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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快穿炮灰女配-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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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京城里最当红的人就要数风头无二的探花郎王岳,长得一表人才不说,诗词歌赋更是信手捏来,直倾倒了一堆的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能力出众,探花郎年纪轻轻就被皇帝委以重任,更是成了好多官员眼中的最佳女婿人选。

    听到这位探花姓王,明歌这心底总是有种不安的感觉。

    皇帝又召见她。

    大将军拍了拍她的肩膀长叹,“大毛,你的好好把握这次机会,男儿有几个十年,你能力出众,又精通战术,实在是个难得的将军料,也不知那位是怎么想的,这么多年了,我与他说了你许多的好话,才总算要见一见你,大毛你可得稳住啊,见了陛下别发抖,别胡乱说话,陛下他最讨厌油嘴滑舌的人,幸好你不是这样的,但是陛下更讨厌一棒子打不出一个字的人,你可别一味保持沉默……”

    大将军在明歌耳边唠唠叨叨无数遍,明歌总算得以脱身。

    她是女人的事情或许是有皇帝在暗中插手,这十多年并没有被任何人发觉,就连身边最器重信任她的大将军也从不曾想过她会是个女子。

    但明歌并不觉得这个皇帝会真是十年如一日从一直在忽略她!

    与十年前相比,皇帝倒是更加成熟了,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这大概就是上位者,永远都不可能收敛光芒,反而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有掌控天下般的气势。

    这一次的会面是在一处亭子里,里面已经摆酒席,皇帝的对面放着坐墩,亭子四面轻纱飘扬,亭子三面环水,水上荷花正盛,上坐的皇帝一身明黄便服,头戴金冠,坐在这么一处风景宜人之地,也不知是风景衬托了他的气势,还是他为风景增添了色彩。

    “参见陛下!”

    “坐!”陛下拿了酒为明歌倒了一杯。

    明歌忙弯腰低头双手去接。

    “抬起头!”

    “是!”说着是,可头也不过是微微抬起。

    “脖子断了吗,抬头!”

    明歌忙仰起头。

    酒杯却并没有递在明歌的手上,“你刚刚在打量朕?”

    “陛下龙颜天威,卑职一时被震慑才会失态!”

    “那么远的距离,你能瞧出什么,朕赏你半盏茶的时间近距离的瞧朕!”

    明歌……

    哪里有这样的赏赐,明歌稳着心神要去跪拜,“谢陛下赏!”

    胳膊却被皇帝扶了住,“看吧,只有半盏茶的时间!”

    明歌虽然只见过皇帝一面,可也知道这个皇帝不管是人品还是能力,算是这个位面有史以来难得的明君,不管是对外还是对内,他的政绩与目共睹,本来还对他满满的全是佩服,毕竟当皇帝这种事一个不小心协调不好就是千古骂名,可在他这三言两语之下明歌这一腔的佩服全变成了无语!

    盯着这样一个男人发花痴,这种事明歌实在干不来,她的目光虽然望着男人,思绪却在漂移!

    “都说朕的眼睛好看!”

    “陛下的眼睛的确好看!”

    “朕的眉毛也不错!”

    “陛下的眉毛的确好看!”

    “朕的鼻子怎么样?”

    “陛下的鼻子好看!”

    “原来爱卿这么喜欢朕啊!”

    明歌吓的一个激灵跪伏在地,“不敢,天下众人无一不喜欢陛下,卑职往日里走在街上,经常可以听到周围百姓夸赞仰慕陛下。”

    这话倒不是在说谎,明歌说的真挚,本来以为皇帝还高兴才是,或者还会问她那些百姓是怎么夸他的,却不曾想头顶上的声音冷冷的说,“朕让你跪下了吗,起来!”

第528章 山村小娘子() 
明歌起身垂着头,她看不清皇帝的表情,不过却从皇帝微微冷然的声音里听出这个皇帝发怒了。

    发怒?为什么?

