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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面具的肖像画-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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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惊呼道:〃墨慈?墨慈!天哪!〃

    周围的人看了看她,但却很快显露出漠然的神情。这城市始终如此,虽然人人都在追求社交的快乐,但却有各扫门前雪的传统。

    我问:〃也许不叫墨慈,而是其余的名字,在下罹患疯病,因而时常颠三倒四,以至于连本名都忘了。〃

    她惊魂未定,似乎墨慈这名字代表着某种魔咒。她再一次抱怨说:〃你这个奴仆真是混账,非但不听话,连脑子都有问题。我真是。。。。真是不知道看上你哪一点。〃

    但她随即又忍不住发笑,说:〃似乎我找的奴仆都不怎么样,不是窝囊,就是疯子。这也算是一种传统吧,我得习以为常才行。〃

    我问:〃女神阁下,先前你听到墨慈之名,似乎颇为惊慌,这墨慈又是什么人?〃

    她伏在餐桌上,用谨慎的声音说:〃墨慈是一位昼行者,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历史上可以摆脱阳光诅咒的血族极为罕见,他就是其中之一。〃

    她似乎极为恐惧,在顷刻间变成了一位惧怕黑夜的小姑娘,她说:〃你知道史上最强大的血族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不想乱猜,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如要勉强回答,只不过徒惹耻笑。

    她说:〃我其实是一位该隐教的教徒,这个教会在血族之中有如基督教对俗人一般,教导教徒们要相亲相爱,善待世人。根据教会神父的理论,夜之魔女莉莉丝为最早的吸血鬼,但该隐却是吸血鬼的先祖,莉莉丝将血之力量传授给该隐,而该隐为了排遣孤寂,创造了三位子女,他们为第二代血族。之后产生了十三位第三代的血族。这十三位元祖,就是十三个族系的创始者。〃

    我问:〃在下了解,这么说这该隐或莉莉丝,该隐的三位子女,亦或是这十三位元祖,乃是古往今来最强大的血族了?〃

    她叹道:〃原本的研究也是这么认为,但在十四世纪的时候,有人发现了一本被称作《血夜圣契》的经详细描述了第三代吸血鬼——也就是十三位元祖——掌握了如同天神般强大的法力,他们合力创造了一位名叫亚克·墨慈的血族,这个血族拥有毁灭世界的力量,从古至今,从未有任何血族,没有任何生物、甚至没有一位天界之神或地狱之魔能与他匹敌。〃

    我慌忙道:〃在下不过胡思乱想,实在从未听过这墨慈之名。也不知为何忽然张口说出此人姓名,真是古怪至极。〃

    血腥玫瑰似乎对这等古代轶闻非常感兴趣,她安慰我说:〃其实,亚克·墨慈之名原本为ark如你所说,真正的强者所拥有的权利,便在于慈悲宽恕的心灵吧。不管怎样,当在十四世纪,西方的血族通过蒙古崛起而入侵本国的时候,《血夜圣契》被翻译成了本国文字,墨慈之名便由此而来。〃

    我恨不得狠狠敲自己的脑袋,逼问自己为什么会说出墨慈这个词,可我随即又觉得古怪——我这人胡言乱语,可谓司空见惯,为什么偏偏对这个名字如此追悔莫及?

    血腥玫瑰又说:〃原本所有人都以为,墨慈这个人,便如同该隐、莉莉丝以及十三元祖一样,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的时候,在2018年的伦敦,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恐怖事件,几乎毁灭整个伦敦、森波里、沃特福德以及附近的区域,有人说,那一天发生的事情,简直如同地狱降临人间。灭绝的天使在空中飞舞,收割着世上的罪人。自诩为无辜的灵魂在这一刻接受天国的审判,而那位手执审判之剑的裁决者,就是亚克·墨慈。〃

    ————

    注释:

    洪水先民——指在圣经中的大洪水降临前便已经存在的血族,包括夜之魔女莉莉丝、祖先该隐、第二代血族以及第三代血族。但目前主要指代第三代血族,也就是十三位元祖。据说他们是血族之神,掌握的力量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父辈。据传说几乎所有的元祖都已经陷入难以醒来的长眠,但任何一位元祖复活,都将造成毁灭性的天灾。

    该隐——亚当与夏娃的长子,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亚伯,因犯下人类的首次谋杀,受到诅咒,成为了血族,他是所有血族的祖先,注定永世流浪,不死不灭。

    莉莉丝——夜之魔女,在红海旁与该隐相遇。据传说,她早在伊甸园中就已经存在,与人类之祖亚当交·媾之时,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惹怒了天父,成为了史上首位血族,随后被天父放逐。

十八 劫() 
我对2018年的伦敦大骚乱有些印象,那大约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但由于我沉迷于自我认知的研究之中,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充实,以至于那一年的事对我而言,恍如隔世。

    我说:“在下记得,当年新闻中说伦敦产生了暴·动,恐怖分子引爆了核弹,核辐射从伦敦郊区扩散至市中心,泰晤士河畔旁被遮天的烟尘笼罩,整个伦敦以及周边几乎无人生存。时至今日,伦敦依旧是一派末日般的景象。灾难的始作俑者,名为救世者的恐怖分子也已经销声匿迹了。”

    血腥玫瑰眨眨眼,说:“你还真相信新闻中的每一个字吗?”

    我叹道:“在下无暇顾及其余,当时在下忙于。。。学业,这等大事,虽然令天地变色,全球恐慌,但毕竟与在下甚为遥远,在下便心有好奇,也是无力调查。”

    玫瑰叹道:“猜猜吧,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我如同将死的鱼一般张开嘴巴,颤声问:“亚克·墨慈?”

