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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酒吧情缘-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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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哥同意吗?”这是主要问题。 
“当然,小狗本来就是我要他养的!”问题解决。 
“那么,”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好吧。” 
“Yeah! 易最好了!”小羊在我脸上重重亲了一下,兴奋地跑进屋里,突然他转过身看着我,“易,我们分工好不好?” 
又分工?他管前腿我管后腿?那尾巴谁管? 
“你负责它的饮食起居,我负责它的休闲娱乐。”小羊公平分摊。 
其实不用分也是这样的结果。 
我的头上,又吹起两阵无情风。 

 

《酒吧情缘》9 
作者:若林 

小羊走在我的左边,我们并肩走的时候,他都喜欢走在我的左边,没旁人的时候,他会用右手拉我的左手,某个心理测验说,走在一起的一对情人,习惯走在右边的人是主导方,习惯走在左边的人是被主导方,不知有没这个道理,不过于我们两人而言,似乎正是如此。 
现在是夜晚,我们并肩走着,走在阴暗的小街上,因为是夜晚,大多数人都在家里,路上行人并不多。我们刚从超市购物回来,两手都提着购物袋,倒不是东西多,小羊喜欢装四个袋,每人提着两袋,他说,这样比较有满足感,贪心的小鬼。 
我们慢慢走着,时不时地,小羊会不动声色地,用他的手背擦过我的手背,有时重有时轻,轻轻相撞的购物袋发出清脆的声音,揭露着他的行径,手背与手背相擦,感觉凉凉的,很是舒服。无论冬天夏天,小羊的手温都是比较低的,所以,冬天他喜欢主动粘着我,夏天我喜欢主动粘着他,他说这就叫各取所需。 
这样的夏夜,风轻轻吹着,很是凉爽,我一直很向往和小羊手握着手,就这样慢慢散步,什么也不管,只是静静地享受自己的时光,但这样的机会并不太多,最少人的时候是深夜,但那是休息时间,当然不能占用,至于平时的休闲时间,则是旁人太多,不大方便,倒不是敢不敢的问题,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我并没兴趣去在意别人的看法,只是,若是会让别人觉得不舒服的话,就没有必要了,只要大家都自自在在地生活,其它的,能少就少吧。反正我和小羊可以在家里享受我们的二人时光,我们并不是贪心的人,这样,已是足够。 
小羊常常会搂着我的脖子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我?我从不马上回答,而是反问他:那你又为什么喜欢我?他会想一想,接着一本正经地回答,因为易弹琴的时候很帅,开心的时候很帅,生气的时候很帅,温柔的时候很帅,冷漠的时候也很帅,说到底,无非就是因为我很帅,只重外表的小鬼!于是我会应他,不说外表,说说其它的优点,他想了想,然后说,想不出来。我恨。 
当然我也会想想为什么我会喜欢小羊,不能否认,小羊是个漂亮的男孩,但我喜欢他,并不仅仅因为这个,到底是为了什么,有时我也说不明白。人们常常会说,某某事物怎样怎样,甚至无法形容,我很佩服发明这种说法的先人,因为很多事情,确实无法用语言说明,比如我对小羊的爱,比如小羊对我的爱,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们依旧慢慢走着,迎面走来两个人,小羊却不收敛,仍然偷偷磨擦我的手背,真是任性的小鬼,据他说,这样有偷情的快乐,稍稍想想,大概是吧。 
路人与我们擦肩而过,却在这个时候,小羊由于路面的不平绊了一下,轻轻撞了一下旁边路过的人。 
“对不起。”小羊连忙说道。 
我也连忙点头致歉。 
“说对不起就算了?有那么便宜的事?”路人却停了下来,粗鲁说道。 
