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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12亿武装女仆的皇帝-第121章

小说: 12亿武装女仆的皇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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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几个附近的野蛮人第一个得到消息,本来只是看到有人狩猎回来感到奇怪,因为狩猎队才刚出去不久。零散的回来的绝对是游兵散勇,捞不到什么大猎物。但是这次不一样——

    “什么?芬里尔什么?”

    “芬里尔死了?!”

    “头狼芬里尔死了?!?!”

    瞬间,整个部落的人全都得到了消息。上百名男女野蛮人纷纷闻讯跑了出来——其实不论战斗力怎么高,这种消息闭塞的小村庄里,八卦还是恒久远的。

    男男女女的野蛮人就如同看见村里面出了个高考状元一样,把屠狼者围了起来。男人身高普遍过两米五,就算是女人的身高也在一米九开外。而且比较令人玩味的是这个野蛮人的种族简直如同修罗族一样——

    好战、战斗力高、男性普遍样貌雄伟;女性却如同基因裂变一样的性感而妩媚,漂亮而美丽——真的看不出是同一个种族,更看不出是同一个村的。但……的确基本上都是亲戚!

    两米三到两米七的男人本来就已经可以说跟一座小山差不多了,而一米九的野性妩媚御姐从另外一种理论上……比较要人老命。

    “嗯……是它,那个狡猾而邪恶的头狼……狼神!芬里尔!”一个年纪颇大,一头白但是肌肉达的老萨满眯着眼睛,半跪在头狼的尸体身边检查了半天。最终肯定的一点头,对那屠狼的野蛮人说道:“干得好!——你竟然能够杀了芬里尔!——从我小时候开始,这个狡猾而邪恶的家伙就是附近无数部落的梦魇!你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够……杀了这头狼神!”

    “想杀就能杀。”屠狼的野蛮人说了这样一句话。

    “……你杀了芬里尔。”老萨满眯着眼睛,点了点头似乎认可了对方说的话:“从今以后,你就是芬里尔!它的灵魂被你拘禁了!——你拥有芬里尔之灵!!——”

    “芬里尔!——”

    “芬里尔!!——”

    智商低的好处就是不论什么事情都能变得很快了,跟着起哄就能达到一种幸福的感觉。周围一群野蛮人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喊大叫着把新“芬里尔”抬了起来,几乎是游街一样抬到了酋长大厅。

    然而正当这时——天空之上却传来阵阵轰鸣。

    画风突变,本来应该是中古时代的英雄史诗,却从天而降了一艘大型的飞船。

    然而这些原住民在短时间的震惊之后,却似乎迎接天使一般的迎接那艘大型的飞船——英雄史诗中经常会有这种说法。一个部落却往往永远都见不到这种场面。原住民野蛮人永远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们只知道有一群伟大的战士,会乘坐飞天的巨大长船迎接走最伟大的战士,进入诸神的殿堂,在哪里服侍诸神,永恒的战斗!

    不用说,这次一定是为了迎接这伟大的战士——屠狼勇士芬里尔!

    然而,此次从飞天的巨大钢铁长船上走下来的并不是想象中,身材高大,英武绝伦的伟大战士。而是一个……身高“才”两米二的普通“瘦弱”男子。

    ——李维,穿上了身高放大器的李维,还是被当做了矬子。

    “嗯……的确有很多优秀的战士。”李维点了点头,这颗星球果然盛产战士!——和美女!

    老实说他不是那种变天色(喵)魔,但是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喵)色者。所以他喜欢漂亮的就很应该了:“这次我做几个女星际战士——我就不信这回事了!……那边的最强壮的那个男的也跟我走,我看看星际战士和星际战士之间,是不是可以直接生啊?省的那么费劲!”(。)

196 猴子都懂的星际战士手工制作方法(4)() 
究竟是狼,还是狗?这已经让人觉得有些界限模糊了。

    狼是残暴的,窝里斗的,看上去团结但只要有可能人人都想当狼王的;狗则不同——所以狼和狗之间除了杂交之外,似乎没啥共同语言。

    这一点哪怕在帝国中也比较严重,说太空野狼战团忠于皇帝吧……形式上最少是这样的,大叛乱那些年评判忠诚的界限很模糊,似乎只要没造反就算是忠臣。说狼团不忠诚吧……似乎也可以,因为对星际战士(阿斯塔特)圣典和帝国教条,狼团的服从性无限接近于零。更有甚者,他们对皇帝的忠诚不能说全然没有,最起码骂街的时候和帝国人一样【皇帝神圣的do】啊,【皇帝神圣的****】啊之类的。李维就是这么倒霉,帝国人每天每人骂一句,他每天也要被骂五百万亿次以上。

    但是狼团更尊崇的,是他们的基因原体【鲁斯】,他们的“狼牧师”和血爪新兵口口相传如同侍奉神明般侍奉他们的基因原体……嗯,怎么说呢。狼团之所以崇拜皇帝,更多的是因为鲁斯本人崇拜皇帝吧?

    “男的站在左边,女的站在右边……谁说女人不能当星际战士了?……哦,你们说是被众神选中?算了都一样,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女人能顶半边天——我们家玛利亚听见了你就算是死了,大男子主义者。”

    传送门开的很及时,李维也不打算浪费时间。因为据说这颗星球一直在被狼团总部监视着——不过很明显,那些中古时代的机器没办法全方位的监事整个星球。

    站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上,李维感觉大雪没过了自己实际身高的小腿。凛冽的北风差点没把他当风筝吹起来——好悬啊!

