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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位面之梦中证道-第21章

小说: 位面之梦中证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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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团这次碰到的出现了意料外的强力野兽的情况的话,当佣兵算是挺划算的。这也是人类王国佣兵众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世界的人类生产水平很低,即使是那些贵族国王也没太多的钱财来养数量庞大的职业军队,甚至是半农半兵的民兵都不行,但不论是清缴境内敌对异族,防范野兽袭击,打击强盗土匪,维护治安都需要相当的武力,这样私人佣兵团的出现就顺理成章了。有事的时候国家出钱雇佣他们办事,而没事的时候就不用理他们,任由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多好。

    丹尼尔率着众队员回到镇上,找到出任务的镇长,将那只如小山一般的利爪熊的尸身往镇长面前一抬,也不多说,就等着镇长自己加钱。果然只是普通人的镇长老头看着这巨大的野兽尸身,脸都吓白了,乖乖地又加了——两个金币。

    巴特还要再争取争取,丹尼尔却挥手阻止了他。做生意嘛,总不能逼得人太狠了。没见那镇长老头拿出那两个金币时脸上的肉痛之色吗?如果这次逼的狠了,以次再想从他这得到任务怕是千难万难了。毕竟像他们这样的小佣兵团多的是。

    出了镇长家,众人又兴高采烈地抬着小山般的利爪熊的尸体向镇上的佣兵酒馆走去。队长丹尼尔有心,故意多绕了几圈,引得更多的镇民围观,也算是给自己的狂风佣兵团免费打了次广告。平时看起来巴特心眼挺多,嘴也滑,跟人讲价谈判的事大都由他来,但真正论起大智慧,还得看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丹尼尔队长。

    将尸体抬到佣兵酒馆倒不是为了将利爪的尸体全卖给佣兵酒馆,它也吃不下这好几百斤的利爪熊肉。不是这里来来往往的佣兵们的胃口不够大,而是这种珍贵的二阶野兽肉给这些粗俗的佣兵吃太浪费了,他们也吃不起!这批肉卖给城里那些有钱的贵族、大商人才能最大化地实现其利润。

    最后佣兵酒馆的老板和镇上的兽肉商、皮毛商合伙吃下了这头利爪熊。而狂风团拿到比原先估计要多一点的金币,整整五个金币加一百五十个铜币!之所以不全换成金币是为了好分配。团里五个人,每人分得了一个金币加三十个铜币。之所以这样平分,是因为先前在镇长处领的五个金币的报酬,也是一人一个金币平分的。按说清理小树林的任务,段明辉除了打死这这头利爪熊外,其他什么都没做。但队长丹尼尔说了,既然我们现在是一个团的兄弟了,钱财理所当然要平分。所以这头虽然是段明辉一个人打死的,但卖得的钱也在他的强烈坚持下这样平分了。

    三天的任务,加上来回路上花费的两天时间,五天时间每人挣得两个金币三十个铜币,相当于一个农夫近两个月的收入,所以人都极其满意。

    巴特直嚷着干脆再去哪找头利爪熊杀了卖钱,而班则动了心思用分到的钱去镇上的神殿租上一间最低级的神术练习室练习下圣光术,争取正式达到一阶的水准。如果钱还有剩余的话,干脆就在镇神殿注册成正式的圣骑士!

    “呵,连马都没有的圣骑士!别指望跟我借钱,我这钱可还要留着给我的艾西买火之叶魔法杖呢。要知道丹尼丝的那根就花了一百多个金币呢!所以千万别打我的钱的主意!”巴特抓着自己的钱袋紧张地说道。

    “你的目标不是娶了艾西回乡下种地当一个农民吗?还给她买这么贵的魔法杖干吗?难道你想着艾西每天拿着魔法杖跟你在地里种土豆?”原本还想着跟巴特借点钱的班打算落空,难得地出言挖苦道。

    “对啊,我是准备娶了艾西回乡下当财主的,干吗还要给她买魔法杖?可是如果我不给她买魔法杖的话,她一定是不会同意嫁给我的,这可怎么办?”巴特陷入了无边的苦恼。

    丹尼尔走了过来拍了拍班的肩膀,“钱不够的话我的钱也给你,反正丹尼丝的魔法杖也买到了,我暂时也不需要花什么钱。”

    “算了吧老大,多琳姐都等你这么久了,你还是把你那点钱存下早点娶了她吧。多琳姐那么漂亮,追她的人那么多,还是早娶到手放心——”班对队长说道。

    段明辉冷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想了想,趁着丹尼丝将自己的钱袋塞给班之际,也将自己的钱袋丢了过去,“拿着吧,等你学会了圣光术,我们再出任务也更安全了。而且我也暂时不需要花什么钱!”

    班很感动,想了下,也没有拒绝,转身拿着钱向镇上的神殿走去。

    “在神殿学习神术很花钱吗?”段明辉过了好一会儿,装作随意地问道。

    “光是最低级的一阶神术练习室一天的租金就得一个金币。注册一级圣骑士得十个金币。而巴特先前买那本圣光术则花了整整一百个金币!中央大陆有句俗语:神殿之中只有金币才是唯一的货币单位。就是说在神殿中不论干什么,最低的消费都是用金币来计算的!”丹尼丝在一旁答道。她大概十八九岁,长的还算甜美,身材高挑。许是长年在外东奔西走的缘故,并不显胖的身体很结实,手臂和小腿处也颇显肌肉,并没有印象中魔法师身体都是很孱弱的样子。

    “确实挺贵的。”段明辉心里算了下,点了点不再说话。

    队长丹尼尔去佣兵酒馆看任务榜了,班去了神殿,巴特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所以旅馆里现在就剩下了丹尼丝和段明辉。

    中年人心性的他很不习惯和丹尼丝这样年轻又不熟悉的女孩儿相处,有些局促地又呆了会儿,便找借口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自己的房间,其实却住着除丹尼丝和班之外的狂风团的其他三个人。不过现在丹尼尔和巴特都不在,他也正好趁机练习下从其他成员处学来的异界技能。

    先前自己用九阳功从其他佣兵团成员处学来的技能有三个,队长丹尼尔的二级战技狂风斧法,魔法师丹尼丝的一级小火球术以及班的一级圣光术。

    狂风斧法先不考虑,因为场地不允许。而且见惯了东方精妙武功招数的他对这种异界大开大阖的粗糙斧法也不怎么放在眼里,他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以前从没接触过的魔法与神术!