    大概是以为她说这话其实是在献媚奉承。

    “抬头!”

    明歌反射性抬头,就见皇帝将手中的酒杯递了来,她忙双手去接。

    酒杯却在下刻一个倾斜,酒水全部泼洒在了她的胸前衣襟上。

    “卑职失手,陛下恕罪!”

    “来人,带丛爱卿去换衣!”

    到了更衣间,一排衣服全是女款,明歌看到这些衣服,再不明白皇帝的心思还真是白活了。

    宫人不仅要为她换衣,还想帮她清洗身子,这些宫人大概是得了令,明歌让她们下去自己来,这些人不仅没有退下,反而齐齐跪在了地上,一副明歌不让她们动手就是让想她们死的节奏。

    光是洗澡大概用了一个钟头,浴桶里的水不是正常颜色,搓在她身上的东西似乎也不是正常洗浴的东西,这些宫人们重点是搓她的脸上。

    唔,该不会是觉得她这小麦色的皮肤是染的颜色吧?

    等从浴桶里走出,明歌觉得自己的皮都要褪了几层。

    到了挑选衣服的时候,这些宫人又犯了难,明歌的肤色并不白皙,穿亮色只会衬的更加暗沉,选来选去,几个宫人为明歌搭配了淡蓝色的衣裙,在明歌额间的疤痕处贴了一支梅,有在明歌头上插了些叮叮当当的坠饰。

    明歌全程都很淡定,不对,应该是全程都阴着脸。

    见到这样的明歌,正在酒席一侧的新增的桌子上翻看奏折的皇帝噗嗤笑出了声。

    明歌没有行礼,脊背挺直的她一双眼睛定定望着皇帝!

    大概是觉察到了明歌的异样,皇帝轻轻咳了咳,“爱卿坐,朕还不曾见过女装的你呢!”

    “陛下!”明歌端着脸并没有动,“若我是男儿,陛下会这样待我么?”

    “陛下,士可杀不可辱!”

    她单膝跪地,一个标准的军礼,“陛下若不容我,大可杀了我!”

    皇帝本松快的面容渐渐就凝结,唇紧抿着眉眼萧杀。

    他紧紧盯着地上的人,许久许久才叹了口气,“明歌!”

    “丛明歌,这是你本来的名字吧!”

    地上的明歌没有应声,她用自己弟弟的名字冒充入军并不是什么能被遮盖的事,有心人一调查便知,这些年她身份能不被人发觉,肯定是有人帮她抹平了痕迹。

    “朕初见你的时候,你十八岁!”皇帝望着地上哪怕是跪着,也如一棵挺立的松柏般让人不能忽视的女子,“如今十多年过去,你也三十岁了吧,女儿家到了这样的年龄已经是儿女俱在,就连朕如今都有三儿四女,明歌,你这一辈子,总不能一直耗在军营里。”

    这话更像是在闲话家常,可明歌并不觉的一个皇帝会有闲情逸致与人说这些话。

    果然,皇帝停了停之后又说,“明歌,朕愿意在后宫为你留一个位置。”

    “为什么?”明歌微微抬头疑惑的望着皇帝,“陛下是怜我老无所依,还是怜我貌丑嫁不出去。”

    定定望着皇帝,明歌缓缓的又说,“又或者陛下觉得我不同于一般女子,想将我我这般的奇女子收集在后宫供陛下瞻观!”

