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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炎黄春秋20090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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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拍板。其次序是先易后难,“思想进步”的同学(依靠对象)放在前面,很快通过,轻装上阵;问题多的放在后面,要反复地揭发批判,弄清每一个学生的思想面貌。其关键是对“三面红旗”和“反修斗争”态度。北京市委大学工作部的吴子牧在1964年7月18日对各高校党委等讲如何做“毕业鉴定”时,特别强调要关注学生的“政治立场”。他的讲话里透露出当时搜集了不少学生“反动思想内部掌握的材料”。这些材料有的是“采用保卫手段获得的,这种他不谈,我们也不动他。把内部得到的材料暗挂,作为认识材料转过去”;另外还有一种是“有关人检举,这要拿出来,他将来要对证也不害怕。这暗挂就不对了”(见北京档案局开放的1950年代至1960年代北京市委大学工作部工作档案)。这份档案还附了一份“检举材料”,即北大数学系64届某毕业生给东北工学院同学的一封信。东北同学的母亲在沈阳军区某少校家做保姆,东北同学到少校家去玩,不慎把这封信遗落在少校家。被少校的妻子看到了“认为其中有些话与我们时代不相称,带有反动性”。少校看了也认为“作为党培养了十几年的大学毕业生,青年一代,还有这样严重的个人主义打算(如信中提到要报考研究生)”。于是他写了“检举信”和这位毕业生的信一块儿寄到北京市委。其实那封信只提到如果分配的工作不适合的话,可以工作两年后考研究生。考前要“千方百计做好准备,这次要来个稳当的考取”。这就是被视为有“反动性的话”,由此可见当时社会风气。 
  7月底,每个同学都轮流检查了一遍,大多通过,每组都有一两个通过特别困难的,这就要经过反复揭发批判,反复地认罪检查,痛哭流涕,勉强通过。我也检查了两三个小时,最后是小组不予置评,不说不通过,也不说通过,令我十分惊异。考虑自己的状况,自觉不会顺利通过,我做了遇到麻烦的准备,没有想到“麻烦”没来,这就像笑话中说的那只应该落下来的靴子没有落下来一样,令人惴惴不安。更令我没想到的是两天之后,在礼堂开会,总支书记宣布,毕业鉴定胜利结束,从现在开始转入对敌斗争阶段,也就是清理“反动学生”阶段。接着宣读上面说过的“清理反动学生”的文件。还宣布了划“反动学生”的“标准”,主要是对“党的领导、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有攻击性的言论”,对“三面红旗”和“反修斗争”有不满。 
  这样没通过的同学自然被视为“反动学生”的候选者。中文系约有十来人,其中我属于最严重的,因为我的鉴定还没有进入讨论阶段。果不其然,大会后,就勒令我单独交代,派同学监视行动,不得擅自出入校门。经过一切政治运动都必须有的程序:自己交代,群众揭发,写认罪书,自我批判,最后宣布为“反动学生”,给予劳动考察三年的处分。全系、全院公开划为反动学生的只有我一个。程序少了一项,就是没有让我看“定案材料”,更没有签字。这个案件始终是一笔糊涂账。中文系四个班,每个班还各有2个内定“反动学生”,这些人虽然都分配了工作,但“问题”写在档案里,文革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 
  定“反动学生”后,不能毕业,只发生活费(每月28元),先是在学院参加劳动,1965年1月4日被发往北京南口农场二分场劳动改造。 
  此后三年,共清理三次,来南口61人,分属27个院校,年龄均在22岁28岁之间,只有3人30出头。1966年各院校在文革初期揪出的“反动学生”被毛泽东一风吹了,高等院校党委以及后来派去的工作组都被打倒,这一清理运动才告终止。 
  1963至1965年北京市清理出“反动学生”的大专院校几乎囊括了当时北京所有的有影响的高等院校,最奇怪和突出的是没有清华大学的学生。清华大学只是在学生中搞了“清理思想”运动,同时进行“评功摆好”的正面教育。 
   
  “罪行” 
   
  清理“反动学生”的文件说这些学生“其对我的猖狂进攻的程度已经相当甚至超过反右斗争中的极右分子”是不公正的。除了个别公开上书的以外,绝大多数都是二三知己平常闲聊中揭发出来的,所谓“拣鸡毛凑掸子”。或在清理思想时,诱导学生自己主动谈出来、或互相揭发出来的,有的甚至是根据本人日记(正常的社会里这种做法本身就是犯罪)、或亲朋好友的写信请求学校对该学生帮助时而发掘出来的。这与反右时鸣放会上发言,或贴大字报而被抓住的问题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这些言论不管正确与否都呈现于个人私生活中,这与在公共空间的表达有根本的区别。大多数只是与当局想法不同,这是因思想获罪的典型。 
  这些“反动学生”究竟如何“反动”,究竟犯了什么法,被认定的是什么罪行呢?大概分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反修防修: 
  2、关于“三面红旗”问题; 
  3、为1957年右派分子鸣冤叫屈; 
  4、同情彭德怀的处境,赞成其观点; 
  5、反对个人迷信呼吁民主自由。 
  以上所谓“罪行”大多只有思想和私下言论,以言论和思想定罪,已属违宪,而许多“言论”,其实什么也算不上,如有人被搜罗到“马列主义吃窝头,修正主义吃面包”的俏皮话就被“上纲”为“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吹捧修正主义”。另外还有四名1957年右派学生(北师大萧书长、陈寿康,北京农大张慎行,北大张世林),完全是为了凑数又打成了“反动学生”。 
   
