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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快穿之拯救不完美-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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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清清被店小二噎回去,虽然知道是自己的错,但一个包厢这么贵,显然不合理。当即有些恼怒:“就算这样,一个包厢而已,怎么可能这么贵?”

    “公子,我们这间包厢是一百五十两,但我们老板订过规矩,但凡是林公子的朋友,都要涨价。现在是涨两倍,一共四百五十两。还有五十两,我们老板说了,四舍五入,凑整,吉利,刚好五百两。”

第119章 食神千金(48)() 
“你们这是黑店,我从来只听过-价,怎么还有涨价。”

    南宫清清听完,怒不可遏,怎么会有这样的规矩。“而且,我并不是跟他一起的,我们是分开的。”

    南宫清清开始甩锅,可是林陌钦和店小二并不买账。

    “公子,我们这可不是黑店,有这样的行为是跟林公子商量好的,林公子也并未反对。所以,还请公子说话的时候留意一点,否则对我们店造成名声上的损失,我们到府衙也不好看。”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南宫清清一向骄傲惯了,什么时候容得下一个店小二威胁自己。

    眼看着南宫清清就要发作了,林陌钦随意一句话,就将南宫清清的仇恨的目标转移到自己身上。

    “我说你给不给,给不了就算了。五百两我来给,就当我今天吃了个亏,白请某个脸皮厚的人在上好的包厢里白待一天。”

    说完直接掏出五百两银票,给了店小二。

    “兄弟,我帮你的这件事一定要好好跟你家老板说清楚,看看什么时候把这几倍的价钱降一降,否则我以后都不能来光顾你们了!”

    “林公子的话小的一定转交给老板,今日,多谢林公子把你小的,以后传话这种事,只要老板允许,可以全部让我传。”

    林陌钦对一个店小二的态度都比对她好,南宫清清就算气得咬牙切齿也无可奈何。只能气冲冲离开,也没有说要把五百两还给林陌钦的打算。

    因为她知道,就算她要还,林陌钦也不会接,多半还会羞辱她,也就离开。

    而她的这一反应,在林陌钦看来就是小气。带着些戏谑:“夜,你以前的眼光可真不咋地。”

    夜溟轩看着南宫清清今日所为,也很是头疼。以前在他眼里的闪光点,如今全是缺点。

    目中无人,骄傲放肆,小气吝啬……

    总觉得自己以前真的是眼瞎了才会看上她。所以,对林陌钦的话,也没法反驳,只能气冲冲离开。

    这就是好感决定态度。

    当一个人喜欢你的时候,你哪哪都是好的,哪哪都是优点,就连你的脾气不好,缺点一箩筐,在他看来,那就是有性格,和普通人不同。

    但那些好感都降下去的时候,那以前喜欢的地方,也会变成他眼瞎的证据。

    所以,失去男主男配的好感度,南宫清清再也蹦跶不起来。

    不过,女主光环就是女主光环,失去了一个男配,还有千千万万个男配在等着女主。

    于是,反派男配出现了,神医谷谷主出现了。

    当然,此神医谷谷主,并不喜欢女主,只是觉得女主是可造之材,收为了弟子。而本该在几年之后才出现的反派男配,为提前出现了。

    这反派男配是一个终日与毒物为伍的人,从小就被人贩子抢走,过上了每日被打被骂的日子,后来被他师傅救了。本以为会享受新生活的他,再一次落入了黑暗,当了药人。

    药人本该毫无思想,只知道听从主人的命令,可他是反派男配,自然有男配光环。不但保持神智,他的血可解百毒,后来更是杀了他师傅。

    男配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不能被人触碰,一旦有人碰到他,必死无疑,除非喝过他的血。不过,他会给人喝吗?才怪,一个心里全是黑暗的人,怎么可能给别人喝自己的血。就连有小孩碰过他,都在他眼前活生生被毒死。

第120章 食神千金(49)() 
当然,凡事总有意外,这个意外就是女主。

    女主不但可以碰他,还救了他,在心里黑暗的男配,投射了一片光明。此后,男配和男主争抢女主,最后他想把女主关起来,却连人都没找到,就被男主打死。

    这是原本的剧情,现在剧情都被狐妖妖改得差不多了,她不敢肯定女主和男配的相遇还和以前一样,但总归差不了多少。

    只不过,女主在男配心里留下了多少程度的光明,让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年沫已经和凌墨见过面了,只不过两人都没有先开口说话,打冷战。或者说,是年沫单方面打冷战。

    因为,凌墨说过,自己已经不是神医谷的大弟子墨凌,只是一个山匪军师,外加一个小医馆的馆主,不认识什么年沫。

    年沫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面色铁青,再也没理过凌墨。只不过,每次只要凌墨在的时候,他就像故意引起凌墨的注意一样,说话干事一惊一乍的。

    让狐妖妖忍不住直摇头。

    凌墨走进院子,就看到狐妖妖穿着蓝色的衣服,站在梅花树下,时不时用手指碰一下盛开的梅花。

    雪白的肌肤,在鲜红的梅花的衬托下,更显娇嫩。

    似乎察觉到自己身后有人,转过身,冲着凌墨一笑:“你来了!”