    “天神大人——”

    老萨满并不代表是老光棍,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自己家里的老太太怎么办?你当这里是纳粹集中营?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你让我老婆干嘛?

    “请问,这次您来到我们的部落——是要做什么?”

    “唔……怎么?”

    李维看到对面那个两米七,比自己放大化后还高了五十厘米。

    “这个问题很简单——我来挑选成为……你们口中最伟大战士的候选人。当然了,接下来的训练会几位残酷——自愿报名。”

    “什么?”

    “什么?”

    一群野蛮人大呼小叫——似乎这种强制征兵就变成了送外卖一样,天上掉下了五百万和一个屁股先着地的林妹妹,简直特么的美妙至极!

    “你还真是残酷啊——”跟着李维来的,敢跟他这么说话的当然不是帝国内部人士——躲在李维屋檐下的爱莎女神:“让这些无关的人来参加有关你野心的战斗。”

    “早就听说爱莎女神属于圣母类型,今天一看果不其然。”李维连眉毛头没抬一下,让身边几个武装女仆站岗,几个并非狼团,而是火鹰战团的星际战士过去挑选【预备军】。他自己则是背着手扭过头去,看着一旁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爱莎。

    “我本人十分钦佩你被抓住几万年,经过了无数残酷的折磨还依旧偷偷向灵族传递治疗瘟疫的办法——虽然灵族人不太愿意与我们人类帝国分享成果,但这与爱莎女神你无关。圣母也得有圣母的决断嘛,你这种敢对自己恨的圣母还算是让人能够接受。”

    李维点了点头,灵族女神爱莎跟自己站在一起,总算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矮了:“不过这场战斗是人类的,我们正在与邪恶的恶魔、宇宙的其他势力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任何一个人类都不能置之度外——”

    “然后,你让北方星系的人,去参加你的远东远征?他们的母星是这里——当然,我也没什么资格评论。”爱莎轻轻地说道:“讨伐恶魔这种事情,没有人能说是错的——但是你好像只是想要拿这个部落的人做实验。”

    “北方星系的人也是人类。”李维沉默片刻,做实验这个词实在是太难听了:“他们是‘参与测试’——他们的母星还在,而我的早就已经不在了。”

    “你的母星不是地球么?”

    “是,又不是——以前的东西都不在了,和不是没区别。我这才是真正没有了退路,背水一战。”李维仔细想了想自己还真是这么个境地,别人领先自己四万年:“——不过倒也没那么悲情,最起码我现在位高权重。”

    “是的,和你们人类帝国的审判庭争夺权力的内战中,不被当做伪帝打死的话。”

    “……爱莎小姐,你是不是最近很喜欢拆我的台?”

    “上次我画逃跑路线,是你给我添的乱?”

    “你是我的座上宾,我也知道你有在主人不看着你的情况下搞小动作的小爱好,毕竟你在纳垢那里几万年来就是这么过的。可惜,我不是纳垢,我不爱你——不会允许这些小动作。老实说哪怕你不爱纳垢,而纳垢对你的爱情让你不感觉到感动么?”

    “邪神纳垢的爱情?——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自己不爱的人,却对自己穷追猛打更感觉恶心的了。”爱莎做了一个几乎恶心的表情:“等你真的见到了纳垢再说吧!也不知道你的精神是否能承载这种摧残——我是神,你不是。”

    “没错,我是人——男人负责创造男人的浪漫,女人负责毁灭它。”李维嘟囔了一嘴转过头来,看着整个部落男女老幼似乎都在报名参加……随时可能去死的名额。

    ——明明知道未来九死一生,但是这些芬里尔星人却乐此不彼。

    “——不过在此之前!”忽然,李维现队伍里生了一些小小的喧哗。身背后背着一只巨狼的野蛮人说中提着巨斧,指着李维道:“我们部落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跟随一群天神而去!死也要死个明白——我向你们的领,就是那个在和女人聊天而不和勇士聊天的男人!——我向他出【欧瑞科】!”

    ……?

    你们芬里尔星的人是不是一言不合,就喜欢拿决斗来测试人?(。)

197 皇帝的首要责任(1)() 
李维要是天天答应被决斗早就累死了,摆摆手示意收下的星际战士和对方打。

    三米对抗两米五的战斗本来应该精彩,最起码也应该是史诗般的巅峰泰森大战巅峰阿里……结果却变成了巅峰时代的泰森,咬了帕金森时代阿里的耳朵。

    没有观赏性也娱乐性,年富力强的野蛮人战士在星际战士手中没有走过两个回合,可以屠狼的勇者力气却变成了婴儿——轻轻松松的被星际战士一招撂倒。遂平部落,拉走猛男美女各1o个——走,回家生孩子玩去。

    哦,应该是做社会实验。

    记得有一部伟大的让人流口水的纪录片曾经说过:越是严酷的环境,生长出的食材越是珍贵;越是珍贵的食材,烹调的方法越简单。作为一个能把妖精炖了当史诗(山海经)的民族,李某人的思维神经反正是信奉众生平等的——反正都是肉嘛,怎么做那是自己的事情。

    李某人的精神领域……嗯,虽然听起来和邪神差不多,但实际上你们听我解释,并不是这样的!他只是喜欢吃而已,顺道把所有事情都能“吃货化”而已!

    都说狼团在监视这颗星球,很明显监视的不到家啊——李某人都在部落里住了一天,感受一下这颗星球究竟恶心到什么程度。顺道——问问狼团究竟在原住民心目中算什么。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战团在原住民的心目中,宛若天神!可是比什么皇帝在他们心目中重要多了,似乎在原住民心中“皇帝”只是隐隐约约听说的诸神中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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