可去,年纪大了也不那么怕死了,便一直留了下来。
老者长叹一声,“可怜润王爷有一百个儿子,一夜被杀了个干净,韩将军挖了一大坑把他们埋在里面,取名:百王墓,就在此处西面最大的那个土丘就是了。”
朱炯一双拳头捏的吱吱作响。
老者知道润王爷是冤枉的,时常去百王墓扫墓,并在百王墓前面挖了一个土坑,打算自己快不行时,就爬进去等死。
“王爷对我有恩,我能做的唯有如此了。”
朱炯怅然不语,过了一会儿问清楚了百王墓的位置,为老者留下了一些金银,老者一定要问他是谁,他说了自己的身份,转身走了。
老者激动的跪倒在地,眼泪模糊,喃喃说道:“王爷啊,你还有后,还有后啊!”
来到百王墓,那是一个巨大的土丘,有一座二层小阁楼大小,四周是一圈石头垒的墙,包裹着土丘,上面长满了高高的野草。
墓前有一块小平地,看得出时常有人来,定是刚才那个老者了,平地旁边有一个浅浅的土坑,那是老者为自己挖的坟。
朱炯打算在此过一夜,就当是为自己的父亲兄弟们守夜了,明日一早,出发去京城!
现在的永安完全是动物们的天堂,不时有兔子刺猬狐狸黄鼠狼等,从身旁跑过,朱炯坐在地上也不理它们,它们也不理朱炯,仿佛这就是一块石头。
半夜时分,银月东升,银霜满地,虫鸣阵阵,百王墓后面的树丛里却传来说话声。
“姐姐,这里早就被他们搜遍了,只怕我们今天要空手而归了。”
“我说妹妹啊,你想啊,现在他们都在别的地方,反倒这里空荡荡的。”
“你是说,他们会把那些游魂野鬼赶到这里来!姐姐你好聪明啊,那我们快开始吧。”
“瞧你急得,来布网吧,要仔细些不要有漏的地方。”
听到此处,朱炯不仅十分好奇,看这意思,这两个姐妹三更半夜是来荒山抓鬼的。
刚想要起身,看到眼前这座大大的坟茔,又停了下来。
“父王,各位兄弟,生的时候我们都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如今你们连魂魄都被人拒走了,我就好好陪你们一晚吧。”
朱炯盘膝坐下,不再理会那两个女子。
月光下,只见树丛中走出两个年轻的女子,身着轻纱,四条大腿,比十六的月亮还白,身材曼妙,步履轻盈,穿过杂草一步步走了过来。
“姐姐,这个大土包,阴气好重啊,那些鬼魂最喜欢了,我们就在此布网吧。”说话的女子瓜子脸,很活泼俏皮,身穿绿色轻纱。
“我就是奔着这里来的,这是百王墓,当然阴气重了。”姐姐长的略微丰盈些,更为端庄秀丽,身着黑色轻纱。
她们马上就发现了地上的朱炯,但朱炯此时一心想陪父亲和兄弟们一夜,收敛呼吸一动不动。
“这里怎么有个死人啊?”妹妹走上前来探了探朱炯的呼吸,果然一点人气都没有,还微微带着一丝鬼气,“皮肤还很软,应该是刚死了,看我拒他的魂魄。”
妹妹伸出洁白碧玉般的胳臂,从背后抱住朱炯,双手按在他的心口处。
接连作法,却一丝魂魄都没有吸出来。
朱炯心道,好你个妖女,竟然趁这个时候来非礼本王,在我的胸前又摸又挠,要不是本王打定了注意,非好好收拾一下你不可,定要叫你跪地求饶。
(本章完)
第68章 ,夜半荒山来抓鬼()
姐姐根本没怎么理会这个调皮的妹子,她感知不到朱炯身上的人气,便直接把他当死人看待了。伸出十个细长的手指,张嘴对着手指一吹,无数条丝线从手指里面飞了出来,径直进入了大墓中。
那些丝线看不见,但朱炯能感觉到上面的鬼气和妖气。
妹妹摆弄了朱炯半天,也没有拒出他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