我终于仔细打量了两人一下,具体外表无需细述,小混混三字已能完全概括他们的衣着与神情。 
看来,我们是惹到麻烦了。 
“我已经说对不起了,你们还想怎样?”小羊大声说道,看得出小羊甚为厌恶他们,对方的语气更是令人恼火,小羊年少气盛,自然忍耐不了。 
“你撞伤我的胳膊了,医药费当然要赔。”对方双臂交叉于胸前,摇头晃脚,无赖至极。 
“撞伤胳膊?我看你是脑子撞坏了吧,要不要到精神病院看一看!”小羊自小受尽宠爱,自然容不得别人这样无理取闹,只是没见过这种场面的他,自然也不知这些话只会越说越糟。 
“小鬼你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警告你们,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呆会你们就得爬着回去。” 
“你……”小羊还想开口,我已早了一步阻止他。 
“别跟他们浪费口舌,我们走。”我拉了小羊的手,正想绕过他们向前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两人上前拦住我们的前路,凶神恶煞的样子。 
“易。”小羊不安地叫我。 
我仍然拉着小羊的手,却没打算掉头往后走,我没认输后退的习惯,这是原则,没得改变。 
“让开。”我冷冷说道。 
对方吃不吃软我不清楚,但看来是不吃硬的家伙,两人从衣袋里掏出两把小刀,在面前挥来挥去。 
“小子,看你斯斯文文的样子,也不想在脸上留下几条刀疤吧!”对方奸奸怪笑着威胁道。 
“让开。”我再次开口。 
“你们给我滚开!”小羊已失去耐性,大声开口,“我警告你们,我可是从小打架打到大的,小心呆会我把你们打得面目全非!”小羊反威胁着。 
“打我们?哈哈哈哈哈……”对方一阵狂笑,大力讽刺。 
其实看我们的外表就知道小羊说的并非实话。 
小羊自小就是个乖巧的孩子,虽然常和文伊一起闹,但也多是在一旁接受文伊的保护,平常和文伊打打骂骂,因为是兄弟,自然也只是玩耍的程度,真正的打架,只怕小羊是从没经历过的。 
当然,我也一样,我家是书香门第,自然和普通的孩子不同,我从小就是在钢琴前长大,父母只教过我如何在黑白两色的琴键上灵活地移动手指,作出最漂亮的演奏,却从没教过我如何在真正的打斗现场赢场漂亮的仗;我自小性格强硬,但性格强硬毕竟和体格强硬有着本质区别,小羊的话,确实没有说服力。 
对方狞笑着,看着我们。 
“喂,”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看看他们,居然手拉着手,你说他们是不是一对呀,哈哈哈……” 
另一个也跟着狂笑起来:“一定是了,没想到居然遇到这种人,真有意思,你说他们是不是比我们少了什么东西啊?!” 
两人一起淫笑着。 
“闭上你们的臭嘴!”小羊大怒不已,大声指责,“你们这种人才是社会的败类!” 
小羊没有否认,自然就是默认了。 
“败类?至少比你们这些恶心的人好!两个男人居然搞在一起,想起来都想吐,你们这种人都该去死!”对方竟像看到新玩具的小孩,兴致大起,完全忘了自己原来勒索的本职,做起卫道士来。 
对于这样的评论我并没什么意见,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我们本来就是正常人眼中的异类。 
小羊却沉不住气,他忍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尤其是被这种人侮辱,于是正要冲上前去,与他们理论,我只得伸手将他拉了回来,拥在身边。 
“诶,瞧瞧,”其中一个摸着下巴,放荡地笑着,晃着手中的小刀走上前来,“这小鬼长得还挺不错的嘛,细皮嫩肉的,一定不比女人差,弄起来说不定会很爽!” 
我从来不是喜欢惹事的人,可以不理的事我从来不会理,他们之前想怎么说都由得他们,我不想理会,但最后这句话,已经不是我能容忍的了。 
我轻轻将小羊推开,松开购物袋,同时一手快速地拦住对方拿刀的手,一手狠狠地给了对方的下巴一拳。 
所有的动作都是片刻之间完成,对方完全没有防备,被我的拳头狠狠打到,惨叫着捂着下巴跌坐在地上。 
我冷笑着看着他们,同时也能注意到小羊吃惊地张着嘴巴,愣在原地。 
