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手札-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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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继隆上台,乖巧地:“我是小妖,是一家书店老板的女儿,两年左右前才正式开始修行。现在是上士战力,擅长关节技。”
“咳!我们介绍的比较简单,但的确是说起来我们的阅历也不太丰富,以后你们也会慢慢了解我们。接下来谁自愿第一个上?”相比之前,维奇现在倒是有些尴尬了,不过队员间互相的认识又是必要的。
“我!”积极的络腮胡大汉走出人群,大咧咧地道,“我叫蒙多,今年已经三十六了,干了二十年的佣兵,中间也当过荒野猎人,屠户,什么乱七八糟的。一直也没什么成绩,今年通过了军校的选拔。现在耍的就是这把大斧,现在是少尉战力。”
有了蒙多开头,众人纷纷上来做自我介绍。
随着维奇的了解,他的脑中已经渐渐出现了他们第四队未来发展的雏形……
第七十七章 萝莉狐妖()
华夏山东安全区,基山往东三百里,有奇山名青丘。山的向阳的南坡遍布玉石,山的背阴的北坡,盛产一种叫做青雘的涂料。
这座原本只应出现在神话中的山在世界末日之时凭空出现,重回这片久违的大地。
从那一刻起,这里成为了人族禁地。当然,也有被传说所蛊惑,被美色冲昏了头脑,为见绝色惊鸿一面,不惜铤而走险,甘做牡丹花下鬼的人来到这片地域。
“薄雾遮月繁花好,郁笼青翠云竹茂。
暗香流行风缥缈,孤身兀自舞灵巧。
酥指点唇芙蓉俏,娥首垂项冰肌绡。
悄入俗世看红尘,谁能与我共逍遥。”优雅的诗句从路的一端传来。
只见一名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的书生模样的人从远方走来。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端的是俊俏得很。
并不算巍峨却神秘俊秀的青丘山横亘在路的尽头,两边丛林茂密,静的此时书生能够听到虫鸣鸟叫之声。
细看翩翩衣袖的书生,脚步略显急促,神情僵硬,远不如表面上的从容潇洒。
“啊~”一声动人心魄的轻呼在丛林深处穿出。
书生的脚步猛地一顿,他狂喜梦寐以求的目标终于出现了,另一方面他又害怕到踌躇不前。
“有人吗?请救奴婢一命~”声音中自带着魅惑,这也让书生坚定地迈开了脚步。
拨开挡道的树枝,不远书生便发现了一位坐在地上揉着凝脂般的脚踝的绝色,难以用语言形容的,他心神一荡,不由愣在原地。
这是怎样的神迹啊!
柔弱的姑娘靠在树旁,连应痛而颦眉都让她的美上升到无已附加的程度。不知何处,清风吹过,额前柔顺的发丝飘起,在空中划出优雅的弧线。黑色的发映着漆黑的眼眸,仿若晶莹的黑曜石,清澈而含着一种水水的温柔。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肤质如同千年的古玉,无瑕,苍白,微微透明。
最重要的是,女子美而不妖,如一朵清莲般纯洁,年芳豆蔻,却正能满足书生心中某一方面的兽性。
“公子,请帮帮小女~”萝莉抬头,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更添一番风味。
“哦,奥!是是是……”书生才刚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兄弟已经准备蓄势冲锋了。
他屁股略后挪,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走向美丽的萝莉,“姑娘,你这是怎么弄得,外面很危险的。”
“本想出门玩耍的,没想到扭了脚……”萝莉说着说着,眼眶内打转的泪水就要流下来了。其实,他们俩都心知肚明,却还是在说着鬼话。
“莫哭,姑娘这么美得容颜,哭了可就不漂亮了。”书生身子往前凑,已经急不可耐了,不过他打算装好最后的逼,“柳眉梢,玲珑眼,贝齿咬。春帐宵,重影摇,银发耀,引身折腰一人瞧。月花好,云竹茂,风缥缈。舞灵巧,芙蓉俏,冰肌绡,入俗世看尽红尘谁能共逍遥。姑娘,你我如此有缘……”
书生即将撕破最后的面具……
“公子好文采,不要嘛……”萝莉都能闻到他口中的大蒜味了,脸上的厌恶在最后一刻显露无疑,只见她眼中精光一闪。
本闭着双眼,睁开本想近睹绝世容颜的他发现眼前的萝莉变成了一个长着垂涎獠牙,脸上布满了细长眼睛的怪物,这着实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他吓破了胆。
“啊!”他屁股往后一倒,随即疯狂地朝丛林外跑去,原本整洁的衣裤鞋帽丢了一地,狼狈不堪。
而美丽的萝莉从始至终都坐在原地,未动弹丝毫。此时,她看着书生狼狈的声音,笑得前仰后卧,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发自内心开心的她此时才是真正的绝色,足以让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性疯狂的美丽。
就和以往的傻子一样,出生贵族的书生也是信了传说,在狐朋狗友打赌怂恿下,当然绝大程度米青虫上脑的原因,铤而走险,想要尝尝最漂亮的狐妖的滋味。
实力平平的他自然不可能穿过几百里的丛林来到这还风尘不染,优雅从容。他花大价钱请了当地最好的一支雇佣兵护送他至近处,然后才决定自己一人独享美色。