    他先是闭上眼按丹尼丝教自己的那样,集中精神,想象天地间无所不在的游离魔法元素,很快便感觉到了那活跃游走的魔法元素,青色的风元素,红色的火元素,黄色的土元素,蓝色的水元素,紫色的雷元素。他意念一动,那些魔法元素便按照自己的意识排列组合起来,像是最听话服从命令的士兵。

    “怎么这么容易?丹尼丝不是说普通人没有经过魔法导师启魔的话,想要第一次感觉到魔法元素都是极难的吗?更不要说像我这样轻松地控制这些魔法元素了?”段明辉一分神,刚还控制自如的魔法元素忽地一下四散开来,如发现老师走出了课堂的调皮孩子们一样,四下的撒欢乱跑起来。

    “哦,这些魔法元素居然如此地活泼,倒是比其他世界的天地灵气更难控制!不过这才对吗,要不然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我产生幻觉了呢。”段明辉心道,然后又轻松地收敛心神,排除杂念,掌控心猿,将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到精神感觉中的这些活跃的魔法元素身上,再次轻易地将其控制住。然后按照丹尼丝教导的那样,将除火元素外其他的魔法元素都排除在外,只留下红色的火元素,按照特定的排列组合方式,慢慢地构建成了一个小火球的形状。

    扑——一个拇指大小的小火球从段明辉的手指打了出来,撞在了木质地板上,将其击透形成了一个指头大小的小洞。

    段明辉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这是他刻意控制火球大小的结果,毕竟这是在旅馆里,不好弄出太大的动静。不过照他估计,如果自己完全放开压制释放的话,威力肯定要大过拿着火之叶魔法杖的丹尼丝,至于大多少,却不好评估。

    这么轻易就学会了异界的魔法,莫非自己竟是魔法天才?

    以段明辉心静如水的心性都有些惊喜,他犹不敢相信地又试了下学自班的圣光术,居然一下子也成功了!

    第十二更

    (本章完)

第31章 小秦护士的梦境 穷者愈穷的现实() 
五个人挤在一辆老旧狭小的平板车上。这种异世界普通人出远门的唯一选择让段明辉很不适应。不过团里的其他成员则很满意,毕竟比起以前出任务全是步行来说,这种出行方式已经是很奢侈的了。

    “这段路离城镇不远,算是好的了。再往远走,路面就没这么平整了。”出门很有经验的队长丹尼尔对队里的新成员段明辉介绍道。

    “对了,辉,你说你来自遥远的东方大陆,你们那的路怎么样?”丹尼尔作随意状地问道。其他人也不露声色地竖起了耳朵。

    “比这儿好一点。”段明辉装作毫无察觉地简直回了一句,就不再多说了。

    巴特明显还想再多问些问题,丹尼尔却明智地转移开了话题,“我这次之所以选择去较远的大青山采摘紫叶花有以下考量:第一是我们团已经达到了五人,再接守护农田,清理小树林之类的任务报酬太低了。而且不论是实力强大的辉的加入,还是班正式学会了圣光术,都使我们狂风团的实力大增,我们完全可以接些更有挑战性,同时报酬也更好的任务。而这样的任务在红木镇这样的小镇里是很少的。除了药剂师协会出的这个采摘紫叶花的任务外,还有科迪南男爵出的清理其领地内疑似地精人营地的任务,和镇商人联盟出的清理其矿井内疑似黑暗生物的任务符合要求。不过清理地精人营地的任务危险性太高,下矿井的话,丹尼尔又怕黑,所以我只好选择了这个采摘紫叶花的任务。这个采摘任务虽然远了点,但危险性不高,报酬也挺不错,十个金币!而且来回的车费药剂师协会也给报销。”

    “那帮黑心的药贩子就是有钱!听说就是一个药剂师学徒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有两个金币,赶上没有好任务时的我们了!”巴特愤愤不平地接话道。

    “谁让哪怕是最低级的药剂师学徒都得是识字的!你如果识字的话,当初也不会来当拿命换钱的佣兵了。”班不屑道。

    “你不识字?”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段明辉诧异地向巴特问道。

    “不识字怎么了?你在小镇上问问,十个平民中九个半都不识字!剩下那半个识字的还是个半文盲!”巴特丝毫没觉得有难为情。

    “哦,这样啊。”段明辉点点头,也不多问,反而转头很认真地看向丹尼丝和班,“你们也不识字吗?那你们是怎么学习魔法和神术的?”

    丹尼丝和班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和班都认字,我的父亲曾是一个小贵族,而班则来自一个大商人家庭,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才加入到我们佣兵团的。”

    不认识字的趾高气扬,认识字的反倒扭扭捏捏,这怪异的现象一开始让段明辉有些不明所以,想了想,却了然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现在给自己的定义是平民佣兵团。这就跟大多数时候人们是以富为荣的,但在特殊的年代,特殊的情况下,人们却是却穷却骄傲。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他不再说话,而是将注意力放到路两旁这异界景色上。

    如果不看车下这条在杂草丛中时隐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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