“可恶!你找死!”另一个也大为震惊,挥着拳头向我冲来,我一手挡住他的拳,同时屈起膝盖,给了他的肚子狠狠一下,他啊的一声捂着肚子退了两步。 
这个时候,刚才倒地的人猛地站起来,挥着小刀向小羊刺去,小羊还在看我,一时来不及反应,我急忙上前一步,挥起腿,脚尖准确无误地踢在对方的手腕上,小刀被踢飞,对方再次惨叫着握着手腕蹲在地上,我有自傲的修长的腿,这个时候果然起了大作用。 
我从来都是斯文人,从不打架,喜欢弹琴,因为我天生就是一个优雅的男人。 
正如很多人都有各自的爱好,我也是,在我的大学时代,我满足了我的爱好,选修了跆拳道,但对于家里人,这是一个秘密,我绝不会让他们知道我选修了这样的课程,因为他们不会喜欢,主要是担心我受伤,尤其是手部受伤,因为手对于钢琴师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所以我只能瞒着他们,同时小心照顾自己,那时我在课余也会练练拳脚,但多以腿部练习为主,因此我的腿脚功夫也是有一定程度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没练过,居然还能灵活如初,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被击退的两人大概知道眼前是一只披着人皮的凶狼,于是撞撞跌跌地,搀扶着离开。 
我回过头看了看还在惊呆的小羊,他张着嘴巴,差不多可以塞进一个鹌鹑蛋。 
我笑着走近他,伸出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唇,他终于回过神来。 
“啊啊啊……”他大叫着,“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 
“什么?”我十分奇怪,实在不知他所说为何。 
“不是这样的!我想象的根本不是这样的。”他手脚并用,全力描述。 
原来,事实应该是这样的。 
斯文的手无搏鸡之力的我冷漠地对待他们的挑衅,但他们欺善怕恶,见我们好欺负,更加得意,可爱的小羊为了保护他斯文的爱人,冲上前去跟他们厮打,几个回合下来,双方都有挂彩,这时,卑鄙的坏人拿起路边的木棍,朝可爱的小羊打去,可爱的小羊一时来不及躲开,于是斯文的我猛地扑上去,用背部为可爱的小羊挡了这一棍,痛得跌倒在地,可爱的小羊心痛欲绝,怒火暴起,潜力大发,如猛虎般,把可恨的坏人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然后,可爱的小羊和斯文的我互相搀扶着,在淡淡的月光下,幸福地回家去,多么凄美,多么浪漫。 
事实应该是这样才对,小羊大声抗议,你不可能这么能打的,你一直在欺骗我,小羊继续指责。 
我心中暗暗好笑,真是我最可爱的小羊,连想象都想得这么精彩。英雄救美?不错不错,看来下次要装一装,享受一下他的保护才是。 
这么说无论我怎么练沙包也扳不赢你,对吧?小羊大为恼火。他坚持练沙包,坚持和我扳手腕,也坚持没放弃反守为攻的目标,但现在看来应该机会渺茫,他生气地说。 
然后他哼了一声,转身不理我,提着两个购物袋忿忿不平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我摇着头笑了笑,捡起地上的东西,小羊小羊地叫了两声,赶了上去。 

小羊小羊,我的爱! 


已经连续几天看到他了。 
每次弹琴,偶尔抬起头睁开眼睛时,都看到他冷冷地坐在最角落的桌子旁看我,我带着奇怪回望他时,他还是直直看着我,竟没有丝毫的尴尬,也没有躲开,看来是个很坦然很直接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我并不认识他,在酒吧呆了这么久,这里的熟客我大多记得,就算没说过话,至少也记得对方的相貌,这个人,我却没有任何印象,大概是刚到这里来的吧。 
看他的外表,年纪大概在我和小羊之间,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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