    皇帝起身,抬脚将面前的桌子踹倒在地滚了几滚,“来人,来人,将这大逆不道……”

    可话说了一半,抬眼瞧到重新五体投地伏跪在地上的明歌,他的话却噎在了咽喉处。

    挥手,让闻讯而来的羽卫军退去,皇帝目光复杂的望着面前的女子。

    她的身形纤细,这一身蓝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远没有他想象中的女装好看,头上的繁琐装饰令她像个花树,可她不是花,而是树。

    这样一个女人,堪得上是貌丑无盐。

    可他有时候还是会蠢蠢欲动的,有种想近距离去观察她的冲动。

    她十多年在战场上,在军营里,大事小事,他都清清楚楚,他甚至知道她哪里受过伤,她什么时候会来月事,因为月事问题还在战后军营中出过丑态,她为了包瞒直接在大腿上割了一刀说是受伤。

    她的那些事,有时候他甚至不止看过一次,他研究她的作战方法,他研究她改进后的弓弩,以及教练那些新兵蛋子们的武功招式,她从一个被爹娘打骂的赔钱货女儿走到如今这一步,就像是个传奇一般,可这个传奇除了他没有别人知晓。

    不可否认,其实她还真是说对了,他觉得她这样的女人嫁给谁都可惜了,她为国效力十年,她在箭弩方面的改造让国家的箭弩远远超越别的国,还有她的那些作战方式,她在军事方面就如同一个天才,这样的人物应该委以重用,应该是他的左膀右臂。

    可她是女人!

    他用了她十年,眼瞧着她会慢慢调零,若是她再继续呆在军营里,或许这一辈子都得当一个假男人。

    他既怕她被别的男人勾走,为了男人变成天下那些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又担心她一直这样下去。

    作为一个皇帝,他从不曾想过儿女私情,但却经常会想,她以后会怎么办?

    探花郎求他恩旨,要娶丛明歌为妻,探花郎还说丛明歌本就是他的未婚妻,只是她当年为了弟弟上战场,他为了学业离开了家乡,两个人才会一次次的错过一别十多年。

    他突然一个激灵,才想到她就算一直为国效力,可也总有嫁人的那么一天,总有儿女绕膝为了男人争风吃醋的那么一天。

    想一想那样的日子会被她经历,他就觉的浑身都不舒服。

    他许她在后宫一席之地,其实是想告诉她,不管什么时候他都会给她留一条后路,这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可以匹配得上她,而她也不适合在家相夫教子妻妾争宠,她就该像雄鹰,就该翱翔在天空,他会给她展翅高飞的机会,他也会给她休憩小歇的港湾。

    他以为,她会感激!

    可不知道为什么,两个的人对话到了最后就变成了剑拔弩张。

第529章 山村小娘子() 
“探花郎向朕求恩典,他这次代表朝廷出使突厥,他说若是能活着回来,求朕下旨为你和他赐婚!”

    所以皇帝之前说这些话做铺垫,就是为了这最后一句?

    明歌诧异抬头,皇帝背对着明歌负手站在栏杆处,目光似望着远处湖中央的小桥!

    “我不认识探花郎!”明歌依旧跪着,却抬起了头,“他怎么会知道我是女儿身。”

    “探花郎,原名王小虎,十六岁跟着严夫子远游,后拜入嵩山许院长门下,由许院长为他改名王岳,他这些年四处远游,去过突厥两次,去过楼兰,去过西域,这些地方的语言他不仅都懂,还能用文字翻译,他出使突厥是最合适的人选。”

    这也是明知道王小虎是王二虎的弟弟,知道明歌与王二虎之间有仇怨,皇帝还会破格录用的原因!

    明歌是个人才,王小虎亦是个人才。

    他是个皇帝,最爱的不是美人,而是能为他所用的人才。

    说王岳明歌不认识,可若说王小虎,她哪里能不清楚。

    王小虎要娶她?

    是想报复?

    王二虎和王母已经不在京城里,这两人肯定是不会再回王家村去,但一个瘸腿,一个半老八十,不管走到哪里,日子都会很艰难,明歌后来一直没有关注这两人,现在想想还真是失策,这两人或许是早被王小虎给安置了吧。

    明歌马上又淡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个王小虎而已,她还真不放在心上。

    只不过没想到这人倒是比他哥哥有出息。

    皇帝又说,“你和他曾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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