    玫瑰摊开身子,疲软的躺在座椅上,苦笑道:“那一次,魔党与密党,也就是萨巴特与卡玛利拉,该隐与莉莉丝的信徒,十三大家族,甚至整个基督教统治的世界,所有知晓事情真相的人头一次联合起来,面临令人绝望的血之恶魔——亚克·墨慈。包括我在内,世界各地所有强而有力的血族躺入钢铁制成的棺材,挂在降落伞上,用高速的轰炸机投往伦敦。我降落在沃特福德的郊外,随后偶然与同伴汇合,怀着敬畏而颤栗的心情,踏入了血腥的国度。”

    我问:“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战胜他了吗?”

    玫瑰笑着说:“我们要面对的可不仅仅是墨慈,而是整个伦敦曾经的人类。人类被墨慈的血液感染,成为狂暴的尸鬼,而且具备极强的传染性,凡人若是被尸鬼的血液溅射,顷刻间便会成为受墨慈驱使的尸鬼。我和该隐教的同伴:主教马基特、神父盖尔、血使者尤杜里、修女曼宁、血腥处·女达利·沃特森、传教士金丽雅并肩作战,他们每个人的战力和当时的我不相上下。但他们每一个人都死在了墨慈的手中,或者死在了源源不断的尸鬼爪牙下。

    我们估计错误了形势,这导致了噩梦的产生。我们在出发前没有选择任何战术,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武术、法术或体能,我们每个人携带了充足的血源,这通常是我们三个月的粮食。我们丝毫不畏惧重伤,因为只要吸食血液,我们的伤口能在顷刻间痊愈;而那些尸鬼们,他们不过是凡人,此刻成了毫无智慧的动物。

    我们的计划很简单,全球合计有一千位血族投入战斗,各个儿的名字都能令凡人在噩梦中颤抖,加上人类世界投入的秘密部队——他们被称为黑色骄阳,原本是用来震慑血族的王牌——我预计至少有三千人进入了伦敦的腹地,寻找亚克·墨慈的行踪。”

    我问:“诸位打算将他杀死?”

    “没错,半点没错,我聪明的仆人,我们打算这么做,但对我而言,却出了意外。

    我们用英语沟通,但我的英文很烂,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现在想想,还真是相当好笑,因为那偏偏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路上分神,走上了岔路,又没有听清楚他们所说的集合地点,而对讲机和手机又偏偏失灵。我在伦敦郊外转悠了整整一天,这才找到了通往伦敦的大路。”

    我喃喃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女神阁下,是命运让我今日有幸与你相逢。”

    她温柔的笑了笑,说:“正因为我察觉到自己是个笨蛋,所以我决定万分谨慎。我小心翼翼的潜入伦敦,看着曾经贵为基督文明的巅峰殿堂,如今却呈现出令人惊骇的破败和凄凉——我见到血色的肿瘤覆盖在整栋建筑上,充满古典气息的街头满是凸起的红色菌类,汽车被粘稠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即使拥有血族的眼睛,也无法看透三十米之外的血雾。

    更可怕的是,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气味儿,我阅读过灾难初始传出的情报,知道那是亚克·墨慈施放的血咒,人类吸入这样的气体,只要微乎其微的剂量,顷刻间便会开始变化——有的人身体裂开,变成红色的老鼠;有的人头颅长出螃蟹般的脚,从躯体上跳了下来;有的人被掉落的苍蝇和飞鸟附体,细胞融合,成了闻所未闻的怪物。

    但这些怪物,虽然恶心,但却远远比不上几百万的尸鬼。

    我由于潜行着,没有发出任何声响,遇到尸鬼,不动声色的用法术和武器解决,因而没有遇到大规模的尸鬼。但我的那些同伴们犯了大错,从我事后找到的录音资料来看,他们显然大吵大嚷,不把这些已经沦落为低下野兽的凡人放在眼里,他们冲入尸鬼群中,肆意妄为的屠杀着尸鬼,每个人都沉浸在剿灭异端的快感之中。但这些尸鬼是无穷无尽的,面具,那是一场天灾。

    我曾经漂洋过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经历,作为血族是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我曾经的主人将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并在船底制造了一间透明的空间,好让我在迷离间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见到过那上苍发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样从天地相接处升起,以千万吨的力量将巨轮上下抛动,我曾经深深震慑于自然的力量,同时感到自己身为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伦敦的街头,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无以伦比的绝望,那渺小蝼蚁面对巨神的畏惧。

    我爬到大本钟的顶端,一阵劲风吹过,吹散了血雾,我见到了无数尸鬼如海浪般纷涌而来,将那些战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骄阳团团围住,他们杀死一个尸鬼,其余尸鬼会变得暴怒起来,当他们杀死第二个尸鬼的时候,暴怒会持续增长;当尸鬼的暴怒达到顶峰的时候,我见到尸鬼们的速度如同猎豹全速奔行,力量大的仿佛灰熊一般。即使每一个血族杀死了十个尸鬼,二十个尸鬼,甚至五十个尸鬼,但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简直是沧海一粟。

    血族的战士们被撕成碎片,连吸血的时间都没有;黑色骄阳的士兵的盔甲被扯烂,随后被尸鬼们咬伤,成为新的尸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潜行术,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种特别的尸鬼,它们东张西望,鼻孔翕张,似乎凭借嗅觉来找人。于是那些逃脱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旧难以逃脱厄运。

    你说的没错,我的忠仆,我十分幸运,能够碰巧透过浓厚迷雾,见到这样的场景。我连忙用大本钟旁尸鬼尸体上的血液涂抹全身,随后从高空跳落在地,却没有发出半点声响。我知道这场战斗注定失败,我们甚至连墨慈的脸都见不着,就已经接近全军覆没的惨状了。

    我遇到了一群幸存者,黑色骄阳部队中的皇冠明珠,他们被称作黑血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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