  处理 
   
  “反动学生”被定性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分别被判劳动考察两年或三年(发生活费28元)、劳动教养两年或三年(发生活费23元),考察与教养除生活费的些许差别外,其它待遇完全相同。 
  从1965年元月3日起,北京各高校的“反动学生”都被送到北京南口农场二分场集中管理。当时北京市委大学部劳动生产处(由高教局参与管理)在二分场有劳动据点,称“高校大队”,是市委为了防修反修需要,率先在高教系统搞的劳改基地(与文革“五七干校”类似),专门安排市属高校教职工下放劳动。“反动学生”在组织上属高校大队,但不归它管理,另设“反动学生”管理组管理。管理组由相关的高校派出的保卫、后勤和政工人员组成,受市委大学部和市高教局共同领导。参与管理组的前后计有北大、矿业学院、中国科技大学三校,高教局也有临时派员。一般是三人,也有一人的时候。前后共九人。 
  管理组管理“反动学生”的方法与通行的社会控制是一个路数。首先是认为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所谓“左”就是与当局一致,或假装一致;所谓“右”就是与当局不一致,或不屑于表达“一致”或“不一致”),管理组把这些人分类排队,制造差别,让其内部自我消解反管理的力量。在管理组看来,虽然都是“反动学生”,但为了管理就要把他们分成“积极改造的”、“一般的”和“反改造的”。政治面目分理清了,第二步就是用“阶级斗争”的办法促进改造。其方法是依靠积极的,团结一般的,打击反改造的。为了做到这些还要人们互相监督,揭发举报。人性的弱点就是打击既来,谁都想承受最小的,于是都想挤入“积极改造”行列,至少也要列入“一般”,不要陷入“反改造”。所谓“积极”要付出人格的代价,给自己增加许多痛苦,给管理组带来许多方便。 
  管理组人员都是临时的,有时要换,于是对谁是“改造好的”就有不同的认识,常常前一拨认为是“积极改造”,后一拨认为是“反改造”,翻云覆雨,打击面越来越大,人们逐渐觉醒。 
  “改造”是极残酷的,有的地方比监狱有过之无不及,特别是文革时期。本来“反动学生”是处理过的了,问题清楚,用当时的话说是“死老虎”一类,可是南口期间,经常有针对反动学生的批斗会。所谓“批斗”许多是手口并用,打人、打伤人的现象屡屡出现。特别是没问题的同学,问题越轻、或被冤枉的人们,在劳改场所中是最倒霉的。因为一被处理,管理人员就认为是板上钉钉的,你不承认,就是不认罪,就是搞翻案,就是向党进攻。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下,就要受到更严厉打击。管理组在文革中几乎不受任何组织的领导、不对任何人负责,他们凭个人好恶,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他们伙同农场职工以莫须有的问题殴打“反动学生”(几乎打死)的现象也出现了数次。至于批斗会上辱骂、殴打、挂牌子,会后不让睡觉、给同学身体和心灵上造成严重的摧残。 
  最悖论的改造目标的设定。因为政策是“给出路的”,所以目标是做“新人”。什么样的新人?监狱对于罪犯的要求是做“自食其力的新人”;在南口时正赶上反修高潮,学习“九评”。这也是我们改造学习的重点。文章中有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条标准,这本是对接掌国家大权“无产阶级政治家”的要求,包括“要是真正的马列主义者,要是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民服务的政治家,要能团结大多数人,要能自我批评”等。这与普通百姓都没有什么关系,却让“反动学生”要以这些标准要求自己,当时上下都不觉得荒诞,以为当时的学生许多就达到这个标准了,“反动学生”也要做到这些才算改造好。 
  1965年底,建筑工程学院的解基伏因为表现好,处分也最轻(考察两年),提前解除处分。1966年5月份解除了一批两年到期和改造较好(认罪好、服罪好、劳动好)的“反动学生”的处分,计有马家骅、赵冠芳等15人(这些人在文革中再次受到冲击和迫害)。 
  文革中,许多“反动学生”处分已经过期或到期,然而他们不仅没有解除处分,反而又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来往书信要经检查,不得外出,每日强劳最多至十二小时。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第一次接见百万红卫兵,鼓励“要武嘛”后,于是8月26日反动学生被剃头、挂牌、游场、殴打,受尽了一切非人的折磨和污辱,以至酿成自杀、他杀的悲剧。 
  这些无辜的学生直到1969年1月,也就是说在超期一至两年以后,才由北京市革委会下令将所有学生遣送回各自院校处理,由于无章可循,各院校处理的更是随心所欲,五花八门。部分分配工作,但并未平反,属戴帽监督使用,相当一部分学生继续受到非人的迫害;有的在校作为活靶子继续批斗;有的遣返原籍按四类分子处理;有的重复判刑、拘禁;有的流离失所下落不明。 
   
  改正 
   
  1976年7月26日,我又因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运动”,被判有期徒刑13年,1978年10月北京“中法”又认为我的问题是针对“四人帮”的,撤销原判,予以平反。出狱后,我想当初法院重判就与“反动学生”案有关,于是找师院,师院很快作出反应,1979年3月予以改正。 
  此年4月南口同学来找,我们酝酿找高教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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