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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快穿炮灰女配-第63章

小说: 快穿炮灰女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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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百万米金不是小数目,将院长垫付的手术前还上后还剩好多,明歌把这些钱全都存在一张卡里,给了时父。

    时父一生都在经营着他的时家王国,如今如同退休一般天天闷在屋子里,偶尔出去也只是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这种日子对一般年老的人来说,或许惬意的很,对一个功成身退的富翁来说,或许也是一件优哉游哉的事,可时父不同,时父把自己定义为了一个商业失败者,他心底一定对宁家恨之入骨,可他偏偏没有翻身的资金,就算想报复如今也只是以卵击石,所以对时父来说,这样的就如同一个牢笼将他套在了里面。

    哪怕他每天和时母在一起笑容满满的,一家三口晚上偶尔看电视的时候也其乐融融,可他心里一定是郁愤不甘的。

    明歌和宿主一样没有商业头脑,这些钱放在她这里不过是一滩死水,但时父不一样,时父在商场闯荡多年,要不是被宁家坑了一把,他的时家王国还会一直发光发热。

    这些钱给了时父,可以让时父找个目标奋斗,不再胡思乱想,何乐而不为,唯一头疼的是怎么解释这些钱的来源。

第118章 总裁的女人() 
“前几天在一个店里弹钢琴,他们钢琴被客人损坏了,因为钢琴挺贵,那客人赔了好大一笔钱,这些钱是经理奖励我及时把客人堵住没让他们跑了。”

    “那也不可能这么多啊!”这些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时母已经深深知道一块钱有多重要了,明歌拿出来的可不是一千元或者一万元啊!这可是二百万米元。

    “这算什么!”明歌摆手,故意叹气道,“那架钢琴给赔了一千万呢,我要是没把那客人拉住,餐厅哪里去找一千万去。”

    时母咋舌,觉得自家女儿说的好有道理,可是一时又觉得哪里怪怪的,后知后觉的从这些钱给她带来的冲击感中清明,拉着自己女儿的手疼惜道,“你不是说你在公司上班吗?怎么给人去弹钢琴了,怪不得你这两天老用热水泡手,一定是每天弹钢琴手指乏累的很吧,你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样的苦!”

    明歌对时母好一顿安慰,才重新将气氛活跃,她听着时父叹了口气,大概时父也想对她说点啥,只是话都被时母说完了,时父只能沉默。

    经过这一事,明歌干脆将西餐厅的工作辞了,每天坚持练武,坚持去校区当乞丐!

    她这具身子因为引产的缘故,且引产完那几日四处奔波没有休息,她能深切感觉到这具身体如今体质很差,非常差!

    她必须得让自己强大,不管身体还是外在。

    试镜过后,虽然被通知进入复试,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明歌自然得请那位学生社长海吃一顿以示感谢。

    这位学生社长每天都会默默的在明歌卖艺摊子旁蹲下围观,能被明歌邀请,他实在高兴,蓝色的眼睛亮灿灿的像是会发光一般,“小明,有位学长多年不见来看我,能不能连他一起请上,学长也是帝国人!”其实他主要想让学长为他活跃活跃气氛,因为他和明歌在一起,哪怕是他滔滔不绝说个一小时,明歌的回应也仅只是一两个字!这让他好苦恼啊好苦恼。

    明歌自然同意,只是在餐厅看到与学生社长一起来的那个男人,明歌微笑的脸顺便冷却。

    是严霄。

    宿主那一世,到死都想找严霄给她一个解释,可一开始严霄躲她,最后她被卖在小山村折腾了那么多年,本该青春正茂,却生生被折磨成一个历经沧桑老态龙钟的妇人,所以哪怕严霄站在她面前,她都不会用自己的落魄潦倒的样子去面对严霄去质问他。

    宿主那时候逃出小山村在一个餐厅洗碗打工攒机票钱的时候,曾有幸见过严霄一面,那个时候的严霄依旧带着眼睛文质彬彬,绅士而有风度,这么几年的时间让他越加成熟有魅力,和他一起用餐的女子,被他温柔以待倍加呵护。

    宿主在通往后厨通道的那扇门后面,瞧着举手投足都让人着迷的严霄,瞧着他身边娇蛮可人的女子,看着看着便泪如雨下,她好想冲出去质问,好想拿把刀子将严霄砍杀。

    可终究宿主心底的父母双亲占了上风,她不想自己再陷入牢狱里,连父母亲的面都见不到,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过世!

    说到底,其实是她怕了。

    论心思城府,她比不过这些人,论如今自己的财力权利,在这些人的眼里更是不值得一提,不管严霄还是宁佑玺,捏死她就如捏死一只蚂蚁。

    她怕了。

    她不想再招惹到这些人,这样憋屈的死去,她还有自己的父母亲,她好久好久没有见到父亲没有见到母亲了,她的亲人们,她的牵挂。

    她对这些人,怕的甚至宁愿退避三舍。

    后来严霄走的时候,宿主还曾尾随他进入停车场,看着他与那女子在车上热吻,缠绵悱恻,他们的车窗没有拉上去,宿主听到那个女人说:不要,有人在看。

    严霄的扭头瞟了宿主一眼,回答说:不过是路过的清洁大妈,没事!

    那一句话,让宿主彻底没了与严霄对峙的勇气。

    她以这种样子出现在严霄眼中,不过是给这些人徒增笑柄而已。

    如果说宿主最恨的人是宁佑玺,那么她最怨的人就是这个被她当做哥哥一样爱戴的严霄!