就是那身衣服和文绉绉的诗词也是他现准备的,至少从传说来看,狐妖还是很青睐书生的。如果这炮成了,那么他将顶着“上过狐妖的男人”的称号吹一辈子。
不过显然,他太天真了。
可爱的萝莉狐妖从七岁起就以此为乐,长辈们勒令她不许出青丘地界,无聊的她也只能玩玩这种恶趣味,来打发无聊的生活了。“年纪浅浅就有如此了得的幻术,看来青丘一族命不该绝啊!”就在萝莉狐妖笑得自在之时,旁边的一棵树传出了声音。
“谁!”萝莉面色一变,立即翻身,微伏在地,露出可爱的獠牙,一条长长的蓬松白色尾巴显化,做警觉状。
“都说狐妖个个都是人间美色,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和我那些狼娘们就是不一样。”树边显化出一名男子,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他的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浪不拘的微笑。
正是年轻的狼王——凯撒,此时他又问道,“我叫凯撒,告诉我你的名字,可爱的狐狸。”
“凯撒?”萝莉狐妖隐约记得自己好像在族长那里听见过这个名字,不过这也无所谓了。
萝莉在清纯无害的伪装下发动幻术,只见凯撒双眼顿时无神,萝莉狐妖一跃而起,长长的爪子直取凯撒的喉咙。
就在这时,凯撒冷哼一声,无形劲气外放,身子未动丝毫就击飞了萝莉。
“想用幻术对付我,你还得修炼一阵子。”凯撒戏谑道,“那么,现在,告诉我,你的名字。”
第七十八章 狼王提亲()
“现在,告诉我,你的名字。”凯撒语气渐冷,煞气乍露,无形的威压伴随着命令的口吻而出。
萝莉狐妖被威压狠狠地压在地上,伏不起身子来,这种力量她只在族长身上感受过,那是生命层次本质的不同,就如人类和蚂蚁。
凯撒想杀她,只在反掌之间,就如同人轻易碾死一只过路的蚂蚁。
“白千玦……”萝莉狐妖面露痛苦之色,感觉身上背了青丘山一般,突然蓬松的白尾旁又显化出一条一模一样的尾巴。
“二尾!”凯撒一惊,随后又恢复淡然,连声道,“有趣,有趣……”
“不知狼王大驾光临,小妾有失远迎……”玲珑的声音还在远处,千玦的身前就出现了一名身披红袍的婀娜多姿的少妇。
如果说千玦的美是清纯无暇的极致,那么这名少妇的美就是成熟魅惑的终点。
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发出诱人的邀请。这女子的装束无疑是极其艳冶的,但这艳冶与她的神态相比,似乎逊色了许多。她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雾绕地,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欲引人一亲丰泽,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的女人,她似乎无时无刻都在引诱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妩媚少妇挡在白千玦身前,挡住了凯撒的威压,千玦得以重新喘了口气。她气鼓鼓地起身,插着腰立在妩媚少妇侧后方,怒视着凯撒。
纵是见惯了美色,有着狂大野心的凯撒也不禁有些沉醉了。白千玦是含苞未放的花蕾,而面前的少妇就是妖艳绝伦的牡丹,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疯狂。
“真是美丽啊!”凯撒不由感叹道。
“狼王过奖了。”妩媚少妇一笑百媚生,“不知特地来此,有何贵干。”
“怎么,不请我去进去坐坐。”凯撒没有直说。
“族长——”千玦拉了拉妩媚少妇的衣服。
妩媚少妇给了千玦一个眼神示意她安心,然后对凯撒微微鞠躬,表示歉意:“真是十分抱歉,先辈们定下的规矩,外族之人不能进入吾等族地。”
“哦,想必您就是现任的狐妖族长白涟了吧。按辈分,我还得叫您一声前辈了。”凯撒也没有动怒,反而彬彬有礼地回礼。
“狼王严重了,妖族以实力为尊,如今百族之妖谁人不知狼族出了个万年难遇的天才,年纪轻轻就登上了狼王之位。倒是小妾虚长了岁数。”凯撒如今才七十多岁,对于狼妖而言的的确确只是成年而已,二十年前稳登狼王之位,的确在整个狼族历史上也罕有。这二十年间,整个狼族在这位野心勃勃的王的统帅下,完完全全地激发了野性,在各处攻城拔寨,侵略人类世界。算的上是妖族中最活跃的大族之一了,也正是因此,狼族也是人类最熟悉的妖族之一。
白涟其实也为过百岁,也算的上是十分难得的了,只是和凯撒相比就有些逊色了。就连族长之位也是十年前,老族长驾鹤西去之前传给她的。
“如今看来,你们狐妖一族一点也不差啊。”凯撒盯着白千玦的双尾,眼神炙热。
“狼王说笑了。”白涟赶紧将千玦护在身后,道,“这丫头资质平平,哪能和您比。”
“呵!”凯撒毫不掩饰火热的眼神盯着白涟,“听说你们狐族的处境不太好啊!”
“狼王莫听信了那些谣言。”白涟隐约明白了凯撒的企图,脸色微变,但还是竭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我族虽比不上贵族,但维持生存繁衍还是可以的。”
“妖族卧薪尝胆,委屈缩居一隅整整三百年,难道还不够吗?”凯撒脸上露出了狂热,“我能感受到,这个时代的浪潮开始了,待将来大乱四起,白族长,你和你的族人该如何自处?”
白涟脸色数变,他明白凯撒说的话很有道理,近来缓过劲来的妖族和企图再次统一世界的人族矛盾不断,恐怕一个乱世即将就要来临了。这种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