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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唐逐鹿风云-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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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千刀万剐来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其中的滋味了,因为他是有亲身经历的。不记得是那为著名人士曾说过,“习惯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习惯一旦养成,想要在改变就会变地非常之难。”曾进现在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上一次他的肉身被切割的体无完肤,已经使他有些习惯了折中苦楚,虽然难熬,但并不足以让他再次昏过去。   
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他的身体在精纯的元气洗练下,受到了初步的净化。而且他的精神修为也有了极大的提高,怪不得急于求成的人总要搞什么极限训练法,看起来确实有效。   
那些进入体内的元气迅速的朝丹田中的水阳剑种涌去,而剑种也不负所望,没有丝毫勉强的将它们全部吸纳入体。   
剑种开始再次进行它那一涨一缩的过程,过了差不多一刻钟,剑种所化的圆球忽然裂开了一道小缝。十数道长约寸许,细如发丝的黑色剑气澎湃而出,在丹田里逗留了不过几秒钟,就冲了出去。   
随后,这十数道剑气以惊雷降世的速度在曾进体内的经脉里游走了一圈,连各处神经末梢的细小经脉也没放过。   
曾进暗自庆幸自己选择的是多么正确。水阳剑气先是一自身温润的属性将经脉各处不通畅的节点软化一下,再以犀利的属性强行冲破,打通全身的脉络。因此这次受到的痛苦到不是很大,要是其它的剑气,指不定会以什么方式进行呢!   
水阳剑气又在经脉中循环了几周,以做巩固,而后全部归入丹田。在丹田中它们相互绞缠在一起,最后形成一个小米粒大的剑球,滴溜溜地旋转了一会儿,就安然的呆在了那里,显得甚为祥和。   
而完成任务的剑种则是功成身退,重新回到了太阿剑印之中,不过那缕精神联系到是没有截断。虽然现在他不用剑种就可以吸收天地元气了,因为成形的剑气就是剑种。但有了这缕联系,他吸收元气的速度就会快很多,而且关键时刻还可以增强自己的后续作战力,成为自己的杀手锏。   
第一卷 龙潜曾家村 第八章 欲窥九鼎   
曾进睁开了他的双眼,凄迷朦胧的黑色光华在他的眼眸中流转不定。   
他现在眼中的世界与其练功之前是完全不同了,不,不能这么说,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只是清晰灵动了许多。就连那空气中迷蒙的水汽,飞扬的细微烟尘似乎都纤毫毕现。   
忽然,一只没有眼色的苍蝇带着踏一贯的“嗡嗡”声从曾进眼前飞过。曾进除了分不清楚它是公是母外,对他的各个外在器官是看的格外分明,就连翅膀上的纹理都是一清二楚的。   
这只倒霉的苍蝇明显完全没有体会到,曾进初成高手急于试招的心情,仍不知趣的在他的眼前晃荡着。   
既然敌人已经开始挑衅,曾进又怎么会错过这试招的机会。心念一动,丹田中的水阳剑丹立刻分离出一丝剑气,迅捷无比地循着经脉从他的右手食指射出。   
“啪”地一声轻响,剑气精准无比的将其一只眼睛击穿,它立即难以掌握住平衡,掉落在地上,被曾进毫无怜悯之情的一脚给踩死。   
曾进对这次试招的结果十分之满意,情不自禁的深深吸了口气。   
他立即发现不对,似乎房间里有一种怪异的臭味,而且臭味的来源还在自己身上。他这时才从刚修炼成神功的兴奋感觉中缓过劲来。   
可不是嘛,经过天地元气伐毛洗髓、洗练身体,整个身体立刻回归无丝毫杂质的先天状态。那些杂质被逼出体外是很正常的。   
曾进立刻出去用清水洗刷了全身,又换了身衣裳。立时感到全身都清爽了许多。   
他已然修出了几道水阳剑气,以此为引,要不了多长时间,自己迟早会大成的。而其余剑气的修炼有了这次的经验,想必也不会多麻烦。也就是说,自己修炼到十色剑气碎红尘的顶峰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想必到时候自保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是不知到而今这个时代的武学水准是多高,若是和现代差不了多少的话,那自己就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了。   
正所谓“得陇而望蜀”,人的欲望,或者说好听点叫进取心是无止境的,是会随着自己能力的提升而不断增强的。   
曾进虽是穿越来客,但亦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自然不会例外。   
半天前,他想地还是如何在这个乱世中生存下来,而发现自己所修炼的武功将会让自己成为绝世高手时,他已经觉得那个目标极其不适合现在的自己了。   
他在现代时就很喜欢读史,他特别喜欢历史的那种厚重性。但他一样,对史上所发生的悲剧情节扼腕不已,恨不得自己穿越时空去帮助他们。   
而现在自己已然真正身处于历史之中了,自己究竟要何去何从呢!   
是去顺应历史大潮,投靠李世民,做个开国元勋,还是做个铲奸除恶的盖世豪侠?   
他静静地思考着。忽然,他面露微笑,似乎有了定见,“对啊,为什么自己不出手试试,看能不能夺取天下,自己虽不是什么雄才伟略之人,但自己毕竟多了千年的见识。   
如果由自己来引领时代的前进,谁能说不会是中国的再一次伟大的复兴呢?起码自己在技术上,在体制制度上懂得很多,自己又有先知先觉的优势,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不灵,起码在先期会占上很大的便宜。   
而且自己最有优势的一点就是知道很多这个时代猛人的名字。套句二十一世纪的话来说,‘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是人才!’那些猛人中春风得意的也就罢了,其他怀才不遇的可还大有人在。只要自己收上那么一些人,哈、哈、自己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嘛!”   