    这个被宿主当做亲哥哥一样的男人,是他把宿主推向了深渊,可以说,严霄不是杀人的人,可是他递的刀,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宿主对他的怨恨比宁佑玺更多,因为他是宿主最信赖最爱戴的人,被最亲近的人背叛。远比被陌生人背叛伤害更大。

    明歌没想到宿主心心念念的人,会在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遇到,她还想着杀回海林城的时候将宁佑玺收拾了再找这人算账,结果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她就能遇到他。

    见到严霄,虽说惊讶,然而更多的是激动。

    是那种终于可以把埋在心底的怨气找个地方发泄的激动。

    “小明,来来来,我向你介绍,这是我的学长,也是帝国人哦,很厉害的……”

    “我认识他!”明歌打断学生社长的话,大概是觉得自己语气太过生硬,她有些歉意的朝学生社长笑了笑。

    “你们认识啊,那太好了!”学生社长虽然觉得气氛有点怪怪的,不过他并没有多想。

    “是挺好的!”明歌继续保持微笑,朝严霄作请的姿势,“霄哥哥,请坐,今天我请客,不醉不归呀大家!”

    她言语轻柔,目光明亮,脸上的笑容没有一丝勉强,除了刚开始在她脸上看到的惊讶之外,严霄从她脸上,再找不到半丝能泄露她情绪的表情。

    他几次想开口说话,最后都变成了沉默。

    倒是明歌,似乎没有丝毫芥蒂的在与学生社长聊她与严霄的邻家关系。

    “他是我的邻家哥哥,小时候我老是爬在他背上,我每次想坐秋千了,也是找他推我,霄哥哥对我非常好呀,我妈妈不给我吃糖,都是他偷偷的递给我,我很小的时候,只以为霄哥哥就是我的亲哥哥呢!”

    ~~

    一个人带孩子真的太痛苦了,我中午连饭都吃不上,衣服什么的都得等到小白下班回来才能洗,上网更不可能的事,昨天还暗搓搓的想要加更,可是我连基本的两千字都写不到,今天会有推荐票的加更,胖六点起来码到现在了,胖说这么一堆不是诉苦也不是凑字数,只想告诉大家,胖已经尽力在更新了,所以那些喊着更的慢要弃文的,你们默默的弃就行,真的不用留言,你们这样说也改变不了胖天天带娃的现实。

第119章 总裁的女人() 
“哦,你问我来你们校园是不是想感受一下霄哥哥待过的学校?当然不是,我去学校是去卖艺呀,你忘了,我每天卖艺赚钱!”

    “你眼神为啥这么怪?难不成觉得我不差钱?”

    “哦,我不是为了体验生活,我真的是为了赚钱,真哒一点都不骗你!”

    “我父母的确不给我提供经济援助,主要是他们也没钱,我家的钱都被人骗光了,这个人霄哥哥也认识,当初就是他介绍给我的。”

    “霄哥哥,你怎么不说话了,当初还是你介绍我和佑玺认识的呢,大家都称赞我和佑玺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我还没感谢你这么好的眼光呢!”

    话剧社的这位社长,被明歌绕晕了,他自己撸了好半天,突然才反应过来明歌说了些什么,一脸惊讶的扭头望向严霄。

    严霄的目光一直在明歌身上,他看着明歌微笑着,仿若云淡风轻的说着这些话,他想去扶眼镜的手指头在餐桌下看不见的地方,与餐巾绞成了一团。

    “明歌,我来就是为了找你的,嫁给我好不好!”

    他的眼镜镜片在顶灯的映射下反射出明歌的倒影。

    明歌对上他,她听到这样的话,这样突兀的求婚,这样草草的没有一点意义的求婚,并没有愤怒或者惊讶,而是,依旧微笑,平和的,礼貌性的微笑,多一点太虚假,少一点太僵硬,明歌的微笑,好似清风拂面,好似暖阳煦人,“好啊!”

    他求婚求的潦草,她亦回答的敷衍!

    严霄低头,他的一只手伸进口袋里,许久才拿出一个小盒子,起身缓缓的走到明歌面前单膝跪下,“明歌,嫁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自己毕生来宠你爱你护着你,你在家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这一句话,是明歌从小到大的愿望,严霄自是知道的,他手中的盒子已经打开,里面是一只镶钻的戒指。

    明歌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聚了许多围观的客人,外国人浪漫而又开放,大家都在朝明歌叫着答应他答应他。

    包括那位学生社长,在瞬间的黯然以后,立马也欢呼着朝明歌喊:小明快答应,小明答应学长啊!

    “好!”明歌端坐,眉眼含笑的望着严霄,在大家一遍遍的答应声中开口。

    她这样一说,周围的人顿时响了掌声,那位学生社长朝严霄大喊着,“学长发什么愣,还不趁这个时候把戒指套在小明手上!”

    严霄的确愣住了,他预想着被明歌甩巴掌,或者是被明歌愤怒尖叫的捶打,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的决心或许只会得到明歌的嘲笑讥讽,他有心理准备,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他要坚持到底。

    然而他没想到,一次就成功。

    他抬眼与明歌的笑容对上,明明她笑的眉眼弯弯,目光煦然,明明她的脸上,此刻在灿然的灯光下显的明媚照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因为惊喜意外而万分激动的心情,在对上明歌的笑容时候,却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明歌,你真的愿意嫁给我吗?”严霄再次确认。

    他并没发觉,他自己的声音无知无觉的带了乞求之意。

    “我当然愿意啊!”明歌明目皓齿笑容粲然!

    只是在严霄要抓她的手想为她戴戒指的时候,她一直交叠放于膝上的手飞快移开,躲开严霄的碰触,“不过你真的确认要娶我吗霄哥哥?你不会后悔不会犹豫,不顾一切人的阻拦真的要娶我吗?”

    “真的!”指尖与明歌的手擦滑而过,那一丝微热瞬间自指尖消失,快的好似是他的错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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