    那一笑,仿佛将时间定格,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他想,倾国倾城,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走过去,把狐妖妖的手裹在自己的手里,用嘴吹了一口气,然后温柔得搓了搓。

    “外面这么冷,怎么也不在屋里带着。”

    狐妖妖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呆愣,但一想到自己和他是家人,也许没有其他意思,就没有把手抽回来,只是耳朵快红透了。

    “每天都这么冷,我每天都待在屋里,估计的冷死。”

    狐妖妖耳朵绯红,就像枝头的梅花,让他忍不住用手碰了一下。

    两人皆被这举动弄得呆愣,凌墨轻咳两声,企图化解尴尬:“那也要带给保暖的东西,你看你手多冷。我去给你拿,你自己现在这里等着。”

    然后进了里屋。

    狐妖妖看着他的背影,神色莫名。只是低着头,难过地说了句“对不起”,可是,该听到那人,并没有听到。

    *

    街上人来人往,并没有因为天冷而减少,小贩们依旧叫卖着,只不过叫卖的东西,变成了过年需要用到的东西。

    胖丫和白泽两个人走在大街上,胖丫是女孩子,又是第一次在京城这么大的地方过年,自然对所有的东西都很感兴趣。

    白泽只想快点回家,不想在街上逛。可是又不好意思打扰胖丫的兴致,只能在旁边不紧不慢地跟着。

    “抓小偷呀。”

    过年需要钱,小偷自然也歇不下来。

    白泽听到有人让抓小偷的时候,给胖丫打声招呼,让她等一下,然后就跑出去见义勇为去了。

    胖丫正挑得起兴,自然没有注意到白泽的话,还以为白泽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一直挑下去。这个铺子看完,去那个铺子,完全没注意,白泽已经不在她身边了。

第121章 食神千金(50)() 
等胖丫挑好东西,询问白泽的时候,才发现白泽已经不见了。

    她找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只好连忙跑回家,寻自家军师姨娘帮忙。

    听到胖丫的话,虽然知道白泽的武功很好,一般人奈何不了他。但一想到胖丫说的,悄无声息就不见了,让她不由怀疑,是不是当初追杀自己的人干的。或者说,是女主已经知道白泽是夜溟轩的孩子,才绑架的。

    她脑袋里的想法止不住的阴谋化,当即跑出去找人,却被凌墨拦下了。

    “你先冷静一下,泽儿做事一向有分寸,而且还有武功,一般人对付不了他。所以你先不要急,等我召集人手,我们一起找才快。”

    虽然知道凌墨说得很对,但她的心却始终静不下来。

    “我知道,我,我先出去找,你派人搜,找到了给我传消息,这样好吗?”

    凌墨看着完全失去耐心的狐妖妖,知道如果让她干等,她绝对静不下来,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但,他实在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出去。

    “胖丫,你让人把天香国色关了,派所有人去找白泽的消息。我陪你白姨一起去找白泽,如果可以劝动年沫哥哥,让他用追凶蜂找一下。”

    “好。”

    得到命令,胖丫点头立马行动。而狐妖妖,更是着急得直接往街上冲,一个人一个人地问。

    凌墨始终跟着她,但问人也不含糊。

    “梦儿,找到了!”

    本来还在询问别人的狐妖妖,听到凌墨的话,直接跑到他那里,连谢谢都忘了。

    “找到了,在哪?”

    凌墨问的那人听到狐妖妖的话,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刚刚有一个跟你们形容得差不多的孩子,帮人抓小偷,进了胭脂铺,喏,就是前面的那个胭脂铺。”

    听到答案,狐妖妖放下心了,然后去了那个有些杂乱的胭脂铺。

    “老板,麻烦问一下,刚刚有没有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在这里抓小偷。”

    “有,不过他刚刚跟一个男人出去了。”

    “出去了?”

    狐妖妖和凌墨对视一眼,皆从眼底看到疑问。和白泽一起出去的男人又是谁?

    而白泽这边。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从对方的眸子里,看到的是与自己相似的面孔。

    “你是谁?”

    终于,白泽有些忍不住先开了口。毕竟年少,心性多少有些浮动。

    “夜溟轩!”

    这个名字白泽熟悉,他到京城听得最多的,就是夜溟轩这个名字了。鬼王,长胜将军,传说杀人不眨眼,残暴不仁。

    就是这么一个人,让所有百姓又爱又恨。

    “你又是谁?多大了?”

    白泽沉默了。

    他不是傻子,他们两个这么相似的脸,不用想也能知道,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他很担心,这么一个人,真的能接受他,接受他母亲吗?

    就在他有些犹豫的时候,一个人给了自己答案。

    南宫清清知道夜溟轩就在里面,直接推门进去,本来想质问他为什么丢下自己的时候,看到一个和夜溟轩长得很像的小屁孩,什么话都止住了。

    南宫清清看着夜溟轩,指着白泽,质问夜溟轩:“他是谁?”

    南宫清清这幅女主人的样子,打破了白泽对夜溟轩父亲的幻想:“我只是一个问路的,如果没事,我就走了。”

    等走到南宫清清旁边的时候,毫不客气的话:“麻烦让一让,你挡到我路了,大妈。”

第122章 食神千金(51)() 
一句大妈,直接把南宫清清气得脸色发青。

    南宫清清也不大,二十罢了,比白逸梦还要小四岁。

    可二十,在这个十四岁及笄就可以嫁人的社会,二十岁确实是老姑娘了。

    这个世界可能就是为了突出南宫清清的特别,即便是老姑娘,依旧有很多天之骄子喜欢她,所以,设定就是,南宫清清穿越过来的时间是十九岁。现在过了一年,也就是二十了。

    本来在这一年里,男主男配已经是特别喜欢南宫清清,都想要求婚了。但是,因为狐妖妖的阻拦,所以,两人迟迟没有动静。南宫清清也是成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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