更重要的是曾进自己不喜欢唐代。   
一般人都会认为唐朝时期是中国最为强大的时代,万国来朝,而且李世民还有天可汗的称谓,直到现代,在海外的华人还被成为唐人,按理说应该是国人最值得推崇的朝代了。   
但曾进却不这么认为,按他的理解唐朝除了初期李世民在位时还可以外,其他的简直就是一无是处。和秦朝的二世而亡根本没多大差别。   
李治与武则天时期国家内乱不断,从头到尾都在进行平乱战争,而且他们执政时是中国朝堂上最为污秽不堪的时候。李隆基在位后期就出现了藩镇之祸,导致战火就从来没停过。至于以后的皇帝,不是在藩镇的威胁下战战兢兢,就是在宦官们的操纵之下为傀儡。对于避免这么一个朝代的出现,曾进还是很有兴趣的。   
相比来说,曾进更喜欢宋朝,在所有的历史朝代里,唯有宋朝的架构最为完善,人民的生活最为富足。如果再能加强一下武备,简直就可以和现代社会相媲美了。   
一念及此,曾进争夺天下的欲望就更加强烈了,更何况他本身就不是什么本份人。其实不光是曾进,不论是谁,只要他是个男人,如果有这么一个机会的话,都是不会放弃的。如果谁有机会成为人间至尊,却不愿意做时,只能证明一点,他不是个男人。   
当曾进正处于自己成为历史上最伟大帝王的幻想中时,忽然传来了几声“咕噜、咕噜”的声音。他仔细一听,原来是自己的肚子在抗议呢!   
这时,曾进才发现,屋子里已经黑漆漆的。原来他在这里不知不觉已经呆了半天了。他站起来,推开窗户,一道皎洁的月光照了进来,让他感觉舒畅无比。   
他洒然一笑,现在还是别想那么远的事了。只要自己的根基厚实,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实现的。而现在自己的当务之急就是,保证自己的肚子不闹革命。   
曾进一步三摇,晃荡着出去拿东西吃,表面上看似放了下来,但这个念想却已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第一卷 龙潜曾家村 第九章 “雷锋”剑卫之伏灵虎   
又被奶奶看着在家呆了十天,不过这十天他也不是白混的,通过剑种超强吸纳元气的作用,曾进体内的水阳剑丹变成了弹珠大小,威力何止是以倍计。   
今天凌晨,曾进让奶奶进行了一次全身的细致检查之后,终于获得了出外走走的权利。不过却仍然不让他出去打猎,一定要他再修养几天,将身体给完全调养好。   
他走在往村东头去的小路上,听着树枝上小鸟清啼,感受着拂面而来的微风,心中惬意无比。   
他此次出来到并不是为了享受凉爽的清晨时光,而是想找一个灵气比较充足的地方。一般来说,山顶和树林中的灵气都十分丰沛。   
刚走了一般路程,迎面就碰上了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青年。   
他长的十分壮硕,比曾进足足高出了半个头,只怕有快两米了。身上爆起的肌肉将那青灰色粗布袍子撑的紧绷绷的,任谁看了他这样子,只怕都会将其看成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棒槌。而实际上他却是整个曾家村仅次于曾进的猎人,颇有智计。   
此人名叫曾雷。在曾进修养的几天里还来探望过他,给他的印象很是不错,好好培养一下,绝对是个大将之才。   
曾雷见曾进竟然出来走动,满脸都是十分兴奋的神色,大声的打着招呼:“进哥,你身子好了。我正要去看你呢!哎呀,这可是太好了,我们本来还没有十足把握呢?现在有你参加,必定是十拿九稳。”   
他的话说的没头没脑的,曾进听地有些糊涂,挥手示意其暂停,问道:“别急,慢慢说,到底是什么事情?”   
曾雷神秘地走至近前,小声说道:“进哥,那天伤你的老虎我们找到了,就在那座小山半山腰的林子里。我们正准备去捕猎它,那可是一只毛皮纯白没有一丝杂色的白虎啊!它的皮子肯定值不少钱。   
不过我爷爷他们都不让我们去,说是白虎有灵性,杀了它会遭报应的,况且,就它那块头,还指不定谁杀谁呢?不过我们商量后准备偷偷去,我就是去看你去不去。”   
曾进现在可不敢对那些迷信传说全然不信了。不过纯色的白虎,的确是少见,去见识下也好。如果他真的如传说中所讲,有号令山林中其它野兽的能力的话。那自己就出手将其生擒,以便自己将来组建一只猛兽军团。   
轩辕黄帝上战场有虎、豹、熊、罴等猛兽助阵,而战国时齐国田单亦曾用火牛阵大破燕军,显然这完全是可行的。   
想到这儿,曾进不禁有些好笑,“自己连听见个动物也能联想到逐鹿天下,实在是应该佩服一下自己。”   
他当下回道:“去,当然要去,我还想找它报仇呢!”   
“我就知道进哥是一定会去的,上次被他击伤,这次怎么能不屈找回场子呢?”曾雷道,“走,我带你去。”   
两人当下相携往村东头走去。   
到了村口附近的一个小林子边时,立刻从里面窜出了十来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各个持弓背箭,腰跨刀叉等。很明显,武器都不是什么质量好的货色。   
见了面后,都进哥、进哥的叫地亲热无比。   
一伙人会合,一起向那座小山包走去。几人都是年轻的棒小伙子,因此走起来十分的快,不过半个小时,就到了小山脚下。   
“进哥,上山就必须注意了,说不定它就躲在哪里准备偷袭我们呢?”曾雷道。而后他与另一个长的很是清瘦的叫曾风的青年分别指挥两队人。他指挥前面的探路队,而曾风则指挥箭手,看他们那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的架势,显然不是合作第一次了。   
众人小心翼翼地向山上走去,前面的探路队不时用长达两米多的猎叉拍打着路旁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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